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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的意義
中國新聞網2018年10月30日的數據顯示:截至到2018年8月底,全國共有農村留守兒童697萬人。在留守兒童群體中,54.5%為男孩,45.5%為女孩,留守男童多于留守女童。99.4%的農村留守兒童身體健康,但也有0.5%的兒童殘疾、0.1%的兒童患病。與2016年數據相比,0至5歲入學前留守兒童占比從33.1%下降至25.5%,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比例從65.3%上升至71.4%[1]。從這一數據可以看出農村留守兒童中義務教育階段兒童比例高、數量龐大。而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年紀小、分辯是非的能力弱,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這一階段的兒童在成長中如果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很容易出現世界觀偏差、被犯罪分子教唆、受到侵害,甚至是成為刑事犯罪的實施者。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不能給予其良好的教育和保護,造成兒童心理上的自卑和不健康。缺乏情感關懷的兒童在成長中心理脆弱、偏激、敏感。學校作為留守兒童生活的重要環境,本應當承擔起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家庭調查、成長檔案管理等責任。但是,由于我國農村留守兒童聚集的主要地區都處于經濟條件較落后的地區。作為農村邊遠地區的學校大多沒有能力為留守望兒童提供心理建設、法律援助的能力。全社會雖然對農村留守兒童給予關注,但畢竟鞭長莫及。城市里的愛心志愿者距離他們太遙遠,不能給予及時的幫助。而邊遠地區的志愿者隊伍發展緩慢,也不能夠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幫助。因此,農村留守兒童面臨著刑事訴訟問題時,就需要刑事法律援助。研究如何針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刑事法律援助就有著重要意義。
2當前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中的主要問題
2.1缺乏專業機構與人員
農村留守兒童作為社會的特殊弱勢群體,應該有法律援助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對他們進行刑事法律援助。然而現實情況是農村留守兒童大多聚集在偏遠地區為主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在這些地區我國的法律援助體系不夠完善,缺乏專業法律援助機構,以及專門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案件經歷和經驗的法律援助律師。而產生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專項資金的支持[2]。
2.2刑事法律援助大多不能覆蓋訴訟全過程
農村留守兒童無論作為刑事犯罪的實施者還是被害者因其年紀小等因素在訴訟的全過程當中都應該給予法律援助,以保護其正當合法權益,以及身心免受二次傷害。但是,當前由于農村留守兒童及其監護人不了解申請法律授助的流程,甚至不知道,因此在案件的偵查與起訴階段通常沒有申請刑事法律援助,援助律師通常是在審判階段由法院指定律師進行辯護[2]。而在調查取證等環節,涉事兒童沒有受到應有的心理保護。
2.3缺乏法律援助的評價機制
當前,對于農村留守兒童的刑事法律援助沒有質量評價體制。律師工作繁忙,在面對法院指定的辯護工作時,有時精力投入有限,只做表面工夫,不能夠實現高水平的法律援助。
3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的策略
3.1構建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的專業機構、組建專業援助團隊
當前我國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和一部分社會援助。解決資金問題是構建團隊的前提問題。司法部門應該關注到問題的重要性,申請更多的財政撥款,同時向全社會發起號召成立地區或全國范圍內的專項資金,吸納更多社會捐助。基于此,在農村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進立專業的農村留守兒童刑事法律援助機構并組建專業援助團隊,針對涉及留守兒童刑事犯罪的主要問題、兒童身心特點,研究法律援助的具體方案[3]。
3.2簡化法律援助手續,建立保護機制
現代旅游最重要的特征是普及性和大眾性。所謂的普及性和大眾性,實際上就是最大程度按照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和閑暇時間來開展旅游活動,旅游業也采取各種措施吸引盡可能多的人消費自己的產品,使企業占有最大的市場份額。自上世紀六十年代大眾旅游興起以來,經常性的休閑度假已漸漸取代一年一次或幾年一次的觀光型旅游而成為旅游的主要形式,西歐發達國家每人每年外出旅游3至4次,在英國已占到全國人口的55%,瑞典更高達75%,休閑度假已成為發達國家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在我國現階段,雖然人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大多數人的收入仍然十分低下,衣食之外稍有節余卻不足以很風光地遠行逍遙。而社會時尚的召喚、追求生活質量的意識,促使現今中國平民十分渴望休閑度假。但是,國內旅游業卻在一定程度上因盲目、浮躁和急功近利而忽視他們的需求。在我國,因為人均收入水平較低,旅游者占總人口的比例依然很小,而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對大多數人來說,旅游還是奢侈品,只有少數市民節衣縮食一年或幾年才能外出旅游一次。這種“打牙祭”式的消費遠遠不能滿足廣大市民返璞歸真、回歸自然的渴望和高漲的旅游需求。一些主要面對國內游客的旅游熱點,因季節性強、旅游交通擁擠、旺季人滿為患和價格上漲、質量不佳而使游客往而卻步或掃興而歸。旅游熱點的門中門、票套票和部分旅游業的不規范操作行為,也使某些旅游企業聲名狼藉,為人詬病。一邊是豪華賓館的冷若閑置、國家財力的耗費,一邊是廣大工薪階層因阮囊羞澀而無力消費、望洋興嘆;一邊是旅游熱點的季節性人口過密,一邊是大眾化旅游產品的缺少。高漲的旅游需求與旅游產品不如人意之間的尖銳矛盾,使國內旅游市場上形成一個巨大的空白和廣闊的真空地帶。在普遍的返璞歸真、回歸大自然的休閑度假需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幾個人自發去郊游,在農家短暫歇腳休息卻產生了國內旅游業一個影響深遠的新生事物——“鄉村旅游”,即以農業文化景觀、農業生態環境、農事生產活動以及傳統的民俗為資源,融觀察、考察、學習、娛樂、購物、度假于一體的旅游活動。
一、鄉村旅游的興起無疑帶動了農村旅游經濟文化的發展。
1.吸納農村多余勞動力,增加農村收入。鄉村旅游以“離土不離鄉”的形式為農民提供了新的就業門路。廣東河源市的蘇家圍景區,自2000年開展鄉村旅游以來,當地農民的人均年收入從當年的1000多元上升到3000多元。鄉村旅游,使祖祖輩輩靠老天吃飯的農民,也享受了經濟社會的成果,走上了致富之路。
2.促進農村文化發展。鄉村旅游在城鄉之間架起了文化傳播的橋梁,城市居民在鄉村旅游活動中感受到了農村生活的風貌,同時傳播了城市文明。農民群眾在旅游服務實踐中開闊了視野,學習了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生活方式。
3.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旅游活動包括吃、住、行、游、購、娛六大主要要素,這使得以農業為主的農村經濟結構得到優化和補充,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鄉村旅游出現的諸多問題抑制了農村旅游經濟的發展。
1.各區域“各自為政”,難成規模效益。鄉村旅游一般以戶為單位,沒有統一規劃,盲目開發資源,不做切實可行的旅游發展規劃,導致農村旅游業不能健康持續發展。
2.缺乏宣傳,沒有品牌效應。一些鄉村旅游經營者市場促銷意識不強,缺乏主動宣傳和參加集體促銷的積極性。
3.鄉村旅游開發資金嚴重不足。旅游資源的開發需要強大的資本做后盾,農村旅游資源的開發更需要大量資金做支撐。農村一直以農業經濟為基礎,其經濟實力還很薄弱,由于鄉政府不可能對其旅游發展做大規模投入,加之農民收入有限,因而資金短缺就成為制約農村旅游經濟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
4.基礎設施建設仍需不斷加強。由于資金投入不足,一些鄉村旅游點在交通、食宿、衛生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距,制約著進一步發展。
5.鄉村旅游總體水平不高,資源開發力度小、層次低,特色不夠明顯,內涵不夠豐富,缺乏上規模、上檔次的名牌拳頭產品。尤其是在鄉村文化方面的發掘和運用不夠。一些鄉村旅游點在開發建設上存在追求城市化的趨向,削弱了原汁原味的農家本色。
三、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推動鄉村旅游經濟發展。
1.制定科學的高水平的區域發展旅游規劃。資源要轉化為現實的產品必須實施科學的規劃。在發展旅游經濟的大好形勢下,鄉村旅游必須適應形勢,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制定一個科學的、高層次的、高水平的旅游發展規劃。在區域旅游發展中突出重點,形成特色,這樣才能保障鄉村旅游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2.加強宣傳,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積極向相關媒體提供新聞線索,想辦法通過電視臺、日報、周刊、廣播電臺、旅游網等媒體的報道(轉載),把一塊荒廢的沙灘從零開始搖身一變成了可以讓農民增加收入的“寶地”,逐步擴大了知名度和影響力,做到了“花最小的錢、做較大的宣傳”。
(一)借助鄉村旅游發展,鳳溪新農村建設步伐大
