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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關系行為人總處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位置,有的民間借貸存在著借貸中間人。隨著民間借貸的發展,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促進了貸款人和中間人的機構化,風險承擔能力顯著增強。但是自然人的權益如何保障?民間借貸機構和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擔?;靵y,是否限制其自身發展?
一、民間借貸機構存在的擔保問題
我國近年持續采取穩健的貨幣政策,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正規的銀行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條件進行較嚴格的限制,為了融資需要,中小企業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以求出路。中小企業對資金數額需求較大,特定的自然人借款無法滿足其發展需求,然而我國出于維護金融秩序的需要,明文禁止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但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國家允許中小企業通過小額貸款公司等民間借貸公司進行融資。民間借貸公司是貸款人機構化的結果,相比其他的民間借貸形式而言更為正規,但是其擔保制度處于兩難狀態。
債的擔保是指借貸雙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債券的實現、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向債權人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保證措施。債的擔保包括物權性的擔保和債權性的擔保,物權性擔保是通過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或財產權利上設立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物上擔保方式進行擔保,而債權上的擔保是通過訂立保證合同或定金合同達到擔保的目的,下面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試說明民間借貸機構存在的擔保問題。
(一)擔保方式存在的問題
1.占主導地位的信用貸款。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方式上多采取信用貸款,也可以采取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信用貸款是貸款人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需提供抵押品和第三人的擔保。信用貸款方式的出現無疑對急需用錢的中小企業來說是最為理想的貸款方式,但就目前來看,小額貸款公司尚未獲得央行征信數據庫支持。當借款人申請無抵押貸款時,由于信息的不對等性使其不能正確判斷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經濟水平。再者,我國缺乏相應的民間信用機制,小額貸款公司決定是否借貸,只有根據可信度難以確定的紙面申請表,且決定借貸的主體是公司內部股東。信用借貸的款額沒有一定限制,高額貸款沒有相應擔保,為取高利,有些民間借貸公司甘于冒險。
2.人情擔保的連鎖效應。人情擔保是借貸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因血緣關系、姻親關系或者是熟人關系,好意或者為其面子而對借款人提供債的擔?;蛘呶锷蠐?。我國《擔保法》明確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人情擔保往往以合法的擔保方式存在,在現實生活中甚至存在連保貸款,即你保我,我保你。人情擔保無疑減弱了對擔保機制的有效性。在小額貸款公司等民間借貸機構,人情擔保同樣存在。交錯復雜的擔保關系網,在表面上似乎為民間借貸機構降低了風險,但實際上卻是無法收回借款。
(二)可擔保物范圍模糊
我國《物權法》第180 條及第184 條分別以列舉和禁止性規定的方式界定了可抵押財產的范圍,但僅針對于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換句話說,民間借貸的興起就是因為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開某些的法律規定,接受本不能成為可擔保物的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其自身最大的優點便是能夠靈活運用各種貸款形式,通過分析貸款申請人現有的所有財產,在不移轉其占有的情況下,以期待財產的交換價值為目的,控制其自身風險。就小額借貸公司而言,其抵押物的范圍相比銀行所接受的抵押物更為寬廣,如以農戶經營權、股權、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抵押貸款,微小企業流動資產抵押貸款、有固定收入職工工資性擔保貸款,以及貴金屬、有價票證為質押的貸款和小組擔保、家庭式擔保貸款等。故,民間借貸機構的發展,需要依靠金融創新,即應該尋求有價值且在借款人承受范圍內的的擔保標的物,而不是繞開法律法規,模糊擔保物的范圍。
(三)民間借貸公司擴張中的矛盾
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促進民間借貸機構的發展,仍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其擴張最大的障礙在于小額和分散的貸款原則與規章制度難以與其不斷壯大的公司規模和公司資本相適應。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大,貸款申請的額度也會隨之上升,風險必然接踵而至,最為重要的是,較大額的貸款無法適用曾經小額資金的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形式,當小額貸款公司較大額貸款業務增多逐漸成為其重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自身的優勢意味著散失,無法擴大的貸款業務最終會成為其擴張發展的阻礙。我們暫且不論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出路最終會是村鎮銀行還是金融公司,但可以肯定的是它的借貸需要完整的擔保機制相配合才能有效控制其內部風險。
