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學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山地環境、山地災害、山區發展、山地技術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科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科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山地學報》雜志投稿要求
(1)文稿內容應包括:文章題名、作者署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引言、正文、結束語或結論、參考文獻等。
(2)標題簡明扼要,中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8個字,英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如果標題語意未盡,則可用副標題。
(3)正文:要求結構嚴謹,表達簡明,語義確切,論點鮮明,論據充分,引用規范,數據準確。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標題層次不宜過多,可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如“1”“1.1”“1.1.1”的形式。
(4)文中凡出現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5)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6)關鍵詞是表述論文中心內容且具有實質意義的詞匯,一般為3~8個,以分號分隔.盡量采用《漢語牛題詞表》或各專業豐題詞表提供的規范詞。
(7)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組織)。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8)表格采用三線制;圖幅一般為40mm(高)×50mm(寬),方框坐標圖的橫縱坐標應間隔合理、標識清晰,標目通常采用物理量名稱或符號和相應單位表示。
(9)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10)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編輯人員會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1個月不寄回(反饋)者,視作自動撤稿。
《山地學報》雜志是由中國科學院主管和中國科學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中國地理學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3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008-2786,國內刊號CN為51-1516/P,該雜志級別為北大期刊、CSCD期刊、統計源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等。
在收錄方面,《山地學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科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科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