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0 14: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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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時期的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誘導而發生一些不正當的行為,而受到欺凌的學生也容易產生焦慮感和嚴重的心理問題,影響身心的健康發育。頻發的校園欺凌事件,大量的研究數據表明欺凌事件的發生并非只是個別學生的過失,為了更好地預防和應對校園欺凌事件,探究校園欺凌現象的成因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一、概念界定
(一)校園欺凌行為的定義
許多年來,有很多人為欺凌行為做出定義,其中欺凌行為研究領域的杰出先驅Dan Olweus教授對欺凌的定義是:當一個人反復地暴露在一個或更多他人的負面行為中,他就是遭受欺凌。而蘇格蘭則在法律中定義:欺凌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對一個在真實情況下無法自我保護的人施以長期的暴力,不論是在精神上還是肢體上。
綜上我們對校園欺凌行為作出定義:校園欺凌行為是指在校園內發生的強勢方長期地單方面地對弱勢方進行身體、心理上的攻擊,使弱勢方感到痛苦的行為。校園欺凌行為是一個過程,受害者在這個過程里會受到多方面的暴力和打壓。欺凌行為具有攻擊力,受害者不會得到任何益出,而他的自信心與自尊會受到摧毀,最終會導致嚴重且長久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傷害。
通過了解欺凌的定義,我們不難理解所謂的校園欺凌行為就是在校園內發生的施暴者對受害者施以毫無正當理由的甚至是蓄意的精神或肢體的暴力的行為。一般來說,區別校園欺凌行為與其他形式的攻擊行為主要在于校園欺凌行為強調施暴過程中存在力量的不平衡和重復性。年齡和肢體力量或社會力量差不多的人偶爾發生爭執與打架并不能稱之為欺凌行為。雖然單一的攻擊事件不會納入欺凌行為,但對當事人造成長期持續感到強烈威脅和不安的恐嚇行為也可以稱之為欺凌行為。
中小學是校園欺凌行為發生的高發期,此時不論是強勢施暴者還是弱勢受害者都處于是非分辨能力不強、心智發展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成長期,校園欺凌行為不僅傷害學生的身體健康,對學生的心理發展也有很大的影響。欺凌行為的發生是在學校這個大環境中,除了欺凌者外還包括起哄或圍觀的旁觀者,因此校園欺凌行為的傷害是受害人無法擺脫的。
(二)校園欺凌行為的類型
傳統上提及欺凌行為,人們的第一印象就是肢體沖突。這是一種很片面的看法,肢體沖突只能涵蓋校園內發生的欺凌行為的一小部分。根據校園欺凌行為的表現形式我們可以將欺凌行為分類為直接欺凌行為和間接欺凌行為。
1.直接欺凌
直接欺凌是指公開的攻擊行為,主要表現為發生在學生間的語言欺凌、肢體欺凌、敲詐勒索、威脅恐嚇與網絡欺凌等。網絡欺凌是指通過互聯網平臺如微博、QQ、論壇等對受暴者進行攻擊。
2.間接欺凌
間接欺凌是指隱晦的、有計劃有目的的、通過操控受暴者的社交關系來孤立受暴者的攻擊行為,主要表現為故意忽略或誘導他人對受暴者進行孤立、傳播蓄意傷人的謠言、對同學名譽和權利的侵犯等。
二、校園欺凌行為的成因分析
(一)個人原因
1.性格、人際關系、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身材、長相、學習成績等因素都有可能成為誘發校園欺凌的成因。有的學生性格內向、孤僻,不善與人交流,容易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加之其性格原因往往選擇對欺凌行為逆來順受不反抗,這會加劇此類學生被欺凌的程度。
2.隨著改革開放經濟轉型,人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現如今普遍是小康富裕家庭。且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家長的過分寵愛使孩子“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同時容易讓形成了唯我獨尊、以自我為中心的扭曲價值觀。這樣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蠻橫,在與他人的交往中會強制別人聽信自己,服從自己的管理。所以當這些孩子身處校園大環境中,就容易與其他孩子產生沖突,他們通常會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孩子來彰顯自己權威。
3.青少年正處在身心都飛速發展的時期,身體的成長使他們有充沛的精力,而心理相較身體往往發展緩慢。心智發育的不健全、自制力薄弱、青春期的反叛逆反心理等都使得他們容易受到不良行為的誘惑和影響。隨著學習壓力打逆反心理的加劇,他們急需一種接近成年人的解決方式,各種“黑社會暴力”、“江湖幫派”題材的影視和文學、繪畫作品的出現恰好提供了一種不正確的示范,學生們效仿這些方式來解決人際交往關系。
