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2)若兩個注釋編號次第緊連,但引注的同一文獻不在同一頁碼,則使用“同上注,第XX頁”。
(3)稿件需題文相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簡明、符合學術引用規范。
(4)摘要一般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字數以200字左右為宜.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符,其書寫要符合科技英語的語法規范,采用間行打印。
(5)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6)第一作者簡介:寫在作者單位下一行。格式如:“姓名(出生年)、性別,最高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工作單位和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E-mail等。
(7)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8)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9)基金項目按下列格式: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或編號。
(10)文字編輯:編輯部可能會對您的稿件進行文字編輯和校對,以確保語法、拼寫和表達準確。
《中國經學》雜志是由清華大學經學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札記、經學文獻:出土文獻證經的可能與限度、經學歷史:《春秋》書法與義例、經學人物:杜預、編後記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