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7 15:44:1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 凈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二、任意解除權的排除適用
在實踐中,某些管理公司已經意識到了中國《合同法》項下對委托合同的當事人賦予的法定任意解除權,并在管理合同中做出了排除其適用的約定。但是,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權,當事人是否可以特約排除其適用,對此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理論上也有不同的觀點。因此,在管理合同的談判中應盡量避免接受這樣的條款,或對這樣的條款的字眼做模糊化處理。本文來自于《法制博覽》雜志。法制博覽雜志簡介詳見
2.審計的內容與重點不同大型基建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對項目決策、建設程序的監督,防止違反決策程序、擅自立項行為的發生;注重對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等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項目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保值增值過程中責、權、利的統一;注重研究制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計劃、程序、方式方法、處理處罰等方面的具體規定,統一標準和口徑,以嚴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強審計業務管理,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本文所指的項目跟蹤審計,注重加強對項目建設程序和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重點在于合同的執行方面和工程造價的控制,目的在于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規范化程度。
3.審計項目的規模和數量不同大型基建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對象一般為列入國家或省市重點建設計劃的獨立項目,工程規模大,審計時間長。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第三方跟蹤審計項目規模相對較小,但數量多、種類雜。
二、實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傳統的項目審計是一種事后的審計監督,一般安排于項目即將交工或交工后進行,僅涵蓋施工和工程結(決)算兩個階段。而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了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工程結(決)算和運營管理等階段,從整個項目周期來看,傳統的項目審計模式具有較大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項目各階段經濟活動的審核監督情況。以合同簽訂階段為例,由于沒有審計人員的事前參與,有些承包合同條款不嚴密,不規范,存在不少漏洞,如工程范圍比較籠統,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和費率未作詳細約定,工期、質量、違約責任不清等。特別是一些閉口包干合同,對包干范圍、質量要求、調整手續等沒有明確約定,導致包干項目包不住,閉口合同形同虛設,最終仍按實結算,很難真正控制工程造價。由于施工項目的不可逆特性,經常出現事后審計發現問題難以得到糾正的現象。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實施全過程監督,從前期工作階段即參與其中,由獨立第三方及時就各階段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對工程造價進行準確審核,最終形成審計報告。從項目管理五大要素,即質量、工期、造價、安全、環保方面考察,跟蹤審計以控制成本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為目標,以提供全過程監督和咨詢服務為手段,間接促進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與環保,充分體現了審計監督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提高了項目管理水平。
2.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成效傳統的項目審計由于采用靜態操作模式,一般僅對承包商上報的工程結(決)算報告和過程計量支付文件開展審計工作,事前和事中基本沒有審計人員參與,由于介入時間晚,審計人員無法準確掌握項目全過程情況,對隱蔽工程以及工程變更、材料采購情況,往往缺少有力的審計證據。由于存在上述問題,在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生與承包商方面的扯皮現象,以致于影響審計結論的及時準確出具,給項目管理和審計相關各方的后續工作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采用動態監督模式,全過程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在前期工作階段即可對委托方的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提出咨詢意見,形成較為完善規范的合同文本;及時準確地完成對隱蔽工程、材料采購及工程變更的審計,為最終的決算審計打下良好的基礎;并能及時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提請委托方改進完善,從多方面提高了審計工作的成效。
3.有利于彌補委托方的技術短板和人員不足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工程技術方面的人員,以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專業為多,而上述列入跟蹤審計范圍的項目涉及專業多,數量繁雜,且近年來,新技術、新材料層出不窮,僅靠經營管理單位自身的技術人員,常常難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通過委托獨立第三方開展項目跟蹤審計,有利于借助社會技術和管理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委托方的技術短板和人員不足。
三、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的主要階段和內容
第三方跟蹤審計伴隨著項目實施全過程,一般可分為開工前準備、過程實施和工程結(決)算三個階段,跟蹤審計在不同的階段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工作內容和重點各有側重。現以高速公路大修項目的審計內容和要點為例,作一簡要分析。
