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國際評論》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獻綜述、研究報告、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新聞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新聞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傳媒國際評論》雜志投稿要求
(1)正文所引文獻須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參考文獻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順序排列。每條文獻必須頂格書寫或打印,換行時前面空兩格。
(2)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左頂格編排,二、三級標題編號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3)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4)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5)中、英文摘要須簡明、確切地論述論文的主要內容,必須符合“擁有與論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則,300~500 字。
(6)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7)主題范圍:文章應涉及傳媒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傳媒理論、新聞學、傳播學、媒體與社會、媒介與文化、廣告與公關等。
(8)內容要求:文章應具有學術研究的原創性和創新性,對傳媒領域的重要問題提供新的觀點、理論或實證研究。文章可以涉及理論探討、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文本解讀等方向。
(9)文章結構:文章應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引言、研究內容、方法與數據、實證分析與討論、結論等部分,并按照學術寫作規范進行組織,保持邏輯清晰、層次分明。
(10)語言要求:文章應使用準確、規范的語言進行撰寫,并確保語言表達的準確性和流暢性。參考文獻引用應符合學術規范,并采用統一的引用格式。
《傳媒國際評論》雜志是由中央編譯出版社主管和中央編譯出版社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3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傳媒國際評論》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新聞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新聞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