二、民間借貸中間人的擔保責任
(一)民間借貸中間人主體風險之產生
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借貸,相較于企業與非金融企的借貸而言,借貸關系更為簡單。并且公民作為出借方,其不能像非金融企業那樣在公司設立之時通過公開募集的方式獲得來自社會其他自然人的資金,故其交付的借款來源的主體特定,且數額較小。通常而言,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更多是熟人之間的小額借款,風險程度低,多表現為借款糾紛,出借人往往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法律手段確保其債權的實現。然而,隨著民間借貸中間人的機構化和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發展,公民與公民之間的貸款模式從熟人之間向陌生人之間轉換,因而面臨著新型的風險挑戰。
(二)民間借貸中間人的保證責任
1.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的定位。民間借貸中介機構與網絡借貸公司在借貸關系中處于相似的地位,它們為有意放貸投資人提供信息服務,推薦經調研、評估、篩選的借款人并期待雙方產生借貸關系,而本身不以借貸主體的身份出現于借貸合同之中,僅收取合理的居間費用。它們是借貸主體雙方的居間人。
民間借貸中介機構作為居間人,針對借款人資信能力的審查多出狀況,這對投資人而言增加了投資風險。雖然民間中介機構作為居間人因故意或重大失誤而損害委托人利益時,不得要求報酬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投資人更希望有第三人為其主債權提供保證。保證合同是要式合同,主債權人與保證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今多數民間借貸中介機構在形成借貸關系的過程中即使承諾承擔保證責任,然而實際上僅作為見證人在合同上簽字,致使保證缺乏要式性而失效。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要吸引更多的業務,也需要其轉變角色,為投資人提供雙重保障。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標準民間借貸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的《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帳戶。本合同簽署后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并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后追回貸款,并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協議公證分民間借款協議公證和民間還款協議公證。
借款協議,是指出借人將一定數額的金錢借給對方(借用人),經過一定的時間后,借用人將同等數額的金錢歸還出借人,并附加一定的利息或不附利息,為此,由出借人與借用人所訂立的協議。
還款協議,是指借用人取得出借人借給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后,為明確還款期限,還款擔保等事宜,由借用人與出借人所訂立的協議。
民間借貸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作為公民的出借人與借用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借、還款協議行為及協議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因此,民間的借貸協議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政策的規定,禁止高利貸、禁止復利(即所謂“利滾利”)或預先扣除利息。
辦理民間借貸協議公證,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簽訂借貸協議的簽訂地公證處管轄。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可參與簽訂協議的,公證管轄同上。如擔保人單方向出借人出具擔保書并申請公證的,由擔保人戶籍所在地或擔保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
申辦民間借貸協議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⑴出借人、借用人及擔保人填寫的借貸協議公證申請表。
⑵ 出借人、借用人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等),若出借人、借用人及擔保人已婚的還應提交各自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當事人已婚的,夫妻雙方均應親自到公證處,如果夫妻一方親自到場確有困難的,應向公證處提交本人自愿出借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定的金錢或自愿提供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某項動產或不動產為借用人擔保的聲明。標的較大時,該聲明書還應經公證機構或所在工作單位證明,證明該聲明書確系其本人所寫。
⑶出借人的存款證明。
銀行:
根據 公司 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 ,本保證人愿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 元整(大寫),以及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借款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方在 字第 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的方式
1.根據法律規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
2.1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2.2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
