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傳》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要求:征稿主題應與湖北省相關,包括但不限于1經濟發展、文化傳承、旅游景點、人文歷史、科技創新等方面。
(2)標題簡明扼要,中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8個字,英文標題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如果標題語意未盡,則可用副標題。
(3)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4)引用的圖表必須注明資料來源,格式參照參考文獻的格式。詳情見《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5)如果是基金項目,請注明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和編號,基金項目需要附批準文件或任務書復印件。
(6)摘要應包括論文涉及的目的、方法,主要結果和結論,一般在150-200字,摘要下面應提供3-8個關鍵詞,以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7)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大小單位都要寫清,如:安徽大學外語學院)及所在省市、郵編,職稱或學位。
(8)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請用鉛筆在其旁標明;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參照最新國家標準GB3100-93,3101-93,3102-93。
(9)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10)來稿請在正文最后按順序標明以下信息:題目、作者姓名、單位全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及身份證號碼。
《湖北宣傳》雜志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宣傳注意、宣傳論壇、宣傳園地、研究與探索、文化長廊、宣傳參閱、文摘薈萃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