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2 15:54:5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銀行審計報告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通常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的審計。通過審計分清企業負責人應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包括對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驗證,以及對有關經濟活動應負責任的界定和評價。
具體到商業銀行領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及履行職責情況,經營決策和管理行為,所在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等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審計和評價。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定義
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適用于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人員。其主要包括關鍵崗位的界定、強制休假和離崗審計的定義。
(一)關鍵崗位: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具體崗位需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定義和分類。
(二)強制休假:強制休假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見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況下,臨時強制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休假并暫停行使職權,同時對其進行離崗審計的一種制度安排。
(三)離崗審計:離崗審計是指各級機構在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期間,組織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經營管理活動既業務操作的合規性等情況實施審計的行為。
(四)經濟責任審計與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聯系和區別
正如前文所說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擴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質上仍然是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其審計對象、審計方式、適用范圍與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略有不同。一是審計對象較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更廣,既包含從事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包括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二是審計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傳統經濟責任審計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員任職期滿即將離職或在任職期間需接受履職考核情況下開展審計。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則是針對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時間較長但因某些原因還不能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的情況下,為防范風險安排其離崗休假并對其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后關鍵崗位人員還需返回原崗位繼續工作。對于已按期正常輪換崗位的關鍵崗位人員是不需要進行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審計方式和范圍略有區別,對于承擔管理責任的的關鍵崗位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應與傳統經濟責任審計一致。對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與其工作職責相一致,不涉及各類管理指標等內容,審計內容和范圍相對單一。
三、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象的界定
在明確了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基本定義后,要進一步實施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就必須對審計對象進行界定。從字面上理解,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的對象自然是關鍵崗位人員,從上文的定義中可以歸納為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由于各商業銀行的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所以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界定也存在區別,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級(直屬)分行正副行長、二級分行行級負責人、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二級分行以下各級機構負責人;三是空白重要憑證管理崗、上門收款崗、上門服務崗、經辦行密押員、經辦行密押主管、對公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消費信貸調查崗、值班經理崗、財務核算崗、事后監督中心經辦、業務處理中心資金清算崗、對賬中心經辦、現金營運中心主任、現金營運中心庫管員、打卡崗位、空白卡保管崗、作廢卡保管崗、已制客戶證書管理崗、落地及可疑指令處理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為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其承擔更多的是管理責任,故對這些人員的離崗審計基本與經濟責任審計相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因為更多的是承擔一種業務經辦直接責任,因而通常采取較為特殊的離崗審計。
四、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方法
關于如何對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強制休假離崗審計,不同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有著不同的組織程序和審計方法。本文還是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重點闡述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流程。
(一)審計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離崗審計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以及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每年年初各級行人力資源部門需根據本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情況會同各業務主管部門編制離崗審計對象人選計劃,并通知內部審計部門組織離崗審計;內控合規部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門相關審計通知后負責離崗審計的組織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則視需要協同內控合規部門實施離崗審計工作。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在中國工商銀行,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主要以該關鍵崗位的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執行本崗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的情況以及履職時限內所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具體內容還需依據不同崗位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主要風險點分別確定。
(三)審計的流程。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相應內控合規部門組織離崗審計;二是由內控合規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成審計組,或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審計組,并確定審計組組長和主審人;三是審計組以被審計對象所在崗位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編制《離崗審計方案》,經內控合規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四是開出《離崗審計通知書》,開展現場審計工作并確認審計事實,五是出具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人的意見;最后是由主管行長簽發和發送審計報告,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續整改。
五、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雖然已經開展了多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積累了較多經驗。但在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較為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一)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較多,涉及范圍廣,審計工作量大。作為一家內控嚴密的商業銀行,設置的關鍵崗位通常較多,從事關鍵崗位人員也相對較多。客觀上導致審計對象的多樣化。以工商銀行為例,除去一、二級分行行級領導崗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以外,還有運營類、營銷類等20多個不同類型的關鍵崗位,其中光對公、對私客戶經理的從業人員數量就已十分龐大。因此,理論上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像相比以管理人員為主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要多出很多,客觀上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缺少統一、有效的評價指標,審計質量較難把握。由于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一般分為各分支機構承擔管理責任的人員和承擔業務經辦直接責任的崗位人員兩類。前一類人員的離崗審計即是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范圍、評價指標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審計工作可以按圖索驥,能夠較好的把握審計質量。后一種類型即為本文重點探討的適用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關鍵崗位人員。這類人員眾多,涉及營銷、運營、操作等不同工種,對于這類人員的審計還未能形成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也沒有相對標準化的審計模式,對審計質量不易把握。例如對客戶經理的審計、對大堂值班經理的審計,除對其履職情況進行了解外,很難找到其他評判標準,再加上商業銀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未能完全標準化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更難以規范。
(三)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當前,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基本采用“分層審計,下查一級”的模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一般以承擔較多經營任務的基層支行開展。由于要承擔各類經營任務,支行審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一般較難得到保證,獨立性也相對較弱、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從而給基層支行的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離任審計過程中各職能部門較難充分協調。
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和慣例,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輪換計劃提出。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有審計部門單槍匹馬實行審計。由于各部門審計、考核和調查的組織形式和考核標準不一致,在時間上往往不能統一進行,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鑒于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存在以上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結合工商銀行近年的審計實踐,提出一些完善該類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結合商業銀行運營管理實際,完善關鍵崗位設置,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由于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前提是關鍵崗位人員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輪崗。因此,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科學合理的設置關鍵崗位,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是減少審計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業銀行需定期更新完善關鍵崗位目錄,做好人員儲備,每年制定輪崗計劃并認真執行,對于客戶經理等營銷崗位則應定期更換其服務對象,實施“輪戶”管理,從而大量減少需開展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
(二)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推進關鍵崗位人員工作質量評價規范化。由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缺乏標準和評價指標。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對本行的所有崗位進行梳理,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同時梳理關鍵崗位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將關鍵崗位的工作流程標準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固化。如此,審計人員則可以按照標準化工作職責和操作流程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并對相應風險點的控制情況進行審計分析,從而保障審計規范,提高審計質量。
中圖分類號:R744.5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533(2014)11-0028-03
Neuromy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with
normal brain and spinal cord MRI images: a case report*
CAI Tongjia1**, XUE Yuanyuan1, QUAN Chao2***
(1.Department of Neurology, Shanghai Jingan District Central Hospital;
2.Department of Neurology, Huashan Hospital,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4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report a rare case of neuromy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NMOSD) with normal brain and spinal cord MRI images. Methods: Clinical data on a patient with NMOSD but without positive findings on MRI were retrospectively summarized. Results: A 30 years old female had suffered from optic neuritis in September 2012 but was improved after treatment with oral prednisone. In January 2013 she was hospitalized again because of intractable hiccups, vomiting. Serum AQP-4 antibody was strongly positive, while cranial and spinal MRI were normal and examinations of digestive system showed no abnormalities. She was diagnosed as NMOSD, and the hiccups and vomiting disappeared after pulse therapy with high-dose methylprednisolone. Conclusion: Intractable hiccups, vomiting are characteristic symptoms of NMOSD due to the lesions in dorsal brainstem. Sometimes these lesions would not cause alterations of MRI signals, however, the possibilities of NMOSD should still be kept in mind.
