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史》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建筑美學、建筑史學史、中國古代建筑、古典園林、傳統工程技術、建筑教學以及文化遺產保護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建筑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建筑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建筑史》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
(2)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3)題名與標題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
(4)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5)第一作者必須注明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歷、從事的研究方向或領域;通訊作者必須注明其職稱、學歷以及從事的研究方向或領域。
(6)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7)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8)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9)結構規范:建議按照常見的引言-正文-結論的文章結構進行組織。引言部分可以提出您的研究問題、重要性或動機,正文部分應包括相關的歷史背景、研究內容、分析和討論,結論部分可以概括您的研究成果和學術觀點。
(10)清晰準確的表達:使用清晰、簡明、準確的語言表達您的觀點和研究成果。避免使用過多的行話、術語和專業名詞,確保廣大讀者能夠理解您的研究內容。
《建筑史》雜志是由清華大學建筑學院主管和清華大學建筑學院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64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建筑史》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建筑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建筑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