1.大力發展鄉村旅游,為農民致富提供了寬闊的道路旅游產業是新農村建設的支撐產業之一,旅游產業開發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支撐力量,鄉村旅游又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模式之一。20世紀90年代,鳳溪就以獨具特色的瑤族風情晚會聞名遐邇,吸引了八方的游客,開創了廣西少數民族風情游的先河。在以后的發展中,以富川瑤族為代表的少數民族文化成為賀州的旅游文化品牌,并與山水風光、古鎮文化品牌并駕齊驅。2009年,賀州市政府把發展鄉村旅游擺在實現旅游業突破發展的重要位置,鳳溪村成為規劃中富川瑤族風情農業觀光休閑旅游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努力建設為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近幾年,富川提出打造“中國瑤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目標,鳳溪鄉村旅游的發展越來越受矚目。目前,鳳溪瑤寨民俗風情旅游已成為賀州乃至廣西鄉村旅游的一大亮點,每年接待游客3萬多人次,直接吸納就業人員38人,帶動和瑤家土特產柑橙等銷售百萬元以上。[1]鄉村旅游的發展改變了以農業生產為主要方式的發展途徑,促進了農村經濟走多元化方向發展的道路,開拓了非農業增收渠道,有利于改善農村地區的經濟狀況。2.深入挖掘旅游文化資源,加強了鄉村的文化建設隨著旅游開發,為了滿足游客觀賞瑤族文化的需求,鳳溪通過戲劇團表演的形式,使逢年過節才有的瑤族蝴蝶歌、蘆笙長鼓舞等民間文化成了常態化。鳳溪的瑤民自古就能歌善舞,據史料記載,早在清嘉慶年間,鳳溪村有了自己的戲班子,二百余年里村里業余劇團的演出從未間斷過。1993年,越來越多的旅游者來到瑤鄉,村里以陳永楣為首的文藝骨干和鄉親們合計后,決定在原來的鳳溪村業余彩調團的基礎上,建立鳳溪戲劇團。戲劇團的成員白天務農、做工,晚上排練戲劇和歌舞,這樣一來,不但外面的游客們也能欣賞到這些傳承了幾百年的民族藝術,村民們的業余生活也更加豐富。蔣明娥是戲劇團的元老,她自己曾外出打工,但在外面沒呆兩年,就回到了鳳溪村,她直言還是家里舒服,來劇團演出,也不為了賺錢,就為了圖個樂子。而對于戲劇團團長陳永楣來說,他更希望劇團能夠吸納更多的年輕人進來,讓瑤族的山歌、舞蹈永遠地傳承下去。[2]借著鄉村旅游這一載體,那些充滿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蘊含著濃厚的民族特色和生活氣息,保留著古老淳樸的藝術風格和散發強烈的泥土芳香的民族文化成為村民的精神家園。3.發展鄉村旅游,促進文明鄉風的形成鳳溪旅游業的發展增進了當地與城市之間的互動,外來的現代文化使當地的農民思想觀念不斷得到更新。游客們把現代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意識等信息輻射到農村,使農民不用外出就能接受現代化意識觀念和生活習俗。鄉村旅游活動的開展成為城鄉和諧發展的紐帶,有利于開展文明生態富裕村創建活動,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的協調發展。村民們在旅游開發中市場經濟意識與商品意識不斷增強,也有助于新農村文明鄉風的形成,“特別是當地居民通過參與旅游開發,市場經濟意識和商品意識得到增強,整體素質得到提高,奠定了實現新農村建設鄉風文明的基礎。”[3]鄉村旅游的發展,使環境保護意識增強。在2013年開展的清潔城鎮鄉村中,全村踴躍投入到這場運動中,百年瑤寨煥然一新。此外,鳳溪戲劇團上演的一幕幕戲劇,村民們演唱的一曲曲山歌,如清泉澆灌著心靈。以民族文化為吸引物發展旅游,有利于挖掘、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并使得村民重視本民族文化,深刻體會本民族文化的內涵,弘揚緬懷祖先、尊老愛幼的精神,樹立積極向上的價值觀。4.發展鄉村旅游,有利于實現民主管理作為旅游社區中的成員,當地村民積極參與鄉村旅游的開發,極大地提高了當地農民的民主、法治意識,有利于實現“管理民主”的目標。“隨著鄉村旅游開發,農村居民生活環境改善,新觀念、新思想傳播,特別是居民的法律意識在參與鄉村旅游開發的過程中被激活,居民參與民主決策的意識和管理意識逐漸增強,認識和體會到先進管理能夠促進當地農村經濟發展。”[3]2006年的新農村建設中,富川縣引導村民成立了“新農村建設理事會”,由村民選舉產生的,主張自己的事情自己辦,自己的家園自己建。由鳳溪村“兩委”干部、村小組長、村民代表等18人組成的新農村建設理事會,專門協調處理新農村建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農業產業管理等新農村建設事宜。“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成為民眾進行民主管理的有效組織。此外,鳳溪村還提高村級組織戰斗力,開展“三級聯創”活動,實施“兩強”黨員帶富工程和“支部+協會+農戶”新體制,促進“五村、兩規范”建設。
(二)倚重新農村建設,鳳溪村鄉村旅游發展穩步向前
鳳溪以新農村建設為平臺,利用鄉村日漸完善的經濟文化條件及基礎設施,滿足來鄉村旅游者吃、住、行、游、購、娛等方面需求,為鄉村旅游的順利開展提供了硬件設施和軟件服務,實現新農村建設與鄉村旅游的共贏。1.推廣生態農業,為鄉村旅游發展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鳳溪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以“打造一個民俗文化旅游村、成立一個理事會、推廣五位一體生態農業”三個一為重點,充分發揮農民主動參與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整合政策、科技、人才、資金、產業等有利因素,大力推廣“豬-沼-果(稻、菜、煙)-燈-魚”五位一體生態農業,發展高效農業。按照生態學原理和生態經濟規律,因地制宜地設計、調整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形成生態上與經濟上兩個良性循環,實現經濟、生態、社會三大效益的統一。2006年,鳳溪村共投入資金176萬元用于農業生產和基礎設施建設,新種臍橙250畝、春烤煙450畝、香芋400畝,養殖瘦肉型母豬300頭、豬花1000余頭,菜牛200頭,在建養殖野生塘角魚小魚池30座,沼氣池50座,在農田安裝頻振式殺蟲燈10多盞。[4]新農村建設一起步,循環經濟的有序發展就為鳳溪村積累了堅實的經濟基礎。2.弘揚民族文化藝術,為鄉村旅游發展提供不絕的源泉深厚、旖旎的瑤族文化是鳳溪旅游開發的基礎。1993年改建的鳳溪戲劇團,為旅游者提供了觀賞鄉風民俗的平臺。如今,戲劇團每個月都在村里的戲臺演出,次數多達7、8次,接待了很多國內外游客。實景演出《印象鳳溪》,有蝴蝶歌、蘆笙長鼓舞、竹竿舞,甚至連日常的織布、刺繡,也被搬上了舞臺,原汁原味令游客驚嘆。鳳溪著力打造賀州市“千村萬戶文藝惠民工程”文藝村,全國首創的“千村萬戶文藝惠民工程”以廣大農村為陣地,以農民群眾為主體,以原有的傳統文化為基礎,通過創建、命名一批文藝村、文藝戶,廣泛組織開展公益演出、藝術培訓和專業指導,進一步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滿足農民群眾文化藝術需求、繁榮農村文化。陳永楣認為鳳溪村經常開展文藝活動,村民們像種莊稼一樣“種文化”,把“文化的種子”種入鄉村大地。鄉土文化藝術成為旅游發展不絕的源泉。[1]3.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鄉村旅游的接待水平在新農村的建設中,鳳溪村加強了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了鄉村旅游的接待水平。2006年,鳳溪村依托瑤族刺繡、土紡、文物古跡等獨特民族風情旅游資源,按照“打造鳳溪瑤寨社會主義民俗新村”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塑造民俗新村新面貌。拆除并清理雜房55處1600平方米,觀光道路兩旁房屋外墻勾縫3600平方米,安裝路燈10盞,主干道兩旁房屋屋外墻瓷磚亮化5600平方米,建瑤族特色圍墻250米,新建1564米的通村水泥路,新建1個標準化籃球場,修繕打造了2棟瑤族民俗新居。近年來,在縣、鄉鎮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扶持下,鳳溪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新變化,投入200多萬元實施城鄉風貌改造工程,先后建設了宣傳文化長廊、休閑文化廣場、標準籃球場,400平方米的停車場;休閑娛樂的荷花塘、九曲橋、八角涼亭;3棟總面積600多平方米的瑤族民俗新居,瑤族特色的村大門,修復山門兩座、門樓兩座等,一大批設施的改造建設,使鳳溪村面貌煥然一新。[5]4.加強鄉村生態環境整治,增加鄉村旅游的吸引力村貌的綠化與美化,是提升鄉村旅游環境質量的重要保證。2007年,鳳溪村通過對水、路、廁、圈、廚的五改建設,解決人畜飲水和農用水困難問題;修通鄉村公路、硬化入戶路;住房和畜圈相對隔離,開發推廣沼氣等潔凈能源,使廚房整潔、衛生、明亮。瑤村的衛生條件得到了極大地改善。但鳳溪1000多瑤胞世代聚居在西嶺山腳的山坳里,“垃圾圍村”現象長期存在且較為嚴重。為了徹底改變這一亂象,2013年城北鎮出臺了“聯合保潔”制。即將鳳溪村劃分成6個責任小區,每個小區配備一名保潔員和一名衛生督查員。小區實施每月動態考評,自6月1日這一制度正式掛牌實施以來,全村已經開展3次評比,評選出優秀小區3個,清潔示范戶18戶,近20噸的垃圾一掃而光,百年瑤寨重現了往日的光鮮與明亮。此外,城北鎮團委、婦聯組織18名城北籍大學生志愿者在鳳溪開展的為期1個月的清潔城鎮鄉村主題社會實踐活動,以及聯合鳳溪民間藝術團、城北桂劇團在印象鳳溪實景舞臺舉辦了一場凈村潔屯主題文藝匯演,也使清潔城鎮鄉村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強鳳溪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的路徑
鳳溪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使鳳溪初步實現二者的良性互動。然而,二者之間的關系必然隨著社會的發展更加緊密,鄉村發展趨勢也必然對它們進一步結合的路徑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重視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統籌部署,形成互動并進格局
當地政府應充分認識到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的重要性,出臺相關政策,進行統籌部署。從目前來說,鳳溪主要還是以鄉村旅游作為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并以此帶動相關經濟的發展。因此,每年應制定鄉村旅游發展規劃的方案,選擇更適于鳳溪旅游發展的模式,加大鄉村旅游的投入,鞏固“中國瑤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另一方面,也要擬定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新方案,在促進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民主管理方面推陳出新。通過對兩方的合理部署,達到既推進鄉村旅游,也使新農村建設闊步向前的目的。
(二)堅持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示范點相結合,打造兩位一體的新亮點
