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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罐頭食品是指原料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制成的食品。罐頭食品應為商業無菌、常溫下能長期存放。罐頭食品的申證單元為3個: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即罐頭及申證單元名稱(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罐頭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09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殺菌無菌包裝
原輔材料處理調配(或分選、或加熱及濃縮)裝罐密封殺菌及冷卻
(二)關鍵控制環節。
原材料的驗收及處理、封口工序、殺菌工序。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原料變質造成感官指標不符合要求。2.加工過程中帶入外來雜質。3.物理性脹罐或氫脹。4.馬口鐵罐腐蝕造成內容物變質或硫化鐵污染。5.密封不良或殺菌不足造成內容物腐敗變質或平酸菌敗壞。6.錫超標。7.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罐頭食品生產企業除必備的生產環境外,其廠房與設施的設計應當根據不同罐頭的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清潔清理、消毒。企業應當設有原輔材料庫房、成品庫、加工車間、包裝車間。原料有特殊貯藏要求的,企業應當具備冷庫、保(常)溫庫和解凍間。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 畜禽水產罐頭和其他罐頭
(1)原料處理設備(如清洗設施、鹽漬設施、油炸設備等);(2)配料及調味設備(如調味、過濾等設施);(3)裝罐設施及密封設備(如封口機)或無菌包裝設備;(4)殺菌設備(如殺菌釜或殺菌鍋);(5)冷卻設施或場所。
2. 果蔬罐頭
(1)原料處理設備(如清洗、去皮、預煮機或漂洗桶、槽等);(2)分選設備(如去核、切塊、修整等工具);(3)裝罐設施及密封設備(如封口機)或無菌包裝設備;(4)殺菌設備(如殺菌釜或殺菌鍋);(5)冷卻設施或場所。
四、產品相關標準
(一)禽水產罐頭。
GB/T 13213-1991《火腿豬肉罐頭》
GB/T 13515-1992《火腿罐頭》
GB 13100-20xx《肉類罐頭食品衛生標準》
GB 14939-20xx《魚罐頭衛生標準》
GB 2762-20xx《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352-1991《片裝火腿罐頭》
QB/T 1353-1991《火腿午餐肉罐頭》
QB/T 1355-1991《回鍋肉罐頭》
QB/T 1356-1991《豬肉蛋卷罐頭》
QB/T 1357-1991《香菇豬腳腿罐頭》
QB/T 1359-1991《五香肉丁罐頭》
QB/T 1361-1991《紅燒扣肉罐頭》~QB/T 1367-1991《辣味炸子雞罐頭》
QB/T 1371-1991《烤鵝罐頭》~QB/T 1373-1991《油炸禾花雀罐頭》
QB/T 1375-1991《熏魚罐頭》
QB/T 1376-1991《鳳尾魚罐頭》
QB/T 1404-1991《榨菜肉絲罐頭》
QB/T 1606-1992《紅燒排骨罐頭》
QB/T 1608-1992《紅燒元蹄罐頭》
QB/T 1609-1992《香炸鵝罐頭》
QB 2299-1997《午餐肉》
QB/T 2784-20xx《咸牛肉罐頭》
QB/T 2785-20xx《咸羊肉罐頭》
QB/T 2786-20xx《清蒸豬肉罐頭》
QB/T 2787-20xx《原汁豬肉罐頭》
QB/T 2788-20xx《清蒸牛肉罐頭》
QB/T 3601-1999《香菇肉醬罐頭》
QB/T 3602-1999《豬肉香腸罐頭》
QB/T 3605-1999《豆豉鯪魚罐頭》
QB/T 3606-1999《鮮炸鯪魚罐頭》
QB/T 3608-1999《茄汁鯖魚罐頭》
(二)果蔬罐頭。
GB/T 13207-1991《菠蘿罐頭》~GB/T 13212-1991《清水荸薺罐頭》
GB/T 13516-1992《糖水桃罐頭》
GB/T 13517-1992《青豌豆罐頭》
GB/T 13518-1992《蠶豆罐頭》
GB 11671-20xx《果、蔬罐頭衛生標準》
GB 7098-20xx《食用菌罐頭衛生標準》
GB/T 14151-1999《蘑菇罐頭》
GB/T 14215-1993《番茄醬罐頭》
GB 2762-20xx《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117-1991《什錦水果罐頭》
QB/T 1378-1991《四鮮烤夫罐頭》~QB/T 1392-1991《干裝蘋果罐頭》
QB/T 1394-1991《原汁整番茄罐頭》
QB/T 1396-1991《酸甜紅辣椒罐頭》
QB/T 1397-1991《猴頭菇罐頭》~QB/T 1403-1991《調味榨菜罐頭》
QB/T 1406-1991《小竹筍罐頭》~QB/T 1408-1991《清水冬筍罐頭》
QB/T 1605-1992《清水蓮藕罐頭》
QB/T 1611-1992《糖水杏罐頭》
QB/T 1612-1992《紅燜大頭菜罐頭》
QB/T 1688-1993《糖水染色櫻桃罐頭》
QB/T 2390-1998《桃醬罐頭》
QB/T 2391-1998《糖水枇杷罐頭》
QB/T 3609-1999《草莓醬罐頭》~QB/T 3621-1999《清水竹筍罐頭》
QB/T 1607-1992《鹽水紅豆罐頭》
(三)其他罐頭。
GB 2762-20xx《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QB/T 1409-1991《花生米罐頭》
QB/T 1410-1991《琥珀核桃仁罐頭》
QB/T 1411-1991《咸核桃仁罐頭》
QB/T 2221-1996《八寶粥罐頭》
企業生產的罐頭產品未包含在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內的,應按相關規定,制訂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至少具備檢驗項目表中的項目,并按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考核。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企業生產罐頭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企業生產罐頭所使用的畜禽肉等主要原料應經獸醫衛生檢驗檢疫,并有合格證明。豬肉應選用政府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進口原料肉必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合格證明材料。不得使用非經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如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根據企業的出廠檢驗項目,要求具備相應的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及臺稱;(二)圓篩(應符合相應要求);(三)干燥箱;(四)折光計(儀)(適用于含糖的罐頭,如糖水罐頭、八寶粥罐頭);(五)酸度計;(六)恒溫水浴鍋;(七)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八)微生物培養箱;(九)生物顯微鏡;(十)滅菌鍋。
七、檢驗項目
罐頭食品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發證檢驗項目按該產品執行的標準進行檢驗。企業的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本細則適用于企業申請使用糧食、畜禽肉、水產品、果蔬等為主要原料,采用熱加工后快速冷卻工藝生產,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者預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裝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溫條件下貯存、運輸及銷售的提供給消費者的經加熱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鏈食品(包括主食菜肴類、其他類)。
已納入餐飲服務環節管理的盒飯不適用本細則。
冷鏈食品的申證單元為1個,其產品類別編號按其他食品類別進行編制。生產許可要注明相應的產品品種,即其他食品[冷鏈食品(主食菜肴類、其他類)]。生產許可證附頁須注明獲得許可生產的冷鏈食品包括主食菜肴類、其他類的具體品種明細。
本細則中引用的文件、標準通過引用成為本細則的內容。凡是引用文件、標準,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細則。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生產工藝條件的,不予生產許可。
