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行政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學術規范性和嚴謹性,遵循學術道德要求,如有著作權糾紛和學術觀點糾紛,作者文責自負。
(2)第一作者信息: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職稱、學位、工作單位(高校等大單位注明院系等二級單位)、通訊地址、郵編、固定和移動電話、電子郵箱(請勿遺漏,以便及時通知審稿結果和其他事項)。
(3)來稿所涉及的項目如果為國家或地方基金課題,請在來稿中注明課題項目、編號、來源,本刊將優先錄用。
(4)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5)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江西行政學院學報雜志發文分析
江西行政學院學報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江西省委黨校 | 451 | 政府;主義;社會主義;農村;行政 |
江西行政學院 | 79 | 教育;行政;政府;主義;高校 |
南昌大學 | 51 | 政府;行政;高校;農村;網絡 |
北京師范大學 | 30 | 政府;行政;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制度;公務 |
江西財經大學 | 29 | 金融;教學;法律;證券;司法 |
江西師范大學 | 28 | 教育;教學;政治;社會主義;高校 |
中山大學 | 28 | 政府;行政;政治;社會;地方政府 |
廈門大學 | 26 | 政府;政府職能;公共政策;公務;公務員 |
中共中央黨校 | 26 | 公共政策;政府;主義;公共;行政 |
武漢大學 | 22 | 行政;政府;公共;公務;公務員 |
《江西行政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江西行政學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政治法律、公共管理、哲學文化、經濟社會、科技教育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