鄉村旅游發展與新農村建設中,應發揮示范點的積極效應,以推進內涵發展,提高檔次,擴大知名度。鳳溪的新農村示范片建設與鄉村旅游發展應始終堅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推進,做到新農村建設示范片也是鄉村旅游示范點,并著力提升檔次,力爭建成全國知名的示范片點。2006年鳳溪成為廣西第二批農業旅游示范單位。目前,賀州市只有黃姚古鎮獲批為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極具民族文化氣息的鳳溪如能獲此殊榮,并力爭成為新農村建設的示范點,當地旅游業才能迎來新的突破,新農村建設也才能上新臺階。
1.1家庭教育缺失與偏差
農村留守兒童單親監護、隔代監護、親朋監護和自我監護的現實決定了其教育主體缺失和教育內容偏差的問題。單親監護中長期缺少完整的親情教育;隔代監護中監護人都年齡偏大,一是沒有精力去系統地教育自己的孫子或外孫,二是由于自己學歷低,沒有能力去教育他們,即使進行了所謂的/教育0,也會偏失正確的方向;朋友監護也只是注重孩子吃飽穿暖,重養輕教;自我監護更是散漫、自由、我行我素,處于/放任自流0的狀態中。
1.2學校教育薄弱與失衡
農村和城市相比,教育的軟件和硬件方面懸殊較大。硬件方面,農村教育的資金投入嚴重短缺,更沒有針對留守兒童教育的專項資金;教育設施滯后,教學場所狹小且陳舊,實驗器材短缺。軟件方面,一是教育觀念落后,對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一視同仁0,沒能給留守兒童更多的親情呵護和教育資源的傾斜;二是師資隊伍薄弱,教師無力也無意識對留守兒童投入特別的關注和教育,沒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三是教學水平失衡,留守兒童作為一類特殊的教育對象,對教育者和教育資源要求較高。然而,農村較為落后的教育條件使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教學水平/雪上加霜0,與城市相比,懸殊很大。
1.3社會教育短視與零散
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密切配合,構筑家庭、學校、社會三維一體的教育網絡。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礎。家庭教育作為育人的最早場所,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礎,是配合和支持學校教育的重要教育形式。學校教育在人的成長過程中承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處于中心地位,是教育的主體,起著主導作用。社會教育具有極強的整合作用。要完成此項系統工程,社會教育不僅要參與其中,而且要發揮整合作用,走系統的可持續發展道路,而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0、/零敲碎打0的短視路子。
2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缺失的現狀及影響
由于父母缺位而導致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的缺失,加之相應的法律保障沒有跟上,給這些正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身心發展帶來了諸多不良影響。
2.1受教育權破壞嚴重影響學業
受教育權是5憲法6、5教育法6和5義務教育法6等相關教育法律賦予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而農村留守兒童由于缺乏父母正確和及時的引導,大部分人學習目的不明確,難以形成正確的學習觀。在學習過程中,缺少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學習自覺性和進取心較弱,無法從學習中獲得應有的成就感。諸多學者通過調查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狀況整體不容樂觀。例如,在對江西五千余名留守兒童的調查結果顯示,68.0%的留守兒童平時在學習上是有困難的,學習成績在班級中/名列前茅0的只占到8.1%;/一般0及以下的占54.5%[2]。周宗奎等在湖北的調查也顯示,78.4%的教師認為/父母外出打工以后,孩子的成績差了0,只有9.3%的教師不同意這一說法。多達54.5%的教師認為/父母去打工的孩子學習成績一般較差0,對此表示不太同意的教師占26.5%[3]。正是學業上的不成功,導致了許多農村留守兒童出現逃學、厭學、學習適應不良等現象。貴州畢節因到垃圾箱內取暖而窒息身亡的5名留守兒童中,4個處于輟學狀態。他們多次離家外出,當老師動員其返校時,均以/成績不好,不想讀書0為由拒絕上學。
2.2受監護權轉移使性格形成出現偏差
我國5民法6規定,未滿18歲的成年人在身心健康各方面還發育不全,仍需要父母的照顧、監督、和保護。但是,大部分農村留守兒童主要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和教育。由于祖父母年紀普遍偏高,與孩子之間存在明顯的代溝,彼此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普遍偏少。同時,交流的內容單調,大都限于生活方面,而關于心理、性格形成等方面幾乎很少涉及。長此以往,孩子也失去了和祖輩交流的興趣,平日生活和學習中的快樂與不如意失去了分享與傾訴的家庭對象。同時,由于父母長時間不在身邊,加之留守兒童的年齡又偏小,他們中的許多人因為缺少父母的堅強后盾而感到缺乏自信,進而會有所保留地與老師、同學等他人交流,許多想說的話便埋藏于自己的內心世界,進而可能在情緒上、交往上和人際關系等方面,出現抑郁、情緒不穩定、心理壓力過大和社交焦慮等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有學者調查發現,很大一部分的農村留守兒童的性格出現了偏差,諸如依賴性強、以自我為中心、膽怯等,甚至有55.5%的留守兒童表現為任性、冷漠、內向、孤獨。另外,在留守兒童普遍感覺孤獨無助,心理壓力增加時,有37%的留守兒童經常不想跟任何人說話;30%的留守兒童經常感到孤獨。處于這個年齡階段的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上處于情感和性格變化的轉折期,而長期與父母兩地分離使得他們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種種需求得不到滿足。而這些長期受消極情緒困擾和影響的孩子,變得自卑、沉默、悲觀、孤僻,或表現為任性、暴躁、極端等性格[4]。
2.3發展權的限制使道德品行產生偏離
如前所述,作為未成年人的農村留守兒童是新農村建設的生力軍,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我國5未成年人保護法6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發展權,從人權的角度來看發展權是人基本的生存權之一。但是,農村留守兒童無法實現與父母的情感交流、互動,從而造成親情的缺失。一個孩子,只有通過經常與父母進行情感交流,在接受父母關愛的基礎上,才知道如何去關愛他人,理解他人。而對于那些缺乏與父母情感溝通的留守兒童來說,大多數情感冷漠,不懂回報感恩,從而影響了正常情感的形成。另外,由于父母的缺位,農村留守兒童思想和行為上的偏差不能得到正確的引領和及時的矯正,從而在道德觀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等方面出現不同程度的偏差。監管人或代管人主要負責他們的日常生活,而對一些小的不良行為習慣大都采取放任的態度。這就使得相當一部分的農村留守兒童漠視社會行為規范,造成許多不良行為的產生,如不服管教、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小偷小摸、迷戀網吧等,有些孩子甚至還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3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缺失問題的法律途徑
對于農村留守兒童這個群體而言,教育上出現的主要問題就是受教育權的缺失問題。法諺有云:/有權利必有救濟0。權利的實現源于法律的救濟,/救濟不僅是在實體權利發生糾葛時,為實體權利提供解決糾紛或沖突的途徑,而且使實體權利的合法實現或義務的普遍履行成為可能。[5]0因此,法律救濟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缺失問題的一條重要路徑,具體有如下三種解決途徑:
3.1對農村留守兒童進城給予法律救濟
在現階段,我國正處于城市化進程的過渡時期。大量的農民游離于鄉村,工作于城市,經濟收入主要源于城市務工,而農村經濟來源對他們來說已經很少甚至微不足道了。但是,這些進城務工人員的歸屬感依然在鄉村。經濟上,他們對城市生活支付能力依然有限;文化上,城市的不完全接納造成自身的不完全融入;鄉土情懷還未完全淡漠。而從社會發展的趨勢來看,在不久的將來,大量的農村人口隨著進城務工工作的穩定和所獲得的經濟地位的提升,他們必將轉變為城市人口。目前,我國的城市人口比率還遠低于世界城市人口比率的平均水平,城市化率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未來30年,中國還將有3億左右農村勞動力需要轉移出來進入城鎮,將形成5億城鎮人口、5億流動遷移人口、5億農村人口-三分天下.的格局。[6]0這一發展趨勢預示著大部分農村留守兒童將逐漸融入城市之中,與自己的父母共同生活。目前,隨父母進城的農民工子女只占總數的20%到30%,還有70%到80%的農民工子女留在老家[1]。基于此,為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國家應為其早日進城就學與父母團聚制定合理的優惠政策和條件,從而補償父母的家庭教育權和兒童受家庭教育權。5義務教育法6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0但是,現實中城市內的學校并沒有打破原有戶籍的界限,無法為農民工子女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資源和條件。農民工子女只能進入城市內軟、硬件較差的農民工子弟學校就讀。而要想進入正規的市內學校要繳納高額的額外費用,這對于普通的農民工家庭是望塵莫及的。因此國家應加強法律的落實,同時應制定一些有利于農民工教育的法律政策,/一個公正的社會不能是在剝奪弱者的基礎上使強者更強的社會,而應是強者扶助弱者從而使弱者變強的社會。[8]0
3.2制訂父母返鄉就業的相關法律和保障制度
