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圖表:文中只附必要的圖表。圖件最好用CorelDRAW軟件繪制或JPG格式,單獨拷貝原圖另發。插圖及表格在文稿中應標明位置,并在圖框下注明圖號、圖題和圖注。表格盡量使用三線表,表名放在表格上方。
(2)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3)稿件應具有原創性,內容應未在其他刊物上發表過,且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4)正文:論文篇幅(包括摘要、圖、表、參考文獻)。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等幾部分內容。
(5)基金項目。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項目兩類。論文若有此種背景,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列于作者單位之下列,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編號。
(6)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觀點,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結果和主要結論,150 字左右。
(7)來稿應有創新點和較高的學術價值。論點明確、內容充實、論證嚴謹、層次清楚、數據可靠、圖表清晰、文字簡潔流暢。
(8)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為:主要責任者.題名:其他題名信息.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查閱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
(9)力求簡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不用縮略語和標點符號。英文文題不應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文題的含義應一致。
(10)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山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論文、評論、主題研討——基層治理的經驗、秩序與倫理、爭鳴、閱讀經典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