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tǒng)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2)來稿文責自負。根據(jù)《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3)摘要不能有作者未來的研究計劃,不能出現(xiàn)圖、表、參考文獻序號和縮寫詞(相關專業(yè)讀者能清楚理解的除外),盡量不要出現(xiàn)數(shù)學公式。
(4)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的參考文獻請在正文中用方括號和阿拉伯數(shù)字按順序標在引用處。
(5)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部級以上的課題,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中、英文雙語著錄,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并在圓括號內(nèi)注明其項目編號。
(6)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7)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位(學歷),工作單位(全稱),職稱,研究方向。另請隨文附上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詳細通訊地址、郵編等。
(8)文稿應具創(chuàng)新性、科學性、導向性、實用性。來稿文字務求準確、精煉、通順、重點突出。
(9)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nèi)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nèi)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10)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新史學》雜志是由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國家形成與國家能力、量化歷史研究新趨勢、人口、壽命與家庭、網(wǎng)絡分析與距離分析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