當前,農民之所以進城務工主要是因為農村的就業機會較少,賺錢的途徑有限,不足以承擔家庭的正常開銷。面對這種狀況,國家需要制定一些有利于農村發展的優惠政策,加快我國/三農問題0的解決進程。地方政府(縣、鄉鎮、村)要積極加強招商引資,加大各種資源的開發利用力度,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東西做大做強。在工業和農業有發展潛力和前景的農村地區加大對土地的開發和利用率,提升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經濟收益,加強鄉鎮企業建設力度,使新農村建設落到實處,這樣可以使農民不用外出打工或就近打工就能實現豐碩的經濟收益。與此同時,國家和地方政府要積極鼓勵和引領農民在當地自主創業,尤其是返鄉的農民工。通過在外打工的實踐,他們開闊了眼界,掌握了相關的技術和本領。同時,他們也接受了城市中諸多先進的創業觀念。地方政府要積極主動地把握這部分有益于地方發展的力量,給予他們政策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證,實現地方的有效、持續發展。這一舉措也是加快地方縣鎮的城市化進程,實現城市化合理發展,避免特大城市畸形發展的有利途徑。在為返鄉農民工積極提供就業機會的同時,國家和地方政府要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建設,打消農民對其子女能否受到優質教育資源的擔憂。在有條件的農村,要盡量以城市的標準來進行農村基礎教育建設,實現農村教育軟、硬件的大幅提升。如現階段正在實行的教師績效工資制度,就有利于實現城鄉教師工資的無差別化。此外,還要借鑒外國發展農村教育的有益經驗,如日本實行邊遠山區農村的教師特殊待遇計劃,實現農村教師的優質化進程。落實我國5教育法6第五十六條的法律條款:/國務院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教育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0
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是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和產業脫貧的重要途徑,是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是帶動農民創業創新的重要平臺,是促進城鄉居民消費升級、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的必然選擇。今年中央1號文件再次明確指出,要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實施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精品工程,發展鄉村共享經濟、創意農業、特色文化產業。近年來,XX市按照中央和省、州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強化政策創設、加大公共服務,推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實現多元、多樣、集聚、規范、綠色發展。“十二五”時期,全市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以年均12%和17%的增速高位增長,成為全省該項產業發展最快的地區之一。2017年全年接待海內外游客819.62萬人次,同比增長35%;實現旅游收入54.22億元,同比增長44%。整個產業規模越來越大、影響越來越廣、成效越來越明顯。
一、充分發揮“農業+”作用,推進多功能多業態發展
XX市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從拓展功能、滿足需求入手,充分發揮“農業+”作用,傾力打造功能齊全、環境優美、體驗活動豐富、產品綠色安全、文化內涵深厚的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產品。休閑娛樂景區景點多達120余個,可推薦的精品線路達10余條。通過美化山水林田湖、建設特色小鎮,鼓勵開辦農家樂、漁家樂、森林康養休閑農莊,舉辦農業節慶活動、開展農業科普、農事體驗等活動,推進全市農業呈多業態復合多功能拓展方向發展,為城鎮居民旅居鄉村體驗農耕樂趣、品味農業情調、感知民俗風情,看田園風光、賞鄉村之美、享民俗民風、品地道美食氣息提供了更多選擇。
二、注重規劃引導,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取得的成效
1.1農民的醫療負擔有所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有所緩解。
按照新農合制度的規定,參合農民患病后在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可以得到至少40%以上的醫療費用補償,而且,這一補償比例還在不斷提高,在2005-2006年度將提高到50%以上。因此,從理論上看,今后農民患大病住院只需要自負少部分的醫療費用,而大部分醫療費用由新農合負擔,這一補償標準已快接近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償水平。2003、2004和2005年三個年度,大理州彌渡縣參合農民平均每次住院得到的醫療費用補償額分別是358元、406元和429元,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
1.2農民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開始增強,潛在的醫療衛生需求逐步釋放出來。
開展新農合之前,由于醫療費用高、收入水平低,因此很多農民都是“小病扛,大病挨,重病才往醫院抬”。開展新農合以后,農民的看病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明顯增強。在大理州彌渡縣,2003-2004年度全縣參合農民的門診量是54694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為70675人次,增長了29.2%;2003-2004年度全縣參合農民的住院數是5163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為9003人次,增長了74.4%。在賓川縣,實行的是門診費用的20%減免報銷制度,參合農民的門診就診需求量更是快速上升。
1.3新農合推動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
新農合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推動作用,首先,表現在整個農村醫療市場的擴大和衛生業務收入的迅速增長,這為農村衛生事業的穩定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次,農村鄉村衛生系統的服務條件、藥品供應和監管等衛生供給狀況也得到了明顯改善。如彌渡的苴力鎮、賓川的州城鎮等衛生院在開展新農合以前醫院設備落后、從沒做過手術,在開展新農合后,通過國債資金加上地方補助及自籌資金,每個鄉鎮都增加了至少50萬元以上的衛生投資,改善了醫療衛生條件,醫院的業務收入大幅度增長。另外,新農合的開展還優化了農村衛生結構,促進了縣鄉村之間衛生資源的合理分工,提高了各級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重病才需到縣上”的局面。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新農合的啟動和發展是一件復雜的系統工程,其運轉和作用發揮涉及到參合農民、醫療單位、衛生主管部門及各級政府等多方面的關系協調。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2.1新農合的籌資成本高,辦公經費得不到保證,影響了衛生部門的積極性。
目前,新農合籌資成本很高。據測算,籌得每位參合農民10元醫療基金的成本在1.5~2.5元之間。并且,籌資期間也很長,部分鄉鎮的籌資仍然需要長達1~2個月的動員才能達到80%以上的參合率。在新農合的運行管理上,大理州在首年安排了40多名專職管理人員,辦公經費也基本到位。但在后續發展中,由于貧困縣財政困難,辦公經費難以足額落實,只好由衛生部門承擔運行費用。高昂的籌資成本和運行成本,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衛生部門繼續開展新農合的積極性。
2.2醫療費用補償標準還不夠科學,變動頻繁。
大理州在試點四年多的時間里,住院費用的補償比例調整了三次以上,合管辦對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由此造成基金沉淀比率波動大,影響了制度的穩定性和農民的信任。如彌渡縣在2003~2004年度,家庭帳戶基金沉淀額是174.7萬元,沉淀比率高達73.1%;住院基金沉淀額為296萬元,沉淀比率是62.8%,新農合基金的平均沉淀率為65.4%。如此高的資金沉淀率嚴重影響了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也不符合新農合基金“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則。2004~2005年度在下調了家庭賬戶基金比例、提高住院補償比例后,新農合基金平均沉淀率才迅速下降為20.5%。2.3對衛生服務行為的監管力度不夠,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基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影響了參合農民和村級衛生所的積極性。
醫療機構以藥養醫的現象仍然嚴重,醫院誘使參合農民住院、小病大治、開高價藥、自費藥等不規范行為依然普遍。醫藥費用的上漲,部分抵消了新農合制度在減輕農民醫療負擔方面的作用。此外,由于報銷手續繁多和宣傳不到位,很多農民在申請住院報銷時本可以按40%報銷,但因為沒有帶身份證或其它證件,便只能按照20%的門診比例報銷了。一些鄉鎮報賬點,由于管理人員較少往往會導致門診減免資金不能及時下撥,造成衛生所因流動資金不足嚴重缺醫少藥,影響了農民看病,造成不良的影響;由于沒有法律的約束,致使新農合的效果受到影響。
3.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法律對策
3.1探索創新機制,降低新農合的籌資成本。
針對當前新農合籌資難、成本高的問題,可嘗試采用報銷資金預繳存和村衛生所包片制度。經過四年多的全面宣傳,新農合政策已基本深入人心,籌資時可不再采用這種高成本的方式,而采用預繳存和包片相結合的制度。對于當年發生疾病報銷醫療費用的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用報銷所得的部分費用預繳次年的參保資金。對于未參保的農民,委托各村衛生所包片宣傳發動和代收參保資金,合管辦向代辦點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因為村級衛生機構與農民群眾較熟悉,有利于降低籌資成本及調動村級醫務人員的參合積極性,進而形成衛生部門與參合農民之間的一種良性互動機制。
3.2加強醫療基金的運行管理,落實管理經費。
新農合最終能不能讓農民得到實惠,關鍵在于醫療基金的運行管理。建議從以下途徑解決新農合的辦公經費問題:通過法律法規強制規定,各地財政必須按照參合農民人頭數核定人員編制和撥給辦公經費,辦公經費不能到位的不予下撥中央及省的新農合配套金,并對主要責任人實行嚴懲。對于財政確實困難的貧困縣,由財政部門按照一定的標準下撥專項新農合管理經費,以確保貧困縣新農合工作的正常管理。
3.3強化衛生服務行為監管,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上漲,保護新農合成果。
