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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公共建筑定義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小時候有一次參加鋼琴比賽,這個比賽可不是我自愿參加的,而是鋼琴老師硬給我報的。雖然學了幾年鋼琴,但我對它似乎一點兒好感也沒有。回家后,我把這事兒跟媽媽說了,媽媽只給我一句答復:“把選好的曲子好好練練。”“是啊,學這么多年,一次比賽還沒參加過呢。”我心想“這次一定要獲獎。”
于是,我每天的作息時間多了一點變動。大多數的休息時間都用在練琴上,好幾次因為辛苦都不想再練了,但是一想;“不是已經下決心要獲獎了嗎?再練,接著練!”我在心里為自己加油。晚上7點準時坐在鋼琴前,2個小時的練習已經累得我肩膀發酸,手指發麻。實在受不了了,我就躺在床上,心里想著曲子的旋律,還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一下。
(二)對生豬的宰前和宰后檢疫檢驗必須集中在定點屠宰廠(場)內與生豬屠宰同步進行。如實做好檢疫檢驗和無害化處理臺帳記錄。
二、強制實施肉品上市的準入規定
(一)全面清查整治和規范肉品經營攤點。
由市屠管辦牽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適度集中、方便群眾、規范經營、有利監管、確保安全”要求。會同工商、公安、城管和集貿市場管理等部門對全市生豬肉品經營攤點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治,做好生豬肉品經營攤點的規劃布局和調整工作,對生豬肉品經營實行定點管理。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經營者提供生豬肉品的經營場所和經營設施。禁止非定點和流動攤點經營生豬肉品。
(二)實行肉品持證經營。
必須向市屠管辦申請辦理《肉品經營規劃定點證》并在衛生部門辦理《健康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畜牧部門辦理《動物防疫衛生合格證》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凡是證照不齊全的禁止從事生豬肉品的經營活動。市從事生豬肉品經營者。
(三)實施肉品流通準入管理。
1加強肉品流通和消費環節的管理。城區所有市場、超市以及飯店、賓館、集體伙食單位。必須100%來自本市城區生豬定點屠宰廠。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的生豬產品僅限于向本地市場供應,不得進入城區市場銷售。違者,視同私屠濫宰查處。
如實記錄肉品的進銷時間、來源、數量、流向、查驗結果、問題肉品處理等內容。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經營者必須建立并執行肉品進銷臺帳查驗制度。
2加強外埠生豬肉品管理。凡在市從事外埠肉品經營者。其經營的肉品必須是縣(市)以上定點屠宰廠(場)屠宰并附具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冷鮮(凍)肉品。并且在肉品運輸、銷售、儲存過程中不得脫離冷鏈環節,同時按每批次到市畜牧動檢部門指定的地點(即城區生豬定點屠宰廠)申報檢疫查驗。凡未經申報檢疫查驗合格的外埠冷鮮(凍)肉品,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三、建立生豬屠宰管理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肉食品安全
(一)建立明確的責任機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市屠管辦牽頭、工商、衛生、畜牧、質監、城管、稅務、公安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責任機制。市屠管辦負責生豬屠宰日常監管和綜合協調工作;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的監管;畜牧部門負責檢疫檢驗環節的監管;稅務部門負責經營稅收環節的監管;質監部門負責肉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城管部門負責對肉品經營攤點的監管;公安部門負責維護生豬屠宰日常監管和集中專項整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及時處理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的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執法糾紛問題,確保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二)建立高效的協調機制。
緊密配合,各部門要按照各自監管職責要求。加強拉網式巡查,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及時進行宣傳疏導,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厲查處。市屠管辦應定期會同有關部門集中開展生豬屠宰和肉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屠宰管理執法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由市屠管辦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召開專項工作聯席會解決。
(三)建立透明的監督機制。
一、前言
在公共建筑節能設計中,只要設計建筑的體形系數、窗墻面積比、各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及窗戶的氣密性等各項指標都滿足《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規定的要求時,就可直接判定該設計建筑為節能的公共建筑;當設計建筑的體形系數、或窗墻面積比、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及窗戶的氣密性,只要其中之一不滿足要求,就要通過該設計建筑的參照建筑(各項指標都滿足標準要求,且建筑平面、建筑面積、使用功能要與設計建筑保持一致),并計算出參照建筑的耗熱量指標。再調整設計建筑外圍護結構的保溫性能、并計算調整后的設計建筑的耗熱量指標,使之小于或等于參照建筑的耗熱量指標,在這種情況下同樣可以判定調整后的設計建筑為節能建筑設計。
但是,要反復地對設計建筑外圍護結構保溫性能的調整,計算出耗熱量指標,并達到標準的要求,顯然是很繁鎖的。標準中是采用專用的計算軟件來完成。
另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公共建筑內部得熱的指標,這就難于實現耗熱量指標計算結果的唯一性。
2006年9月,遼寧省建設廳對全省的在建節能建筑進行了較全面的檢查,發現有的(縣級市和縣)設計院已采用了標準指定的計算軟件,但氣象參數卻是取的外市的值,據說是數據庫中沒有找到當地的氣象參數。
在《公共節能建筑耗熱量指標探討》(《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2006年第5期)一文中,我們分析了設計建筑耗熱量指標的隱藏、參照建筑中耗熱量指標的復現、參照建筑與設計建筑的相關條件及滿足這些條件的計算方法。文中雖然提及了耗熱量指標可按《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中的計算方法進行,但未強調原公式應進行適當改造,如室內得熱已不是居住建筑的3.8W/㎡了,空氣滲透耗熱、空調耗能等都與普通居住建筑有較大的差別。
無論是采暖耗熱量、通風氣耗能量、空調耗能量,都要通過建筑的外圍護結構,本文就想抓住這個實質,尋求一種簡易的計算方法使之迅速對設計建筑進行節能設計判定。
二、標準對耗熱量指標的要求
在《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中規定:當設計建筑的體形系數、窗墻面積比、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窗戶的氣密性,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等,只要有其中之一不滿足標準要求時,就要對該設計建筑的參照建筑(參照建筑與設計建筑應滿足標準中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耗熱量指標的計算,并調整設計建筑外圍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使設計建筑(調整后)的耗熱量指標小于或等于參照建筑的耗熱量指標,同樣可以判定該設計建筑(調整后的)為節能建筑設計。即滿足(1)式的要求:
qH≤q1H(1)
式中 qH——設計建筑(調整后的)耗能量指標,W/㎡;
q1H——參照建筑的耗能量指標,W/㎡。
這里的qH和q1H ,包括采暖、空調、照明、通風、換氣等的能耗,所以把標準中的耗熱量指標改為耗能量指標。
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的耗能量指標可寫成(2)式和(3)式:
qH= qH·T+ qK·T+ qZ+ q1NT+ q2NT- qI·H(2)
q1H= q1H·T+q1K·T+ q1Z+ q11NT+ q12NT-q1I·H (3)
式中 qH和q1H—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耗能量,W/㎡;
qH·T和q1H·T—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采暖傳熱耗能量,W/㎡;
qK·T和q1K·T—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空調傳熱耗能量,W/㎡;
qZ 和q1Z—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照明耗能量,W/㎡;
q1NT 和q11NT—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采暖換氣耗能量,W/㎡;
q2NT 和q12NT—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空調換氣耗能量,W/㎡;
qI·H和q1I·H—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室內得熱量,W/㎡。
將(2)式和(3)代入(1)式,并考慮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都在同地、同氣候條件、相同的使用功能等因素,有:qI·H= q1I·H;qZ =q1Z;q1NT =q11NT;q2NT =q12NT。將(1)式兩端消去相等的因子,則(1)式變為:
qH·T+qK·T≤q1H·T+q1K·T(4)
式中符號同(2)、(3)式。論文參考。
由(4)式可以看出,只要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的外圍護結構的傳熱(包括采暖和空調的)能耗,滿足(4)式要求,就可判定設計建筑(調整后的)為滿足標準要求的公共節能建筑設計。(4)式的實質是只需分別計算出設計建筑和參照建筑外圍護結構的傳熱耗熱總量再除以建筑面積就能求得傳熱耗熱量指標,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設計人員的計算工作量,而且可以不用專門的計算軟件就可以進行計算和節能設計的判定。
三、“瓦度數”判定法
從(4)式可以看出,要對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外圍護結構的傳熱耗能量進行計算,還可以進一步簡化。因為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的建筑面是相等的,且氣象參數是相同的,建筑標高為±0.00m以下的保溫隔熱作法(都按標準要求設計)也可以完全一致,這些相等的、相同的、完全一致的因素,同樣可以從(4)式中消除這些相同或相等的因子,就會使計算更簡便,而且同樣能達到判定的準確性。為此,須把(4)式展開,以便進一步化簡。
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在采暖和空調中的單位建筑面積的傳熱耗能量可表示為:
qH·T=(ti-te)(∑KiFi)/A。(5)
qK·T=(tse-tsi)(∑KiFi)/A。(6)
q1H·T=(ti-te)(∑K1iF1i)/A。(7)
q1K·T=(tse-tsi)(∑K1iF1i)/A。 (8)
式中 ti和te——采暖期室內設計溫度和室外空氣平均溫度,℃;
tsi和tse——空調期室內設計溫度和室外空氣平均溫度,℃;
Ki和K1i——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各外圍護結構(與傳熱面積對應)的傳熱系數,W/(㎡·K);
Fi和F1i——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各外圍護結構(與傳熱系數對應)的傳熱面積,㎡;
i—1,2,3,……,
A。——設計建筑(調整前、后的)、參照建筑的建筑面積都是相等的,㎡。
其它符號同(2)、(3)式。
在(6)式和(8)式中,夏季空調和冬季采暖在外圍護結構中的傳熱方向是相反的,所以把“-(tsi-tse)”變成了“+(tse-tsi)”。
將(5)、(6)、(7)、(8)式,代入(4)式,提出公因式,并消去不等式兩端的相同因子,則(4)式變為:
∑KiFi≤∑K1iF1i(9)
式中符號同(5)、(6)、(7)、(8)式。論文參考。
從(9)式可以看出,只要設計的公共建筑(調整后的)與參照建筑滿足(9)式的要求,就可判定該設計建筑(調整后的)為節能的公共建筑設計。
從(9)式的量綱分析可以得出其單位為W/K或WK-1,將此單位前面的數值簡稱為“瓦度數”(或稱“瓦度值”),并用符號Wd表示,以便于在圖表中書寫和對話交談。
用(9)式分別算出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的Wd 值,并進行比較,就可以很方便地對設計的公共建筑進行節能設計判定。
根據《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還應引入傳熱系數的修正系數εi 以修正太陽輻射和天空輻射對建筑外圍護結構傳熱的影響。則(9)式變為:
∑εiKiFi≤∑εiK1iF1i(10)
從(10)式可以看出:只要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各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與其對應的傳熱面積的乘積之和小于或等于參照建筑各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與其對應的傳熱面積的乘積之和,就可以判定調整后的設計建筑為節能建筑設計。
四、結語
在公共節能建筑設計中,當設計建筑的體形系數、或窗墻面積比、或某外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不滿足《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規定的限值要求時,可以只計算設計建筑(調整后的)和參照建筑外圍護結構的“瓦度數”(Wd),并使設計建筑(調整后)的“瓦度數”小于或等于參照建筑的“瓦度數”,就可以判定設計建筑(調整后)為節能的公共建筑設計。論文參考。這個方法計算簡便、快捷、準確,還可表格化,適用于各建筑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審圖工作者對公共建筑設計的節能設計判定,能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參考文獻:
《保溫材料在建筑墻體節能中的應用》
經濟在高速的發展,建筑行業也在迅速的崛起,人們對于建筑環境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必須要將防水措施做好,尤其是建筑物的屋頂必須要避免出現滲漏的現象。隨著我國科技的不斷發展,新型防水材料已經出現,使得建筑物柔性防水屋頂施工工藝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柔性防水屋頂的施工比較復雜,新型防水卷材的應用變得十分關鍵,對于施工人員的施工技術也有著較高的要求。
1 柔性防水屋頂的介紹
柔性防水屋頂在施工的過程中,使用的主要防水材料就是防水卷材,防水卷材在施工的過程中,比較復雜,這一結構在施工的過程中,主要是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基本層,另外一個就是輔助層。防水卷材在施工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的重視其基本層的施工,基本層在施工的過程中,主要是分為四個層次,這四個層次主要包括結合層、找平層、保護層和防水層。這幾大部分構成了防水屋頂的主要結構,將基本層次施工完畢之后就要進行輔助層次的施工,在這兩大結構施工全部完成,才能夠說明防柔性防水屋頂施工工藝是成功的。防水卷材在屋頂施工的過程中,能夠不斷的提高整個屋頂的剛度,在施工的過程中,使用的是鋼筋混凝土的屋頂板,這樣在施工的過程中是極為便利的,也能夠形成一層保護層,在整體結構上也進行了加厚處理,提高了屋頂的施工質量。
2 結合層的施工