(一)開工前準備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審查項目建設程序和審批手續是否合規完備;項目所需的資金是否已列入已經審批的年度預算,資金是否落實。2.審核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是否符合要求;設計依據是否充分、可靠,設計文件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等。3.審核概算設計文件內的工程項目有無漏項,預算中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定額套用是否符合規定,工程計價是否合法、合規、準確,預算調整是否規范等。4.審核招標文件是否完備,并參加招標過程重要活動,審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5.在委托方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前,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核,重點關注合同內容是否合理合法,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重要條款表述是否準確,經過審核提出書面意見,以備委托方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完善。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前期工作的相關建設程序進行審計,對設計文件和合同文件進行審核,以及時掌握情況,提出改進建議,確保項目前期工作合法規范,便于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后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過程實施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檢查項目是否嚴格按照預算開展,有無超出批準預算范圍外的投資等問題。2.審查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審查各項內控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夠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如工程支付及變更審批制度、工程驗收制度;設備材料采購管理制度等,保證項目運行程序規范、資金使用合規。3.對施工承包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合同雙方是否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工程有無違規分包、轉包;施工進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隱蔽工程驗收程序是否完備,記錄是否完整;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變更審批程序是否合規,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完善。4.中期計量支付工作審查。審查中期計量支付程序是否規范,施工單位上報的文件是否完備,監理單位有無按規定認真審核鑒證,業主單位有關職能部門有無按程序進行審核;申請付款的金額是否準確、依據是否充分、資料是否完整,工程形象進度是否與實際相符,計量計價是否準確,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5.對材料、設備價格和質量進行審核控制。審查材料、設備的采購價格是否與市場價格相符,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有無相應的制度和流程,相關制度和流程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防止施工單位所購材料、設備以次充好,對工程質量產生隱患。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對中期工程計量支付、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更及材料設備采購與價格控制進行審計,為下一階段的審計工作打好基礎。
(三)工程結(決)算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合同內工程款的審計。由于工程規模、發包方式等的差異,目前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大致有單價合同、總價合同和預算價合同等三種。以工程量清單單價合同為例,在進行工程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來計算最終的工程造價,這就要求審計時對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進行嚴格的審核,防止出現多報工程量、重復計算工程量及錯誤套用單價的現象。2.工程變更的審計。工程實施過程中,變更在所難免,而工程變更會對工程決算產生較大影響,因此要審核變更項目的審批、簽證手續是否齊全;核實變更增加的項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項目的工作內容中,防止重復計算。在此基礎上,審核變更工程量;依據定額,根據項目變更特點,核定變更工程單價,最終確定工程變更總價。3.工程結(決)算送審報告的審計。主要審查送審資料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手續是否完備,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結算書的計價、計量、計費是否正確,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是否合規等。在前兩個階段的工作基礎上,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工程結(決)算資料進行匯總審計。審計的依據是:項目有關的施工、設計、監理合同,技術規范,設計圖紙,項目管理手冊,現行國家及地方建筑、市政、公路等計價定額,交通部《交通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審計單位依據上述規范、條例、制度和合同,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核減項目及核減額,與承包商進行溝通商談,最終形成經承包商和委托單位共同確認的工程決算審計報告。如工程規模較大,并能形成獨立資產的項目,還需要對該項目的設計、監理、檢測、管理等費用進行審計,形成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報告。
四、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工作中應重點關注的幾個問題
