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黨風》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干部管理、制度建設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河北黨風》雜志投稿要求
(1)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完整、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并經過統計學處理。
(2)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3)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4)文中凡引用他人觀點、資料的務必查對準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依先后順序注明出處。
(5)來稿須具有創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先錄用。
(6)摘要: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要求客觀反映出論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
(7)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8)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9)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10)任何來稿視為作者、譯者已經閱讀或知悉并同意本啟事的規定。編輯部將在接獲來稿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處理通知,其間歡迎作者向編輯部查詢。
《河北黨風》雜志是由中共河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河北省監察廳主管和中共河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671-1203,國內刊號CN為13-1220/A,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在收錄方面,《河北黨風》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