結合層是基本層中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結合層主要的作用就是要在基層和防水卷材之間形成薄膜層,這種薄膜曾是膠質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要充分的將基層與卷材進行粘結,保證結構有著較強的牢固性。在結合層施工的過程中,要使用瀝青卷材,瀝青卷材在使用的時候,必須要利用煤油、石油瀝青和冷底子油,這樣就能夠將結合層施工工作做好,除此之外,還要將鼓泡工作做好,這是因為內部空氣在溫度的影響下出現的,這種鼓泡現象對于防水效果也有著不良的影響。還有一種鼓泡現象就是由室內蒸汽形成的,這是因為室內蒸汽結構層極容易穿過防水層的表面,這樣就會穿過防水層上的底面,對于整個工程都有著不利的影響。因此在施工的過程中,必須要設置一個能夠將蒸汽散發的場所,在這樣的情況下,瀝青層就會避免出現鼓泡現象。
3 找平層
找平層就是使整個結構保持平整,卷材在施工的過程中,一定要將整個材料全部的貼在基層上,保證基層的平整性,能夠減少卷材出現斷裂的發生率,如果這些卷材是在比較疏松的屋頂進行相應的施工,那么在施工的過程中,一定要進行找平層的處理。找平層的施工使用的是瀝青砂漿和水泥砂漿,瀝青砂漿的比例大約是1:8,水泥砂漿的比例大約是1:3,這兩大比例一定要的到保證,如果比例沒偶遇配置好,那么施工的質量就無法得到保證,找平層就無法發揮作用。
如果是在比較薄的找平層進行施工,那么就要使用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必須要具備整體性,但是如果表面的平整性無法達到相應的要求,那么就要使用裝配式結構,找平層在設計的過程中,就要充分的考慮到防水卷材的應用,否則找平層就會出現開裂的現象,不利于防水卷材的使用。水平層在施工的過程中,還要預留出一定的分格縫,這種分格縫在預留的過程中,縱橫的間距是不能夠大于6m的,寬度在200mm左右,屋頂板在使用預制裝配式的結構的時候,分格縫必須要在預制板的相應端縫處,在分隔縫的上面還要有著一層附加的卷材,這層卷材的寬度大約在200-300mm之間,利用粘結劑來進行單邊的點貼,這樣就能夠使分隔縫處的卷材有著一定的伸縮能力,也能夠避免出現開裂的現象。
4 防水層
防水層在施工的過程中,使用的是瀝青卷材,這種卷材防水層主要是由粘結劑和卷材相互的交替從而粘合成的,交替進行至防水層所需層數為止,最后一層卷材面上也需刷一層粘接劑。非永久性的簡易建筑屋頂防水層采用兩層卷材和三層粘接劑,一般民用建筑應做三層瀝青卷材四層粘接劑。當屋頂坡度小于3%時,瀝青卷材宜平行于屋脊,從檐口到屋脊層層向上鋪貼。屋頂坡度在3%~l5%時,卷材可下行或垂直于屋脊鋪貼。當屋頂坡度大于l5%或屋頂受震動時,卷材應垂直于屋脊鋪貼。鋪貼油氈時應采用搭接方法,一般由檐口到屋脊一層層向上鋪設,上下搭接80~120mm,左右搭接100~150mm,多層鋪法的上下卷材層的接縫應錯開,用一種逐層搭接半張的鋪設方法,鋪設施工較為方便。粘接劑用瀝青瑪蹄脂的厚度應控制厚度,過厚易使瀝青產生凝聚現象而致龜裂。
5 保護層
設置保護層使卷材不致因光照氣候等的作用而迅速老化,防止瀝青類卷材的瀝青過熱流淌或受到暴雨的沖刷。保護層的構造做法根據屋頂的使用情況而定。不上人屋頂的構造做法,瀝青防水屋頂一般在防水層撒粒徑3~5mm的小石子作為保護層,稱為綠豆砂或豆石保護層;為防止暴風雨的沖刷使砂粒流失而,增大粒徑到l5mm的小石子和增加厚度至30~100mm,并可使太陽輻射溫度明顯下降,對提高卷材防水屋頂的使用壽命有利,但是增大了屋頂的自重。高分子卷材三元乙丙橡膠防水屋頂等通常是在卷材面上涂刷水溶型或溶劑型的淺色保護著色劑,如氯銀粉膠等。上人屋頂的構造做法既是保護層又是樓面層。要求保護層平整耐磨,一般可在防水層上澆筑30~40mm厚的細石凝土面層,每2m左右設一分格縫,保護層分格縫應盡量與找平層分格縫錯升,縫內用防水油膏嵌縫。也可用砂填層或水泥砂漿鋪預制混凝土塊或人階磚,還可將預制板或人階磚架空鋪設以利通風。上人屋頂做屋頂花園時,水池花臺等構造均應在屋頂保護層上設置。
結束語
屋面防水關系到人們居住的環境和衛生條件,也直接影響著建筑物的使用壽命,柔性防水在建筑工程防水施工中,得到廣泛應用。在建筑物防水施工方面,隨著新型材料的不斷研制,防水施工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柔性防水屋頂是利用防水卷材與粘結劑結合,形成連續致密的構造層來防水的一種屋頂,這種屋頂防水施工非常重要,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參考文獻
市、縣房管部門要會同規劃、建設、統計等部門,采取普查或抽查方式,認真搞好住房狀況調查,全面掌握我市居民住房現狀(住房總量、結構、居住條件、消費特征)、居民收入及住房需求,為編制住房建設規劃和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提供科學依據。
市、縣建設部門要會同房管、規劃、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認真編制我市城市住房建設規劃,明確“十一五”期間特別是今明兩年城市住房建設的總體規模、各類住房的建設比例和空間布局,經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二、進一步優化商品房供應結構
凡新審批、新開工建設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例要達到70%以上。經濟適用住房的年度竣工量一般應達到當地上年度或當年城鎮住宅竣工量的15%—20%。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面積,屬多層樓房的,最大不得超過85平方米,屬中高層、高層的,最大不得超過95平方米。市、縣城市規劃部門要嚴格按照住房結構總體要求和單套住房建筑面積標準進行規劃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住宅建設項目,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嚴格土地管理,優先保證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供應
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在安排年度建設用地指標時,要根據市場需求,按照“普通住房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應總量70%以上”的目標,及時調整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結構和總量,控制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優先落實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向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供應土地,采取“兩限兩競”方式,即“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公開確定土地使用者。房產、規劃、國土資源和物價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出讓合同約定的套型、房價的落實。
四、嚴格住房轉讓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征管,進一步發揮稅收等政策的調控作用
認真執行國家房地產稅收調控政策,從**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其他事項按照市地稅局、市房管局《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邢地稅發[**]22號)的規定辦理。
對個人轉讓住房所得,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市地稅局轉發國家、省《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稅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邢地稅函[**]87號)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認真執行房地產信貸政策,進一步發揮金融政策的調控作用
要進一步發揮金融政策的調控作用,對項目資本金達不到35%等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對閑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較多的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要按照審慎經營原則,從嚴控制展期貸款或任何形式的滾動授信。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按照國家的調控政策,從**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為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使用率,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