由各地醫改辦或衛生局統一建立新農合醫療監督委員會,定期到各地審查定點醫院對參合農民采取的醫療方案或醫生開具的處方單,重點審查藥品的選擇和用藥量、大型設備檢查的必要性、新特藥和自費項目的控制情況、是否存在誘導性住院、藥品價格執行情況等,對違規醫療單位和個人實行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3.4科學確定門診、住院費用補償標準,監控醫療基金運行。
新農合制度要逐步穩定醫療費用的補償標準,避免頻繁變動。補償標準以“量入為出”原則為指導,通過科學測算來確定。當前,一些試點縣在補償標準的確定上有些保守,同時在基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惜賠”現象,導致當年醫療基金過多沉淀。對于連年沉淀的資金,一定要加強監控,防止貪污、挪用。建議將沉淀資金計提為風險準備金,用于平衡以后年度可能出現的財務虧空,同時要適當提高補償比例,保證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實現醫療基金的收支平衡。
參考文獻:
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國務院公報.2003年6月.
農村旅游是以農村自然風光、人文遺跡、民俗風情、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及農村環境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為目標市場,滿足旅游者的休閑、度假、體驗、觀光、娛樂等需求的旅游活動。鄉村旅游在歐美發達國家已有百年以上歷史,新西蘭、愛爾蘭、法國等國家把鄉村旅游作為穩定農村、避免農村人口盲目向城市流動的重要手段,在資金、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加拿大、澳大利亞、東歐和太平洋地區的許多國家,都把鄉村旅游作為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我國的鄉村旅游起源于上世紀80年代,國家旅游局從2006年開始大力推介“中國鄉村游”或“中國和諧城鄉游”,旨在推動城市和農村實現旅游資源共享、客源互動、共同繁榮,這對促進城鄉交流和協調發展,建設和諧新農村具有重要意義。截至目前,已建成的三萬多個旅游景區(點),一半以上分布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據測算,全國鄉村旅游景區(點)每年接待游客超過4億人次,旅游收入超過5.2億元人民幣。本文就這一形勢下如何進一步重視發揮好農村旅游的功能,解決好農村旅游目前所出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將農村融入到現代旅游大潮之中,促進和諧新農村建設進行了探討。
1農村旅游促進新農村建設的作用
眾所周知,農村有豐富的旅游資源,發展農村旅游是我國旅游產業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在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農村旅游經濟發展的最大受惠者應該是農村,它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推動新農村的建設。
1.1有利于農村產業結構優化
農村生產發展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目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要的物質基礎,發展旅游業是旅游資源富集的農村地區發展農村生產的重要內容。農業與旅游業的有機結合,不僅可以豐富農村生產的內容,還能促進農業生產結構的優化。有些鄉村為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農民自愿退耕還林還草,治荒治污,出現田園風光與山水風光渾然一體的景象。有些鄉村對農產品等資源進行深加工,生產富有地方特色的農業旅游商品、紀念品和工藝品,還為城市賓館直供綠色農產品。在發展鄉村旅游的地方,同時照樣發展種植業,但都產生了附加值,有力促進了生產發展,拓寬了傳統農業的內涵與外延,農民由種糧為主轉向種養植業全面發展,由務農為主轉向農商并舉。發展鄉村旅游,帶動了第一產業、推動了第二產業、拉動了第三產業,進一步優化了農村產業結構,促進了現代農業體系建設,推動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
1.2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
旅游開發可為旅游目的地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有關研究表明,每1美元的旅游收入可帶動國民生產總值增加2美元-3美元,旅游業1個直接就業崗位能帶來5個間接就業機會。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貧困人口所占比重較大,不少地區土地貧瘠,耕地較少。發展旅游業是其脫貧致富的一種必然選擇。同時農村旅游具有勞動密集、人員需求多層次性等特點,且投資較少,收效較快。這就使農村富余勞動力容易找到自己的發展空間,從而增加農民收入,加快了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如云南大理、麗江一些村鎮的農民,直接和間接從事旅游的比例已經達到50%以上,當地農村的就業人員比發展旅游業之前以前增加了8-10倍,實現了不離土也不離鄉的就地市民化,旅游經營戶的收入平均達40萬元以上。
1.3有利于推進農村基層民主管理
旅游業屬于現代服務業,鄉村旅游同樣需要對旅游業的“吃、住、行、游、購、娛”6大要素配套發展,在產品運作過程中需要使用現代市場營銷觀念進行產品設計、營銷及規范化服務,搞好內部管理和經濟核算,處理好各種分配關系。現代市場營銷觀念和現代管理概念的引入使農民自主決策、民主決策意識增強,一些農村紛紛成立各種協會,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促進了農村的基層民主管理,加強了政治文明建設。
1.4有利于農村形成先進文化與文明風尚
新農村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既包括物質文明建設,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發展旅游業是提高農民素質、培育農村文明的重要手段。旅游不僅帶來人流、資金流,還帶來信息流、觀念流,發展旅游業能促進農民思想解放、觀念更新,樹立商品觀念、市場觀念、競爭觀念、時間觀念、效益觀念,促進農民參加各種培訓、外出學習參觀,參加技能比賽,從而使農村旅游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得以提高,促進農民主動學習旅游服務、禮儀禮節、科學種養、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知識,使農民在與外來游客交往中越來越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從而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文明素養和旅游審美情趣;同時旅游者不僅為當地帶來了經濟效益,而且會帶來各種各樣的信息和文化知識,從而促進了鄉村地區與城市的交流,對于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人們觀念的轉變有著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形成農村良好的文明風尚。
1.5有利于促進可持續發展
農村旅游使人們走進自然、認識自然,促進了人和自然的和諧統一,增強了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鄉村旅游消耗資源少,環境成本低,一般不會對資源和環境產生直接的硬消耗,有利于改變大量消耗資源支撐經濟增長的傳統方式,形成以資源環境可持續利用為基礎的經濟發展方式,保護當地珍貴的資源和脆弱的生態環境;發展鄉村旅游的農村鄉鎮,通過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使廣大農民有了很強的環保意識,促進了當地環境資源、生態資源和文化資源的保護,增強了農村地區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2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展鄉村旅游的策略
2.1統籌規劃,政府引導。
我國作為農業大國的現實國情和城鄉二元分化經濟結構的長期制約,使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嚴重滯后,決定了現階段農村金融經營成本高、風險大、收益率低,由此造成農村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資本嚴重不足、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使得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成為整個金融體系的瓶頸和“短板”。農村金融的監管無論在理念、對象、內容和手段等方面均具有不同于整體金融或者商業金融的特殊性。一方面,農村金融供給不足,有效競爭不充分,農村金融機構功能錯位,農村資金回流,農民融資困難等問題要求建立具有多元化主體的農村金融體系,促進農村金融有效競爭,滿足農村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相對寬松的準入政策、過于復雜的農村金融局面以及難以對農村、農業經濟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的缺陷均需要完善的農村金融監管體制來保護相關主體的合法利益,穩定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一、完善農村金融監管的法理基礎
格萊珉銀行創立者·尤努斯認為,金融權利如同人們在衣食住行上享有的權利一樣,也是一種人權,也是一種人的基本生存權利。法哲學研究中的人權理論將其劃分為應有的人權、法律上的人權和現實中的人權三個層次,農民的金融權益便屬于應有人權的范疇,不僅可以從社會公平正義理論、平等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等角度得以證成,而且可以通過對其在現實中的享有和實現來評價和檢驗一國金融法律的質量和狀況。首先,包括金融融資、獲得農業保險、參與并實現合作金融等各項權利的農民金融權益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正式的確認和肯定;其次,無論進行融資、獲得農業保險抑或參與合作金融,都需要在農村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中得到保障和制度支持;最后,對農民金融權益的關注和保護,決定著農村金融監管制度的價值目標和基本理念的轉化。因此,可以說,從法學的層面上,運用權利理論對農民的金融權益狀況、原因和保護進行權利理論上的分析和論證,從而在制度層面上尋求法律的保障,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核心。