4.以升學考試為目的的應試教育只注重學生的智育發展,忽略了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有的學生從進入小學開始就被要求學習超出自己能力范圍的知識以應付各種考試,人際交往方面的教育缺失使得很多孩子并不知道如何正確地與同齡人交往。學校和家長過分關注成績導致了學生成長過程中性格與行為的弱點被忽視,沒有人來管教和約束學生的行為是否規范,縱容了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
(二)家庭原因
1.家長是孩子的第一學習源,家庭是孩子道德社會化的第一場所,家庭對孩子各方面的影響都是巨大的。現如今,人們追逐物質需求而忽略精神需求。部分家長過于市儈、虛榮、功利,他們忽略了對孩子的言傳身教,沒有做到以身作則。只重視分數使得家長只要求孩子成績好,其他方面的教導都被忽視,當發現孩子的不良行為時也沒有及時制止和勸導。
2.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氛圍能使人樂觀、積極、充滿正能量,反之則會使人消極、偏激、暴怒。不良的家庭環境和不正確的教養使得孩子長期沒有正確的道德示范和行為標準,長期得到不到關心和愛護的孩子容易形成畸形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終將成為誘發欺凌行為的不確定因素。
預防政策是指降低校園欺凌行為再次發生的可能性而制定的政策,主要以預防監控為主。預防政策包括:加強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構建和諧校園,將校園欺凌行為的懲戒措施和后果編入學生守則;學校定期在校內開展相關的宣傳,加強德育建設;教師加強對學生關系的關注度,提高對校園欺凌行為的察覺力;教師應定期開展班級活動,調節班級學生的關系,促進學生彼此間的了解。
(四)社會層面
1.提供社工服務和心理咨詢輔導
社工可以為學生提供相關的社工服務如暴力危機介入、協助和支持受害者的服務、創后壓力恢復等,通過專業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幫助涉事學生走出困境。社工可以使用個案工作方法發掘個案或學校轉介案主開展服務,也可以通過小組的形式將有同樣經歷的學生聚集起來一起輔導。無論是欺凌者還是受害者,都需要社工的幫助。社工通過充分的需求評估與調查分析,確定輔導的目標,制定出合理可行計劃和方案,在服務對象的積極配合下完成計劃和方案,最終達到預防、制止、消除欺凌行為的發生,改善校園環境,促使學生健康成長的目的。
此外,社工還可以提供心理咨詢輔導服務。心理咨詢輔導能發掘學生潛在的能力,改變原有的行為模式和認知習慣,提高對周圍環境的適應能力,燃起對生活和學習的希望。為受到欺凌的學生進行心理輔導與糾正,能盡可能地將欺凌事件對學生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確保學生不受欺凌事件的影響,健康成長;心理咨詢輔導還能夠有效緩解學生的學習壓力,放松心情,教導學生學會尊重他人,加強對學生的德育,對欺凌行為起到了預防作用。
2.提供社交技巧訓練
學校和家長過多地關注學生的成績,忽略了對學生社交技巧的訓練,導致學生人際交往方面的缺失,從而容易與其他學生發生沖突。這是現在青少年群體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學校社會工作者是學生行為和情緒的輔導者,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感受,解決成長過程中遇到的行為和情緒問題。社工可以提供給學生拒絕欺凌行為的動機和必要技巧,通過加強學生社會技巧的訓練和人際交往技巧的訓練,能夠使學生學會同理心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差異,尊重每一個個體的獨特性;讓學生學會合理控制情緒和發泄精力的方法,加深同學之間的友誼。欺凌行為的導火索是學生之間的沖突,從根本上杜絕了交往沖突的產生,是預防校園欺凌發生的最好的辦法。
四、結語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的關鍵期,人在學校中完成一部分社會化,在這個時期中受到的影響可能會伴隨人的一生。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國的未來,他們的發展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當校園欺凌發生時,對學生造成的傷害不止是軀體上的,心理上的傷害影響之深更是不可估量。本文通過對廣西壯族自治區H市某高中的高中生群體的觀察和該校校園欺凌發生情況的調查,秉承著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在查閱相關文獻的基礎上,采用定量研究范式下的參與式觀察和問卷調查法,對校園欺凌行為發生的成因進行了分析,并結合學校社會工作者的角度從不同層面提出的相應的對策建議。但由于筆者能力有限,所提建議并不能涵蓋所有的欺凌行為發生情況,僅針對所得數據呈現的校園欺凌現象。我國已經開始重視校園欺凌這一事件,國務院教學督導委員會已經引發相關文件,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現,我國的校園欺凌發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參考文獻:
預防校園暴力領導講話1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來自高一(1)班的_。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整治校園欺凌,提升文明素養》。
校園欺凌,既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也不是一個陌生的現象。從小學到中學甚至是大學,從個體沖突到集體約架,從校園內到社區里,從現實社會到網絡社會,校園暴力時有發生反對校園欺凌國旗下講話稿:整治校園欺凌,提升文明素養反對校園欺凌國旗下講話稿:整治校園欺凌,提升文明素養。那么何為校園欺凌呢?校園欺凌事件是指有意造成他人身心傷害的行為,包括言語威脅、戲弄、辱罵、奚落、嘲弄、起外號、說壞話、制造謠言、社會排斥等,也包括身體方面的打、踢、推搡、抓、咬以及勒索、搶奪物品。
下面我向同學們發出幾點倡議:
1、保持樂觀向上的態度,積極參與校園文化活動,豐富學習生活;
2、多交益友,正確處理人際關系,掌握社交技巧;
3、勇于表達自己的看法,加強與老師、家長之間的溝通交流;
4、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弘揚美德,傳遞正能量
同學們,明善惡方能伸正義,知榮辱才可凈心靈。校園是學習文化知識的一方凈土,而文明則是點綴校園的閃閃明星反對校園欺凌國旗下講話稿:整治校園欺凌,提升文明素養國旗下講話。整治校園欺凌,提升文明素養當是我們每位同學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貌同努力,還校園一片朗朗晴空。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預防校園暴力領導講話2校園是我們增長知識、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該為欺凌事件的陰影籠罩,可據有關方面統計,全國絕大多數地區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區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絕大多數為像我們這樣的在校學生。
從80年代末到現在已出現了一個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國出現的校園欺凌事件并不事立的。由于影視業的商業化,欺凌恐怖影視作品越來越多,充斥我們的視野,許多作品中對于犯罪過程細節的描述,成了不少青少年模仿的根源,而校園又成了他們“付諸實踐“的理想場所。
校園欺凌事件的存在,受影響的絕非個別學生,我們全體青少年都會受此不良影響。校園本應是我們學習的凈土,但屢見不鮮的校園欺凌卻打破了校園應有的寧靜。花季少年身上的欺凌傾向十分令人擔憂。說來說去,就是一句話“冤冤相報何時了?“
校園欺凌同時也體現出人際交往問題,人際交往需要風度,風度就是用溫柔去對待倔強的人,用寬容去冰凍苛刻的人,用熱情去融化冷酷的人。
儒家學說認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開始只是一個萌芽,而且它隨時會遭到私心雜念和外界誘惑的摧殘。這萌芽要成熟、長大,就需要特別的守護和滋養。提高德性是一個十分艱難的修養過程。游戲人生,看起來固然瀟灑,可如此泛泛而過又能找到什么樣的人生感覺?生命是單程線,沒有回頭的機會。
我們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應當互相幫助、互相諒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種子,長不出和平的芽,單純的冤冤相報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學的進步,現在校園里出現了校園欺凌,鬧的同學們都人心惶惶。
影視作品、書刊對我們青少年犯罪的誘導作用十分嚴重,在我們身心發育過程中,自制能力一般較弱,是與非的界限比較模糊,很容易在覺得新奇好玩的心態下去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這是極需引起全社會關注并著手解決的。
校園欺凌事件雖然發生在學校里,發生在我們這些學生身上,但這也是社會大環境的一個縮影,全社會都應引起高度關注,并采取相應措施,共同努力,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在校園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校園欺凌問題引出一個問題,就是人生處處是選擇。選擇,一次生命的鄭重承諾。人生是一次選擇,選擇猶如一條奔騰不息的河流,順流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航船則能勇往直前,鵬程萬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你舉步艱難,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渦永遠打翻而深沉海底。選擇,是一次對人性的不斷完美。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杜絕校園欺凌!