六、加強房屋拆遷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
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要認真編制城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年度計劃要明確具體建設項目、拆遷責任單位及拆遷范圍和規模。對未列入拆遷計劃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拆遷。
七、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設,切實解決和滿足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
(一)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認真執行《**市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貨幣補貼暫行辦法》(市政府令〔**〕22號)。相關部門要加大協調和落實力度,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夠通過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二)完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市、縣房管部門要認真執行《**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19號),大力加快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設。今年年底前實現住房保障機構人員的常設化、保障資金來源的正常化、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和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要加大財政資金對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穩定的保障資金來源。除原定資金渠道外,今后要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左右用于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設。
按照省委、省政府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的要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保障工作納入對各市、縣政府目標責任制管理。市、縣房管部門要切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完成**年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以下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八、做好房地產市場監測工作
本文將以某工程的施工建設為例,進行這項施工的過程中,需要對工程的實際情況加以了解,首先其屋面的整體長度為180m,寬度為75m,在施工時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進行鋼筋混凝土面層的施工,具體的步驟是先要對原料進行搭配,選用細石混凝土,厚度為150mm,在其中搭配數量為200的雙向鋼筋,鋼筋的直徑為10,然后在下部施工時采用改性瀝青防水卷材以及保溫板,起到保溫與防水的作用,根據具體的要求再在防水層上鋪設一層無紡布,增加防水的性能。
1、工藝概述
材料選用2cm厚13cm高100cm長的擠塑板,其中13cm高的目的是相對于15cm厚的混凝土而言需留有2cm的操作余地,擠塑板兩側各斜鋪底寬12cm呈梯形狀的1:2干硬性水泥砂漿進行固定,根據拉線找破沖筋做成分格縫,澆筑完成混凝土后進行清槽填縫,擠塑板從中發揮重大的作用,代替了傳統的支拆模板工藝。
2、工藝流程及工序施工方法
2.1工藝流程
施工準備、基層清理測量放線鋪設保護層擠塑板分隔條安裝鋼筋制作安裝灑水降溫混凝土澆筑、覆蓋灑水養護擠塑板剔除、驗收分隔邊填筑密封膏驗收。
2.2工序施工方法
基層清理。相對于混凝土面層,基層為SBS防水卷材,對其進行仔細清掃,杜絕有石子等一些銳器以免破壞防水層,將積水處理干凈,保持干燥狀態,檢查伸縮縫處防水卷材的完整性,做好隱蔽前的準備工作。
測量放線。依據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排水坡度為2%,基于分水線與排水方向、落水口位置,將整體屋面劃分成22個工作面,每一工作面根據朝向落水口處的排水坡度,在女兒墻及凸出屋面構筑物上彈線,找出坡度。
鋪設保護層。為保護底部SBS防水層不被破壞,且為了起到很好的隔離作用,需在防水層上部鋪設無紡布保護層,保護層搭接寬度均不小于10cm。
擠塑板分格條安裝、固定。根據女兒墻及構筑物上的彈線,結合設計坡度進行拉線貼灰餅以控制關鍵部位的高度,擠塑板根據拉出的放坡線,兩邊用寬12cm的1:2干硬性水泥砂漿呈梯形堆砌,縱橫向間距為5m形成間隔面。擠塑板在5m交接處操作時要先預留出水泥砂漿的雙向固定,在屋面混凝土澆筑前要不間斷的噴水養護,保證澆筑混凝土時砂漿固定帶能夠具備一定的強度。要求擠塑板凸出砂漿固定帶外露至少3cm,混凝土澆筑完后,外露的擠塑板在混凝土板塊的收縮下自動分離,有利于灌縫前對擠塑板進行密封膏位置的切除。
鋼筋制作、安裝。鋼筋半成品需在加工廠制作好,不允許在屋面防水層上切割加工,鋼筋規格間距Ф10@200,在每個5m×5m的間隔面進行綁扎,3cm厚專用塑料墊塊間距600mm呈梅花形布置。注意上述工藝施工時不要破壞無紡布保護層,否則需要檢查下部防水層的完好性。
灑水降溫。基層灑水是混凝土澆筑前的一項重要工序,施工時正值夏季高溫,無紡布保護層底部是SBS防水卷材及擠塑保溫板,進行澆水作業,降低了底部溫度,同時注意多向分格縫處澆
混凝土澆筑、覆蓋灑水養護。夏天應盡量避開一天中的高溫時段進行澆筑,用振搗棒振搗密實,振搗時要離開擠塑板20cm,以防止對其破壞。混凝土初凝前后要及時正面、收面、壓光,先用長刮杠沿分格條順刮,低處加混凝土,高出鏟平,把坡度找出來,終凝前用磨光機至少收面壓光4次。終凝后,用棉被或棉氈覆蓋及時澆水養護。
擠塑板剔除、驗收分隔邊。用壁紙刀沿分格縫向下剔除2cm。局部分隔縫不順直的部位要進行處理,順著縫邊彈出通線,用切割機沿著通線進行切邊處理,以保證下步工序填縫后的順直。
填注密封膏。用填縫器具將密封膏沿分格縫進行灌注,將其與混凝土面填平為止或略低1mm。填縫深度根據天氣溫度實時進行調整,若在夏季填平即可,春秋季要低于混凝土表面3mm,冬季要低于混凝土表面5mm,以適應混凝土及密封膏本身的熱脹冷縮。
3、質量控制要點
在施工過程中,因為混凝土在澆筑時經常出現裂縫的現象,所以應該針對這一問題進行必要的質量控制,筆者主要從一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歸納。首先是因為在對混凝土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沒有進行合理的配比,所以造成坍落度較大的情況,混凝土的表面就會出現離析的現象,在這樣的前提下,施工中應該對配比進行調整,適當的對粗骨料的含量進行增加,這樣塌落度就能得到有效的改觀,在前期進行澆筑時,相關人員應該積極的將數據記錄下來,這樣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修正。
在夏季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混凝土屬于保溫板,所以可以在混凝土凝結的過程中,防止混凝土出現向下散熱的情況,如果保溫板自身具有較高的溫度,那么就無法保證較好的散熱,混凝土底部因為散熱不及時,就會出現因為溫差的原因造成的裂縫。因此在具體采取的措施中,應該由專門的工作人員對混凝土進行散熱處理,這樣就能很好的保證混凝土不會受到溫度的影響而產生裂縫。適當的對混凝土澆水,可以起到降溫的作用,但是要控制水的含量,防止水分過多。
因為混凝土收面不及時也會造成質量隱患,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進行必要的養護工作,如果沒有進行必要的養護,那么就會造成自身粘結力的降低,從而會造成混凝土內外部溫度出現溫度應力,產生收縮的現象,進而出現裂痕。在這種情況,正確的應對措施是將處理好收面,在分格裂縫的位置上采取壓光收面的手段,再將表面的粘結力予以進一步的提升,在完成混凝土澆筑以后的14天,對表面進行必要的濕潤,這樣一來就能有效的解決因應力現象而造成的裂縫問題。
4、注意事項