二、完善農村金融監管的現實需求
1.我國農村金融監管資源不足,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現有的“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格局具有諸多方面的缺陷。具體到農村金融體系,目前主要的監管機構為銀監會,而且地方銀監分局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屬地監管機構。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具有機構小鏈條長的特點,絕大多數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都設在縣(市)及鄉(鎮)和行政村,在其轄區內只設有監管辦事處,這些辦事處并不具有獨立的監管主體資格,而且一般僅有3—5人的監管人員,應對轄區內原有的農村金融機構已是困難,再加上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大量出現以及大型商業金融機構和外資銀行的參與,監管資源更是難以為繼。
2.監管體系混亂,非正規農村金融游離于監管之外:(1)傳統商業性和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受銀監會監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也由銀監會監管,但其在資產規模、市場定位、資金運作、員工構成、貸款審批和組織結構等方面均與傳統金融機構存在重大差別,難以根據一元化的監管體系進行簡單處理;(2)農村信用社的監管比照《商業銀行法》執行,監管責任由銀監會和地方政府共同擔當,其效力通過縣聯社—省聯社的模式由聯社體制來貫徹,但公司治理改革未能完成,省聯社的行政管理和基層社的公司治理之間沖突加劇;(3)只貸不存的小額貸款公司無需接受銀監會的審慎監管,由省政府指定省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試點,實際情況是,由省金融辦把試點的權限再次下放到縣政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督管理的則為當地工商局;(4)合會、私人錢莊等非正式金融形式缺乏相應的監管,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總體存在較大風險。
3.金融改革以及監管方式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強制性手段,忽視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內生性培育。上個世紀80年代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發展軌跡即可說明這一問題,而我國農信社的改革過程仍然忽視農村金融市場的內生力量,未能給農民自下而上的金融創新和改革保留必要的制度空間,而是采取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出臺一攬子改革方案,然后由各地去執行的方式,使得農信社的合作金融機制完全未能體現農民的自主參與意愿。
4.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督約束機制缺失。一個有效的金融風險控制體系應由三個系統構成:市場約束條件下的外部銀行、證券、保險風險監控系統、被監督金融機構自身內控系統與社會監督體系。但我國農村金融監管體系除前述已經論及的外部監管系統缺陷外,其內部治理、控制和行業自律等監督體系均存在缺失。
三、發達國家農村金融監管制度的借鑒
構建完備的農村金融監管體制對農村金融機構的良性運作、農村金融市場的規范發展和農村社會經濟的促進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很多具有發達農村金融體系的國家均具有完善和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管制度。
1.美國以農業部為政府監管主體,輔以行業協會自律管理、內部治理結構控制以及農業保險的監管協調機制。美國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以及農業保險體系組成。其中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均隸屬于美國農業部管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則采取了不同于商業銀行的監管模式,專門設立了比較健全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包括監管機構、行業自律協會、資金融通清算中心和互助保險集團,這四種機構及其附屬機構各自獨立、職能各異。在美國,各種信用社協會或合作金融多達幾十個,這些行業協會從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行為規范,進行自律管理。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村金融的存款統一實行強制保險,具體業務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經營的儲蓄協會保險基金承擔,并承擔對投保金融組織的監督。
2.法國“半官半民”體制模式。法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是從下而上逐步形成的,相對較為穩定。法國的農業合作金融體系主要由國家農業信貸銀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信貸合作社三級構成。其中地方信貸合作社是基層組織,直接由個人成員和集體成員入股組成,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則由地方農業信貸合作社組成,同時以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國家農業信貸銀行作為合作金融的中央機構,對合作金融的運作提供最后的保證。1945年,省級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組成了全國農業信貸聯合會,作為省級農業信貸銀行在國家一級的代表,參與決定農業信貸政策。除此之外,法國的農業保險體制也相當發達,并與農村金融組織結構相對應地設置了三個層面的農業互助保險機構。
3.日本“相互配合型”的協調機制。在日本,對農村金融實施雙重監管:一是政府金融監管廳,對各種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以實現整體風險調控;二是全國和地方農林水產部門配合金融監管廳對農村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包括農林水產省下設金融科對農林中央金庫的監管,農林水產省在六個大區設置農政局對轄區內縣信聯的監管,以及都、道、府、縣農政部對轄區內農協合作金融部的監管。另外,為了保證合作金融安全、健康地運行,日本還設立了農村信用保險制度、臨時性資金調劑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政府和信用合作組織共同出資的存款保險制度、農業災害補償制度和農業信用保證保險制度等制度措施。
四、完善現行農村金融監管法律的構想
1.針對農村金融的特質,建立不同于城市金融的政府監管體系。我國的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實踐,總是將農村金融機構當作一般的金融機構看待,僅僅要求投入金融資源,沒有足夠認識到農業作為產業的獨特性和由此產生的城市和農村金融之間的顯著差別。實際上,農村金融要與國家的產業政策緊密結合,其本質主要是貼近農民,而不是貼近金融機構。作為城市金融監管首要主體的銀監會,在農村金融監管中具有監管資源不足,難以貼近農村、不了解農村金融現實需求,與國家產業政策和農村政策之間不具有順暢的溝通、交流機制,極易造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監管局面。借鑒發達國家農村金融監管經驗,我們應當以農業部為主導,同時厘清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設置目標和宗旨,在農村政策性金融和農業部之間建立順暢的國家產業政策的表達和執行機制,并通過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對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導向、補充和支持等作用,構建農村金融的政府監管體系。同時可以在財政部的政策支持、財政補貼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建立輔助機制。
2.健全完善金融同業公會,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管作用。我國于2005年底成立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金融工作委員會,應當引導協會發揮職能作用,建立日常工作聯系機制和管理辦法,完善同業公約及規章,將那些監管部門不宜管,而被監管機構又需要的工作,盡量交由協會負責,實現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與國家監管機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體制。
3.注重農村金融主體的內部治理和控制,自下而上地培育農村金融本土力量。內控制度建設是建立有效監管體制的關鍵,也是有效監管的基礎。農村金融監管中內部治理的作用集中體現在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中,基層合作金融組織中自愿入股的成員通過完善的治理結構,形成、表達并且實現自己的意愿,同時,由于基層成員是最為貼近金融需求、了解融資狀況的主體,使得對于資金發放、運用以及貸款的回收等事項具有最為直接和靈活實用的監督管理作用。另外,就農村金融本土力量的培育和發展方式而言,應該是把選擇權交給農民,通過反復的實踐和摸索,自下而上地生成一套成功的借貸模式和本土金融組織形式,更好地挖掘和滿足當地不同形式的金融需求。