KEY WORDS 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aquaporin 4;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視神經脊髓炎譜系病(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s,NMOSD)是一組潛在免疫病理機制與視神經脊髓炎(Neuromyelitis optica,NMO)相近,但臨床受累局限,不完全符合NMO診斷標準的一組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1]。以頑固性呃逆、嘔吐為主要表現,頭顱MRI檢查陰性的NMOSD少見報道,現將本院收治的1例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患者,女性,30歲,因“左眼視物不清4月,頻繁惡心、嘔吐半月余”入院。患者于2012年9月無明顯誘因下突發左眼視物不清,查體發現左眼視力1 m處手動,左瞳直徑5 mm,對光反應遲鈍,于眼科就診,擬“視神經炎”后予強的松60 mg口服治療,視物不清明顯好轉,出院后繼續強的松口服,緩慢遞減至12月20日停藥。2013年1月患者無明顯誘因下突然出現劇烈嘔吐、頑固性呃逆,無發熱、皮膚黏膜黃染,持續存在無緩解,于門診查胃鏡、腹部平片、CT、B超等均無異常發現,予莫利、泮托拉唑和胃復安等治療均無效入住我院。入院查體:神清,對答切題,抬頭肌力5級,視力無明顯減退,雙瞳等大等圓,直徑2.5 mm,對光反應靈敏。余顱神經檢查陰性。雙上肢肌力5級,右上肢肌力5級,雙下肢肌力5級。雙側肌張力、腱反射正常,雙側病理反射(-)。雙側面部及肢體深、淺感覺正常,雙側指鼻試驗、輪替、跟膝脛試驗穩準。Romberg征(-)。入院后查水通道蛋白4(aquaporin 4,AQP4)抗體128.7 RSR U/ml(強陽性),結合其“視神經炎”病史,臨床考慮為視NMOSD,予以甲強龍500 mg每日1次,連用5 d沖擊治療后緩慢減量。患者嘔吐、呃逆好轉。住院期間頭顱及脊髓MRI檢查均未見明顯異常。腦脊液常規:正常,腦脊液生化:葡萄糖3.4 mmol/L,腦脊液蛋白281 mg/L,腦脊液氯125 mmol/L,同步血糖5.28 mmol/L,腦脊液免疫參數分析:血腦屏障破壞,IgG和白蛋白成比例增加,腦脊液中未見異于血清的寡克隆帶。
2 討論
NMOSD是一組潛在免疫病理機制與NMO相近、血清AQP4抗體陽性率較高、但不能完全滿足NMO診斷標準的疾病,包括:①受累部位局限的類型,如復發性孤立性視神經炎和雙側視神經炎,長節段脊髓炎;②在器官特異性或器官非特異性自身免疫疾病背景下發生的NMO;③伴有癥狀性或無癥狀性腦內病灶的不典型病例;④亞洲國家的視神經脊髓型MS(optic-spinal MS,OSMS)[1]。本例患者臨床上有明確視神經炎病史,血清AQP4抗體陽性,故符合NMOSD診斷。
NMO或NMOSD累及顱內病灶常位于AQP4表達豐富的部位,包括腦室管膜周圍、丘腦、腦干等中線結構[1]。位于延髓背側近四腦室周圍的嘔吐中樞,包括腦極后區和孤束核[2],是NMOSD特征性的顱內病變部位。這些部位受累即會出現頑固性惡心、嘔吐和呃逆。這組特征性的癥狀可以是NMO或NMOSD發作時的前驅癥狀或唯一癥狀[3]。臨床上遇到上述癥狀但內科檢查均為陰性時,要特別警惕NMO或NMOSD的可能。值得探討的是,本例患者雖有嘔吐、呃逆的癥狀,但頭顱MRI并未發現腦干背側病灶,這是比較例外的。我們推測,這可能是因為腦干背側的炎癥病理改變雖然導致了明顯的臨床癥狀,但其程度較輕,未能在MRI上反應出來。這時需根據臨床經驗判斷嘔吐呃逆的原因,考慮到患者既往視神經炎發作,且AQP4抗體強陽性,特征性的嘔吐呃逆在除外內科疾病后很可能是NMOSD發作的癥狀,激素治療后癥狀迅速改善也進一步驗證了這一判斷。
推測該患者頭顱MRI未發現腦干背側病灶的原因可能是,該病人腦干極后區病灶在病理上僅有組織疏松和血管增厚,無神經元或軸突的病理改變,室管膜下延髓被蓋的髓鞘未受損[2]。此外,患者頭顱MRI陰性可能與基層醫院的MRI場強較低有關。目前常規頭顱MRI被廣泛用于評估NMO病人的脊髓和視神經病變。既往多個應用常規1.5 T核磁共振成像儀的研究腦組織病變的試驗中,研究者發現有些NMO患者并沒有腦部影像學上的異常,或者僅有一些與年齡或其他不相關疾病有關的病灶[4-6]。Zhao等[7]對24例常規頭顱MRI陰性、臨床確診的NMO患者及24例年齡、性別配對的健康對照,用3.0 T核磁共振成像儀的DTI序列進行掃描頭部檢查,發現NMO患者胼胝體膝部和視放射區平均彌散率顯著增高,延髓區平均彌散率顯著降低。因此,DTI等新的MRI技術可有助于發現常規頭顱MRI檢查陰性的NMO患者的顱內隱匿的組織損害。
NMO或NMOSD所致的功能障礙與每次發作有關,所以每次初發或復發均需要盡快采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然后緩慢減量,短療程靜脈注射大劑量糖皮質激素可以使80%的NMO病人的急性癥狀得到改善。視神經脊髓炎譜系病,如長節段脊髓炎和復發性單側或雙側視神經炎可視作NMO的早期表現,根據臨床病程決定開始治療的時機[1]。
常規MRI陰性的NMO臨床上較少見,且基層醫院的影像科一般無條件完成高場強MRI的DTI序列檢查,因此可能對臨床醫生的診斷帶來干擾,導致漏診,以至于失去治療的最佳時機。所以,牢記頑固性呃逆、嘔吐是NMO發作時的表現之一,且MRI不一定會有相應改變,并應用到臨床判斷中去,是非常重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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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已有很多相關的研究涉及到了此問題。其主要觀點可歸納如下:審計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獨立性;法規不健全、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不夠;各級政府的不當干預;審計定價不規范;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質量控制不到位等。這些研究從多角度,有針對性的指出了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對于有關部門對癥下藥,采取相關措施,遏制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有較大的參考價值。但由于這些研究的論述所占角度比較多,從多個不同的方面來論述,因此觀點比較龐雜,在系統性、條理性方面有稍許欠缺。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將沿著人的行為路線來分析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即從CPA產生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到行為選擇,再到最終行為實施這一路線,對注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和論述。本文力求比較系統并有條理地分析和闡述導致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關鍵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國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提高其執業誠信水平的基本措施。旨在為進一步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提供一點參考。
一、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CPA產生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
CPA的審計要服務于眾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如:債權人,股東,潛在投資者等,即CPA的審計是服務于社會公眾的,因此審計的實際委托人應該是社會公眾。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于實際委托人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進行協商簽約存在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實際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并向其支付審計費用的人是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這即為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
在這種存在天然缺陷的審計模式下,由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進行雙向選擇,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選擇某家會計師事務所來對自身的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并向其支付審計費用。上市公司即成為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他要靠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并獲得報酬來支持其生存和發展。因此注冊會計師有充分的理由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換句話說,作為提供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用的一方——會計師事務所會本能地產生滿足客戶需求的心理傾向。這對于注冊會計師執業的獨立性是一個考驗。從現實的情況來看,有些注冊會計師就或多或少地產生了袒護被審單位不良會計行為,以滿足客戶需求的心理傾向。這種心理傾向往往會激發CPA產生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而追根溯源,這些情形是由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導致的。
由此可見,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了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
機。
二、一系列控制機制的失效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選擇
審計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導致了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動機。而從行為動機到行為選擇還有一個抉擇的過程。
當注冊會計師發現上市公司有掩飾其不良會計行為的意圖時,其面臨兩個選擇,分別為:1、偏袒客戶,與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虛假審計報告;2、盡可能客觀、公正的審計上市公司的經濟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表獨立審計意見。
下面我們將把CPA作為一個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經濟人,從注冊會計師自身的角度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從而闡明其如何進行抉擇并最終進行其行為選擇,并揭示這一抉擇過程的影響因素。
