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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一篇資本市場發展現狀及對策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引言
在金融體系中,資本市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與貨幣市場的不同在于,資本市場中主要是中長期資金,是資本運轉的重要場所。在資本市場中,資金能夠實現融通、借貸。相對于貨幣市場而言,資本市場風險系數更高,這是因為其資金運轉周期相對較長,但同時其收益也會比貨幣市場高。基于此,亦將其命名為長期資金市場。在這個體系中,基金、債券、股票等為其主要交易對象。在資本市場運行過程中,各個金融機構通常所扮演的角色為資金供給者,如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儲蓄銀行以及商業銀行等。在這些資金供給者的資金供應下,資金需求者通過相應的機構與平臺獲得所需的資金,并支付相應的費用[1]。資金的需求者可以是個人、企業、金融機構、政府等。在資金的供給者與資金的需求者之間通常還存在金融中介機構,如金融評級公司,負責對資本市場中的證券進行風險評估以及等級的評定。除此之外,還有金融監管機構對資本市場的運轉進行監管,通過一系列的監管流程,來確保金融交易的合法,維持資本市場的公平和高效運行[2]。如果對資本市場進行劃分,可以分為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一級市場的主要功能為發行新證券,二級市場的主要功能是交易和轉讓已經發行的證券。而資金借貸量相對較大、價格變動較大、高收益高風險、周期長等為證券投資的典型特征[3]。由于資本市場在我國金融市場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就有必要對其作用、發展現狀、發展中的不足等方面進行研究,并找出彌補不足的辦法。
二、資本市場的作用
(一)促進資本形成,服務實體經濟
資金需求者能夠在資本市場中通過一定的途徑和平臺獲得所需資金,主要方式為銷售股票、債券等,而資金的盈余者可以用閑置的資金來購買這些債券或者股票。這樣不僅使資金的需求者得到了資金,與此同時,還使資金的供給者得到了一定的收益。這樣的資金借貸、流通的過程,實現了資金的有效利用,進而能夠為實體經濟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
(二)促進價格發現,優化資源配置
在資本市場中,資金的需求者和資金的供給者可以討價還價,最后形成一個合適的價格,促進價格的發現。這樣就可以引導資金流入收益更高的領域,進一步優化資金配置,提升其在整個經濟市場中的使用效率。
(三)提供交易功能,增強資本流動性
在資本市場中,人們可以對債券、股票等進行流通和交易。在有資金盈余時購買債券或者股票獲得收益,在需要使用資金時再賣出債券或者股票來實現資金的流動。基于資本市場的存在和功能的實現,能夠保證資本的良性流通,滿足了投資者的交易需求。
(四)提供風險管理,優化公司治理
對于公司來說,可以通過出售債券或者股票等來融通資金。但債券和股票的風險是不同的。因此,公司可以通過債券和股票的合理搭配來控制公司的資本結構,對公司的風險進行妥善的管理,優化公司治理。
三、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對市場基礎制度完善的成效
我國資本市場的相關制度在不斷完善,具體來說,已有的資本市場制度主要包括股票發行制度、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分紅制度、退市制度、投資者保護制度等。
(一)股票發行制度有所完善
我國的股票發行制度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分別是審批制、核準制,并且馬上就要全面進入注冊制。我國股票的發行正在逐步地放開發行的條件,這將有利于更多的企業上市進行資金融通,使這些企業獲得更好的發展。
(二)交易制度有所完善
在交易制度方面,其正在逐步實現機構化。在此背景下,交易系統功能越來越強大,系統也越來越完善,并納入了做市商制度,進而有效促進了市場資本流動性的提升。
(三)信息披露制度有所完善
為了使交易雙方在信息獲取上更加公平,信息披露制度在不斷完善。發行證券的資金需求者需要提供該證券完整的、有效的信息,與此同時,要求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同時,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企業也必須披露其盈利情況。在通過證券融得資金后,企業必須披露資金的流向與使用情況。隨著信息披露制度體系的構建,企業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正在不斷提高。
(四)分紅制度有所完善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具有半強制性特征的上市公司股利分紅制度。這種半強制性的股利分紅制度可以保障股東獲得穩定、持續的現金流,保障了股東的權益。
(五)退市制度有所完善
我國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也正在不斷完善。在退市制度改革后,退市的公司數量明顯有所增加。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可以更好地清退經營情況不好的公司,使資金可以更多地流向更好的公司。這種退市制度可以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讓資本市場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六)投資者保護制度有所完善
