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投稿要求
(1)論文章請提供內容提要和關鍵詞。內容提要請提供中英文版本,要求體現作者的主要觀點,行文流暢、簡潔、客觀、規范。
(2)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4)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5)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6)內容順序為:標題、400字左右的摘要、5~8個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英文標題及摘要、關鍵詞等附于中文關鍵詞后。文件可采用Word格式或PDF格式。
(7)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8)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9)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10)論文應具有“科研性”和“創新性”,主題鮮明,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尊重作者確定的署名方式,但作者須在原稿上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是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管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2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