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內容不得含有虛假、違法或其他有礙社會和諧、國家安定的內容。稿件內容不得侵犯他人名譽權、商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否則引發的法律責任由投稿人承擔。
(2)每篇參考文獻,要求注明在文章中的使用位置;參考文獻,必須方便讀者查找,至少要能找得到,一般包括作者名、文獻名及文獻出處三個部分。
(3)中文題名一般不允許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單位全稱及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市、縣,郵政編碼等信息。
(4)注釋的方式,序號用①、②、③、④……的形式,注釋格式為,著者:文獻名,出版社名(或雜志名),出版年(或雜志期次),頁碼。
(5)來稿最后需標明作者(編者,譯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詳細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手機號碼,以方便快遞公司投遞樣刊),未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6)關鍵詞:必須是意義明確的術語,一般應選取3~5個能準確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領域及研究地點的詞。詞與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7)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8)主題適應性:投稿的文章應與社會歷史研究領域相關,并圍繞社會變遷、社會制度、社會關系等方面的問題展開研究。這些問題可以涉及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域,并結合各種類型的社會史研究方法,包括經濟史、政治史、文化史、性別史、城市史、族群和種族關系史等。
(9)文章結構:投稿的文章應具有完整的結構,包括引言、理論背景與文獻綜述、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研究結果與討論、結論等部分。同時,請確保文章語言準確、通順,并符合學術寫作規范。
(10)學術質量:投稿的文章應具有學術深度和獨特性,有助于推動社會史研究的發展。文章應包括清晰的研究問題與目的、具體的歷史背景與文獻批判、系統的研究方法與分析,以及對社會史研究領域的貢獻和影響的討論。
《社會史研究》雜志是由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