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與人居環境·城市》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對錄用稿件,依照《著作權法》規定,編輯部有權進行適當的修改和刪減。經編輯審校、加工后的待出刊稿件,編輯部將給作者發送清樣,核實無誤后印刷刊出。
(2)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3)附錄內容較少,與參考文獻排在同一頁;如出現內容較多,則另起一頁。附錄的字體為12磅,Times New Roman字體,加粗。附錄內容格式要求與正文一致。
(4)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5)內容摘要篇幅為100~300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應明確指出文章的創新點,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詞。關鍵詞數目3 -8個。
(6)來稿要求稿面整潔。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簡化漢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計量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
(7)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8)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9)引用的參考文獻應為最近5年內發表的,且一般要求5篇以上;另外,參考文獻著錄采用順序編碼制,即按在正文中被引用的先后順序排列。
(10)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資源與人居環境·城市》雜志是由四川省國土經濟學研究會;中國國土經濟學研究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聚焦管理、政策解讀、以案說法、國土空間規劃、理論探討、生態觀、守藝等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