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請在來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個關鍵詞,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請不要出現“本人”、“本文”等詞起寫。
(2)作者姓名用楷體小四號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題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數字“1”“2”……標注,單一作者不用標注。
(3)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標題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②……
(4)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5)引征二手文獻、資料,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標題,并在其后標注“轉引自”及該援引的文獻、資料等。
(6)文稿要求緊扣主題,觀點新穎、主題明確、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語言簡練流暢;要充分體現學術性、可讀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文稿應保證版權的獨立性,無抄襲,重復率應控制在標準的范圍內,署名排序無爭議,文責自負。
(7)審稿流程:投稿論文將經過嚴格的審稿流程,包括初審、外審和終審環節。審稿周期一般在3-6個月左右,請作者耐心等待審稿結果。
(8)原創性聲明:投稿論文應保證原創性,不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如有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數據,需在文中注明出處。
(9)研究方法:投稿論文應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如定性和定量研究、案例分析、調查問卷等。同時,也歡迎引入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以推動證券法律的理論創新和實踐變革。
(10)論文質量:投稿論文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論點明確、論證充分、結構嚴謹、語言規范。同時,論文應具有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能夠為證券法律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
《證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監管措施與法律責任制度的解釋與實施、大數據、特稿、新《證券法》的制度創新與理論價值、證券發行注冊制的解釋與實施、投資者保護與證券法實施、區塊鏈、人工智能與證券法實施、論文盤點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