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國際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正文所引文獻須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參考文獻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順序排列。每條文獻必須頂格書寫或打印,換行時前面空兩格。
(2)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左頂格編排,二、三級標題編號數(shù)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3)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4)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lián)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shù)、表數(shù)及圖數(shù)。
(5)中、英文摘要須簡明、確切地論述論文的主要內容,必須符合“擁有與論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則,300~500 字。
(6)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yè)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7)主題范圍:文章應涉及傳媒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傳媒理論、新聞學、傳播學、媒體與社會、媒介與文化、廣告與公關等。
(8)內容要求:文章應具有學術研究的原創(chuàng)性和創(chuàng)新性,對傳媒領域的重要問題提供新的觀點、理論或實證研究。文章可以涉及理論探討、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文本解讀等方向。
(9)文章結構:文章應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引言、研究內容、方法與數(shù)據(jù)、實證分析與討論、結論等部分,并按照學術寫作規(guī)范進行組織,保持邏輯清晰、層次分明。
(10)語言要求:文章應使用準確、規(guī)范的語言進行撰寫,并確保語言表達的準確性和流暢性。參考文獻引用應符合學術規(guī)范,并采用統(tǒng)一的引用格式。
《傳媒國際評論》雜志是由中央編譯出版社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