在2020年,新《證券法》正式開始實施,該法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進行了專門的規定。具體來說,新《證券法》中明確指出,企業發行證券時,要求合理有效地評估投資者相關指標,具體包括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投資需求等,在此基礎上,結合證券公司實際運營狀況,針對性地將最適宜的金融產品或服務進行推薦,最終達成交易。通過這樣的方式,就可以讓投資者更好地進行投資活動,減少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提高資本市場的穩定性,使資本市場更加平穩、更加有效地運行。
四、我國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現狀
(一)資本市場的頂層設計
《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于2004年出臺,自此之后,該意見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的主要規章政策標準。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于2019年出臺。其中,該意見對我國資本市場管理策略進行了改革和優化,加大了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監管力度,重視增量改革,從頂層設計出發,針對性地強化了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4]。
(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十六屆三中全會中針對性地指出了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中的不足之處,要求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并將資本市場劃分為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其中,場外市場包括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和股份轉讓系統,而場內市場主要包括科創板、創業板、中小板和自由板。基于不同的市場體系構成,對于融資需求不同的企業,該體系適用性較強,不會因為企業風險狀況、規模以及發展階段等受到過度的限制。1.場內市場場內市場的構成結構呈現為倒金字塔,其包括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和科創板市場。根據已有數據統計可知,截至2021年6月,我國共計有4373家企業進入A股市場。其中,有301家屬于科創板,有977家屬于創業板,而剩下的3095家則都屬于主板。場內市場中,屬于科創板、創業板和主板的公司市值分別為4.9萬億元、13.1萬億元、73.3萬億元,其總市值額達到了91.3萬億元。2.場外市場相對來講,場外市場門檻較低,更易掛牌,其包括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和新三板市場。這個市場主要針對的資金需求者為中小微企業。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互相補充,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資本市場。根據已有數據統計可知,截至2021年6月,我國新三板市場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企業分別有55家、1272家、6145家,而掛牌公司總數達到了7472家。
(三)多樣化資本市場工具
資本市場融入了種類功能各異的資本市場工具來服務于實體經濟。一方面,資本市場構建了越來越完善的體系結構。另一方面,資本市場頂層設計也在逐漸強化。截至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工具的功能基本上能夠滿足日益變化的融資需求,包括并購重組、股權質押融資、股票、私募股權投資等。由已有數據統計可知,截至2021年6月,我國資本市場中,共計有占總股本6.36%的A股質押股數,其股數達到了4608.32億股,并且其總市值達到了4.2萬億元;另外,從2020年至今,我國資本市場完成了交易金額達到2935億元規模的定增重組,共計有98起。
五、我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一)法治體系不健全
我國資本市場的法治體系還不夠健全。例如,對信息披露的監管、市場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行業監管、風險治理、違規處罰與退市機制以及市場主體的平等融資待遇等方面的法治體系,都有繼續改進的空間。
(二)市場化治理不足
我國資本市場的治理相對不足,表現為市場化滯后。其中還有較大比例的投機行為,缺乏足夠多的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進而導致我國資本市場未能實現合理高效的資源配置。與此同時,我國資本市場中存在一些違約企業,這就直接降低了資本市場質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融資難度,提高了整個行業的融資成本。另外,資本市場上投資者的結構還不夠完善,機構投資者的占比有待提高。
(三)資本市場供給和需求存在錯配
我國資本市場的供給和需求存在錯配的現象。資本市場的投資者對于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投資存在不同的偏好,導致一部分不是特別需要資金的企業有過量的資金供給,而一部分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很難得到足夠的資金。