預防校園暴力領導講話3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校園欺凌!
大家都知道,現在校園欺凌事跡屢屢發生,給我們的校園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使大家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傷豁,它不僅直接的傷害了我們的身體,還會嚴重損害我們的心理健康,有些受到欺凌的同學,有了厭學的現象,影響正常的學習生活,導致成績下降,甚至有些同學有了心理陰影,產生了自殺的念頭,危及生命!這些不是危言聳聽,身邊多起此類事件為大家敲響了-警鐘!
那么,當我們遇到校園欺凌時,該如何應對呢?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的自身安全,以及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呢?對此,我建議大家做到以下幾點:
1.遭到校園欺凌的同學應在學校或者家長的幫助下,向警方報警
尋求幫助,絕對不能逆來順受或者以暴制暴;
2.盡可能的避免正面直接搏斗,必要時盡量滿足對方的要求,善于運用智慧;
3.要增強自己的法制意識,勇敢的站出來,說出事實,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同學們,為了我們的健康成長;為了校園的安定和諧;為了每個家庭的幸福,讓我們行動起來,一起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共創美好校園生活!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預防校園暴力領導講話4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反對校園欺凌,共建和諧校園”。
講三個方面:
1.什么是校園欺凌。
所謂“校園欺凌”就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強凌弱,像這樣的事例在校園內曾經出現過,如向低年級學生索取錢物,不給就打,兩個同學發生小矛盾,找高年級學生幫忙等等。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它不但會傷害孩子的身體,還會使一顆純凈的心靈蒙上陰影,嚴重時,還會威脅人生安全。
2.為什么要治理校園欺凌。
因為欺凌現象在有的地方時有發生,已經嚴重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給社會帶來惡劣影響,違背了中華幾千年來的傳統美德——友善,而且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背道而馳的,國家教育部非常重視孩子的健康成長,專門出臺文件專項治理校園欺凌,嚴厲打擊校園欺凌現象。
3.作為學生的我們,如何做好防范呢?首先,要學會寬容。
寬容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時能充分的理解他人、體諒他人,擁有寬闊的胸懷。同學們生活在一起是一張緣分,萬一產生一點摩擦是正常的。要學會說:“對不起”。我們千萬不要小看這三個字,它的作用很大,在處理同學關系時有著出奇的效果。但是矛盾發生后,應該學會包容、體諒他人,不能斤斤計較,應該讓矛盾迅速化解,也就是:“退一步海闊天空”。所以,我們應該學會友善待人。其次,學會正確處理同學間欺凌現象。要明白寬容友善不是無原則的饒恕和縱容,當你發現別人或自己受到欺凌時,首先應該及時尋求老師、家長、甚至警察的幫助,用正確的方式處理同學間的矛盾和沖突,而不是懼怕、隱瞞,一味容忍只會助長對方的氣焰,得寸進尺,讓事態進一步擴大。
同學們,文明是任何一個社會,任何一個學校所必不可少的。讓我貌同努力建設和諧校園,讓友善的微笑常掛臉上,做一個有涵養、有智慧的文明學生!
預防校園暴力領導講話5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最近一段時間來,全國各地和中國留學生在世界各國,都出現了一些嚴重的校園欺凌事件。如:山西應城一名學生由開始被罵、后來被打,最后被打死的事件。有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因為欺凌其他同學,被法庭判刑20_年等惡性事件。今年6月,北京市響應國家教委的號召,開展整治校園欺凌的工作。
我們學校一直提倡同學們做高素質的人,號召大家團結友愛,大部分同學做得很好,能夠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同學之間發生矛盾也能友好的解決。這是一個人能力的表現,也是一個人素養的表現,更是我校良好的校風的一種表現。
那我們學校同學之間還有沒有校園欺凌呢?非常肯定的說:有!一直以來,我校各級老師和德育處都嚴肅處理各種校園欺凌行為。但是目前還有一些校園欺凌沒有被發現。所謂欺凌,一般來說是指個人或者團體,對另外的個人或者團體。故意的攻擊性行為。這些行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身體欺凌,推搡、打等“,二是“言語欺凌”,包括惡意取笑、起侮辱性外號、辱罵等,三是“關系欺凌”。還包括通過惡意造謠和或者讓其他人不理他行為的社會排斥等形式,使受害者處于不利處境。
同學們,從現在開始,我們要更堅決地對”校園欺凌“”說不!