4.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一是針對農村金融監管進行理性立法,設立可以作為農村金融監管依據的法律;二是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機制,將已在農村廣泛存在的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的金融監管體系,減少非正規金融活動對農村金融監管的消減效應;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實現農業保險的支農功能;四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及金融機構的破產制度,完善農村金融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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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初期,蘇南以鄉鎮企業的發展創立了蘇南模式,30多年過去了,蘇南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經濟發展走在全國的前列。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經濟增長方式開始轉型,作為中國經濟最發達的蘇南地區,其發展的方向和模式發生了哪些變化?有何經驗和做法值得借鑒?為此,我們重點考察調研了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寨門村晨東農莊和蘇州吳江市同里靜思園,并對其進行了深入研究。
從無錫蘇州經濟發達的現實出發,結合兩個個案所在鄉鎮非農產業高度集聚的特征,我們提出了后集聚時期生態農業與旅游發展模式這一重要觀點,以期對其他地區的發展能有所啟發。
1、兩個案例分析
1.1晨東農莊
晨東農莊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寨門村,占地1000余畝,以園林、茶葉、花卉、苗木綜合開發利用為主題旅游論文,集園林觀賞、生態養殖、休閑觀光為一體的綠色產業園。農莊始建于2003年左右,目前累計投資1300余萬元。農莊建有茶園、孔雀養殖園、靈芝養殖園、魚塘、苗圃、飯店、靈芝研究基地等。目前農莊主要收入來源于茶葉銷售、飯店經營。去年農莊開始靈芝養殖和深加工,將成為農莊的主要特點和未來的主要收入來源,靈芝養殖剩余物(培養基)可以進行循環利用,處理污水廠污泥。農莊吸收勞動人50余人,另外需要一些季節工。
農莊所在錫北鎮,是以生產摩托車、電動車及其配件的產業集聚區而著名。農莊主人擁有一鄉鎮企業進行摩托車、電動車配件生產,農莊投資資金來源于該企業的盈利。
沿途每隔一段距離就能看見一個“生態農莊”、“綠色蔬果基地”、“農家樂”等等。可以看見當地推行的一村一園、一鄉一景初見成效。
1.2靜思園
靜思園位于蘇州吳江市同里鎮往西3公里處。1993年開始建園,歷十年始成,園中建筑沿襲蘇州古典園林文脈。奇石館陳列著大量靈璧石等奇石。園中建材多收集全國各地在建設、改造中拆除的古建筑材料等,進行異地恢復、保護論文格式。對中國古代造園藝術的傳承和古建筑保護有一定的意義,目前經濟、社會效益良好。園主人擁有鄉鎮企業,從事玻璃鋼生產。造園資金基本來自于該企業的盈利。
2、后集聚時期的農業發展
蘇錫常的經濟發展跟隨經濟體制改革而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改革前期集體經濟、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階段;90年代末集體經濟衰弱和外資經濟騰飛階段;以及2002年后民營經濟崛起階段。而目前形成民營、外資和國有三分天下的經濟格局,因為在全國具有獨樹性,而被專家廣泛稱為“新蘇南模式”(相對于以集體經濟為代表的蘇南模式)。
以晨東農莊和靜思園為代表,體現了蘇南在新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新的發展模式,我們稱之為“后集聚式農業”——它是在工業產業集聚發展到盛期后,許多企業主曾經從事于農業,又開始產業轉移,一部分資金又轉回到農業,集群化工業反哺農業,促進農村、農業新發展。而蘇南后集聚式農業就是以生態農業與生態旅游相結合的現代農業。
無錫以晨東農莊為代表的鄉村休閑農業方興未艾,無錫目前上規模的正常經營的已經近百家,市政府更是借機提出一村一園的思路和戰略,雖然每個農莊、農場的特點不同、經營項目不同,發展的策略和思路以及收入來源也不盡相同,但投資者均是利用經營工業企業的盈利,投資于農村、農業,投資的農村、農業不再是簡單的種植業,一般是休閑農業、觀光農業,是更高層次的農業旅游論文,在農業中融入新的要素,體現了農業新的價值和收入來源。也改變了農村的面貌。休閑觀光農業的發展,不僅增加了休閑旅游景點,增加了農業經濟收入,改變了農村產業結構,也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生態旅游產品的開發是現代農業的一個亮點,也是蘇南后集聚式農業的特色,是順應時代和社會發展的產物。
但是,在新蘇南模式的發展中,我們要抓住后集聚農業的特征、深刻理解和充分地發展后集聚式農業,才能促進蘇南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所謂工業反哺農業,怎樣反哺?怎樣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我們抓住當今蘇南農村的關鍵問題,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2.1反哺農業,發展現代農業。
后集聚式農業可以優化農村產業結構,轉變農業經濟增長方式,可以按照現代農業的要求,將現有農業資源進行整合、優化、拓展和提升,實行區域化布局、設施化種養、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特色化動作、功能化配置、企業化管理、市場化營銷。既優化了農業資源要素,提高了農業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又拓展農業發展功能,提升了農業產業發展層次,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發揮蘇南的地理氣候優勢,打造蘇南天然糧倉。
2.2發展生態農業產業
后集聚式農業可以促進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后集聚式農業縮小了城鄉差距,在經濟(產業)結構的地理布局上,形成了轄區、縣市、城鎮、鄉村多點網狀的產業集群。將蘇錫常在地域上連綿一片,市區趨于相連,與鄉村界限模糊,城鄉二元化經濟結構被打破,城鄉經濟差距不斷縮小,而蘇錫常早年的城鎮化趨勢已經向城市化邁進旅游論文,鄉鎮變城,大有燎原之勢。
發展生態農業產業,應以拓展農產品的加工鏈和新概念產品為導向,滿足市場需求和開發新需求,創造農業的高附加值。比如:生態米、茶油、有機蔬果、食用菌、原生態家禽、天然礦泉水等。把農產品開發和經營服務項目結合起來延長產業鏈。農民利用農村的生活資料、生產資料,開展餐飲、采摘、休閑、避暑等經營服務,以踏踏水車、打打糍把、推推石磨、去田野、山林轉轉、去景點名勝逛逛等原汁原味的農家生活、自然生態作為賣點提供旅游服務。
后集聚式農業是農民創業和吸納農村勞動力內部就業的良好載體,并可以帶動農產品生產加工,是創業富民、創新強農有效途徑。它除了直接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外,還帶動農產品加工業、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業、餐飲賓館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成為農業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2.3開發新的農業生態旅游項目
發展農業生態旅游一方面為城市居民提供走進農村、親近自然、體味田園之樂的機會,加深對農業、農村、農民的接觸,了解農藝知識,體現農家生活,享受田園風光;另一方面也給農村帶來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再一方面大量城市居民前來觀光旅游,將先進理念、城市文明、市場意識、生活方式融入農村,促進農民思想觀念更新、生態意識、環保意識、市場意識增強,文明程度提高,縮小城鄉差距,形成城鄉互動發展的局面。
蘇南一帶地處中國經濟文化最發達的地區,能夠最早觸及最新市場。因此在旅游產品開發上不能老一套,而要引進新觀念、走在創新前沿。開發新產品,創造新需求。比如蘇錫常有發達的公路交通,高速公路兩旁有豐富的景觀,可以開發汽車宿營地滿足當今汽車時代的新需求。
3、問題和建議
通過實地調查,我們發現,有60%以上的企業主沒有真正了解生態農業和旅游意義。他們不是把環境、時間與經濟優化結合,不了解生態農業與旅游具有長效性,不是短平快項目,而是以辦中國農村企業的觀念,以效益最大化為宗旨。不免存在一定問題旅游論文,主要有:
(1)科學規劃重視不夠。在規劃中沒有或很少考慮以現代農業為主導的整體和結構的規劃,把主導農業、農業二、三產業的結構比例科學合理的設計論文格式。現在有像上世紀發展鄉鎮企業時的一哄而上發展農業生態旅游的趨勢,再次把大量的耕地變為其他用地。
(2)配套政策沒跟上。對如何保障主導農業、適度發展二、三產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完整。目前休閑觀光農業的發展基本上以自行開發為主,缺少整體規劃和科學論證,隨意性較大,存在著一定的無序性和盲目性。有些人打著生態農業開發的旗號,享受著政府的優惠政策,高于50%的企業主,以買地囤地為目的,沒有真正的去搞生態農業,實際在生態農業投資的企業少于30%。
(3)管理亟需規范。在管理上要宏觀和微觀兩頭抓。市場行為、設施建筑、衛生安全、稅收上仍需進一步規范。管理要與國際接軌,遏制欺詐、不誠信等不良競爭行為。
(4)扶持力度不夠。體現在資金、輿論宣傳、政策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發展建議:
(1)統一規劃、規范發展。確定新型農業的經營范圍和重點項目,編制新型農業的發展規劃,加快制訂并推廣相關標準,規范經營行為;加強整體規劃和論證,加強指導。
(2)創新農業旅游經營機制。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繼續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旅游產業。
(3)加大對新型農業發展的扶持力度。依托政府、社會等各類有效平臺和資源,不斷為新型農業發展提供各種政策、資金以及各種服務支持。
(4)按照現代農業和休閑農業特性規范用地以及落實具體生態環境指標或規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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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6)10-0103-02
由于獨特自然條件和國家政策鼓勵的影響,海南農村經濟在海南經濟中占據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海南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制約因素,這就導致了海南農村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對于海南農村的生態發展有著非常惡劣的影響。為了堅持海南農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推動海南經濟的不斷發展,海南農村生態文明建設迫在眉睫。