在施工的過程中首先應該注意不能破壞防水層,這是對成品的重要保證。一旦發現問題,應該及時進行處理,做好必要的修復工作。其次是要在進行鋼筋綁扎的過程中應該盡可能的減少踩踏情況的出現,在泵管20cm以上的位置上設置架,防止在工作中出現分隔縫的情況。第三,在澆筑混凝土的過程中,應該嚴格根據澆筑的程序進行施工,并且確保澆筑方法的正確,如果成品出現破壞,那么一定要及時進行修補。最后,如果夏天對混凝土進行澆筑,那么必要的養護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5、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對建筑工程中屋頂鋼筋的混凝土施工工藝的處理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加強質量問題,就應該做好有效的控制,采用必要的手段對其進行處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在工程實踐的基礎上展開了探討,希望可以對其他的工程實踐起到必要的幫助,更好的發展我國建筑工程事業。
參考文獻:
[1]薛井智.房屋建筑工程的質量控制[J].科技創新導報.2012(16)
1.1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概念
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是指取得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鑒定人,依據其專業知識,對建筑工程訴訟案件中所涉及的工程造價糾紛進行分析、研究、鑒別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1.2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特征
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鑒定對象是與造價有關的工程事實,訴訟當事人一般有承發包雙方,有的涉及分包人。由于建筑工程生產周期長,生產過程復雜,定價過程特殊,所以鑒定涉及材料量大,內容多。
2.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決定了工程造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也決定了訴訟案件的審判質量和客觀公正。由于目前我國法律對民事訴訟中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并無明確的規定,而司法實踐又迫切需要有鑒定人員所共同遵守的工作準則,因此,法律界人士和造價咨詢業人士在實踐中總結了從約、取舍、合法、獨立、公正和回避等六條基本原則,這些原則也實際指導和規范著鑒定人的造價鑒定行為,為鑒定結論的客觀、公正、科學提供保證。
2.1從約原則:是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重要的基本原則,即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鑒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發承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進行工程造價結算及司法鑒定的重要依據之一,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于主要條款的約定對于司法鑒定結果的影響很大,特別是有關工程結算的條款,同一個項目對于工程結算的條款約定不同,鑒定結果也不同。而作為建設施工合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同價的構成明細,也具有不可缺少的作用。
本人曾經親歷了一個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案例,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結算方式為圖紙范圍內合同價一次性包死加變更簽證。可作為合同價的附件——合同價的構成明細卻未與合同一同裝訂,只有一個預算總價的匯總表。承包人說自己曾經報送給發包人工程預算書,發包人拒不承認。而由于各種原因承包人并未按圖全部施工完成,只完成了主體工程,部分室內裝修及外立面裝修未施工。建設方堅持要求以按實結算的方式對該已完部分工程進行審核,并要求重新計算工程量及重新套價。而承包方則認為應該按照合同,用合同價扣減未施工完成部分造價的方式進行結算。如果按正常方法套價計算,這兩種結算方式應該不存在多大差異。但承包方坦承在報價時存在不平衡報價,主體部分報價較高,裝修部分報價偏低。因此建設方與承包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堅持按自己要求的方式進行結算。作為鑒定人,首先要堅持從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鑒定。即按照合同應以合同固定總價扣減未完部分工程造價,可未完部分報價多少呢?合同中沒有附報價明細。承包方在起訴時提供的預算價,發包方也不認可。參加法庭質證時,法官要求承包方提供證據證明他們提供的預算價就是當時簽訂合同時的合同價的構成明細,如果不能提供證據證明他們提供的預算價就是當時簽訂合同時的合同價的構成明細,即要求鑒定人根據圖紙做一份完整的預算書,用合同價與預算書的造價的差來計算下浮比例,然后再計算出實際施工完成部分的造價,乘以之前計算出的下浮比例。承包人回憶當時簽訂合同時,因為與發包方是朋友,也沒有進行正式的招投標,只是發包方叫他們做了一份報價,雙方約談后簽訂的合同。而在簽訂合同之前,承包方曾經就商談確定后的合同價對應的預算書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給了發包方總經理。法官當即宣布去機房查看郵件記錄,經查看,在合同簽訂前3天,承包方確實發送了一封附件為該工程預算書的郵件,且各部分造價與合同預算總價匯總表一致。而郵件的接收者也被證實是發包方總經理的郵箱地址。由于郵件發送時間與合同簽訂時間相符,其附件與合同價一致。因此法官采納承包方的意見,認可郵件附件的預算書為合同價的構成明細。至此,鑒定人才得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鑒定。由此可見,作為建設施工合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同價的構成明細也相當重要,它是保障雙方順利履行合同的切實可行的依據。
2.2取舍原則:有些情況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不夠充足,或者因案情的復雜性和特殊性,致使建筑工程司法鑒定難以得出確定的結論時,鑒定人應結合案情按不同的標準和計算方法,作為鑒定機關的意見提供當事人進一步舉證,并根據證據能否成立給出不同的數據,讓法官根據庭審和評議對鑒定結論進行取舍,這便是建筑工程司法鑒定的取舍原則。從另一個角度講,鑒定人不是法官,鑒定人只是針對建筑工程造價的已有材料形成一份供審判人員裁判的證據,鑒定人不能取代審判法官。因此,在鑒定時如遇到需要定性方可判斷或現有證據有矛盾難以作出確定判斷時,鑒定人只能結合案情按不同的標準或計算方法,根據證據成立與否出具不同的結論供審判人員選擇。
本人曾經親歷了一個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案例,其中有一項爭議是關于廠房增加高支模的措施費用,合同中沒有相關條款。施工單位提供了經過專家論證批準的高支模方案,而建設單位提供了整改通知單,證明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專家論證批準的高支模方案進行施工。工程已經竣工,現場無法考核是否按專家論證批準的高支模方案施工。此時,鑒定人只能依據高支模的方案計算出數據提供給審判人員,而該費用是否能夠計取則由審判人員來裁決。
2.3合法原則: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合法原則體現在:
(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登記,取得司法鑒定實施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的自然人。
(2)鑒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鑒定對象,且鑒定材料的來源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鑒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鑒定的提請、決定與委托、受理、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共同鑒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鑒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鑒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范。