2.2.1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2.2.2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一)案情
某市君合軟件公司欲向原告(招商實業有限公司)借款,雙方于1995年1月5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協議書”,借款金額為人民幣500萬元,借款利率為20%(月利率),借款期限半年。應原告的要求,君合軟件公司請被告 (洪安集團)為其提供擔保。原告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貸款擔保書”,擔保書中規定:“貸款到期,如借款人未還清上列款項,擔保人無條件還清借款人所欠款項。擔保期限至借款人還清所欠貴公司上列貸款本息止?!敝吝€款期到來后,君合軟件公司無力還款,原告多次催討未果,遂于1996年3月5日請求保證人即被告承擔還款付息的責任。被告提出擔保書中并沒有規定擔保期限,原告在還款期限到來后超過六個月才向被告提出請求,被告不應負保證責任。且根據有關規定,企業之間不能相互拆借資金,因此主合同是無效的,既然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應承擔責任。
(二)對本案的不同觀點
本案在審理中有幾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盡管借款利率高于銀行貸款利率,應被確認為無效,但主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保證人應負保證責任。
第二種觀點認為:不管主合同是否有效,因保證人簽訂了“不可撤銷貸款擔保書”,因此應無條件地承擔責任。如果合同被確認無效,保證人也要負還款的責任。同時要按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三種觀點認為:本案中,主合同是無效的,在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人應按過錯分擔責任。
一審法院采納了第二種觀點。
(三)作者的意見
關于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問題,我國現行法規是予以禁止的。1981年1月29日國務院在《關于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中指出:“一切信貸活動必須由銀行統一辦理,任何地方和單位不許自辦金融機構,不許辦理存款貸款業務,不許自行貸款作基本建設。”1984年3月21日中國工商銀行頒發的《關于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第8條規定:“各部門、各企業單位管理和使用流動資金,不準企業之間相互借貸、收取利息,違反上述規定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銀行要實行信貸制裁。”當然,隨著改革的發展和商業信用管理制度的改革,將全部信用活動均集中于銀行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對那些合理的、有利于發展的商業信用確有必要予以引導和支持,而不是一概禁止。不過,根據我國現行法的規定,對于沒有商品交易行為,以單位的流動資金相互借貸,牟取盈利的行為,應確認為無效。從本案來看,君合軟件公司與招商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由招商實業有限公司向君合軟件公司貸款500萬元,借款利率高達20%,已超過銀行的貸款利率,該借貸協議顯然已違反了上述關于禁止企業間相互借款的規定,應被確認無效。
在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合同是否應被確認無效?按照一般原則,保證合同的效力是從屬于主合同的效力的,保證的成立與有效應以主合同的成立與有效為前提,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應無效。根據《擔保法》第5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比绾卫斫狻皳:贤碛屑s定的,按照約定”?許多學者認為,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是指當事人特別約定保證合同可以具有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的效力,如當事人特別規定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合同仍然有效。如果當事人作出此種規定,則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約定。此種看法是不無道理的。不過,我認為,更具體地說,“另有約定”是指由保證人和債權人之間特別約定,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或承擔多大范圍的責任。如果保證合同的當事人作出了此種約定,則在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仍應依保證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責任或者被免除責任。這就意味著保證合同的效力已具有獨立性。如果不是在保證合同的當事人之間,而是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特別約定保證合同的效力問題,對保證人是沒有拘束力的。同時如果保證合同沒有專門約定,在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問題,則此種特別約定也沒有多大意義。
在本案中,被告 (洪安集團)在為君合軟件公司擔保時,原告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貸款擔保書”,擔保書中規定,“貸款到期,如借款人未還清上列款項,擔保人無條件還清借款人所欠款項。擔保期限為借款人還清所欠貴公司上列貸款本息止?!睂Α安豢沙蜂N貸款擔保書”的性質,許多人認為屬于《擔保法》第5條所提及的“另有約定”。本案中保證合同的“不可撤銷”及在保證書中提及“無條件”的規定,表明該保證合同是一種獨立的擔保合同,不論主合同的效力如何,擔保合同都是有效的。在擔保合同中作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約定,就使擔保合同成為獨立的、非從屬性的合同,從而使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即不論主合同因何種原因而被確認為無效,都不能免除擔保人的責任。我認為這一看法有一定道理。