二、生產許可條件審查
(一)管理制度審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規定,對企業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審核。主要審核以下內容: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產原料管理制度,原輔料采購制度,技術標準、工藝文件及記錄管理制度,過程管理制度,檢驗管理制度,產品防護管理制度,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人員管理制度,運輸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產品追溯及召回制度、產品留樣制度、企業食品安全風險自查制度、問題報告制度等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場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對照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現場核查以下場所要求。
1. 企業廠房選址和設計、內部建筑結構、輔助生產設施應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要求總使用面積應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與企業生產能力相適應的生產車間和輔助設施。
生產車間一般包括原料處理車間(清洗區、解凍區、切配區、洗蛋間等)、原料貯存間、熱加工車間、冷卻車間、內包車間、外包車間、工器具清洗間(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存放區域分開設置)等,輔助設施包括檢驗室、原輔料倉庫(冷凍庫、冷藏庫、常溫庫等)、包材倉庫、成品冷庫等,生產車間和輔助設施使用面積不少于20xx平方米。
原料處理車間應分別設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食品原料的清洗槽和加工臺案,清洗槽和加工臺案的數量或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應明確標識。
3. 生產車間和輔助設施的設置應按生產流程需要及衛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應根據生產流程、生產操作需要和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場所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冷卻間、內包裝車間及外包車間應有溫度控制及監控設施。
4. 生產區與生活區分開。
生產區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油煙、排水等條件,有低溫要求的加工場所應配有降溫設施,生產區應配有排污、殺菌、防蠅、防蟲、防鼠等設施。
5. 車間內應區分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和一般作業區。區域的劃分要明確,且應相互分隔,并有顯著標識加以區分。
清潔作業區,即清潔要求高的作業區域,包括內包車間、冷卻車間等場所。準清潔作業區,即清潔要求次于清潔作業區的作業區域,包括熱加工車間、工用具保潔車間等。一般作業區,即清潔度要求低于準清潔作業區的作業區域,包括原料加工車間、外包裝間、工用具清洗消毒場所、原料貯存場所等。
6. 企業應定期對清潔作業區進行空氣質量監測,每年應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查。清潔作業區內部隔斷、地面應采用符合生產衛生要求的材料制作;空氣應進行殺菌消毒或凈化處理。日常運行中,清潔作業區的空氣潔凈度檢測和監測按照下表進行。
冷鏈食品生產清潔作業區動態標準控制表
7. 企業應保證全程冷鏈條件,包括冷藏貯存、冷藏運輸、冷藏銷售條件。
(三)設備核查
應核查《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申報生產能力和企業擁有的生產設備數量、參數的適應程度。
1.必備的生產設備(根據生產工藝需求)
(1)原料清洗消毒設備(如清洗槽、洗菜機、去皮機等)
(2) 解凍設施 (如化凍設施等)
(3)切配設備(如切菜機、切肉機、絞肉機、切絲機、切丁機等)
(4)熟制設備(如炊飯設備、炒鍋、蒸汽夾層鍋、焯燙機、油炸機、燒烤機、蒸箱等)
(5)速冷設備(如真空冷卻設備、速冷庫等,并配有溫度指示裝置)
(6)熱力消毒設備、滅菌設備(如針對加工器具消毒柜等)
(7)包裝設備(包裝機、計量稱重設備、與包裝設備聯動的自動打碼機等)
(8)金屬探測器。
2. 必備的檢驗設備
檢驗設備的數量應與企業生產能力相適應。應審查企業提交的檢驗設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書面報告。配備與檢驗能力和工作量相適宜的儀器設備,檢驗儀器設備和檢驗用計量器具應按照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校驗。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包括:1、分析天平(0.1mg);2、天平(0.1g);3、滅菌鍋;4、微生物培養箱;5、顯微鏡;6、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7、干燥箱; 8、滴定管;9、水浴鍋等。
(四)設備布局、基本工藝流程、關鍵控制點
1. 設備布局
設備的布局應當符合工藝的需要。
2. 基本工藝流程
原料摘洗(解凍)切配熟制、調理(滅菌)速冷降溫包裝成品(金屬檢測)貯存冷鏈運輸及銷售
3. 關鍵控制環節
(1)原料采購、處理:符合接收標準,剔除不可食部分;
(2)解凍:溫度的控制;
(3)調理熱加工:加熱時間、中心溫度控制;
(4)快速冷卻:時間、溫度控制,確保食品燒熟后在短時間內將其中心溫度降至
(5)包裝、冷藏、運輸及銷售:溫度控制,確保食品在10℃的條件下進行貯存、運輸、陳列和銷售。
(6)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及添加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0的規定。
速凍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三、產品相關標準
SB/T10648《冷藏調制食品》、SB/T10652《米飯、米粥、米粉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1488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相關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經備案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四、標簽和標志、包裝、貯存、運輸、銷售
冷鏈食品的標簽應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GB 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的規定。
冷鏈食品的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相關規定。
冷鏈食品的包裝容器及其材料應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銷售的包裝應完整、不易散包。
冷鏈食品貯存冷藏庫庫溫應在0℃~10℃范圍內。冷鏈食品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無異味,不應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品混運。冷鏈運輸車應具有溫度監控設備,且溫度應保持在0℃~10℃。
冷鏈食品應在溫度0℃~10℃范圍內冷藏柜陳列,不應裸露銷售。
五、保質期
(一)冷鏈食品的保質期依企業標準執行,保質期限一般為24小時至48小時。企業在取得充分、可靠、科學的食品安全依據,以及第三方產品保質期測試實驗合格的基礎上,自行確定保質期。
(二)保質期限起始時間從產品包裝結束起計算,要求精確到小時、分鐘。
六、檢驗項目
冷鏈食品檢驗項目至少應包括:感官、凈含量、標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致病菌、過氧化值、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等。
出廠檢驗項目按產品適用的相關標準進行檢驗,至少包括:感官、凈含量、標簽等。
企業應對每批產品進行大腸菌群、菌落總數、過氧化值(油炸類食品)等項目檢測;每日至少對1批次產品進行致病菌項目檢測;每月至少對2批次產品進行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等項目檢測。
冷鏈食品型式檢驗按該產品執行的標準進行全項檢驗。企業每年至少進行2次型式檢驗。