一、海南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存在的問題
海南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問題,比如農村經濟結構上的問題等,具體如下所述:
第一,自然資源過度開發,導致了能夠直接開采的資源正在急速減少,并且生態環境也在不斷的惡化。從地理條件和歷史條件上來說,海南處于“南荒地帶”,和大陸的長時間脫離,導致了其余大陸其他地區相比,生態環境系統更加的脆弱,經濟發展也長期處于發展不快的情況。而且由于海南地理位置特殊,導致其文化傳播和大陸其他省份有著較大的差距,導致了海南自然資源開發和利用方式不當,目前部分地區還存在著亂開亂采的現象,也就致使海南部分農村的自然資源損耗嚴重,生態環境惡化速度較快。
第二,由于海南農村經濟結構存在一定的問題,農村的基礎建設跟不上經濟建設的步伐,也就導致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轉型緩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海南農村發展的腳步,同時也造成海南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緩慢。由于農村的基礎建設跟不上,所以道路、水利等設施都不達標,在臺風和暴雨天氣的侵襲之后,土路被沖毀,田地受到侵害。
第三,主人翁意識的缺失。在海南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過程當中,海南農村群眾沒有認識到自己主人翁的角色。在我國,農村人口占著總人口約四分之三的比例,農村的群眾是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直接的關系到了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進程。對于海南來說,農村人口占到了總人口的一半以上,其素質水平直接的關系到了海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經濟發展的進程。由于海南的獨特地理環境,再加上城鄉之間的差距,海南人口的教育水平較為低下,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較差,對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知識的知曉率就更加低了。
二、當前海南農村環境保護的法治分析
(一)缺乏農村環境立法理念
當前,我國的環境立法還是以城市為主,也就是說環境立法首先應該將目光聚焦在工業污染的治理上,而后再去考慮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所以城市和農村的立法存在著二元結構問題,因為存在著一些問題,所以導致環境立法在農村中比較缺失。由于我國政府在環境保護問題上,主要將目光集中在工業污染和城市污染方面,所以沒有體現城市和農村的平等重視,經常是在犧牲農村的生態環境基礎上來改善城市的環境問題,也導致了農村無法得到生態效益的有效補償,最終使得農村環境更加惡化。在生態環境的相關立法當中,缺乏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不僅對我國的農村環境改善不利,而且也影響了我國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不完善
雖然當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了基于《環境保護法》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但是對農村環境保護還缺乏相應的法律條令。在2007年我國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之前,我國沒有過任何關于農村環境保護的任何政策。在現行的農村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定當中,也有一些法律法規是缺乏原則和系統性的,也對農村的實踐情況有所脫離,導致了法律法規沒有可行性。例如在《環境保護法》的第三十三條中提到了保護農村環境,要推動農村環境的綜合治理;第五十五條當中雖然對各級政府安排資金對農村飲用水和污染防治等治理工作進行了規定,但是沒有出臺配套的規章制度進行相應規定;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中,農村生活污染垃圾的防止具體方法有地方性法規進行規定,但是海南省還沒有出臺相應的地方法規。在農業法的第八章當中對農村環境保護僅僅做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沒有進行具體的配套措施規定。可以說當前我國環境法大多都是針對城市制定的,缺乏專門針對農村的環保法律。
(三)農村環境執法存在一定的問題
當前海南省的農村環境問題嚴峻,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第一,海南省的環保部門設置存在一定的缺陷。當前海南的環保部門設置只達到了縣區級,而沒有覆蓋鄉鎮級,而縣區級的環保部門重點是城市環境問題和工業污染,農村環境問題變成了環保工作的盲區。第二,當前我國實行的環境管理體制是統一管理和分部門合作的方式,除了環保部門,水利、農業等部門掌握了農村環境的執法權,由于執法主體多,導致了權責不明,權利分散的問題,這樣就會使得環保法律的執行力度不夠;第三,地方政府環境責任缺失,當前政府為了經濟的發展,對一些環保評價不過關的項目進行批準,法律的執行不到位,尤其是一些環境污染嚴重、但是經濟效益高的企業,政府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策略,這樣做的后果嚴重的損害了環境保護。
(四)環境保護的投入不足
2009年設立農村環保專項基金前,我國的環保投資幾乎只用于城市環境和工業污染的治理過程,而且一般只作為環保專項資金的排污費。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了在環境污染治理的過程當中,忽視了農村的治理,治理城市的過程是以犧牲農村為代價的。由于農村環保投入嚴重不足,導致了農村環保設施落后,在海南,很多農村沒有建立起排污系統,產生的污水何垃圾等沒有經過處理就被排放到了環境中,嚴重的破壞了農村環境。
另外,由于農村的檢測站設備落后,設施不完善,導致了農村環境的情況無法被真實的反應,正是這些問題,導致了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十分困難。
(五)農村群眾的環保法律意識比較薄弱
由于當前收到了經濟和生活習慣的限制,海南的農村群眾環保意識比較薄弱。當前海南的農業技術并不發達,為了經濟的快速發展,無論是政府還是群眾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視了落后生產行為會產生的嚴重環境污染。此外,由于農村的法律教育比較落后,導致了農民的法律觀念不強,維權意識也比較差,在環境污染行為的面前,鮮少有人會進行法律維權。在環保的過程當中,必須要認識到,農民才是環境保護的主人翁。對于農村環境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所以必須要提升農民的環保法律意識。
三、生態文明建設下海南農村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樹立起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推動相關立法
要意識到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法律的支持,完善立法是建設生態文明新農村的必要條件。但是當前的實際情況往往是只重視城市環境的保護,忽視了農村。就我國目前農村環境十分惡劣的現狀,必須要加強農村環保立法,改變立法過程當中邊緣化農村立法的現狀。以《立法法》為基礎,《環境保護法》應當是當前農村環境保護法律立法的基礎。《環境法》提出了以環境保護優先的原則,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因此在農村環保立法的過程當匯總,要以環境法確立的原則和理念為基礎,摒棄立法服務于經濟發展的老舊觀念,將農村環境保護立法提升到城市環保立法的同等地位,推動城鄉一體化的發展。
(二)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
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中的很多條款和制度都是基于城市、工業環保的要求的,并不能夠適用于農村環境保護的實踐當中。由于農村的環境保護油這獨特的生活背景,因此,應當從立法的層面上給予農村特別的關注。立法機關應當加強農村環保立法的建設,完善法律體系。盡快制定農村保護的相關法律條例,吧農業污染、畜禽養殖污染、農村居民的生活污染等問題作為重點的防范對象。并且將《農村環境保護法》提上日程,將其作為農村環境保護的基本法。可以說,土地是農民的生活基礎,當前我國農村的土壤污染十分嚴重,但是當前海南對于土壤污染的相關防治條例卻稀缺。當前應當轉進對土壤和畜禽養殖污染進行保護立法,才能夠彌補空白。
(三)加強執法力度
加強農村環保執法,首先要建立起農村環保執法的機構。根據當前海南盛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的設置,筆者認為應當在鄉鎮設置環保局的派出機構,派遣專門的環保人員,依法對農村的環保行為進行管理。此外,在農村,居民的自治組織在日常食物的管理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可以考慮給予這些組織一定的管理權限,協同管理。其次,要明確環保部門的職責,明確在工作過程當中的分工。在環保的過程當匯總,應當以環保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協同管理的方式。同時,也要明確環保法執法的程序和責任,加大執法的力度。最后,要完善政府在環保過程當中的責任。由于環保法當中對于地方政府的責任規定的十分籠統,沒有具體的規定鄉鎮政府的環保職責。現階段,海南的農村環保工作一定程度上,仍然以來政府的行政力量,因此,要對環保考核體系加以重視,早日建立起完善的環保考核體系,明確管理職責,引導全體農民對于環保的重視。對于由于政府不作為導致的環保問題,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四、總結
海南是我國的“四季生態花園島”,并且可以向世界亮出中國的生態名片。海南具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賦予了海南十分重要的使命。所以當前海南農村環保建設迫在眉睫,我們要不斷的進行海南農村環境保護法律建設,推動海南新農村的建設,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不斷的改善海南的生態環境,推動海南經濟持續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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