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文學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需要有摘要和關鍵詞
(2)關于引文注釋的規范文獻引證方式采用注釋體例。文中引文、注釋和其他資料,應逐一核對原文,確保準確無誤;如使用了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如使用了外文資料,作者有責任將相關內容及版權頁的紙質復印件或PDF等格式的電子文件提交給本刊編輯部備查。
(3)來稿注釋采用腳注(數字依次列于頁末1、2、3等),并用word文檔自帶的“引用→插入腳注”,
(4)摘要應為論文主要內容的濃縮和提煉,要求以“[摘要]”表示,不應使用諸如“本文認為”,‘“筆者認為”等評價性語言,字數在300字以內。
(5)注釋采用頁末腳注,用數字加圓圈標引((1)(2)(3)……)。
(6)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7)來稿文責自負,切勿一稿多投,本刊有權刪改文章,作者如不同意刪改請在來稿末聲明。來稿在1個月內未收到通知者,可自行處理。限于人力,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8)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9)正文中內容與圖、表、注釋內容不得重復。所附圖、表請插入正文相應位置。
(10)屬各類基金資助的項目請注明基金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粵港澳大灣區文學評論》雜志是由廣東省作家協會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粵港澳文學批評溯源、粵港澳作家專欄、“新東北·新南方”專欄、當代文學掃描、作家作品評論_青年作家專輯 三三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