企業可以采用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產品進行檢測,但應保持檢測結果準確。企業使用的快速檢測方法及設備應定期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比對或者驗證。快速檢測結果呈陽性時,應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復檢(致病菌可委托檢驗)。
七、抽樣方法
根據企業申請發證產品的品種(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食品原料),每個品種均應抽取進行發證檢驗。抽樣單上按該產品的具體名稱填寫。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隨機抽取發證檢驗樣品。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少于200個最小包裝,隨機抽取20個最小包裝。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樣品應注意冷藏保存。
八、其他要求
本類產品不允許分裝,不允許實施委托加工行為。
速凍食品生產發展狀況速凍食品是指以米、面、雜糧等為主要原料,以肉類、蔬菜等為輔料,經加工制成各類烹制或未烹制的主食品后,立即采用速凍工藝制成并可以在凍結條件下運輸儲存及銷售的各類主食品,如速凍包子、速凍餃子、速凍湯圓、速凍饅頭、花卷、春卷等。
《20xx-20xx年中國速凍食品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數據顯示,目前,水餃、湯圓、面點、粽子、餛飩,是目前速凍市場的前五強,其中水餃約占整個速凍食品銷售額的50%以上,湯圓約占據20%的市場份額,面點、粽子、餛飩、春卷及地方特色小吃等約占的30%左右。
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節奏的加快,我國速凍行業迅速成長,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每年產量以超過20%的速度增長,成為食品行業中的新星。經過20xx年之前的價格戰洗牌,目前速凍食品行業已經形成以三全、思念、龍鳳和灣仔碼頭為領軍的品牌陣營,速凍食品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發展。
申請人按照要求準備好申請材料以及生產現場所要求準備的事項就可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有: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生產工藝流程圖、主要設備設施清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及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審查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組成核查組采取核查現場、查閱文件、核對材料等現場核查審核老師會根據現場實際核查得出總分,總得分率達到要求且無0分項則判定為通過;有0分項且總得分率未達到要求則判定為未通過對于判定結果為通過現場核查,但是還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企業可在1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發放生產許可
(來源:文章屋網 )
質檢總局在2003年制定并推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至今為止已經有大約30類食品納入市場準入準度管轄范圍,制度要求肉制品生產企業必須申請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肉制品生產與銷售。肉制品生產企業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基本流程如下:首先,準備各項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材料,包括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與復印件、肉制品加工場所平面圖、所有功能區平面圖與設備布置圖、肉制品生產清單、關于肉制品安全自查、生產過程與人員健康證明等的記錄表格等,并向當地質監部門提出申請;其次,質檢部門按照肉制品生產企業提交的資料,依法、依流程展開對各項資料的仔細審查,并到生產現場對比資料一一核查與抽樣檢查;最后,在各項檢查結果確保無誤的情況下,由質檢總局向肉制品生產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
2肉制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肉制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主要是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方法》《食品質量安全質量準入核查通則》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規,依據肉制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肉類品種,有針對性地對其加以現場核查。但是,在核查過程中,我們發現肉制品生產企業會因各個方面的影響而出現較多的問題,有必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對應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數點:
2.1質量管理職責不明與整改措施
肉制品質量管理職責通常包括五個核查項目,從管理職責、質量目標、組織領導三個層面探析并核查肉制品生產企業現行的質量管理制度、質量管理責任與考核評價等。(1)問題。為滿足國家質量監管要求,雖然很多肉制品生產企業已經制定并完善了質量管理制度與系列文件,但因缺乏科學的指導,使得很多企業的質量管理制度乏善可陳,難以實現對各項肉制品加工流程的規范作用,且可操作性較低,未細致記錄整個質量管理過程。(2)整改措施。根據以上所闡述的問題,從以下數點著手:其一,要求肉制品加工企業能夠將質量管理置于企業發展的核心位置,針對不同的肉制品,分析其質量安全易發問題,制定對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實現個性化管理。比如,針對生香腸類、生培根類、中國火腿類、中國臘腸類、風干肉類、臘肉類、咸肉類等腌臘肉制品,明確其質量問題主要包括酸敗、產品氧化、污染、添加劑超量,明確主要控制環節:原輔料質量、溫度控制、添加劑、產品包裝等;針對肉干類、肉松類、油炸肉類、肉凍類、肉糕類、白煮肉類等醬鹵肉制品,明確其問題主要在于微生物污染、添加劑超量等,其主要控制環節依舊是原輔料質量、溫度控制、添加劑、產品包裝。通過該種方式明確各項肉制品的質量控制要點,制定對應的質量管理制度,以此來實現對肉制品質量的專項管理。其二,要求系統性地分析肉制品生產企業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先進性、全面性,預測其質量管理效果,對比同類型、同規模肉制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效果,提出整改意見,并對企業后續的質量管理效果加以監督管理,以此來不斷提升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其三,要求推進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根據肉制品的整體生產流程來落實各項質量管理責任,比如,熏煮香腸火腿制品,其流程主要包括:選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裝、成型、熏烤、蒸煮、冷卻、包裝。在明確整個生產流程與各個流程任務量的同時,科學分配各個生產車間的人員,讓對應的人員能夠負責對應的崗位,摒除以往一崗多職或者一職多崗的生產方式。如此,不但可實現整體生產流程的系統化管理,還可在相應流程出現問題時,直接按照質量管理制度鎖定對應的負責人,明確質量問題,制定對應的解決措施,從而避免問題的進一步擴大[1]。