對于合法原則,根據本人多年鑒定的體會,提醒在鑒定時要注意一點,在建筑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中,所有的資料應從司法機關獲得,因為從司法機關獲得的材料通常情況下已經經過了雙方的確認,在司法程序上有交換證據的要求,這樣的資料比單純某一方提供的資料更有效力。在司法鑒定過程中補充提供的資料,也應由當事人提交給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再轉交給鑒定人。鑒定人不應隨意接受原被告雙方任何一方擅自提供的材料。鑒定人所作出鑒定結果一定要依據充分,有法可依,有規則可循。要注意措辭的嚴謹,不能用大概、可能等模糊的語言。
2.4獨立原則:當事人雙方無法提供全面有效的證據來支持己方的主張或否定對方的主張時,鑒定人應當不受當事人的干擾,本著獨立的原則利用工程造價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鑒定工作。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等。
《協議書》中明文要求發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偽裝的坑穴和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為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地改造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房產開發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經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其次還應對發包方的履約信用進行審查。
三、關于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哪種,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在那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作出約定。
2、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避免設計變更、現場身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身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作出明確規定。
四、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詳細規定。
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款,需報何種文件,如何審核確認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額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定,引起爭議,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撥款和結算的程序約定。
五、總包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系。
盡管發包方與總包方、總包方與分包方之間訂有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對發包方、總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系也有原則性規定,但實踐中仍常常發生分包方不接受發包方監督和發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撥款造成總包方難以管理的現象,因此,在總包合同中應當將各方責任和關系具體化,便于操作,避免糾紛。
六、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員的經營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承包方、監理方參與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較多,但往往職責和權限不明確或不為對方所知,由此造成雙方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合同中應明確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名單,明確其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特別應將具有變更、簽證、價格確認等簽認權的人員、簽認范圍、程序、生效條件等規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員隨意簽字,給各方造成損失。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對不可抗力發生后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等如何劃分均作為詳細規定,發包人和承包人都認為不可抗力的內容就是這些了。于是,在《專用條款》上打“√”或填上“無約定”比比皆是。
國內工程在施工周期中發生戰爭、運籌、空中飛行物體墜落等現象的可能性很少,較常見的是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達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災害才能被認定為不可抗力,《通用條款》未明確,實踐中雙方難以形成共識,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程序應予以量化。如幾級以上的大風、幾級以上的地震、持續多少天達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認定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八、運用擔保條件,降低風險系數。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效力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基本內涵概述
所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其基本涵義是指合同對合同雙方的當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合同生效也就是法律開始產生約束力。我們研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主要應該要理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幾個基本的法律條件。主要以下三個,一是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雙方當時都必須是具備了一定的能夠獨立表達自己的理解和意思及其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的能力,換句話說,就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對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來說,如果出現以下情況違背這一原則的就是無效合同,是不能生效的。
二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所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意識表示真實,就是要跟合同的文字一致。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只是合同生效的條件,并不是合同成立的條件,這二者之間有著重大區別,因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可以分成當事人自由的狀態和當事人不自由的狀態。意識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不具備法律上的約束力。