(一)對第一種選擇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注冊會計師選擇與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發表虛假審計報告以掩飾上市公司會計報表問題,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費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財力完成審計工作,獲得比較滿意的審計收入,并與客戶建立較好的合作關系。
CPA面臨的成本或風險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其違法違規行為有可能被有關部門查出的風險
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實行的是行業自律監管體系,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其會員進行監督和管理。質量復核是行業協會的一項自律性監管制度。但是這種質量復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在全國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數被抽查到。這就導致事務所存有僥幸心理,在巨大經濟利益的誘惑下,CPA可能會出具虛假審計報。可見,我國目前對于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監察力度還是很不夠的,從而使注冊會計師愿意鋌而走險。
2、可能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涉及到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的法規有《公司法》、《注冊會計師法》、《證券法》、《刑法》。雖然所立的法規比較多,但是這些法規對于注冊會計師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
我國《刑法》規定,中介組織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罪,輕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處罰金;《證券法》也規定,因中介機構責任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中介機構要負賠償責任。然而,注冊會計師違反上述條款的案件雖然屢有發生,但絕大多數處罰還停留在罰款、停止執業資格等行政處罰的層面上。而罰款這種經濟上處罰的成本,與注冊會計師從被審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較高的審計收入相比,就顯得比較微小了,因而難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作用。
由此可見,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處罰力度不夠,即違法成本較低,無疑助長了一部分職業道德不高的事務所及CPA的投機冒險行為,使其敢于頂風作案,從而在客觀上助長了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
當然,隨著我國在這方面民事賠償制度的健全,未來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違法成本將大大提高。
3、聲譽、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負面影響
審計也是一種產品,也存在著市場競爭,其存在的關鍵是審計產品的質量,而聲譽則是審計產品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
從理論上來講,CPA及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公正執業,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譽,因為對于中介組織來說,信譽對其生存及持續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資者的信任,就沒有了立足之本。
然而,從我國的狀況來看,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由于信用體系建設的滯后,對于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證券公司等)并沒有形成足夠的警戒和約束作用,即信譽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較低。因此在這種背景下,許多中介機構為了一己私利,置職業道德于不顧,置中小投資者利益于不顧、置自身作為一個信用行業的名譽于不顧,淪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幫兇。事實上,社會信用的惡化加劇了中國上市公司與CPA合謀的會計造假問題,也嚴重阻礙了經濟金融的良性發展。
綜上可見,若CPA做第一種選擇,即CPA選擇與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發表虛假審計報告以掩飾上市公司會計報表問題,那么他的收益是獲得比較滿意的審計收入,并與客戶建立較好的合作關系,其面臨的風險和成本包括: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查出的風險、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聲譽、信用等受到的負面影響。總的來說,這些成本相對于收益來說是比較小的。
(二)對第二種選擇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如果CPA做第二種選擇,即CPA選擇遵守職業道德,盡可能客觀、公正的審查上市公司的經濟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表獨立審計意見。其獲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職業操守,并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但是由于目前我國還缺乏一個公正、客觀且有影響力的中介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因此這種無形收益要真正轉化為經濟收益,還存在一些難度。此時,CPA面臨的成本是:失去客戶,收入減少。我國審計業務處于買方市場階段,會計師事務所對客戶有較強的依賴性,因此這種失去客戶的成本對于會計師事務所而言,是比較大的。從我國審計市場的供給來看,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普遍偏小、業務收入偏低。許多哦事務所在經濟上也不可避免地會對大客戶產生依賴,致使其難以獨立、客觀、公正的發表審計意見。
綜上可見,如果注冊會計師選擇與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的審查上市公司的經濟活動,并對其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會計處理的一貫性發表獨立審計意見。其經濟上的收益幾乎沒有,而其成本,卻是比較大的。
(三)對兩種選擇的成本效益進行比較
比較兩種選擇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種選擇即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收益和成本方面均優于第二種選擇。因此,作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會做第一種選擇。所以我們認為,一系列體制的約束及控制機制的失效導致CPA提供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選擇。
三、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導致CPA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行為得以實施
劉箭同志在《中國注冊會計師》2002年第4期發表《銀行授信審計現狀與建議》一文(以下簡稱箭文),從授信審計標準等方面進行了闡述,具有很多建設性建議,但隨著新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2006年版)的實施,筆者認為其中的一些觀點值得商榷。
箭文認為,(1)在授信審計資格的認定方面也無統一的標準,使得在授信審計的安排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資格的認定方面存在很大的隨意性。例如:有一家企業為與三家商業銀行建立信貸關系,需要進行審計,而三家銀行各自指定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這使授信企業要同時面對三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要求。
(2)各授信銀行對執業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規模、執業水平和信譽往往缺乏了解,這就使得一些信譽較差、不計風險的小所也涌進了銀行授信審計市場,造成了惡性競爭。在強大的競爭壓力下,某些風險意識較為淡薄的會計師事務所往往屈從于授信企業的壓力,對企業會計報表進行粉飾、包裝,造成授信審計質量下降,會計信息披露不實的后果,也給信貸資產的安全帶來了隱患。
(3)當前銀行授信審計尚無統一、明確的執業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影響授信審計的質量。由于銀行授信在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指標等方面有許多特殊的要求,而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平時對外報送工商、稅務部門與報送銀行授信的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資料,在資產、收入和利潤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
(4)銀行授信審計不能滿足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控制和管理的需要。注冊會計師執行銀行授信審計時一般是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進行的,這對于銀行授信風險控制和管理的需要是不適用的。首先,銀行授信主要是通過調查了解企業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等財務指標,在綜合考察企業所處行業的發展狀況、企業管理水平、人員素質和以往資信記錄等方面的因素之后,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而《獨立審計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要求對企業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并不能直觀地提供銀行授信風險控制所需要的財務指標、內部控制狀況和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其次,銀行授信主要關注企業經營發展的趨勢和貸款項目的可行性,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只能確定會計報表的可靠程度,不能對企業未來的經營狀況發表意見。
據此,箭文提出了銀行授信審計的建議:
1.做好會計師事務所的銀行授信審計資格認定工作。由于銀行授信所面對的企業遍布各行各業,不可能制定全國性的統一的資格認定標準,因此應按屬地原則由各省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同當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共同對本地區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考察認定,確定本地區具有從事銀行授信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并公布于眾,從源頭上把好銀行授信審計市場的“準入關”,而對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在本地區的各商業銀行之間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制訂銀行授信審計的執業規范,明確執業標準。鑒于銀行授信審計無章可循的現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應加緊制訂新的關于銀行授信審計的獨立審計實務公告和有關執業的文件、規范。其主要內容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對企業“兩套賬”的審計進行規范。由于銀行授信的特殊要求導致企業通過前述的幾種手法對本企業的會計報表進行粉飾、包裝,筆者認為目前對銀行授信審計困擾最大,也最急需加以明確和規范的主要是兩個問題:一是企業采取的上述三種調整資產、收入、利潤的手法,其根據是不是充分,注冊會計師應如何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二是在同一個會計年度里,因報送的對象不同編制了不同的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對此應如何發表審計意見。
②修正銀行授信審計報告。為滿足商業銀行進行貸款,風險控制分析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需要,筆者認為銀行授信的審計報告應同時附送企業編制的、經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用于評定企業貸款風險的主要財務指標及相關說明。上述財務指標的計算口徑與方法應符合行業統一標準。
筆者認為,關于授信審計資格認定方面。首先,市場經濟是開放的經濟,隨著我國加入WTO,會計市場也對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開放,公平競爭。各個會計師事務所設立都是經過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嚴格審批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都具有審計業務資格,這就是統一的資格認定標準。現實的情況恰恰是部門干預的影子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管理部門控制了大量的需求,任意設置行業門檻,分別對于不同的鑒證服務市場規定準入資格,事務所要進入某個會計服務市場承接業務必須經過政府特許,導致了會計服務市場上嚴重的行政細分,形成行業壁壘。其次,事務所的信譽與大所小所之間沒有必然聯系,暴露出來的審計失敗案例也不一定是小所。事實上,小所的合伙人都是從大所出來的,具有五年以上的從業經驗,而且小所都是合伙制事務所,承擔無限責任,可能更注重審計風險控制。大所小所在執行的是統一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公平競爭,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而且,各級注冊會計師協會已將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名單公布在網站上,就是為了促進公平競爭,出具的審計報告在全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再次,商業銀行指定事務所審計,從民法法理上講,如果審計失敗,指定方應作為第三方責任人,承擔民事責任。
關于授信審計執業標準。2006年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就是注冊會計師從事審計工作的執業標準,嚴格執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就能合理保證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的客觀、公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的質量控制》、《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1號----會計估計的審計》等,為我們進行授信審計提供了方向,而且《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禁止使用“本報告僅供×××使用”字樣,目的就是防止陰陽審計報告---同一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個會計年度里,因報送的對象不同而出具不同的審計報告。
銀行授信審計不屬于特殊目的的審計報告。授信評級是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進行的。它不僅包括財務狀況,而且包括企業素質和管理水平,并且還要分析企業的發展遠景和經營風險。筆者認為,只要是遵守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出具真實的審計報告,至少可以滿足報告使用者對財務狀況評價的需要。商業銀行只要進行簡單的財務分析,就能了解被審計單位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等財務指標。歷史成本是以幣值穩定假定為基礎的,在物價變動的情況下,資產的帳面價值以歷史成本計價不能確切地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同時,現行成本計價的收入與歷史成本計價的費用相配比,在物價變動較大時,可能會少計費用、高估利潤。但是,歷史成本使原始會計資料具有可比性,在物價變動不大的情況下,仍是最佳計價模式。因此,新《企業會計準則》仍強調歷史成本計價,但同時特別增加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并明確規定“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房地產性投資》、《生物資產》、《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等具體準則中得到了具體的運用。如果銀行需要以現值計價的企業財務狀況,可以另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整體資產評估。銀行授信審計必須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法規,關注被審計單位會計估計假設的合理性,考慮利用專家的工作,搜集更多的相關信息,盡可能作出最好的判斷,防止人為調節利潤。
內部控制狀況的評價應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對企業未來的經營狀況及前景進行預測則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11號----預測性財務信息的審核》規范;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又屬于管理咨詢的范疇;至于被審計單位企業管理水平、人員素質等方面的內容,筆者認為,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一系列綜合評價體系,借以科學地評價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能力,這也屬于財務盡職調查的范疇。正如箭文所述,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進行授信審計后,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資信記錄和經營發展趨勢等方面的情況已經有了相當的了解,并占有了大量信息資料,完全有條件為商業銀行的授信決策和風險控制提供咨詢服務,不過這些都是需要另簽業務約定書的。
注冊會計師審計必須有統一的審計準則,這也符合國際慣例。如果如箭文所述,制定商業銀行授信審計準則,實際還是適應了“兩套帳”的需要,那么,工商年檢審計也可能要求制定工商年檢審計準則,農業部門會要求制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審計準則等,審計反而變得各行其是,無章可循。關于“兩套帳”及陰陽審計報告。誠如箭文所述,一些被審計單位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三資企業平時對外報送工商、稅務部門與報送銀行授信的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資料,在資產、收入和利潤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但這本來就是《會計法》所不允許的。前面筆者已提到,《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禁止使用“本報告僅供×××使用”字樣,目的就是防止陰陽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的職責是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證實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是否真實、公允。遇到這種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調整會計報表或考慮審計報告的類型(有可能是無法表示意見報告)。
現實情況是,一些商業銀行為了完成貸款指標,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轉嫁潛在的貸款風險;而本地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不愿出具授信審計報告,于是一些被審計單位將授信審計與年度審計報告掛鉤(不出授信審計報告,年度審計報告也不讓做),或者請外地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報告(商業銀行大量地使用外地的授信審計報告,本身就說明問題),“陰陽”審計報告隨時可能成為引發次貸危機“地雷”。
附帶式審計的做法符合當前基層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實際,融合相關審計項目開展績效審計,是解決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任務較重的矛盾、提高審計效能的有效途徑。
二、制定審計方案的方法探索
通過審前調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審計方案。審計人員要通過對審計任務和審前調查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評估,就績效審計的選材問題作出初步判斷,包括材料選擇的范圍、重點、方法步驟和目的等。審計方案要解決為什么要審計、采用何種方式、審計的切入點是什么、審計哪些方面的內容等問題。要運用評估判斷方法初步解決審計取證的導向問題。評估判斷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對審計任務和審前調查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評估,就績效審計的選材問題作出初步判斷,包括材料選擇的范圍、重點、方法、步驟和目的等。績效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特別是政府交辦或上級部門統一部署的審計任務,要反復體會任務的宗旨,吃透相關審計標準,把握好審計尺度。
同時,調查問卷、表格的設計要具有很強的總結性,這樣便于審計報告階段的匯總整理和判斷分析。