1.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建立健全跟蹤審計管理制度是有效實行第三方跟蹤審計工作的基礎。管理工作制度先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從跟蹤審計工作的目標、審計范圍和內容、機構保障、各方職責及具體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立健全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管理制度,以保證審計工作制度規范,流程清晰。其中,由于高速公路運營期的工程項目數量繁多,且存在路橋設施新舊程度和交通流量的差異,以及經營管理工作需求的不同,各單位的項目規模存在著很大的差別,有的項目如大修,總投資可能達幾千萬元之多,而小的零星改造工作,可能只需幾萬元投資,所有的項目都進行第三方跟蹤審計,顯然沒有必要,也不經濟,因此,應根據各單位項目的特點,本著“抓大放小”和“應審盡審”的原則,規定單項工程的送審標準,年初即根據已經批準的年度預算,會同審計單位編制跟蹤審計計劃,明確全年送審項目數量、工程概況、計劃開工和交工時間,便于審計單位及早制定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
2.選擇勝任、負責的審計單位并簽訂完善的委托合同是第三方跟蹤審計成功實施的關鍵。應從中介機構的資信等級、專業力量、審計方案和以往審計業績等多方面進行考察,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單位,并簽訂完善的審計委托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工作流程和費用結算辦法。委托合同中應明確要求審計單位成立與項目相適應的審計工作組,配備相應的工程、財務和法律專業人員以滿足審計工作的需要。從總體上講,對跟蹤審計人員的要求主要有四點,即獨立公正的審計立場、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專業勝任的業務能力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只有具備以上素養,審計人員才能有效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按計劃完成審計任務。關于審計費用的結算,可采用基本工作費加審核提成的方式。由于跟蹤審計工作量較大,對于審計單位而言,配備人員多,工作耗時長,因此,應根據預計的年度送審項目情況,雙方核定基本工作費用,以保證審計單位的合理效益。同時,可根據送審項目的送審金額或核減金額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以提高審計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意識。
1 引言
近年來,由于中國高星級酒店國際化進程的加速,以及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對中國經濟發展潛力的關注,促使大量國際酒店管理集團進入中國,其中絕大部分都采用了委托管理方式快速進入中國市場。伴隨著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迅速擴張,高昂的管理費用與低下的投資回報已成為中國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方關系緊張的導火索,甚至導致管理合同的終止。本文重點研究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委托管理關系現狀,在此基礎上,提出影響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管理方關系的關鍵因素與相應對策,以期為改善委托管理下我國高星級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合作關系提供一定的借鑒。
2 文獻綜述
委托管理模式發源于美國,現已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拓展海外業務的重要途徑。1988年美國康奈爾大學James教授首次闡述了委托管理模式下酒店管理合同的相關概念、運作特點、談判要點和合同條款。此后,國外學者進行了以管理合同為關注點的酒店業主與管理方關系的相關研究。
第一,酒店管理合同契約條款的相關研究。酒店管理合同是雙方建立合作關系的法律前提。James(1988a,1988b)認為隨著酒店業主談判能力的增強,業主得以更多地介入酒店運營,在管理合同期限長短、績效考核標準的制定及合作終止條款設置等方面都掌握了更多的發言權。James(1997)指出酒店管理合同的變化趨向對業主有益。Howard(1998)指出,管理合同不僅會影響酒店管理目標的實現,還會影響酒店組織架構的安排以及業主和管理方的關系。Karen(1999)指出合理平衡雙方利益的酒店管理合同才是實現業主與管理方良性互動和酒店長期經營目標的重要保證。James(2009)詳細闡述了管理合同條款的十二個改變。Richard,(2010)通過對2009年各酒店集團委托管理收益的比較分析,以及金融危機對酒店管理合同條款影響的研究,預測了業主與管理方未來五到七年的合作趨勢。
第二,對委托管理模式下酒店業主與管理方矛盾糾紛處理實例的研究。Michael(1994)指出溝通協商和內部調解是酒店業主與管理方處理矛盾糾紛的主要選擇,而一旦溝通破裂、協商無門時,就要依照管理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程序提起仲裁甚至訴訟。Michael(1997)和Michael(1998)認為酒店業主的優勢正在加強,盡管管理合同中已寫明合同終止條件,但當業主單方終止合同時,管理公司別無選擇只能離場。James和Kristi(2003)認為無論業主與管理方在管理合同上簽署了怎樣的條款,那些法律裁決的先例才是爭議解決辦法的最終依據。William(2003)通過對法庭處理的多起管理方違背業主利益行為的判決的分析,指出管理方隱瞞業主收受回扣、同意接管與現管酒店存在競爭關系的酒店等行為都損害了業主利益,也為管理合同的延續埋下了隱患。
近年,國內研究者也開始關注中國酒店委托管理中業主方與管理方的合作問題。尹真(2006)認為酒店管理公司的經驗對創造良好的業績起著重要作用。鄒益民和鮑娟(2007)指出,業主自身角色正確定位、飯店硬件匹配、合同全面合理、業主準確選擇管理集團和管理合同有效實施這五個維度都會影響委托管理成功與否。對管理方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委托管理模式的研究。陳勇(2006)在對酒店管理合同發展歷程梳理的基礎上,指出酒店管理合同發展初期具有“將不可抗力導致的酒店管理公司的經營風險轉嫁給酒店業主,以確保酒店管理公司在委托管理模式下生存和發展”的特點。陳勇(2007)結合新制度經濟學相關理論,探討了如何構建酒店管理合同受托方激勵約束機制,并分析了酒店管理合同所涉及的利益相關方的職責與權限。陳勇(2008)在對國內52家國際品牌酒店的業主代表訪談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從酒店管理方的選擇、報酬、控制、競爭和聲譽五方面,分析了酒店管理方激勵約束現狀,提出業主應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3 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發展動因
3.1我國高星級酒店業發展現狀
3.1.1行業規模不斷擴大
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增長,星級酒店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至2008年間顯著增加,其中五星級和四星級酒店投資額分別增長361%和312%,居行業領先水平;星級酒店的數量從2001年的7358家增加到2009年的14237家,年均增速為8.7%,其中五星級酒店更是從1989年的3家、1999年的77家,迅猛發展到2009年的506家,四五星級酒店比例也由10年前的7.7%升至2009年底的17.5%,即使在經濟不景氣的09年,高星級酒店仍然維持了20%的增長率。