2.2肉制品生產企業生產場所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肉制品生產企業生產場所,生產場所核查主要針對的是其生產廠區、排水系統、庫房、加工間等硬件設施,判斷其是否滿足《審查細則》和《審查通則》要求。(1)問題。其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六點:其一,肉制品企業廠房設計與布局缺乏合理性,各個工序間存在迂回防范,可能會造成交叉感染;其二,廠區各個位置整潔度不夠,存在胡亂擺放、堆積雜物的問題,且在生產車間布滿油污;其三,生產車間濕度、溫度、空氣潔凈度滿足不了肉產品加工需求,部分小型肉產品加工企業會選擇以電風扇來替代空調,導致生產車間內非潔凈的空氣不斷流動,導致肉質產品被污染;其四,生產廠區防蟲、防鼠、防蠅等設備不足;其五,照明設施缺乏保護裝置;其六,各種原輔料、成品在倉庫內胡亂堆放,或者與消毒、洗滌用品混放,容易造成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2)整改措施。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整改生產場所存在的諸多問題:其一,合理布局生產廠房,重新改造。①針對腌臘肉制品,要求設置獨立的原料冷庫與輔料庫,并具有原料解凍車間、選料車間、配料車間、包裝車間等,各個車間按照生產流程進行布置,避免出現交叉感染,若是生香腸類企業,還需建設成型車間,若是臘腸類企業,還需配備成型車間、晾曬車間與烘烤車間;②針對熏煮香腸火腿制品、熏燒烤肉制品、醬鹵肉制品等,除了配備以上的車間外,還需將熱加工車間布置為生熟加工區的分界線,并在熱加工車間布置熟料出口、生料入口,讓生產人員直接通向熟料加工區、生料加工區;③針對發酵肉制品,除了以上車間外,還需配備發酵車間,并將發酵車間當作生熟加工區的分界線,設置熟料出口、生料入口,讓生產人員直接通向熟料加工區、生料加工區。其二,在廠區內設置覆蓋各個生產區域的給排水系統,以此來更好地處理各種生產廢水與污水,嚴禁廠區內設置坑式廁所、垃圾堆、臭水溝等影響生產衛生的場所。其三,各個生產廠房墻壁、地面要求使用無毒、可沖洗、防水防潮的材料,地面各個位置平整,不存在大面積積水,在排水口位置設置網罩,用來防鼠;定期清掃生產現場各個區域,包括天花板、門窗、墻壁、地面,使其不會堆積污染物。其四,在各個加工區域布置防蠅蟲設備設施,引入利于清洗消毒的廢棄物存放設施,避免害蟲滋生,并定期安排保潔人員使用消毒工具對其加以清洗。其五,在車間人員入口處設置更衣室、消毒池、消毒設施;在車間外側布置廁所,選擇水沖式廁所,配備排臭裝置、手清洗消毒設施,出入口位置裝上屏障,避免廁所正對車間出入口,排污通道嚴禁與車間給排水管道共用一條通道;按照各種肉產品加工的要求,設定好生產車間的溫度、濕度,加裝空氣清新裝置,提升室內空氣流動速度的同時,避免污染氣體涌入[2]。
2.3生產資源提供問題與整改措施
生產資源提供核查,主要核查內容包括:生產設備、技術標準、人員配置與專業水平、文件管理等能否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1)問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點:其一,肉產品生產設備精度、性能難以滿足各項肉產品的生產所需,比如,部分肉產品企業為節省開支,在引入相應檢驗設備時會以次充好,從而難以真實、全面地檢測出肉產品的真正質量;其二,生產設備未定期清理,其中存在滯留物,導致設備發生輕度霉變;其三,生產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對各項安全生產知識、質量管理知識與技能掌握程度不足,他們未能按照國家與行業標準來展開肉產品系統性的生產與檢測,難以保障肉產品質量;其四,提供的肉產品相關標準不全,比如,部分肉產品企業難以及時提供包裝物標準、產品檢驗標準等。(2)整改措施。其一,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引入各項專業生產設備,對應各項肉產品的生產流程,引入對應的選料設備、修整設備、配料設備、包裝設備等,不同的肉產品種類還應補足相應的生產設備。比如,臘腸類需配備灌裝設備、晾曬設備、烘烤設備等,火腿類則需配備發酵設備與晾曬設備等,所有的設備都必須滿足其生產質量標準。其二,引入溫度控制設備,裝入智能化溫控系統,使其滿足各個工序的加工要求;直接用于肉產品加工的設備應選擇無毒無害、不生銹、耐腐蝕、不易滋生微生物病菌、易清洗消毒的類型;裝備與肉產品生產能力匹配的包裝設備、裝填設備與運輸工具等。其三,對生產人員、質量管理人員進行系統化的培訓。把握以下要點:1)進行有針對性、個性化的培訓。針對生產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所處的崗位以及負責的工作內容,制定培訓內容。比如,針對生產人員,培訓內容主要集中在各項設備的正確使用、無菌操作、生產注意事項等,以此來降低培訓壓力,使生產人員快速掌握當前階段切實所需的知識與關鍵性技能。2)注重長效培訓。因肉產品生產行業發展迅速,各項政策法規、安全生產理念、生產設備等在不斷地更新,要保障生產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在各個階段皆能保額完成其崗位任務,有必要推行長效培訓機制。每月分批次安排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并可引入其他肉產品的安全管理案例來進行實踐學習,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操作意識,避免其因專業知識或者技能不到位而出現食品安全問題;3)注重考核評價。定期對各個崗位的工作人員展開考核評價,評價內容主要集中在其培訓結果、日常操作失誤率、對生產流程優化提出的建設性意見等,并構建對應的激勵機制,以此來提升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使其更好地完成培訓任務,履行好崗位責任[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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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于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和《國家質檢總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25號)的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新頒標準、國家產業政策等有關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農藥等相關產品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部分具體要求進行了修訂。現將農藥等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單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2013年2月5日附件:農藥等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單 《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內容: (一)條款1.2 修訂內容如下: 1. 表1中取消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規格內容: 2. 表1中新增產品單元、產品品種及規格內容: (二)條款3.7修訂為: 3.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3.7.1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工產業〔2010〕第122號)的規定,農藥產品列入淘汰類和限制類的項目為: 3.7.1.1淘汰類: (1)自2005年12月2日起,淘汰采用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非封閉生產三氯殺螨醇工藝; (2)自2010年10月13日起,淘汰規格為10%草甘膦水劑,淘汰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淘汰農藥粉劑雷蒙機法生產工藝; (3)自2011年6月1日起,淘汰小包裝(1公斤及以下)農藥產品手工包(灌)裝工藝及設備。3.7.1.2限制類: (1)自2005年12月2日起,限制新建敵鼠鈉鹽(敵鼠鈉)、溴鼠靈原藥、溴敵隆原藥、殺撲磷原藥、水胺硫磷原藥生產裝置; (2)自2011年6月1日起,限制新建福美雙原藥、殺蟲雙、三氯殺螨醇原藥;限制新建草甘膦原藥、毒死蜱原藥(水相法工藝除外)、三唑磷原藥、百菌清原藥、阿維菌素原藥、吡蟲啉原藥、乙草胺原藥(甲叉法工藝除外)生產裝置。 3.7.2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第1586號公告》的規定,自2011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滅線磷原藥、硫丹原藥、殺撲磷原藥、甲拌磷原藥、克百威原藥、滅多威原藥、氧樂果原藥、水胺硫磷原藥、56%磷化鋁片劑、40%殺撲磷乳油、甲拌磷乳油、甲基異柳磷乳油、滅多威乳油、40%氧樂果乳油、35%水胺硫磷乳油、硫丹乳油、3%克百威顆粒劑、滅線磷顆粒劑等農藥新增生產許可申請, 停止批準上述農藥的新增生產許可證。 3.7.3根據《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745號公告》的規定: (1)自2012年4月24日起,停止受理百草枯母藥和水劑新增生產許可證申請,停止批準新增百草枯母藥和水劑產品的生產許可證; (2)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生產許可證、停止生產,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允許專供出口生產; (3)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3.7.4根據《關于嚴格控制新、擴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生產項目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辦〔2003〕60號)的規定,2003年7月1日起不得新建、擴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溴甲烷)生產裝置,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溴甲烷的生產。 