以審計內容的可比性和客觀性為導向,將審計范圍設置在一個合理的時間段內。這里提出的審計范圍是指審計對象的時間范圍,財務收支審計一般以一個會計年度為準;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離任審計等常規責任審計以任職期限作為審計的時間范圍,無需考慮時間的切入點問題。但對于績效審計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一項資金投入或是一個決策行為產生的效益和顯露出的問題具有“滯后性”特征,大都不會在短時間內體現,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產生,績效審計的時間范圍需要選擇若干個年度才能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于績效審計,經常強調要突出審計重點和講究審計方法,唯獨比較容易忽視審計的時間范圍問題。
三、實施審計過程的方法探索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主要是對自身單位或部門的工作目標責任制、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價的活動。實施審計過程中,應以人民銀行職能為切入點,從決策、管理的效果入手,將履行職能的最終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作為關鍵內容。簡化程序,提高審計效能,結合被審計對象的工作計劃總結、調研報告,已開展的問卷調查等項目,從中抽取重要的事項同步開展績效審計,也是開展績效審計行之有效的組織形式。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調查,沒有必要將過多的精力放在對行使職能等過程的監督上,而是應以結果為導向注重社會效益的分析評價,促進取得審計成效,對績效審計反映的問題從制度層面、管理層面作出處理。
四、寫作審計報告的方法探索
在審計實踐中要充分利用報告前置的方法,在審前調查階段就要運用問題假設方法初步解決審計報告的基本架構問題。即審計報告要回答反映什么情況、是反映正面成績還是反映負面問題、會有哪些普遍問題與典型問題并如何反映等方面的內容。
審計假設理論認為,在審計目的性和可證實性假設的基礎上,就可以對錯誤與弊端(或成效)的存在、性質、原因以及形成過程等進行假設,這樣便于確定審計取證的范圍和重點,實施必要的程序技術,以利于查明問題與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在對材料選擇的取向作出初步決斷以后,審計人員應進一步分析審前調查掌握的信息材料,根據審計假設理論充分發揮審計專業判斷的作用,就審計報告的內容結構提出問題假設。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項目質量保證的核心。因此,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以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現場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業務操作,重點把握好兩方面的質量控制。其一,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審計證據為內部審計人員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提供了依據,是項目質量的核心。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包括三點:一是要明確審計取證的范圍。審計證據要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二是要規范審計取證的方法。為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應根據取證的要求不同,對取證方法有所側重,以規范審計取證行為。三是要恰當處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內審人員應要求證據的提供者進行簽名或蓋章,確認其來源真實,證據有效。無法獲取簽名蓋章的證據,應當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評價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及證據來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審計底稿的質量控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和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編制工作底稿時,應遵循工作底稿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保證認定事實客觀存在、問題性質判斷準確、審計建議合理專業。
4.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是復核審定和最終審定控制。審核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審計底稿為基礎,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對審計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審計報告、但必須在報告中揭示的情況,責成審計組繼續深入檢查,將工作底稿補充完整。二是審計報告是否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引用法規條文是否有效、準確。三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問題定性是否正確,評價是否到位。四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幫、促為出發點,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對被審計單位目前或未來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具有指導意義。五是審計報告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層次是否按問題的重要性排列,用詞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作為專業文書,應切忌用華麗辭藻或修飾的方法等。
5.審計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
做好以下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對于提升以后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1)認真開展項目總結。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項目組長要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結,提出本次項目開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類似項目中應注意的事項。審計總結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寶貴財富,對今后的審計工作有極強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有利于不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2)后續審計質量控制。后續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為保證后續審計的質量得到控制,首先,應將后續審計的責任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書面章程中得到明確。其次,在后續審計中,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是否得到控制,加強審計人員對風險接受程度的準確判斷,以規避審計風險,保證項目質量。
6.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審計項目督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內審項目質量的高低。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由于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審計項目的督導缺乏實質內容,僅僅是對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做象征性復核,在深度和廣度上還不能達到項目質量控制得要求。因此,應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明確審計項目的督導工作應貫穿于項目的始終,保證對項目各環節督導的質量控制。
(2)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績效考評的目的本身是獎勤罰懶,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實際運行的情況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采用矩陣式組織方式,一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人員受本科室和項目組的雙重領導,而這雙重領導出于各自利益出發,可能會將不具備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選入項目組,這勢必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加大審計風險。因此,內審部門應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只有不斷提高項目質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從而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年5月.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項目質量保證的核心。因此,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以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現場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業務操作,重點把握好兩方面的質量控制。其一,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審計證據為內部審計人員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提供了依據,是項目質量的核心。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包括三點:一是要明確審計取證的范圍。審計證據要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二是要規范審計取證的方法。為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應根據取證的要求不同,對取證方法有所側重,以規范審計取證行為。三是要恰當處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內審人員應要求證據的提供者進行簽名或蓋章,確認其來源真實,證據有效。無法獲取簽名蓋章的證據,應當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評價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及證據來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審計底稿的質量控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和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編制工作底稿時,應遵循工作底稿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保證認定事實客觀存在、問題性質判斷準確、審計建議合理專業。