3.1.2國際品牌增量明顯
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高星級酒店數量逐年增多。1982年北京建國飯店引進香港半島酒店集團管理,拉開了國內酒店引進國際酒店管理公司和國際酒店品牌的序幕。2005年,洲際、希爾頓、萬豪和雅高集團相繼出售其在歐美市場的大量酒店以騰出資金用于拓展中國市場。“僅2006年2月的一周,洲際便在中國新簽10家酒店,而喜達屋、萬豪、雅高等集團也都對自己中國區域的負責人提出了高端酒店數量3年內增長50%的要求”。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初,已有40多家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70多個品牌進入中國,共管理1000多家酒店。世界排名前十位的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均已進入中國市場,管理酒店480家。
3.1.3行業進入微利時代
2009底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與仲量聯行集團對全國25個城市酒店業績的問卷調查顯示:截至2009年年末,全國星級酒店平均客房出租率為57.88%,較2008年下降了0.42個百分點,而五星級酒店平均客房出租率更是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下,僅為51.06%。平均房價方面,由于2009年初高星級為酒店應對金融危機普遍為采取了壓縮內部費用等措施降低成本,甚至“降星銷售”,致使五星級酒店2009年平均房價降至622.80元,較2008年下降了10.08%。近年來高星級酒店的“投入產出比”僅維持在O.35左右,表現為高端酒店規模增長最階段恰恰為酒店經營效益下滑最為明顯階段,行業已進人微利時代。
3.2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動因
3.2.1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利益驅動
采用委托管理模式,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可以達到不通過原始資本的積累而實現迅速擴張的目的,因此,為了更好地把握中國市場的拓展機遇、獲得更強的市場 話語權,采取與背景誠信且頗具實力的大業主“捆綁”簽約的戰略合作模式已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首選。如:洲際酒店管理集團與保利集團合作管理佛山保利洲際酒店、與綠地集團合作管理南京綠地洲際酒店;萬豪酒店管理集團與綠地集團建立鄭州萬豪酒店、與富力地產集團建立北京富力萬麗酒店。此外,國際酒店管理集團還通過建立中國區客戶服務中心,控制旗下各酒店的客源輸送,并以此獲得可觀的渠道費用和訂房傭金,這些財務報表中顯示為銷售費用的收益,往往不為業主察覺,卻正逐漸成為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商業盈利的中心。
3.2.2業主實現投資目標的利益驅動
近年來,大量有實力的地產開發商紛紛進入酒店領域,如萬達、泰達、恒大、綠地等公司,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能為其帶來“最大化的綜合價值”。一是公關活動平臺。通過高星級酒店來展現企業的品牌、形象、實力和企業文化。二是穩定的現金流。雖然酒店的經營毛利潤只有35%左右,卻可以產生穩定而充沛的現金流,保證企業信用、支付能力和經濟實力的體現。三是快速培育聯動品牌。通過聘請國際品牌酒店集團管理配套酒店提升未來土地升值空間。四是合理避稅。房產開發商將企業所得轉化為飯店的固定資產投資以減少稅款,相當于部分酒店投資來源于政府稅收。五是獲取政府優惠政策。很多城市對含有高星級酒店項目開發的住宅給予優惠政策,如土地出讓“半買半送”、稅費減免等。六是不動產保值增值,滿足資本市場在財務統計上對連續經營收入要求的目的,同時起到增加公司市值的作用。七是建立長期資本收益。酒店屬于商業用地,原則上只要用地規范,在供應上不受限制,因此容易獲取土地資源。因此,當酒店項目成為地產開發的一部分時,業主會從綜合土地成本、政府要求、商業地產增值、避稅等多個角度加以考慮。
3.2.3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導
在各地舊城改造中,規劃了很多體量巨大的城市綜合體,作為綜合體中的高星級酒店,不僅為城市提供高端商務平臺,還扮演著城市會客廳的角色。2007年,河北石家莊出臺《關于鼓勵新建五星級酒店的意見》、深圳出臺《龍崗區關于加快高星級酒店發展暫行規定》;2008年湖北鄂州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高星級酒店業的若干意見》;2009年,包括江蘇南通、內蒙固陽、重慶武隆、湖北大悟、海南儋州等近20個地方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高星級酒店建設;2010年,福建上杭、廣東陽江、廣西貴港亦出臺相關政策加快高星級酒建設。各地政府在用地面積、土地價格、稅費優惠、現金獎勵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成為高星級酒店建設的重要推手。
4 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問題分析及預防化解
4.1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酒店業主和管理方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將酒店業主的有形資產與管理方的無形資產相結合的利益共同的合作方式。伴隨著高星級酒店采用委托管理模式迅速擴張,管理方與業主矛盾也日益凸顯。
在酒店策劃籌建階段,問題主要表現為酒店開業前預算的制定是否嚴格執行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制度與品牌標準,如證照不齊是否仍如期開業,是否聘用集團指定的設計師,是否選擇酒店集團推薦的設備供應商等。
在管理合同簽署階段,問題主要集中在酒店人事安排、財務安排、資產安排、業績考核等四方面。首先是業主方權利的保障。如大部分酒店管理合同的區域非競爭條款中限制性區域界定模糊、限制年限過短等,致使很多酒店開業不久就面臨同一集團旗下同品牌競爭。其次是業主方管理權限范圍的界定。以人事任免為例,業主方通常要求派駐業主代表或委任副總經理、財務副總監在酒店任職,以享有充分的監督和控制權;而管理方則擔憂委派人員的雙重身份不便酒店的日常管理,甚至影響最終業績考評。再次,酒店業主有效行使權利存在障礙,如業主很難知曉年度財務預算中詳實的酒店經營數據;業主對管理方推薦的總經理等高層人選的工作背景等信息知曉不夠全面;物資采購方面,因專業所限,對大額支出、供應商的選擇等也存在審批難度。
在經營管理階段,矛盾主要反映在雙方經營理念、人員效率和集團費用分攤及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等方面。一是關于人員效率的分歧。管理方往往指責業主派駐的高層管理人員作用不明顯且有的傾向。二是關于集團費用分攤比例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高昂的集團海外促銷宣傳費與營銷效果的問題、前期中央預訂系統投資與后期實際收益不符問題、酒店員工接受集團培訓的費用和顧客忠誠計劃費用問題等。三是在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上的分歧。按酒店管理方的財務預算方案實施,當達到業主設定的財務指標時對管理方給予獎勵,這一“雙重指標”做法目前普遍存在于外資品牌酒店。