(四)資本市場開放程度不夠
我國資本市場的整體規模還不夠大,市場主體質量還不夠高,投資者發展得還不夠成熟,現行的制度與國際資本市場的制度也不是特別接軌。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尚未達到符合金融經濟發展所需的境外投資者開放程度,進而阻礙了境外資本的流入。另外,我國金融機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也有待提高。
六、成熟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經驗借鑒
(一)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
如企業為傳統成熟行業,相對應的證券交易機構有紐交所。如果企業所處行業為新興行業,則與之相對應的證券交易機構為納斯達克,其所對應的資本市場包括小型資本市場、全球精選等,對于不同資金需求主體,它表現出更強的包容性和多層次性。在美國資本市場中,相對于傳統資本市場,納斯達克對其起到完善和補充的作用[5]。同時,作為重要的整合配置中心,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滿足主要就是通過納斯達克小額資本市場實現的。除此之外,芝加哥交易所等是美國重要的區域性交易所,并且其配置了地方柜臺、粉單市場等,形成了多元化融資層次。基于實體經濟主體數量以及整體的分布特征,美國的資本市場與之具有較高的匹配度,表現為正金字塔結構[6]。
(二)發展股權投資基金
股權投資基金近年來取得了飛速的發展,并逐漸趨于成熟。在構成上,其包含創業投資、私募基金等,并且其發展受到國家相關立法的支持,同時亦滿足了現代經濟環境下企業合伙制發展以及并購的需求。美國的金融投資公司于1958年創立,自此之后,美國很多小企業得到了更多的資金支持,逐漸發展壯大。而政府主導發起的私募投資基金SBIC計劃,其本質為基于金融杠桿機制,對社會資本進行引導,進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融資渠道[7]。
(三)引入長期穩定資金
美國政府針對性地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長期穩定的資金流入資本市場,進而為新興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資金上的支持。其具體的實踐有:政府資金支持、養老金計劃等。通過引入長期穩定資金,能夠使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更為有效,匹配度更高。
七、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建議
(一)夯實資本市場的法治基礎
我國應在現行的資本市場制度體系中,針對性地納入法治管理,應該對信息披露、發行、上市、交易、風險監管、違規處罰等方面做出明確并且可行的規定。應該加大資本市場的執法與監管力度,跟上資本市場發展的腳步,不斷地創新資本市場的監管方式。
(二)提升資本市場的市場化程度
我國應該加強對資本市場的治理,構建出一個穩定發展的資本市場運行環境,使市場預期更為穩定。與此同時,應該構建順應市場發展需求的市場化制度,制定更為合理的股權激勵制度,鼓勵企業并購重組,讓交易機制更具靈活性。另外,我國應該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對企業的出入把好關,充分發揮出市場規律的作用。
(三)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應該針對性地對資本市場結構體系進行優化,對于其中的各個組成部分,需加強差異化管理。針對新三板、科技版、中小板、主板等,需要提升各個部分的金融服務的普惠性。此外,鼓勵資本市場金融機構推行具有創新性的發展,實現功能的多層次化。對于科技創新的不確定性、高成本性以及長周期性等特點,資本市場應該提升其適應性,使資本市場更好地助力科技類企業的融資與發展。
(四)穩步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
為了促進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首先可以加強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制度保障,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基礎配套設施,加強國際上的多邊合作,多進行國際交流。其次,在開放資本市場的同時,也應該防范由此帶來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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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濤.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定義[J].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1(6):1-8.
[4]黃學軍,吳沖鋒.離岸人民幣非交割遠期與境內即期匯率價格的互動:改革前后[J].金融研究,2006(1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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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余永定,張明.資本管制和資本項目自由化的國際新動向[J].國際經濟評論,2012(5):68-74.
作者:陳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