在法律上,撤銷一詞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行為而言的,在法律行為未生效前,表意人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而談不上撤銷問題。我認為,債權人和保證人規定已生效的保證合同不可撤銷,意味著其效力可獨立于主合同以外,即使主合同已被確認無效,保證合同的當事人也應受保證合同的拘束,并應按保證合同的規定承擔責任。如果保證人不按保證合同規定承擔責任,或者主債權人在免除了保證人的責任以后仍要求保證人負責,則均構成對保證合同的違反。
值得注意的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雖可以特別約定保證合同的效力,但并不意味著一旦特別約定就可以自然生效,就可以完全脫離主合同的效力。特別約定能否生效,關鍵在于特別約定是否符合法律關于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規定。也就是說要取決于當事人特別約定什么?我認為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的保證責任的承擔問題,但不得約定在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人仍負有代主債務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的責任,如果作出此種規定應認為是無效的。這是因為既然主合同已被確認為無效,那就意味著主合同規定的義務已不復存在,保證人自然不應有再繼續履行主合同的義務。尤其應當看到,既然主合同已被確認為無效,則表明主合同的內容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因此主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履行,不僅主債務人不得履行無效合同,而且保證人也不得履行無效合同,對已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繼續履行,不僅違背法律和公序良俗,而且使已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由當事人追認為有效,這顯然將構成對法律秩序的侵害。所以,如果保證合同別約定在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人仍應負清償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的條款是無效的。
從本案來看,保證合同的當事人特別約定:“貸款到期,如借款人未還清上列款項,擔保人無條件還清借款人所欠款項。擔保期限到借款人還清所欠貴公司上列貸款本息止?!贝艘幎@然是確認在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仍負有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的責任,甚至對主合同規定的明顯高于銀行的貸款利率的借款利率(20%)也是有效的,保證人仍要向債務人支付,這實際上要使已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繼續有效,這當然是違法的。因此我認為,本案中的保證合同屬于《擔保法》第5條規定的“特別約定”,但此種特別約定是無效的。
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特別約定哪些事項?我認為當事人可以特別約定在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應如何承擔責任與分擔損失,保證人對已經履行的財產的返還是否負有保證義務,債權人將完全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等,這些約定都是有效的。一旦這些特別約定有效,則在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就應按這些特別約定執行。
總之,在本案中,主合同和保證合同均應被確認為無效。那么在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應如何承擔責任?承擔何種范圍的責任?則是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有人認為,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以后,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與主合同在有效情況下的責任相同,主債務人所應負的全部責任都應由保證人承擔,除非保證人明確保留了先訴抗辯權,否則,保證人應對主債務人所應負的責任負責。在本案中,一審法院認為,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保證人也要負還款責任,并應按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此種判決顯然是采納了這一觀點。我認為這一觀點是不妥當的。其原因在于:
第一,如果主合同已被確認為無效,那么主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均不存在,保證人為什么還要承擔債務人依據主合同規定的義務呢?如果保證人仍要代主債務人履行義務,豈不是強迫保證人履行無效合同?這與無效合同不得履行的原則是相矛盾的。在本案中,一審法院判定保證人仍需要承擔對主債務人還款的責任,也就是責令保證人履行無效合同,這與法院關于判定主合同無效的觀點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如果主合同已被確認無效,那么違約責任將不復存在。因為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違反有效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合同的有效存在是違約責任適用的前提。如果合同已被確認為無效,只能適用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的責任。所以在本案中,法院判決保證人應按銀行的貸款利率代主債務人支付違約金的觀點,是極不妥當的。
第三,如果主合同已被確認為無效,且保證合同也被宣告無效,那么保證人依據有效的保證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如先訴抗辯權等均已消滅,即使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明確聲稱需保留先訴抗辯權也無濟于事。既然先訴抗辯權已不復存在,如何能夠繼續由保證人行使?