3.7.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16號)、《國務院關于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26號)、《農藥生產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8〕485號)等有關規定,申請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提供有效的核準或延續核準文件。 3.7.6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規定,對于生產列入表1中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生產”的企業,應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于生產列入表1中標*的品種并且其生產方式為“加工”或“分裝”的企業,應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7.7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2011〕20號)的規定,敵百蟲、敵敵畏、磷化鋁的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三)條款4.1.1.4修訂為: 4.1.1.4 農藥企業應提供國家核準或延續核準文件(或公告)復印件,其核準的生產方式、生產場所應與企業實際情況一致。 申請新增原藥品種的企業,應提供該原藥品種的核準文件或備案證明復印件。 (四)條款4.1.1.7修訂為: 4.1.1.7 申請企業應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的電子文本,電子文本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申請書電子文本(Excel)》格式填寫,請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站 “產品質量監督”頁面“生產許可”欄目中下載。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乳制品企業生產許可證換證期間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答復如下:
一、乳制品企業生產許可證發證、換證等市場準入工作照常進行。準入工作要按照《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乳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要求,嚴格核查。發證檢驗增加三聚氰胺項目。
二、針對乳制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將三聚氰胺作為乳制品生產企業產品出廠檢驗項目。企業應當添置儀器,增強三聚氰胺檢驗能力或者與具備三聚氰胺法定檢驗能力的檢驗機構建立穩定的委托檢驗關系,由被委托檢驗機構開展三聚氰胺檢測。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請各地在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不過,作為配套法規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藥總局16號令)也于8月31日頒布,同步將在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了食品生產許可證將由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開頭,此前為業內人廣為熟知的QS就此退出歷史舞臺。
當然,除了必要的改口,新法在諸多方面也做出了全新規定。對比新舊兩個版本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其中涉及的變化和調整有12點之多:
1.明確一企一證原則:即同一個食品生產者從事生產活動,取得一個生產許可證(第4條)。
2.管理部門權限增加:可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對地方特色食品等制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第7條)。
3.主體資格擴大: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凡是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都可作為申請人,囊括了個體工商戶這一群體(第10條)。
4.食品類別增加:由28個類別增加到了31個類別,增加的是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第11條)。
5.申請許可的范疇擴大: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也都包含在內(第14條、15條)。
6.許可證有效期增長:由3年增加到了5年(第24條)。
7.許可證載明事項增多:日常監督管理機構與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簽發人、發證日期、二維碼等信息(第28條)。
8.許可證擺放強調正本:食品生產者需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以往并無“正本”要求(第31條)。
9.換證程序有所簡化: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第37條)。
食品OS標志,即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也稱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它是指食品生產企業按規定程序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后,在經檢驗合格的食品外包裝上必須加貼的一種質量標志。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即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的編號,也可視為QS標志的編號。QS號碼有一定的規律性,可憑數字識別真假。編號有的標在OS標志正下方,有的也標在食品包裝的其他地方。
二、監管中容易出現的幾個誤區
誤區之一:認為食品Qs標志監管是其他部門的職責。其實工商部門進行Qs標志監管,既是一種職權,更是一種責任,法律上已作了明確的規定。
在監管的職責依據上,食品QS制度雖然是由國家質檢部門負責認定和實施的一個行政許可制度,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65條第二款已經明確規定“本條例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一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明確規定了“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4]35號),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分工進一步明確“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這就充分確定了工商部門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也進一步明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也必須擔負起流通環節0S標志監管的工作職責。工商部門也有明確的職權依據,在查處流通環節涉及QS標志食品案件中,可以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37條第二款之規定,行使調查、查閱、復制、查封、扣押等職權。
誤區之二:認為所有上市銷售的列入目錄的食品都要標示QS標志。實際上,有許多列入目錄的食品都不用或暫時不用QS認證,搜集列舉如下:
1、原裝進口的食品。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食品,對于原裝進口的食品不需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2、賓館、酒家、西餐廳以及超市自制的食品。根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3條第二款規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是指有固定的廠房(場所)、加工設備和設施,按照一定的工藝流程,加工、制作、分裝用于銷售的食品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現做現賣、流動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場所。