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其目的和內容而言都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具體而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乃是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最為直接的根本的內心的原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指的是合同中所涉及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這一個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從本質上來說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認定中的幾個疑難問題分析
一是表見形式合同。所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見指的是合同的善意相對人通過人的行為進行判斷就可以確認行為人有足夠的權限來進行,基于信賴利益保護的原理,這種行為是生效的。如果行為人沒有權限或者超越權限范圍或者權時效終止之后行為人仍然以被人的名義進行活動并訂立相關合同,相對人能足夠的理由確認個偉人的是基于其擁有權的話,那么這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善意相對人在這種情況下與無權人訂立的合同或者說一種交易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人承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見明確闡明了其基本目的是保護善意相對人的合法權利。這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見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其一,表見人從根本上說是沒有權限的,或者說沒有得到被人的合法授權;其二,在客觀情況上使得善意相對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行為具有權限;其三,合同的善意相對人無違法行為沒有行為過失。
二是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謂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欠缺生效的條件,但是其中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得合同的內容發生變更進而生效或者相反的情況(使得合同的效力消滅)。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從根本上不同于無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這類合同中,當事人提出請求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變更或撤銷的基本前提,換句話說,如果當事人只是要求變更合同,那么即使是相對應的人民法院或者相關仲裁機構也不能夠撤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出現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因為當事人存在重大誤解而簽訂的或者說在訂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時候存在顯失公平這兩種情形的時候,合同當事人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相關的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此外,我們還應該注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銷權的消滅,這是因為可撤銷的合同在某種意義上說只是涉及當事人的 意思表示不真實。有鑒于此,法律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撤銷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撤銷權歸于消滅。其一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銷權的當事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銷事由起算1年內都沒有行使自己的撤銷權;其二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銷權的當事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撤銷事由之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放棄了合同的撤銷權。
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之后的法律后果問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或者說被撤銷之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都被認為是無效的,即使是正在履行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也應當終止,不再繼續履行,尚未履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繼續履行。如果行為人因為履行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而產生的財產上的后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加以處理。主要有以下三種基本形式,一是返還財產。二是賠償相應損失。三是對財產進行追繳,最后收歸國有或者返還給善意第三人。這無論如何,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都不能影響第三人取得的合法權益。
三、準確認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對策措施
一是加強對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準確理解。在這方面,要加強合同規范性建設,這有利于準確和統一適用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要堅持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準確理解就應該堅持相關的基本理論原則,貫穿于建筑工程合同德始終,對建筑工程合同的各項制度和該領域的具體活動具有指導作用的原則,同時指導建筑工程合同立法和制度的實施。
二是規范建筑合同領域的法律法規。要實現這以目標,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努力。這種規范主要應該從立法上加以解決,結合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不僅僅是應該解決專家學者的問題,還應該引入公眾參與機制,使得社會公眾能夠參與到相關的建筑工程立法,如此能夠使得立法具有科學性合理性,且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證法律法規的規范性,同時便于執行。
三是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并加強法制宣傳。所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時是指建設工程當事人對建設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產生了不同的理解。 當前要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要從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面多元化努力。此外,要盡量減少建筑工程合同在效力認定上的一些糾紛,那么加強對公民法制意識與權利意識的宣傳培育顯得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1]李高來,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認定及其法律后果分析[D],中國政法大學,2010.
