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稅》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主題:投稿文章應與地稅相關,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政策、稅法法規解讀、稅收管理經驗、稅務案例分析、稅收改革探討等內容。鼓勵針對湖南地區地稅政策和實踐進行深入研究和討論。
(2)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篇名),不應含有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3)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4)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文獻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排列,并在文中引用處標注文獻列表的序號。
(5)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6)摘要中不出現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用的符號和術語,也不宜引用文中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關鍵詞一般選用3~5個敘詞,中英文相一致。
(7)本刊用稿采取三審四校制。來稿應包括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英文摘要與關鍵詞、主要作者簡介、正文、參考文獻等。
(8)表應精選,應有中英文表序、表題;數學公式應正確無誤,推導過程嚴密,數據準確可靠,所采用的量、單位和符號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一次出現的量、符號應給出物理意義。
(9)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10)作者應保證無署名爭議、無一稿多投、無泄密情況、無政治性問題,文章必須具有創新性、學術性、科學性和準確性、規范性及可讀性。
《湖南地稅》雜志是由湖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聲音、特稿、榮譽、專題、視點、論壇、稅案、經驗、業務、風采、手記、短訊、才藝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