3、豆制品店、糧油加工店、面包房和熟食店等小作坊制作的食品。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意見》的規定,上述小作坊制作的食品暫不進行QS認證。
4、農副產品。譬如八角、胡椒、肉桂等干調料,香菇、黑木耳等土特產,以及干鮮果等,應該視其具體的生產或者加工方式,如果未改變結構的,就是農副產品,不需要強制進行Qs認證。
另外,對農民加工、銷售的散裝茶或禮盒包裝的散裝茶,盡管已經明確屬于認證的范圍,但是由于存在對茶葉進行QS認證科學性的爭議以及主體的特殊性,我們在執法中應該謹慎對待。
誤區之三:將食品無QS標志行為等同于無《食品生產許可證》行為處理。在執法實踐中,我們往往會把外包裝上未標示QS標志的食品全部依據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5條之規定,按照銷售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來定性。其實不然。其中存在幾種例外情況:
1、食品生產日期早于納入認證日期的情況。有些產品在生產出廠時是不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的,后來明文規定納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但是這部分食品還在保質期內上市銷售。譬如,自2008年1月1日起,糕點、豆制品等新納入QS認證范圍,所以,我們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生產日期為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并在保質期內的糕點、豆制品類食品,即使無QS標志,也不能一概而論進行查處。
2、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標示Qs標志的情況。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本批次的食品前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且也經過出廠檢驗的,但是未將Qs標志標示在食品外包裝上而上市銷售的,也不能按照銷售無生產許可證食品查處,
誤區之四:監管局限于QS標志有無,而忽略QS標志真偽,局限銷售環節檢查,而忽略經營活動中使用行為的檢查。在執法檢查中,部分執法人員往往將注意力放在食品有無標示QS標志上,而對所標示的QS標志的真偽不加注意。其實,如果我們認真的去推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5條和第48條的內容,“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外在表現形式不止未標示Qs標志一種,使用不真實的Qs標志也是其一種。所以說。我們在執法檢查中,也應該注重對Qs標志真偽的辨別,通過對加印在外包裝上的許可證編號的查詢,初步斷定0s標志是否真實,對銷售偽造或變造QS標志又無《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的行為,按照上述條款加以處理。
另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5條和第48條規定“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所以,我們在今后的執法中不應只局限于副食品商店、超市等食品銷售環節,也應該涉及飯店、賓館、茶室、KTV等場所,對飯店使用的食用油、大米和茶室使用的茶葉以及KTV使用的啤酒、葡萄酒等食品進行QS標志監管。
三、工商部門在流通環節食品QS標志監管中的難題
(一)調查取證難。在包裝上未標示QS標志,并不一定表示食品生產廠家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可能存在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標示QS標志的情況。另外,對一些標示偽造QS標志的行為,盡管我們都可以通過網絡初步查實該企業有無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但從證據效力來看,我們必須進一步調查生產企業或生產企業所在地相關部門。然而,當今的市場是一個商品充分流通的市場,上市食品的生產企業遍布全國各地,要求生產廠家來銷售地配合調查他們可能不積極,不遠千里去生產廠家調查取證成本未免又太高,所以,調查取證存在一定的困難,
(二)處罰執行難。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之規定,對于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樣的設定盡管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對我們在實際執法操作中,很難執行。目前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以浙江省為例,在對一
些小規模零售的經營商以5萬元起點進行處罰,尚感到難以執行,對一些西部經濟欠發達省份而言,執行更是難上加難。
(三)監管范圍窄。總體上看,工商部門在食品QS標志監管中,只能對流通環節中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食品行為進行處罰,執法面狹窄。在處理銷售無QS標志食品中,對于經營者銷售的食品已經是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按照法定條件生產、出廠檢驗,但是產品外觀沒有標示Qs標志的這類食品中,依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47條之規定“不得出廠銷售”,同時該《實施細則》第83條也做出了處罰規定,但是針對的是生產領域,不適用于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在監管這部分食品中就存在一定的處罰依據缺失,有待進一步完善。
四、對策與建議
(一)轉觀念、增知識,確保職責落實
加強流通環節食品QS標志監管,關系到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身心健康,意義深遠,責任重大。我們必須擯棄工商部門不應過多涉及食品Qs標志監管的錯誤觀念,而是應該理直氣壯、義不容辭的開展監管工作。市局要多組織一些食品QS標志專項檢查任務,統一行動,營造聲勢;基層工商所要把食品QS標志監管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到責任區日常工作中去: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不僅要“六查六看”,而且還要檢查食品QS標志。對于巡查中發現上市銷售無QS或偽造QS標志食品的一律要進行嚴格查處,該下柜下架的要下柜下架,該處罰的要嚴格處罰,堅決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要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執法人員對食品QS標志概念、范圍、意義以及調查取證程序等知識的掌握理解水平,確保職責落實。
(二)重引導、強警示,堅持區別對待
由于食品Qs制度真正推行沒幾年,加上不同食品納入認證的時間又互不相同,所以銷售商對該項制度難免有一個認識認同到自覺遵守的過程,我們執法中也應該給予一個緩沖期,允許企業整改過渡。在查處上市銷售無QS或偽造QS標志食品行為中,不應該一概而論,而應該視違法行為輕重、主觀上是否故意和危害后果等區別對待,對于一些貨值金額比較低,又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按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之規定進行處罰。應該將工作重點放在引導食品銷售企業建立行業自律制度上。通過對經營者進行教育警示,逐步規范經營行為,讓無QS或偽造QS標志食品自動退出市場,讓生產企業違法生產的不合格食品沒有銷售市場,達到治標又治本的目的。
(三)攻大奸、戒小過,重在源頭管理
一、QS市場準入的要求
“QS”是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縮寫“QS”表示,在企業生產的產品上與其一起標注“生產許可”中文字樣。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內容:企業聲明,該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該產品經過國家核定,有市場準入資格。企業證明,這個產品是經過檢驗合格的產品。企業承諾,食用該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消費者在購買產品的時候只要購買加貼有QS標志的產品,就是獲得國家認定的放心食品。國家對于具備基本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準予生產獲證范圍內的產品,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準生產食品。