第四,由保證人仍履行主合同義務的觀點與現行立法的規定是明顯違背的。根據《擔保法》第5條:“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笨梢姮F行立法要求在主合同和保證合同均被確認無效以后,應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分擔責任,而不應由保證人代為履行。依據《擔保法》第5條規定,顯然完全由保證人承擔責任是不妥當的。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范本二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配套人民幣借貸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文批準的___________引進項目,除已商借外匯貸款外,尚需部分人民幣配套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人民幣貸款,特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萬元。
二、貸款期限
____________年,自第一次用款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貸款利息每季度計收一次,結息日為每季末一個月的二十日。貸款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本貸款利率亦隨之調整。
四、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_____費用,必須??顚S茫唇涃J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人民幣的借貸合同】人民幣的借貸合同。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用款計劃
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六、貸款償還
借款人以項目新增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貸款項目如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度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七、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直至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采取其它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附不可撤銷還款擔保書
借款人:(蓋章)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
1.定義與釋義
1.1 定義 為合同目的,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主語的含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6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貸款”……
“貸款承諾”……
“貸款分行”……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
“銀行工作日”……
“參考銀行”……
“子公司”……
“終止日”……
1.2 釋義 本文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影響本文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2.承諾、付款
2.1 貸款承諾 每個銀行按照本條例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全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
2.3 付款……
3.還款
3.1 還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九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九分之一。但頭一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八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還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并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百分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例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該筆貸款支付之前發送該通知,則該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將因發送通知而告終止。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有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行應在每次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遲延支付的利息……
4.3 替代利率……
5.費用
5.1 承諾費 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
5.2 管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當于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行費,費包括……
6.稅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消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行扣交,并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后付給各行和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凈值,與如果對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借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后30天之內,將證明上述交稅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行。
6.2 印花稅 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行或該行。
7.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紐約時間上午_________時為止,用美元,用紐約銀行時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行在abc銀行開立的賬戶,或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賬戶。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
7.2 計算 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8.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紐約時間下午5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行和銀行特聘的紐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9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為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行滿意。
9.聲明與保證
9.1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計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計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時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并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準貸款或為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繼續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細則,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對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構成違約行為。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1981年12月31日及截止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地為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和經常適用的,并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為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來,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并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 重要聲明與保證 第9.1條所規定的第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10.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
10.2 政府許可……
10.3 財務報表……
10.4 檢查權……
10.5 違約通知 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二者而不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根據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行。
10.6 留置權和抵押權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或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沒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并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于:
(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
(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后一年內到期的債務;
(3)對于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一年內到期的債務,該項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 保險……
10.8 免稅通知……
11.違約事件
11.1 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條中所指的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或認定其作出或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被解散;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在破產程序中自愿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復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任何義務所必須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采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采取以后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目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的部分的營業。
11.2 違約補救 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并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并應通知借款人:
(1)宣布各行根據本合同的義務宣告終止,以及或者
(2)宣布在終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并應該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額應立即到期和應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人明示放棄。
11.3 抵消權 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于任何時候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款提起的訴訟通知行。
11.4 非排他性權利 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利利、權力、特權或補救方法。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 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但不是根據3.3或14.4條)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額,應不考慮借款人所指定的適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據第14條到期未付的任何數額,但不是根據第14.4條應付的金額;其次,用于第5條到期未付的任何費用;第三,任何根據第3.2條到期未付的保險費;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貸款利息;第五,償還貸款本金。上述支付額應按照所收到的資金,按第1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 支付額的分攤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是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不是指根據第3.3條或第11.3條或14.4條,或根據第12.1條由行進行的分攤),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行,行應根據第12.2條分配上述金額,如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過行使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他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后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度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如同該銀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到的金額。
13.行
13.1 行
(1)各行授權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托給委托行的權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行和各行之間的關系僅為人和本人的關系,而決不能將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對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
(ii)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
(iii)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行或其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并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并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于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并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行應立即
(i)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
(iii)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
(iv)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
(v)將根據第6.1條遞交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行應盡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為行收到關于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說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行可將各行視為為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并對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約束力。
(9)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說明理由或不說明理由地通知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限行應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行沒有被指定和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行,這種指定的行其綜合資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_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他貨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行一經接受指定為行時,即應接替并賦予卸任的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行應被解除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盡管卸任的行辭職或被撤換,在它根據本合同和為行時所作所為或不作為,本條的各項規定應繼續對它有效。
13.2 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償付行(就借款人未補償部分)在執行其作為行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和其他特聘的顧問的合理費用,如果行需要在支付貨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諾確定。如果在此之后,則按其在這個時候所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 行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并據此推定,行可以在該支付日向各行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并未支付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行確定的年利率是行提供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行發出相反通知,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任何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行可以(但不必)把相當于所有銀行(沒有從它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有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并且行已經將相當于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賬戶,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從該行或借款人立即索還上述金額(不影響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以及從支付之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每日利息,行確定的年利率為行提供的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補償
