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博》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投稿作品必須出自原創,不得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作者的投稿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在首頁進行公布。
(2)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3)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小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如“1.1”、“1.2”。
(4)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5)來稿務必注明作者單位(全稱,所在城市、郵編)、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和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6)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8)來稿應包括中英文題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本編輯部亦可代查)、正文以及必要的圖表、參考文獻。
(9)來稿應注重原創性和創新性,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同時,來稿應注重實踐性和應用性,能夠為實際工作提供指導和借鑒。
(10)來稿應注重語言表達的規范性和準確性,應遵守相關的語法和標點符號規范。同時,來稿應注重文風和排版的簡潔明了,以便更好地閱讀和欣賞。
《杭州文博》雜志是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史鉤沉、遺產研究、器物研究、博物館探研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