典型的矛盾沖突案例有:南京希爾頓酒店和上海仕格維麗致酒店因經營業績不佳分別于2006年和2009年被撤牌;雅高集團在上海的首家精品酒店――璞邸酒店和由萬豪集團管理的廣州天倫萬怡大酒店,因管理合同中未對業主酒店物業轉讓行為設限而導致管理方話語權缺失最終被撤牌;由新加坡華業集團投資建設的蘇州吳宮喜來登和廈門索菲特大酒店,因業主發展戰略調整,于2009年先后變身為蘇州吳宮泛太平洋大酒店和廈門泛太平洋大酒店。
4.2委托管理中矛盾預防與化解
4.2.1前期策劃籌建階段
第一,科學規劃綜合體項目。開發商需慎重對待綜合體項目酒店建設的必要性以及開發時序問題;管理方要全面評估和篩選項目,同時還應將自己的優勢體現在項目總體規劃和定位能力上,找到與業主的契合點。第二,業主方與管理方應緊密配合開展籌建開業工作。在策劃籌建階段,遵循“功能決定結構,結構決定外觀”原則進行設計建造,并從投資和管理的角度對項目建設進程統籌兼顧。第三,在籌備開業階段,雙方應對團隊人選嚴格把關。審慎選擇酒店總經理,籌備團隊的工作應貫穿于酒店前期準備及開業后的初期經營階段。第四,高質量的可行性研究和市場調研先行。研究報告對投資回報的測算可以幫助管理方對項目潛在的收益和風險進行評估,引導處于建設階段的酒店在相關布局和設施上進行調整以適應市場需求,幫助酒店管理層制定準確的開業收支預算,并制定合理的定價策略及收益預測。
4.2.2中期合同簽署階段
第一,業主必須熟悉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管理合同。要掌握合同談判節奏,談判期太短不利于爭取有利條款,而過分拖延也會產生風險。第二,業主應從總體利益上審視管理合同。在指定供應商方面,若業主希望自己采購且有能力自己采購,則采購權應該歸業主所有,管理方提供協助。在合同里應明確限制集團同一品牌或同檔次品牌在一定地域、一定時期內的發展。在人力成本方面,業主應要求管理方做出人員成本占營收比例的財務測算,并在合同中寫明約束性條款。在成本劃分方面,應明確劃分“營運成本”和“業主成本”。在酒店運營賬戶監管方面,應建立財務雙簽制度,合理監控酒店重大合同簽署和預算外大額費用支出;業主還要獲取對酒店年度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審批權。在對酒店高層的任命權和審批權方面,業主應擁有委派業主 代表和酒店副職(副總經理、財務副總監)的權力,以及對總經理、營銷總監和財務總監三大關鍵崗位的審批權。第三,科學設計業績考核指標。可在傳統的RevPAR和GOP兩大考核指標基礎上,增加“收益指數(RGI)”考核指標,跟蹤比較一定數量競爭酒店的RevPAR情況,判斷本酒店在競爭市場上的相對位置。此外,典型的房地產指標――“物業每平方米收入(RevPSM)”對評估酒店投資回收情況及管理效率也有一定可取之處。第四,創新薪酬機制。要建立經營價值與物業價值掛鉤的酒店管理方薪酬機制,將所有權與經營權融合,激勵管理方在關注經營業績的同時,平等地關注酒店物業價值,利于降低業主為了出售酒店物業尋求終止管理合同的欲望,實現雙方長久穩定的合作。第五,對酒店物業轉讓行為設限。酒店管理方應對業主股份轉讓、重組以及酒店實物資產轉讓設定一些條件。比如:業主有義務在交易前,促使股份或資產的受讓人與酒店管理方簽訂協議,確保新的業主接受原管理合同條款,使酒店管理方可以不受干擾繼續經營酒店。
4.2.3后期經營管理階段
第一,家具、裝置和設備(FF&E)儲備資金的提取和使用。雙方應聚焦于如何審慎靈活使用儲備資金,既保證酒店有充足修繕資金可供使用,又兼顧業主自由支配這部分資金的意愿,避免資金的占用和閑置。第二,合理控制人力成本。要對酒店組織結構和崗位進行流程再造,增加管理寬度,壓縮管理層級。實施區域化集中管理措施,將收益管理、營銷和IT支持等業務整合到集團劃定的“小區域”,起到減員增效作用。第三,建立酒店業主與管理方企業文化融合機制。在尊重彼此文脈、人脈基礎上,以文化整合和價值認同為紐帶,促進業主公司利潤導向的傳統層級文化與管理公司品牌價值導向的制度規范文化相融合,形成適應酒店現實情況的獨特的企業文化。第四,化解預算編制爭議。酒店年度預算和資源配置的討論必須圍繞兩個主題展開:如何戰勝競爭對手,如何超越去年的收入。雙方討論的著眼點應從成本和收入方面的討價還價轉向尋求更好地解決問題的方法。
4.2.4重視四大相關因素
第一,聘請堅守職業道德的專業酒店咨詢人員。富有責任感的專業咨詢人員能客觀地評價項目。在酒店發展階段出具全面客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推薦業主代表和副職人選、協助業主進行合同談判。在酒店業績明顯下滑時,對存在問題進行診斷,獻計獻策。在管理公司撤牌前期,分析原因,評估終止管理合約的風險。在更換品牌期間,輔助管理團隊平穩過渡和交接。第二,構建行業協會和業主聯盟的信息分享平臺。首先,行業協會應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脫鉤,成為不帶行政色彩的專業社會組織,公正維護業主與管理方權益及規范酒店經營行為。其次,行業協會應與酒店業主聯盟共同打造一個交流經驗、分享心得的渠道,幫助業主協調與政府、管理公司、旅行社等各方關系。第三,加強旅游管理部門服務功能。在政策層面建立協調機制,根據行業發展現狀制定有利于引導不同檔次、不同特色酒店均衡發展的政策。從信息服務層面,及時采集酒店經營數據,為投資者和酒店業主提供參考。第四,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市場監管方面,出臺行業準入條件或公告,從源頭上控制酒店供給過剩帶來的各種不利;在職業標準方面,制定酒店職業經理人標準,建立酒店職業經理人發展平臺;在品牌標準方面,應就國際酒店管理集團在中國從事委托管理提出具體的信息披露要求,向業主方提供完整的品牌標準。
5 結論
5.1本研究的結論與貢獻
第一,本次研究發現酒店管理集團的利益驅動、業主實現投資目標的利益驅動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導共同驅動了中國高星級酒店委托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管理的發展。
第二,歸納了造成業主方和管理方沖突的主要原因。在酒店策劃籌建階段,主要為酒店開業前預算的制定是否嚴格執行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制度與品牌標準;在管理合同簽署階段,主要集中在酒店人事安排、財務安排、資產安排、業績考核等四方面;在經營管理階段,主要反映在雙方經營理念、人員效率和集團費用分攤及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編制。
第三,良好的酒店業主與國際酒店管理集團的委托管理關系需要旅游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酒店衍生機構的支持與配合(如圖1)。
首先,將管理合同文本的文字談判等同于管理合同談判,我們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摘要:管理合同是一種非股權式的酒店經營模式,它主要包含了委托民事法律關系在內的一系列契約布置。管理合同的這種模式,最早由希爾頓酒店集團在上世紀60年代引入,從利益共享的長期租賃合同中逐漸演變過來,管理合同和管理合同文本是有區別的,后者只是體現這一民事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
