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在投稿文章經(jīng)本刊刊登后,其著作財產(chǎn)權即讓與給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身權與本著作未來自行集結、教學等個人使用之權利。作者于交付稿件時,除相關文件外,另需繳交《著作權讓與書》正本。
(2)凡遇專家仍無法審定或?qū)<覍ζ浯嬗幸闪x的稿件,則交由本刊編委組(五人以上)采用無計名投票方式來品評稿件,盡量發(fā)現(xiàn)有價值的好稿子。
(3)稿子經(jīng)編輯與作者修改、整理后,由責任編輯寫出書面意見,交執(zhí)行總編進行審察后再送交本報常務副主編、主編審察,給以最終確定。
(4)本刊在對作者稿件進行匿名送審的同時,對審稿人也進行匿名處理,進行嚴格的雙向匿名。
(5)因本刊力量所限,并按通行貫例,不辦理退稿,也不奉告評審意見,作者務請自留底稿。投稿后三個月仍未收到編輯處理意見者,可對稿件另行處理。
(6)作者在向本刊投稿時,請勿一稿兩投、多投,一旦發(fā)現(xiàn)有此行為者,本刊將備案。稿件一經(jīng)刊用,即按本刊標準酌致稿酬(本刊暫不收版面費,經(jīng)費來源有限,請各位作者見諒)。本刊的稿費與作者著作權使用費一次性付清。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轉(zhuǎn)載,請在來稿時申明。
(7)來稿出校樣后,須請作者作一次校對;由于各種原因(如版面較緊,資源有限等),校對時一般請不要改動內(nèi)容。
(8)本刊對采用的稿件有刪改權,不同意刪改的作者,請在來稿時作出說明。
(9)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10)注釋是對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雜志是由浙江大學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管理學研究、主題欄目:公共衛(wèi)生與心理健康研究、主題欄目:數(shù)字時代的法學理論與法治建設、征訂啟事·征稿簡則、跨學科與交叉學科欄目:神經(jīng)科學與美學研究、校史專欄、主題欄目:新出文獻與中古文學研究、文學研究、哲學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