前言
近年來,伴隨著《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和《司法解釋(二)》的相繼實施,一方面體現出工程造價鑒定意見對于委托人認定案情有極大的影響,甚至在現實中可能出現”以鑒代審”的情況,另一方面,工程造價鑒定機構也應清楚地看到,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中對造價司法鑒定進行管控已成為一種趨勢。為此,筆者結合一則造價糾紛訴訟案例進行剖析總結并提出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案例背景
某招投標項目發承包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發生了合同糾紛,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后委托某鑒定機構對其造價進行鑒定;鑒定機構在洽談鑒定業務時,因原被告雙方均口頭表示該工程造價中安裝工程量已達成一致,同意鑒定費給予相應優惠;鑒定單位出具的《鑒定意見書》經庭審質證,之后出具的《反饋意見的答復》也經當事人質證,省高院將該《鑒定意見書》及《反饋意見的答復》作為認定案涉工程造價的基本依據進行了判決;雙方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最后最高院作出了終審判決。
2爭議焦點
2.1一審階段爭議焦點
①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約定材料價差按照施工期間同期《××工程造價信息》中信息價的平均價進行材料價格調整;原告理解為鋼材的價格應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被告理解為鋼材的價格應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價格是49309496.33元,若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價格是39234507.29元,相差10074989.04元;對于帶E鋼筋計取區間亦遵循上述標準,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帶E抗震費是549988.92元,若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帶E抗震費1851694.70元,相差1301705.78元。②建設單位以《工程聯系單》方式簽章確認全部鋼筋價格再上浮4%,沒有補充協議支撐是否有效;③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約定涉案工程結算執行2000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2000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安徽省估價表》及配套的費用定額,本工程樁基施工方式采用靜力壓送管樁,因2000年綜合定額缺項,可否按2000年定額解釋參照執行1998年單位估價表靜力壓樁項目;④本鑒定工程尚有部分簽證內容雖由現場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已完成,但簽證內容只有工作事項或其合理性被建設單位質疑,為此,建設單位不同意進入鑒定造價;⑤涉案工程采用全鋼管腳手架,雖然安徽省造價總站認為全鋼管腳手架可以調價,具體綜合腳手架如何調價應從其當地規定,本案工程屬地沒有出具相關調價文件,本次鑒定可否參照相鄰地市補充定額標準計算。
2.2二審階段爭議焦點
①建設單位認為本案鑒定方法、程序錯誤,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②建設單位認為確定性結果中水電安裝工程部分有虛增的工程量,應予以調減;③施工單位認為鋼材的價格應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④施工單位認為有瑕疵簽證、鋼材價格上調4%以及腳手架調價應予以認可。
3認證結果與觀點見上表。
4分析與總結
4.1鑒定過程中對妥協意見處理不當
根據鑒定規范5.11條“妥協性意見——當事人作出妥協認可的事實,作為確定性意見但應在鑒定意見中注明”。本案中鑒定人若就安裝工程量在鑒定前已達成一致這一事實及時作成書面文件由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并在鑒定意見中說明,該項內容就不會在二審中被列入爭議焦點。
4.2鑒定意見書中鑒證細節關注不到位、結果處理不規范
根據鑒定規范5.9條中“①簽證發包人只簽字證明收到,但未表示同意,承包人有證據證明該簽證已經完成,鑒定人可作出鑒定意見并單列,供委托人判斷使用;②簽證既無數量,又無價格,只有工作事項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鑒定人可根據合同約定的原則、方法對該事項進行專業分析,作出推斷性意見,供委托人判斷使用”,本案中鑒定意見書對部分有爭議簽證的處理顯然不妥,如本案中鑒定人應認真仔細閱讀合同約定,對其分類分別作出鑒定意見,其中有現場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已完成的簽證應進行專業判斷,再將其列入推斷性結果(而不是全部列入選擇性結果)。
4.3鑒定人應注意避免自行確認合同或造價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或造價條款是否有效及效力高低應由法官進行裁量,并不屬于鑒定人可以自行確認的范疇,即不屬于專業問題,本案中多處都是按照這一要求進行鑒定的,如工作聯系單明確鋼筋價格上浮4%能否作為計價依據。
4.4鑒定人應充分重視司法實踐的法官自由裁量處理
由于造價事項鑒定意見對于法官認定案情有極大的影響,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工程造價鑒定規范》中關于司法權與鑒定權的規定,即法律問題歸屬委托人,專業問題歸屬鑒定人。只有如此才能杜絕現實中可能出現的“以鑒代審”的現象。本案中鑒定人根據《工程造價鑒定規范》關于確定性、推斷性、選擇性意見的概念,即“當鑒定項目合同約定矛盾或鑒定事項部分內容證據矛盾,委托人暫不明確要求鑒定人分別鑒定的,可分別按照不同的合同約定或證據作出選擇性意見,由委托人判斷使用”,針對“施工工期”有著兩種不同理解,本案例鑒定意見書中給出了兩種選擇性結果供法官判決就是一例鑒定人自覺遵守造價司法鑒定自我管控、重視司法實踐的法官自由裁量處理的體現。
4.5鑒定人應注意“讓利”和“正常變更”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