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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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來稿需提供論文題目、作者、單位、地址、郵編、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注釋和參考文獻等。
(5)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6)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8)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
(9)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10)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知識產權法研究》雜志是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學術專論、沙龍紀要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