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藝術教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2)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3)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凡投至本刊的稿件,本刊均視為作者承諾“專投本刊”,作者在3個月內不得另投他刊(若投了他刊,請務必致電本刊辦理退稿手續)。
(5)學術道德:作者應保證論文的學術道德和誠信,不得抄襲、剽竊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作者應遵守學術規范和道德準則,不進行捏造、篡改、偽造數據等行為。
(6)參考文獻要求:參考文獻應選用正式出版物或知名網站,并按照國家標準引用格式排列。同時,作者應關注文獻的時效性和可靠性,并對文獻進行篩選和整理。
(7)圖表要求:論文中使用的圖表應清晰美觀,標注明確。圖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表格格式按照本刊要求進行排版。
(8)語言規范:論文應使用規范化的語言和文風,避免使用生僻詞匯和過于專業的術語。同時,論文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9)學術水平:論文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研究價值,能夠為推動外語藝術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提供參考和借鑒。
(10)文章主題:本刊主要關注外語藝術教育領域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外語語言文學、文化藝術、跨文化交際等方向的研究成果。
《外語藝術教育研究》雜志是由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藝術、語言學(英語)、教育教學、文學、文化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