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前沿》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技術性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來稿中注明。論文應遵守學術規范,內容表述清晰,語言流暢通達,邏輯嚴謹。
(2)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3)正文章節標題占一行,用黑體,小標題獨占一行,前空兩格,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從1開始)表示,形式為1.11.1.11.2……2.2.12.2……
(4)參考文獻的引用應遵循合理、正確、充分的原則,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應把握參考文獻引用的相關性,把好量和度,鼓勵優先引用近5年內公開發表文獻。
(5)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6)摘要與關鍵詞采用第三人稱表述,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體的研究結果、結論以及重要的數據,中文摘要字數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7)來稿請附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全稱、最后學歷/學位、職稱/職務、主要研究領域和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如有變動請及時通知。
(8)使用圖、表應簡潔明了,圖和表中的文字請設定為可修改狀態,圖片請盡量提供300dpi以上的清晰大圖,圖、表請注明名稱、來源。
(9)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內。
(10)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
《文學前沿》雜志是由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小說家、詩人、散文家、劇作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