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論文來稿需保證原創性,未曾在國內外公開期刊和公開出版的著作中發表,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不得涉及國家機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引用、參考的文獻目錄。參考文獻應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3)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1.……”“(1)……”標示。盡量不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標題。
(4)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5)來稿需附作者簡介,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籍貫、性別、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學歷,作者詳細的聯系地址、郵編、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6)內容摘要:反映研究對象和范圍、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結論,體現論文的創新性和學術影響,旨在提高論文的引用量與轉載量。一般以400-500字為宜。
(7)基金項目。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論文若有此種背景,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編號。
(8)學術性:稿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內容應涉及各個學科領域的理論、實踐、政策等方面,能夠引起學術界的關注和討論。
(9)規范性:稿件應符合學術論文的規范要求,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等,格式應規范,文字應準確、清晰。
(10)學術誠信:稿件應遵守學術道德規范,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觀點,應保持嚴謹的學術態度和良好的學風。
《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雜志是由中山大學研究生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學研究、政治與民主研究、歷史研究、資訊管理研究、哲學研究、教育研究、外國語言與文學研究、法學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