4.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是復核審定和最終審定控制。審核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審計底稿為基礎,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對審計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審計報告、但必須在報告中揭示的情況,責成審計組繼續深入檢查,將工作底稿補充完整。二是審計報告是否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引用法規條文是否有效、準確。三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問題定性是否正確,評價是否到位。四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幫、促為出發點,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對被審計單位目前或未來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具有指導意義。五是審計報告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層次是否按問題的重要性排列,用詞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作為專業文書,應切忌用華麗辭藻或修飾的方法等。
5.審計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
做好以下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對于提升以后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1)認真開展項目總結。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項目組長要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結,提出本次項目開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類似項目中應注意的事項。審計總結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寶貴財富,對今后的審計工作有極強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有利于不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2)后續審計質量控制。后續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為保證后續審計的質量得到控制,首先,應將后續審計的責任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書面章程中得到明確。其次,在后續審計中,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是否得到控制,加強審計人員對風險接受程度的準確判斷,以規避審計風險,保證項目質量。
6.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審計項目督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內審項目質量的高低。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由于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審計項目的督導缺乏實質內容,僅僅是對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做象征性復核,在深度和廣度上還不能達到項目質量控制得要求。因此,應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明確審計項目的督導工作應貫穿于項目的始終,保證對項目各環節督導的質量控制。
(2)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績效考評的目的本身是獎勤罰懶,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實際運行的情況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采用矩陣式組織方式,一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人員受本科室和項目組的雙重領導,而這雙重領導出于各自利益出發,可能會將不具備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選入項目組,這勢必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加大審計風險。因此,內審部門應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只有不斷提高項目質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從而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年5月.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其目的是為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為使內部審計能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涵義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規定:內部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是指為合理保證審計項目的實施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程序與方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具體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為確保其審計項目質量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審計立項、審計準備、審計測試、審計報告、審計追蹤、項目評價等完整審計程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自身活動進行控制的自律行為,它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各個環節。
二、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1.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推動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生命,而審計項目質量則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靈魂。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必然給內部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有為才能有位”,高質量的審計項目容易得到領導的重視,被審計單位的尊重,樹立內審的良好形象,為以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了理想的環境;其次是有利于審計隊伍素質的提高,通過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使審計人員對素質要求有了新的標準和認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業務發展對內部審計的需要。可以說,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完善是在不斷提高其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的,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是推動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根本途徑。
2.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需要加強項目質量控制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現狀重點表現為“三重三輕”:即“重審計實施、輕審計準備”,審計方案可操作性不強,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兩張皮”,造成審計目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影響項目質量;“重審計問題、輕審計規范”,審計取證不齊全,工作底稿不規范,審計定性不準確;“重審計報告、輕整改落實”,使審計的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便對以上控制缺陷“糾偏”和其他控制環節“防患于未然”。
3.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勢必存在內部審計風險。在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現階段,決定內部審計風險大小的直接因素就是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二者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內部審計項目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越大。所以控制和降低審計風險的核心在于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只有加強對審計項目各環節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管理,才能有效地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工作行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4.加強項目質量控制是為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科學的理論來源于科學的實踐,在不斷強化項目質量控制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規律,將為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準則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措施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是一個過程,包括立項、準備、實施、報告、后續等各環節。以下則是審計項目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具體措施。
