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范圍:法學理論與研究、法律實務、法學教育等領域的學術研究和評論。文章需圍繞法學主題,具有學術價值和觀點獨特性。
(2)文章需采用中文撰寫,包括:標題、作者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系方式、中英文摘要(不超過200字)、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3)來稿必須思想健康、內容應注意保守國家機密、無政治性錯誤言論、主題鮮明、立論新穎、論據可靠、結構嚴謹、文字精練、論述清晰、體例規范、闡論精辟,文字凝練、富有新意、資料真實。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學術價值。
(4)參考文獻應引用公開發表的資料,文獻序號與其在文中出現的次序一致。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
(5)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6)文章主題必須涉及清代歷史或文化,原則上應為原創且未發表于其他媒體。
(7)文章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所在單位或個人聯系方式、中英文摘要(不超過200字)、正文、參考文獻。
(8)文章應有明確的主題和觀點,論述應當清晰、有條理、邏輯性強,論點充分論證并有新意、有深度。
(9)所投稿件須系作者獨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對他人知識產權有充分尊重,無任何違法、違紀和違反學術道德等內容。
(10)文中凡出現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清史論叢》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讀史札記、專題研究、文獻研究、史家與史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