其次,就合同文字談合同。管理合同誕生于英美法系的商業環境中,很多條款的表達方式及語氣異于國內合同,假如我們只關注了合同文本,忽略了這種契約制度本身的實質性含義,在談判中,就會出現就文字而文字,就條款而條款的談判方式,甚至糾纏于合同語氣上,并更多比照國內承包經營合同和單純的委托合同,且偏向于爭奪管理權限的條款。
這些不但無助于業主獲得合同利益,也和管理合同的契約精神相背離。管理合同的契約模式,決定了在管理合同的風險布置上,業主和管理公司的合同訴求不盡相同,但在酒店經營目標和經營成本的控制方面,業主和管理公司的訴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業主作為酒店資產的所有權人,從資產運營的平安和效率方面,獲取管理合同的合同利益,不但符合業主的最大利益,也符合管理合同的契約模式,為管理公司所普遍接受。
其實,當業主獲得一塊土地資產時,管理合同對于業主,其本質上的意義只是業主確立資產管理的一個工具。所以,我們確立了業主從資產運營的平安和效率角度,去關注管理合同中的一些關鍵條款,在管理合同的契約特征中,去構筑并合理表達業主的合同訴求,比我們單純地去計較文字要重要得多。
結合過往經驗,業主需注重這樣的一些條款布置建議摘要:管理公司的綿約相對人(業主)酒店資產(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在過往的談判中,有關誰作為管理合同中管理公司的締約相對人,有多種不同的理解。事實上,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管理公司鎖定的締約對象,只是酒店物業資產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這會涉及到酒店管理權的委托來源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因此,這樣的一些條款,是需要業主正確理解的摘要:
(1)管理合同會強調業主在簽約時以及在合同期內,對土地及酒店物業資產所有權的承諾(約定的業主轉讓,所產生的物權流轉除外),并且,假如酒店在簽約時處于未建或在建狀態,管理公司還會關注整個酒店物業的建設投資是否有一個合理滿足的融資方案。基于此,管理合同所需要業主自行承擔的費用就有摘要:持有物業相關的稅賦、為物業資產購買財產類保險、預提設施設備預備金、各項資本性支出等等,而這些附隨產生的各項稅費,在管理合同的框架中,是不進入經營性支出的,這也是管理合同這種契約模式的特征之一。
(2)業主出讓自己的股份或實際控制權,以及業主出讓酒店物業資產所受到的合理限制。這里所涉及到的關鍵新問題是,和管理公司產生合同關系的相對人發生變化,導致管理公司對未來的管理權穩定產生顧慮。因此,需要在管理合同中加以約定,業主在考量這些條款時,應當對未來的公司發展戰略有一個預期,同時,著重審核管理合同中對業主轉讓條款的條件,是否和這樣的預期相抵觸,并在管理合同中敘明。
酒店品牌的甄選影響投資規模的重要因素擬投資酒店的區域市場,在管理合同期限內,是否可以支撐一個擬選品牌的酒店,這永遠是需要業主首先解決的新問題。國際性的酒店管理集團,其核心商業訴求在于摘要:酒店產品的市場份額最大化所帶來豐厚的管理酬金,從而實現連鎖品牌的價值和集團利益的提升,因此,品牌和系統標準,是這些管理公司得以生存的核心價值,這在管理合同談判中會涉及到這樣的條款摘要:
(1)業主會被要求對“品牌標準”(也稱“系統標準”)的遵守義務。基于此,“技術服務協助服務協議”,這是國外管理公司通常需要業主強制性購買的技術協助服務,其目的在于敦促業主遵守品牌標準。這里面業主要考慮的重大因素有摘要:①“品牌/系統標準”,和業主建造成本密切相關聯,它們和業主投資成本的預算要匹配。②技術協助服務所遵循的“品牌/系統標準”需要穩定和持續,避免業主投資和該等標準不一致導致的重置損失。③技術協助服務的重要節點的確立,技術服務團隊的服務方式,要滿足業主所聘請的各設計師、建筑師、裝修師、景觀師等等的要求。
(2)設施設備預備劍通常稱為“FF%26amp;E)的提取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FF%26amp;E的提取和使用,也是為“品牌/系統標準”的維護而服務的,需要充分地了解這個條款,這就是我們在獲得了品牌給物業帶來溢價的同時,需要考量的物業標準的維持成本新問題。
業主的控制是風險而不是管理權
管理合同時間跨度長,一般是在15到25年之間,個別高端奢侈品牌的管理期限會在30年左右。管理合同盡管法律關系復雜,但主合同以酒店經營管理權的全部委托為主要法律關系。所以,巨額的酒店資產長期交由管理公司,作為資產的所有權人,業主的顧慮和擔憂是理所當然的。有些業主認為摘要:通過更加深入和廣泛地去控制酒店管理(比如審核各項制度和開支等等),來實現對酒店的控制,我們認為,這樣的觀點值得商榷,事實上,業主作為資產所有權人,而不是酒店管理者,在管理合同中去考慮這樣的制度才是合適的。
(1)協助國際品牌酒店的本土化,協調酒店在當地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業主應當根據自身的要求,考慮業主代表的派出方式業主代表的派駐制度有兩個因素是需要考慮的摘要:一是任職的專業資格,二是權利邊界的劃分;
(2)盡管有業主代表,建立管理公司和業主間的慣常聯席溝通機制和臨時聯席的溝通機制;
(3)協商認可管理公司的業務計劃,約定業務計劃的內容和提交時間,并適時引入專家仲裁機制;(引資金支付的合理監管制度,這個制度度在管理合同中的設計,是否涉及到控制管理權,業主的立意是重要的,對于酒店資金的支付,項目和種類相當繁雜,因此,我們贊成的是一種合理的監管體制,而不是去束縛管理公司經營酒店,更不是為日常的經營管理去設置不必要的障礙。
經營業績評價體制利益的期待
顯然,任何一個業主均不希望酒店業績長期虧損,這是業主謀求訂立管理合同以獲得國際管理集團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技術,以及集團服務的本意和目的,然而,任何一個管理公司均不會也不可能向業主承諾酒店業績的回報,因為,酒店業績并不取決于管理公司,而是取決于未來的市場,而這個市場又是敏感而脆弱的。怎樣在管理合同里面去充分解決業主的關切,同時,又可以讓管理公司無需去承擔本不是自己責任的義務呢,
新問題的焦點不在“業績不好,誰承擔責任上”,而是,合同退出合理終止機制。有兩個內容需要業主在管理合同中去關注摘要:
首先,將管理合同文本的文字談判等同于管理合同談判,我們首先應當明確的是:管理合同是一種非股權式的酒店經營模式,它主要包含了委托民事法律關系在內的一系列契約安排。管理合同的這種模式,最早由希爾頓酒店集團在上世紀60年代引入,從利益共享的長期租賃合同中逐漸演變過來,管理合同與管理合同文本是有區別的,后者只是體現這一民事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
其次,就合同文字談合同。管理合同誕生于英美法系的商業環境中,很多條款的表達方式及語氣異于國內合同,如果我們只關注了合同文本,忽略了這種契約制度本身的實質性含義,在談判中,就會出現就文字而文字,就條款而條款的談判方式,甚至糾纏于合同語氣上,并更多比照國內承包經營合同和單純的委托合同,且偏向于爭奪管理權限的條款。
這些不但無助于業主獲得合同利益,也與管理合同的契約精神相背離。管理合同的契約模式,決定了在管理合同的風險安排上,業主與管理公司的合同訴求不盡相同,但在酒店經營目標和經營成本的控制方面,業主與管理公司的訴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業主作為酒店資產的所有權人,從資產運營的安全與效率方面,獲取管理合同的合同利益,不但符合業主的最大利益,也符合管理合同的契約模式,為管理公司所普遍接受。
其實,當業主獲得一塊土地資產時,管理合同對于業主,其本質上的意義只是業主確立資產管理的一個工具。所以,我們確立了業主從資產運營的安全和效率角度,去關注管理合同中的一些關鍵條款,在管理合同的契約特點中,去構筑并合理表達業主的合同訴求,比我們單純地去計較文字要重要得多。