1.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
高度重視立項階段的質量控制。首先,內部審計立項應以本組織風險評估為基礎,以幫助組織實現目標,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目的,時刻跟上組織前進的步伐,配合組織發展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審計,尤其關鍵的是內部審計項目的立項要能體現組織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需求。其次,為保證項目主題明確、重點突出,就需要適當控制和縮小審計范圍。根據以往審計經驗,在沒有特定需要情況下,適宜采用“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戰術,一次審計只針對某一個管理環節或一個業務事項進行深入細致的審計,盡量減少盲目的泛泛的全面審計。有利于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把握及控制審計的風險。因此,項目立項把握的好,在總體不斷拓展審計范圍和影響的同時細化審計項目分類,在每個審計項目上力求做深做透,就會為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在前期打下良好的基礎。
2.準備過程的質量控制
準備階段是整個項目的基礎,在項目前期做好各項質量控制,不僅能從開始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而且可以節約具體審計過程的時間和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前準備的質量控制,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內部審計部門在配備相應的項目成員時應主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客觀性的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修訂的《職業道德規范》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展示其最大限度地職業客觀”。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部門負責人不應委派那些可能有利害沖突或偏見的審計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審計,以保證審計人員公正客觀、不偏不倚。二是,審計人員應符合專業勝任的要求。《職業道德規范》中同時要求,內部審計師在開展業務時,應具備專業能力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性。作為內部審計項目組人員的組成,需要基本的勝任能力,才能基本保證項目質量。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項目質量的重要環節。實踐證明,凡是審計效果比較突出、審計質量比較高的審計項目,都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審計調查應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內控狀況及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統的主要變化。調查結束后,審計組應執行分析性程序,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明確潛在的關鍵控制點、控制缺陷或控制過度的情況,對被審計事項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作出合理評估,初步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階段的一個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是項目質量控制的“龍頭”。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應具備三個特征。第一,它從根本上規定了項目的方向,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實施項目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第二,它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它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好的實施方案已基本摸清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使現場實施有的放矢,審計報告也就水到渠成了。
3.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整個項目質量保證的核心。因此,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以保證項目質量,降低項目總體風險。現場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業務操作,重點把握好兩方面的質量控制。其一,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審計證據為內部審計人員作出審計結論和建議提供了依據,是項目質量的核心。審計證據的質量控制包括三點:一是要明確審計取證的范圍。審計證據要足以支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中揭示的問題。二是要規范審計取證的方法。為保證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應根據取證的要求不同,對取證方法有所側重,以規范審計取證行為。三是要恰當處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內審人員應要求證據的提供者進行簽名或蓋章,確認其來源真實,證據有效。無法獲取簽名蓋章的證據,應當了解原因,并在底稿中注明原因和日期;評價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及證據來源的可靠程度。其二,審計底稿的質量控制。審計底稿是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和道德風險的一個關鍵環節。編制工作底稿時,應遵循工作底稿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保證認定事實客觀存在、問題性質判斷準確、審計建議合理專業。
4.審計報告的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審計報告應當客觀、完整、清晰、及時、具有建設性,并體現重要性原則。審計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是復核審定和最終審定控制。審核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審計底稿為基礎,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對審計底稿不能充分支持審計報告、但必須在報告中揭示的情況,責成審計組繼續深入檢查,將工作底稿補充完整。二是審計報告是否以法律法規為準繩,引用法規條文是否有效、準確。三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問題定性是否正確,評價是否到位。四是審計報告是否以幫、促為出發點,審計建議是否可行,對被審計單位目前或未來的經營管理活動是否具有指導意義。五是審計報告結構是否合理,報告的層次是否按問題的重要性排列,用詞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作為專業文書,應切忌用華麗辭藻或修飾的方法等。
5.審計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
做好以下項目后期及后續的質量控制,對于提升以后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1)認真開展項目總結。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項目組長要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總結,提出本次項目開展中的不足并指明今后類似項目中應注意的事項。審計總結是內部審計部門的寶貴財富,對今后的審計工作有極強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有利于不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2)后續審計質量控制。后續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為保證后續審計的質量得到控制,首先,應將后續審計的責任在內部審計部門的書面章程中得到明確。其次,在后續審計中,審計人員應重點關注審計發現問題的風險是否得到控制,加強審計人員對風險接受程度的準確判斷,以規避審計風險,保證項目質量。
6.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其他配套措施
(1)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審計項目督導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內審項目質量的高低。針對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由于受人員、機構編制等因素的制約,審計項目的督導缺乏實質內容,僅僅是對審計方案和審計報告做象征性復核,在深度和廣度上還不能達到項目質量控制得要求。因此,應建立審計項目督導的平行作業機制。明確審計項目的督導工作應貫穿于項目的始終,保證對項目各環節督導的質量控制。
(2)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績效考評的目的本身是獎勤罰懶,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實際運行的情況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基本采用矩陣式組織方式,一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人員受本科室和項目組的雙重領導,而這雙重領導出于各自利益出發,可能會將不具備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選入項目組,這勢必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加大審計風險。因此,內審部門應不斷完善審計績效考評機制,引導審計項目資源合理配置,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只有不斷提高項目質量的控制水平,才能真正實現內部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從而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超級秘書網:
參考文獻:
[1]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年5月.
