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60.00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3個月
創刊年份:1998年
綜合影響因子:0.21
《金融法苑》雜志在全國影響力巨大,創刊于1998年,公開發行的半年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主要欄目設置有:“保險與法律”、“互聯網金融與法律”、“熱點觀察”、“專論”、“銀行實務與法律”、“公司與證券法制”、“財會 與法律”、“WTO 與金融”、“金融刑法”、“金融創新”、 “金融監管”、“金融法庭”、“海外傳真”等。該雜志以金融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監管政策為基本內容,以服務于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當局為宗旨,以金融法律熱點問題研究為主要特色,是集權威性、理論性和實務性于一體的金融法律類學術期刊。
《金融法苑》雜志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包括專家解讀、案例分析、理論研究、政策解讀等欄目,涵蓋了金融領域的各個方面。以其專業性、權威性和實用性得到了廣大讀者的認可和好評。該雜志不僅在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當局中擁有廣泛的讀者群,還被眾多法學界、經濟學界的研究人員和學者廣泛引用和參考。此外,雜志還積極參與國內外金融領域的學術交流和合作,為推動中國金融法制建設和金融業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1)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2)層次標題是對本段、本條主題內容的高度概括。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層次標題的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即1,1.1,1.1.1,1.1.1.1。一般不超過4級。
(3)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4)文章的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應標明,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置于篇首頁頁腳。
(5)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6)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稿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放在篇首頁左下腳作者單位之前。
(7)引言:概述與本文立題相關的有關報道及當前存在的問題,重點說明本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闡述本文的目的,簡述立題調研、文獻分析,以及查閱方法、結論等。
(8)稿件質量:征稿要求稿件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條理清晰、文字簡練。同時,稿件應當遵守學術規范,沒有抄襲、篡改等學術不端行為。
(9)主題范圍:稿件應涉及金融領域的法律問題,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領域的法律制度、監管政策、案例分析等。同時,也歡迎就金融創新、金融風險防范等熱點問題進行探討和研究。
(10)審稿流程:稿件提交后,將按照嚴格的審稿流程進行審核。審稿過程包括初審、外審和終審等環節,以確保稿件的質量和學術價值。
金融法苑是一本由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CSSCI南大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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