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江社會科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專家審稿制,編輯部將根據(jù)評審意見決定稿件的取舍。本刊有權對所有來稿進行必要的刪改,作者如有異議,請在來稿時說明。
(2)文內一級標題序號用1,2,3……,小四號黑體;文內二級標題序號用1.1,1.2,1.3……,五號黑體;余類推。各層次的序號均須左頂格,后空一字距后再接排標題。
(3)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4)在同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按從小到大的順序全部列出,序號間用逗號隔開;如遇連續(xù)序號,用波浪號連接起止序號。
(5)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6)摘要應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撰寫,通常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不要使用“我們”“作者”“本文”“筆者”這樣的主語,也不要使用評價性語言。可客觀描述對比數(shù)據(jù)等應用效果。
(7)為便于匿名審稿,請另頁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份、最后學位、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電話號碼、E-mail等。
(8)表、圖要跟在文字之后。采用三線表,表序、表題應在表的上方;圖的大小要適中(寬60~130mm),圖的下方打印圖號、圖題及圖注。
(9)注釋序號用[1]、[2]、[3]……標識。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tǒng)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10)凡向本刊投送的稿件必須為尚未公開發(fā)表過的作品;凡涉及抄襲或變相抄襲等違反著作權法的文稿,本刊有通報追究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學術道德準則行為的權利。
《鎮(zhèn)江社會科學》雜志是由鎮(zhèn)江市哲學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熱點探討、名城·名人、基層來風、文化·教育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