1.調查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電子化的程度較高,幾乎都建立了自己的網站。筆者通過對各商業銀行網站的考察,來了解其會計信息網上披露的情況。其他網站也有某些銀行的會計信息,比如許多提供上市公司資訊的網站有已上市的四家銀行的信息。筆者排除了這些因素,因為這些是銀行本身無法控制的,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容易統計和對照。
2.銀行選取
英國的國際金融界權威雜志《銀行家》公布的2000年世界1000家大銀行的排名中,有我國的14家銀行。筆者選取了這14家銀行,并加上我國目前僅有的4家上市銀行中沒有入選的深圳發展銀行,共15家作為考察的對象,它們應該代表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主流。
3.調查項目
各銀行網站是否提供財務報告、首頁是否能直接鏈接財務報告、提供了幾年的財務報告、是否提供英文財務報告、是否提供審計報告、是否提供完整財務報告的下載等。筆者希望能夠通過對這些特征的考察,來展現目前我國銀行業網上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4.調查時間
筆者在2002年6月對于這15家銀行的網站進行了調查,所取得的資料以2002年6月30日的情況為準,也希望以此來增加數據的可比性。
二、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結果見下頁表。
三、主要結論
1.大多數銀行主動提供了財務報告。從統計結果中可以看出,15家銀行有14家提供了或簡或詳的財務報告。而且,只有上市的四家銀行是根據證監會的要求提供網上財務報告,其他銀行可以說是自愿披露的。這說明銀行業已經比較重視財務報告的作用。
2.從提供的方式來看,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只提供網上直接瀏覽(即HTML格式),這樣提供的財務報告除了個別銀行以外,一般不是很詳細,采取這種方式的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廈門國際銀行,共9家;第二種是只提供財務報告下載(全部都是PDF格式),這樣比較完整,但一般需要下載后才能閱讀,采取這種方式的銀行有: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共4家;還有一種是既提供HTML格式的瀏覽,又提供PDF格式的下載,如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3.多數銀行比較及時地提供了網上財務報告。截至2002年6月30日,15家銀行已有8家提供了2001年度的財務報告,占總數的53.33%.
4.財務報告被置于比較突出的位置。有7家銀行在首頁就可以直接鏈接到財務報告,這也說明銀行對于財務報告作用的重視,不再只是空洞的提供一些情況介紹、業務說明、發展歷程之類的內容,而是靠數據說話,來宣傳自己。
5.不少銀行提供了英文的財務報告。15家中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華夏銀行7家提供了英文的財務報告。而且這些銀行的網頁本身就提供英文版本,這表明它們關注自身的國際化,也希望給人一種國際化的氣息。但是,除了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3家以外,其他銀行所提供的英文財務報告的年度都是2000年以前的,說明更新速度比較慢。
6.報告的年度不同。大多數銀行只提供近兩、三年的財務報告,多的也只到1997、1998年,跨度只有4、5年。這反映了我國銀行業開始重視會計信息的披露,僅僅是近幾年的事情。
7.各個年度的內容、格式差別較大。各銀行提供的報告基本上是近兩年的比較詳細,更早的就很簡單。而且,報告的內容越來越詳細,格式也越來越規范、復雜。這一方面反映了我國銀行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銀行信息自愿披露范圍的不斷擴大。
8.不少銀行沒有提供現金流量表。15家銀行中除了上市的4家銀行外,只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和福建興業銀行3家提供了現金流量表。這可能是銀行自身就不編制現金流量表,也可能是銀行出于某種原因不愿意披露。如果是前者則說明銀行的財務管理水平或者說會計工作水平比較差;如果是后者則說明銀行存在信息的選擇性披露問題,即只提供按權責發生制編制的、比較好看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而不提供按收付實現制編制的現金流量表。
9.大多數提供了審計報告。許多銀行為了顯示其所提供報告的權威性,提供了相關年度的審計報告,有11家銀行提供了由國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占總數的73.33%.其中上市的4家銀行還提供了由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依照《國際會計準則》審計后出具的審計報告。但是,對于審計報告的披露形式是不同的,一種是HTML格式,可以在網頁中直接瀏覽,這樣做突出強調了審計報告的作用,更引人注意。采用這種方式的銀行有6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另一種是包含在下載的財務報告中,而不能直接在網頁中瀏覽,采用這種方式的銀行有5家: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
四、存在的問題
1.銀行會計信息網上披露基本處于自愿階段。目前,只有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網上披露有規定,而對于一般的銀行并沒有規范可以執行。我國商業銀行的信息網上披露尚處于自愿階段,這也是導致許多問題存在的原因。
2.披露的內容和程度差別很大。雖然大多數銀行在網上披露了自己的財務報告,但是披露的詳細程度差別很大,一些銀行只是提供了簡要的財務數據,另一些則提供了詳盡、完整的財務報告。由于網上披露尚無統一規范,銀行可以有很大的選擇空間,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這對包括廣大投資者、存款人在內的社會公眾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