二、企業應對食品市場準入制度(QS認證)對策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通過保持環境衛生,維持必備生產設備,控制加工工藝及過程,嚴格要求原材料、產品標準、人員健康等生產必備條件來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國家針對不同的食品出臺相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確定其保障產品質量必備條件的具體要求。
1、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準備工作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QS證),應充分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等法律法規,密切結合相關產品審查細則的具體要求,盡早完善和準備好資料和證書收集、生產場所布局圖及工藝流程圖、規章制度等三類材料。
(一)資料及相關證書收集。對于新籌建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先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如有營業執照可使用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還應準備好生產場所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上述材料中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生產場所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的企業名稱、生產地址需一致,不得有任何出入,如有出入需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最后企業還要準備好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以及當地環保部門核發的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 (環境影響批復及驗收報告或環保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生產場所及生產工藝流程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繪制好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周圍環境平面圖及生產工藝流程圖。在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中需標明各功能間的生產功能及面積,平面圖中還需體現主要生產設備實際擺放位置以及人流物流方向。周圍環境平面圖需標明四周實際環境情況,要求25米內無污染源。生產工藝流程圖中應附關鍵控制點說明,關鍵控制點的參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具體關鍵控制點參照相關審查細則。
(三)建立企業規章制度。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的規章制度包括:1.治理結構圖,結構圖中應明確各崗位職責,重點崗位包括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檢驗人員、采購人員、銷售人員等;2.企業執行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應先確定所生產產品是否具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如沒有則使用經備案的企業標準。企業執行的標準要與實際工藝保持一致;3.產品標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需按照《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法律法規要求設計好產品標簽;4.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單;5.生產設備、檢驗設備清單及有權使用證明;6.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7.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產品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合格檢驗證明或報告,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在有效期內,要求供應商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以期證明其真實性; 8.員工健康證、檢驗員證,證書應在有效期內,檢驗員除了持證上崗外還應具有檢驗崗位實際操作能力。
2.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人員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以及食品生產獲證企業日常生產過程中,根據所處不同崗位,不同企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操作技能及法律知識。企業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熟悉《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掌握企業生產的食品質量信息,及時關注國內外有關食品安全形勢。食品生產加工人員應熟悉企業作業指導書,掌握食品企業關鍵部位關鍵控制點,能熟練操作生產設備,對各項生產數據能詳細如實記錄。食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及檢驗人員要熟悉產品標準,了解產品特性,能做好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產品的檢驗工作,質量管理人員還應做好產品風險信息收集工作,及時為企業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提品質量分析報告。
3.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
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包括:企業申請,接受質檢部門組織的審查和檢驗,合格者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1)企業提出申請時,應當向省級或者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填寫好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提交的申請書第一頁要注意加蓋單位功章或法人簽字(預核準企業)及在首次申請、延續換證、變更中選出實際相符的一個打勾;在申請書中的申請人陳述這頁中要注意:第1點中企業名稱是預先核準還是登記注冊,已登記注冊的企業要申請人簽名及加蓋功章(預核準企業只要法人簽字),同時還要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等其他書面材料,這些證件的復印件都需加蓋單位功章(預核準企業只要法人簽字)。(2)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后,會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企業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書面材料審查合格的,由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給《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省級或者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發出后,會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審查組完成現場審查工作,這一時期企業要充分做好現場審核的準備.特別是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所負責的領域知識要熟練,以便更好的配合審核組的工作。審查通過的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并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質監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情況的回訪確認。所提交的整改材料如是需拍照片的一定要注意:整改前與整改后拍照的方向需一致。申請企業在許可抽樣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樣品送檢,檢驗機構在收到樣品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這個環節需注意:有的企業是用快遞寄出送檢樣品,那么要及時與檢驗機構聯系確認送檢樣品是否寄到,并問清楚要交多少檢驗費及檢驗機構的帳號和戶名。檢驗機構會在出具檢驗報告的2個工作日內向審查中心和申請人遞送檢驗報告。(3)經審查,企業不具備必要的生產條件,或者具備必要的生產條件但是產品抽樣檢驗不合格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會向企業發出《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企業接到《不合格通知書》后,應當進行認真整改,兩個月后可以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上述文字對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做了簡要介紹,并梳理了取證過程中需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準備的材料及取證程序。但食品生產許可證具體核查時還要查閱子文件以及與現場核對,進行詳細考核和評比,企業在取證核查前應按照實際情況做好充分準備。
