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博》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史鉤沉、遺產研究、器物研究、博物館探研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歷史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歷史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杭州文博》雜志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須出自原創,不得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作者的投稿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在首頁進行公布。
(2)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3)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小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如“1.1”、“1.2”。
(4)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5)來稿務必注明作者單位(全稱,所在城市、郵編)、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份、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和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6)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8)來稿應包括中英文題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本編輯部亦可代查)、正文以及必要的圖表、參考文獻。
(9)來稿應注重原創性和創新性,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同時,來稿應注重實踐性和應用性,能夠為實際工作提供指導和借鑒。
(10)來稿應注重語言表達的規范性和準確性,應遵守相關的語法和標點符號規范。同時,來稿應注重文風和排版的簡潔明了,以便更好地閱讀和欣賞。
《杭州文博》雜志是由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主管和杭州市園林文物局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4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杭州文博》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歷史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歷史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