結合過往經驗,業主需注意這樣的一些條款安排建議:管理公司的綿約相對人(業主)酒店資產(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在過往的談判中,關于誰作為管理合同中管理公司的締約相對人,有多種不同的理解。事實上,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管理公司鎖定的締約對象,只是酒店物業資產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這會涉及到酒店管理權的委托來源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因此,這樣的一些條款,是需要業主正確理解的:
(1)管理合同會強調業主在簽約時以及在合同期內,對土地及酒店物業資產所有權的承諾(約定的業主轉讓,所產生的物權流轉除外),并且,如果酒店在簽約時處于未建或在建狀態,管理公司還會關注整個酒店物業的建設投資是否有一個合理滿意的融資方案。基于此,管理合同所需要業主自行承擔的費用就有:持有物業相關的稅賦、為物業資產購買財產類保險、預提設施設備準備金、各項資本性支出等等,而這些附隨產生的各項稅費,在管理合同的框架中,是不進入經營性支出的,這也是管理合同這種契約模式的特點之一。
(2)業主出讓自己的股份或實際控制權,以及業主出讓酒店物業資產所受到的合理限制。這里所涉及到的關鍵問題是,與管理公司產生合同關系的相對人發生變化,導致管理公司對未來的管理權穩定產生顧慮。因此,需要在管理合同中加以約定,業主在考量這些條款時,應當對未來的公司發展戰略有一個預期,同時,著重審核管理合同中對業主轉讓條款的條件,是否與這樣的預期相抵觸,并在管理合同中敘明。
酒店品牌的甄選影響投資規模的重要因素擬投資酒店的區域市場,在管理合同期限內,是否可以支撐一個擬選品牌的酒店,這永遠是需要業主首先解決的問題。國際性的酒店管理集團,其核心商業訴求在于:酒店產品的市場份額最大化所帶來豐厚的管理酬金,從而實現連鎖品牌的價值和集團利益的提升,因此,品牌和系統標準,是這些管理公司得以生存的核心價值,這在管理合同談判中會涉及到這樣的條款:
(1)業主會被要求對“品牌標準”(也稱“系統標準”)的遵守義務。基于此,“技術服務協助服務協議”,這是國外管理公司通常需要業主強制性購買的技術協助服務,其目的在于敦促業主遵守品牌標準。這里面業主要考慮的重大因素有:①“品牌/系統標準”,與業主建造成本密切相關聯,它們與業主投資成本的預算要匹配。②技術協助服務所遵循的“品牌/系統標準”需要穩定和持續,避免業主投資與該等標準不一致導致的重置損失。③技術協助服務的重要節點的確立,技術服務團隊的服務方式,要滿足業主所聘請的各設計師、建筑師、裝修師、景觀師等等的要求。
轉貼于
(2)設施設備準備劍通常稱為“FF&E)的提取與使用。在一定程度上,FF&E的提取和使用,也是為“品牌/系統標準”的維護而服務的,需要充分地了解這個條款,這就是我們在獲得了品牌給物業帶來溢價的同時,需要考量的物業標準的維持成本問題。
業主的控制是風險而不是管理權
管理合同時間跨度長,一般是在15到25年之間,個別高端奢侈品牌的管理期限會在30年左右。管理合同盡管法律關系復雜,但主合同以酒店經營管理權的全部委托為主要法律關系。所以,巨額的酒店資產長期交由管理公司,作為資產的所有權人,業主的顧慮和擔憂是理所當然的。有些業主認為:通過更加深入和廣泛地去控制酒店管理(比如審核各項制度和開支等等),來實現對酒店的控制,我們認為,這樣的觀點值得商榷,事實上,業主作為資產所有權人,而不是酒店管理者,在管理合同中去考慮這樣的制度才是合適的。
(1)協助國際品牌酒店的本土化,協調酒店在當地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業主應當根據自身的要求,考慮業主代表的派出方式業主代表的派駐制度有兩個因素是需要考慮的:一是任職的專業資格,二是權利邊界的劃分;
(2)盡管有業主代表,建立管理公司與業主間的慣常聯席溝通機制和臨時聯席的溝通機制;
(3)協商認可管理公司的業務計劃,約定業務計劃的內容和提交時間,并適時引入專家仲裁機制;(引資金支付的合理監管制度,這個制度度在管理合同中的設計,是否涉及到控制管理權,業主的立意是重要的,對于酒店資金的支付,項目和種類相當繁雜,因此,我們贊成的是一種合理的監管體制,而不是去束縛管理公司經營酒店,更不是為日常的經營管理去設置不必要的障礙。
經營業績評價體制利益的期待
顯然,任何一個業主均不希望酒店業績長期虧損,這是業主謀求訂立管理合同以獲得國際管理集團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技術,以及集團服務的本意和目的,然而,任何一個管理公司均不會也不可能向業主承諾酒店業績的回報,因為,酒店業績并不取決于管理公司,而是取決于未來的市場,而這個市場又是敏感而脆弱的。怎樣在管理合同里面去充分解決業主的關切,同時,又可以讓管理公司無需去承擔本不是自己責任的義務呢,
問題的焦點不在“業績不好,誰承擔責任上”,而是,合同退出合理終止機制。有兩個內容需要業主在管理合同中去關注:
2小水電管理方式
目前,國內小水電站的管理模式一般有自運行管理和委托管理兩種。自運行管理就是企業自行組織人員對電站的大壩及發電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這種管理模式對于企業來說,工作任務繁瑣但易于管理控制。鑒于水電站自身生產特點,委托管理又分為全部委托運營管理、運維委托管理、維護檢修委托管理三種。
(1)全部委托運營管理就是企業不僅將生產運行委托,而且也將經營職責進行委托,企業按合同預定收取投資回報。這種模式大大增加了被委托方的風險,企業對被委托方沒有相應的控制措施。但是,小水電站因其專業化性質,被委托方在水電站經營管理方面,其承擔的風險遠比企業要大得多,且風險的控制能力較企業強。
(2)運維委托運營管理也就是企業僅將生產運行委托給大的發電站或公司,而不將經營職責委托,自己進行控制,企業按合同預定支付給被委托方運行管理酬金。委托的內容主要有:委托生產運營及發電設備的正常運行,日常維護,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委托發電設備大小修工作;物業管理等。這種管理模式較為普遍,湖南石門金家溝水電站就是采用這種管理模式。
(3)維護檢修管理就是企業參與電站經營管理和運行管理,企業只將發電設備的維護,大小修工作進行委托管理,委托給有專業檢修人才和隊伍的發電站或企業。
3小水電委托管理分析
3.1小水電委托管理的風險
(1)委托方的風險主要有人為風險、經濟風險、自然風險、政策風險等。人為風險包括人員管理水平,不可預見事件等,經濟風險包括資金籌措不力,宏觀經濟形勢,投資環境惡化,市場物價,投資回收期過長等;自然風險包括河流降水來水,惡劣的氣候條件與現場環境、自燃小災害等,政策風險包括國家政府主管部門的行為、態度,管理體制等。
(2)被委托方的風險主要有管理風險、責任風險、發電設備設施性能風險等。管理風險主要在于管理人員管理水平,技術人員技術水平和責任心;責任風險主要在于委托費用風險,替代責任風險等,因此,單就這些方面被委托方的風險并不比委托方小。
3.2小水電委托管理的利弊分析
3.2.1委托管理模式下對委托方(企業)的利弊
①減少委托方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同時,小水電站委托管理下收益遠比自己培養專業人才隊伍來得快。②委托方把小水電站運營管理委托給專業隊伍,分出一些風險給被委托方,減少企業部分風險,同時,利于電站安全穩定生產,進而實現利益最大化。③委托方把小水電站運營管理委托給專業隊伍,可以集中精力進行融資和再投資,做大做強自身核心業務,利于企業多元化、長遠化發展。④委托方把小水電站運營管理委托給專業隊伍,增加了自身監管工作和風險。⑤委托方把小水電站運營管理委托給專業隊伍,必須在委托管理合同方面做足功課,以使雙方實現共贏,否則則是雙方兩敗俱傷,甚者出現投資嚴重虧損。