參考文獻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板鴨生產加工業的監督管理,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3號)和韶關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韶關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韶府辦[*]157號)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對我市開展板鴨專項整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監管、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各方聯合行動、社會廣泛支持”的工作機制,嚴厲查處和打擊生產板鴨的違法行為,提高板鴨加工業的質量衛生水平,確保質量安全,提高*板鴨的知名度,打造*特色的肉制品品牌。
(一)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的板鴨生產加工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嚴厲打擊使用工業用鹽、松香、瀝青等非食用原(輔)材料生產、加工板鴨的違法行為;
(三)嚴禁銷售來自無證無照生產加工場點、產品標識不齊、無出廠合格證明和不合格的板鴨;
(四)在批發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和風景名勝區等場所,消除無生產許可證標志(即QS標志)的板鴨食品。
二、整頓內容
(一)凡是從事板鴨生產加工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在*年11月30日前取得衛生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和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按規定年審合格。
(二)國家已從*年7月1日起,對板鴨等肉制品實施生產許可制度管理。凡尚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板鴨生產加工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立即停產整頓,抓緊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
(三)取得合法證照的板鴨生產加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按國家標準組織生產;板鴨生產加工過程中,嚴禁使用工業用鹽、松香、瀝青等非食用原(輔)材料;板鴨產品在出廠前必須經檢驗合格,附有產品合格證和符合GB7718-*要求的產品標簽;產品標簽必須標明食品名稱、執行的產品標準編號、配料清單、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地址、衛生許可證編號、QS標志及生產許可證編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板鴨嚴禁出廠、銷售。
(四)銷售板鴨產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賓館、酒店、飯店、小食店、集體食堂等餐飲單位,必須對采購的板鴨實施索證、索票,嚴禁采購、銷售和使用來自無證無照生產加工場點、產品標簽標識不齊、無出廠合格證明和不合格的板鴨產品。
(五)從*年12月1日起,對全市無證、無照從事板鴨生產加工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三、實施步驟
這次整頓工作時間從*年8月至2008年1月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年8月15日-*年8月31日)。
通過進村進戶進企業,徹底摸清我市板鴨生產加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數量、分布、證照情況和衛生狀況,結合*年肉制品企業建檔情況,對新增企業及時建立企業檔案,對在檔企業進一步完善企業檔案。根據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實行分類監管、動態監管。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9月1日-2008年1月15日)。
1、企業改造階段(*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1)對全市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板鴨的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申領生產許可證后才準許生產。
(2)對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齊全、內部質量管理與質量控制手段比較完善、產品質量較為穩定的企業,積極支持其上規模、上水平;對證照齊全,生產條件、衛生條件經整改后可達到《肉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的企業,可由有關部門協助企業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
2、集中查處階段(*年12月1日-2008年1月15日)。
(1)對證照齊全但未取得肉制品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板鴨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全面開展無證查處工作,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凡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從重處罰。
(2)對非法使用瀝青或松香除鴨毛、非食用亞硝酸鹽和工業鹽生產加工板鴨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3)加強對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把好原材料進貨驗收和產品出廠檢驗關;對涉嫌質量問題產品要進行抽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對照工作目標,各部門和鎮(街道)依據各自職能認真做好板鴨生產加工整頓工作的總結,由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匯總,將整頓工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韶關市政府,并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同時做好準備工作,迎接上級政府、部門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此次整頓工作由市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板鴨產品整頓工作實施全面協調和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監局)負責日常事務處理、工作協調、信息交流等具體工作。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整頓工作協調小組,抓好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要統一思想,明確職責,依法行政,確保思想、工作、職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