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摘要一般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要素,結果和結論可合并,字數一般以200字以內為宜。關鍵詞可選3~8個。如果需要,請同時附上英文摘要。
(2)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
(3)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4)來稿時,請作者自留底稿,三個月后未接到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恕不退稿。
(5)各級標題一律左起頂格書寫,1、2、3級標題分別按1,1.1,1.1.1編號,引言編號為0,一般標題層次為三級,最多不超過四級。
(6)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7)稿件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精煉。來稿請自留底稿,稿件如不錄用,本刊恕不退稿,投稿后1個月內未接到通知,稿件請作者自行處理。
(8)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9)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參考文獻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10)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區域史研究》雜志是由中山大學嶺南文化研究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專題研究、學人訪談、學術綜述、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