14.1 開辦費 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和簽訂本合同的票據以及有關銀團貸款發生的一切合同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復制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行的各行特聘顧問的特聘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立即以美元補償行和各行由于
(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
(2)任何違約事件,或
(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
(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后,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
(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 增加的費用 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布、變化或解釋,或由于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的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其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產生于
(1)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但不是
(i)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凈所得計算并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稅款,以及
(ii)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或者
(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征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賬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15.一般條款
15.1 法院的選擇 本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并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
(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在紐約州法院或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并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紐約設有辦事處,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街)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護該人,任何傳票或傳喚得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訴訟或是程序及執行,并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美國紐約州_________地,美國紐約南區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不論是以主權或其他為依據),并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縣或紐約南區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約南區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
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 貸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的,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于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本合同每一條款述及的美元是至關重要的。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于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盡管以任何其他貨幣支付(不論根據判決或其他),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以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后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并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 票據的替換 由于票據丟失、被竊、被毀或殘缺不全,
(1)在丟失、被竊、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于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或者
(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負費用簽署并遞交一份新的票據,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代替殘損票據。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以電傳或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郵資已付。上述所有通知應遞交給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地址(視具體情況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當事人已指出的其他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 補救和棄權 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
15.7 變更 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的文件變更。
15.8 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經常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并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論,應指各個被轉讓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 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 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 語言 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附有英文譯文,由必須提交上述文件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它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 副本 本合同可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 術語的統一性 本合同包括關于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紐約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行____________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xyz銀行,管理行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abc銀行,管理行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各行:貸款承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美元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美元
簽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美元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美元
簽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個人銀行貸款擔保合同2017銀行貸款合同(2) | 返回目錄致:a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鑒于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愿意向貴行a銀行(“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人,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范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并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并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于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余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虮WC;及/或
(d)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后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人(作為債權人的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于本擔保書簽約日后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人交付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準,同時使這些批準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準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的書面同意前(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人同意,但擔保人須盡快以書面通知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人書面同意前(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于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后或和解協議簽訂后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并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并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布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并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余條款之有效性。
17.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于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于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于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a)本擔保書項下須發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采取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后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后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a)除非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權利或權益。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并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匯集2017銀行貸款合同(3) | 返回目錄合同【一】
銀行小額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 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二】
銀行借貸合同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并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從存款帳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費用,必須??顚S?,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銀行貸款購銷合同范本銀行貸款合同(4) | 返回目錄銀行貸款購銷合同范本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并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借款單位:
主管部門:
簽訂日期:19 年 月 日簽訂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中國投資銀行 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1985)29號通知的《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其中:本金,建設期利息;人民幣(大寫)元,其中:本金元,建設期利息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于19年月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其中寬限期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帳戶。本合同簽署后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以下簡稱“用款計劃”);并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后追回貸款,并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浮動一利率按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年外匯,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顚S?,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自動終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償還外匯本息擔保書
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
三、
四、
五、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19年月日 19年月日
貸款償還擔保書中國投資銀行湖南省分行:
我單位受(以下簡稱被保證方)的委托,同意作為被保證方向貴行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證人。
我單位的擔保責任、義務如下:
1.我單位保證被保證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按被保證方與貴行所簽訂之貸款合同的規定,歸還人民幣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單位保證,如果我單位收到貴行發出被保證方未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貴行委托銀行收款通知書后,我單位將按照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的規定,在被擔保方未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內,代其向貴行匯交所欠的人民幣貸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歸還貸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應增加的利息。
3.被保證方同貴行的其他權利、義務遵照“貸款合同”執行。
擔保單位:
擔保單位財務負責人:
擔保單位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掛、電報及電話:(簽字并蓋財務章)
19年月日
中國投資銀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匯借款合同 編號:
借款方:(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投資銀行湖南省分行?。ê喎Q乙方)
根據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金額:外匯貸款(大寫)美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
第三條 借款期限:本期貸款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本期貸款年利率為%,乙方按季計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 借款使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訂貨卡片對外采購合同作為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有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帳戶中支付款項。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國外銀行手續費等,甲方委托乙方從貸款帳戶中扣收,并將“支款通知”聯寄交甲方。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附后。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2‰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經借貸雙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 文批準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
第二條 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顚S茫坏门灿谩?/p>
第三條 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 個月( 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并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于每次用款日前 天以電報(加注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 在行開立的人民幣第 號賬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送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款,除須于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 50%的違約金。如延遲天數超過 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并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進行追索的權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于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并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于該次還款期日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于人民幣 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 號賬戶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法人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違約金),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并轉、清盤、破產、
人動及其他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