3.2.2委托管理模式下對被委托方(企業)的利弊
①委托管理下使被委托方增加額外收入,降低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尤其對那些舊的大水電站企業,分流一部分過剩人員,盤活企業自身發展。②委托管理模式下促使一部分專業化運營管理公司的建立和發展。③委托管理模式下經濟利益和風險責任原因促使專業化發電企業加強自身管理,提高自有專業人員水平等。④部分委托方由于自身專業知識和資金原因,在投資建設階段對設備選型欠佳,致使被委托方設備風險嚴重加大,進而影響安全運營管理。
第二章 合 作 各 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
_國籍_______。
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
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
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用
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準。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內銷____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 事 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 動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雇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廠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個,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稅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繳納各種稅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并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 約 責 任
第三十八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 可 抗 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關)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省__市簽。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__(簽) 法定代表__(簽)
8. the contract for sino-foreign cooperative joint venture
合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2017合作經營合同(2) | 返回目錄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xx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合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經營的特點
沒有組成實體的合作經營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引進外資和技術的一種契約式合營形式,其具體方式從共同生產零部件、共同制造產品、專業化協作到項目合作或聯合投標等,種類繁多,但它們都具有下述基本特征:
第一,合作以合同為基礎;
第二,合作不組成經濟實體,更不組成法律實體,而單純基于合同而活動;
第三,合作關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業法支配,而受合同法支配。
合作經營合同2017合作經營合同(3) | 返回目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衛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稅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系,房費等一切費用。
3.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并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為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并負責維修費用等。
2.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2.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3.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場合作經營合同樣本合作經營合同(4) | 返回目錄部門:負責人: 簽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一、供應商經營品類為 品牌為, 經營方式為 。
二、營業額指標:全年含稅營業總額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聯營指標(含稅)具體約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進場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營業額的________%(如乙方實際營業額達不到約定的營業額指標,則按該指標提取),提取聯營管理費,于每月付款時一并結算。
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對乙方委派的駐店營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乙方同意按駐店營業人員的人數,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管理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培訓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胸牌費、按每人夏裝(男裝 _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_元人民幣/套)、冬裝(男裝_____元人民幣/套, 女裝______人民幣/套)的標準支付服裝費。
八、乙方聘用甲方營業員的,應支付其工資(______元/人/月)和獎金(月銷售額的____%/人/月),并且應在每月月首___日內,交付于甲方;所聘外來營業員的工資及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員工資和獎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聯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