有校園欺凌的學生,首先要意識到,欺凌行為是不道德的行為,欺凌行為是無能的表現。其次不要故意攻擊其他同學,無論還是比你更弱小,還是他做錯了事,還是對有傷害,還是你看不順眼,這些都不能成為你攻擊他的理由,要學會通過合理的方法解決問題,學會寬容。中國有一句古話叫:‘謠言止于智者’。核心是“聰明和智慧的人能夠將壞事控制住,不讓它繼續發展。”
被欺凌的同學也要站出來說不:當你被其他同學欺負時,首先你自己要勇敢反擊;如果你還控制不住,或者對方太強勢,學會保護自己,然后尋求合理的幫助和解決問題,不要讓他蔓延。讓欺凌你的人得到有效的教育和處理。同時如果你有不恰當的行為,也要進行控制。我們就發現有同學在網上發表不合適的語言,而受到其他同學的欺凌。
我們也號召,其他同學擁有正義感,見到有欺凌的現在站出來說不。控制事態的發展,尋找合理的幫助。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我校將開展一系列的懲治校園欺凌的活動,北京市將于6月27日,對我校進行專項督導。
中圖分類號:G40-011.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園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社會問題,因其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學校和整個社會的穩定而引起各國普遍關注,已成為國內外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的研究熱點[1]。瑞典將校園欺凌界定為學校的學生經常對其他同學實施排擠、暴力、侮辱、歧視、諧戲、嫌棄、破壞持有物品、誹謗、監禁等致使其身體或精神受到損害的行為。瑞典1993年修改《學校法》時,規定了教師有預防校園欺凌的義務,以防止任何形態的欺凌行為對學生造成侵害。《學校法》規定,為確保學生在學校獲得知識以及健康成長,必須保障學生擁有能夠安全學習的環境。學校的教育活動應當秉承民主主義價值觀、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個人自由和尊嚴、所有人平等、相互協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學校法》,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規定了教師和校長對欺凌行為有報告義務及法律責任,明確了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為落實《學校法》,瑞典教育部設立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學校可全部或部分實施這些項目,教育部定期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和評估。瑞典校園欺凌立法和實施項目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價值,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立法和實務經驗,構筑我國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
一、學校、教師和有關機關對校園欺凌的法定職責
《學校法》的預防校園欺凌制度適用于從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的所有學校。該法規定,學校經營者以及教職員工有義務防止學生遭受欺凌,學校經營者必須每年制訂詳細的《禁止校園欺凌計劃》,規劃第二年將著手實施的具體措施。在新的一年開始階段,須對上一年度相關措施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實施效果進行說明。同樣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須定期對全國學校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措施進行調查,評估實施效果,并分析各種措施是否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學校法》特別強化了教育機構的報告義務,規定教師以及其他員工發現欺凌現象時,有義務向校長報告,校長應當立即向學校經營者報告,收到報告的經營者必須及時進行事實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為并防止問題再次發生。學校經營者防止和規制校園欺凌行為屬于法定責任,但他們往往因缺乏獲知欺凌行為的相關信息而難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賦予了教師、校長等的通報義務。《學校法》還規定教師和學校經營者對協助事實調查的學生,或者對教師和校長違反通報義務而進行告發或提出申訴的學生不得實施報復行為。
教師、校長、學校經營者違反報告以及事實調查義務,致使欺凌行為給學生造成損害的,學校經營者應當給予損害賠償,損害賠償額由法院根據損害程度進行認定;違反立法上的其他義務造成損害也應給予補償,只有侵害是輕微的或者并未實施報復行為的才免于賠償。在此類訴訟中,即使受害的學生敗訴,只要當初時有合理的理由,也可無需承擔勝訴者的訴訟費用,甚至法院還可以令學校經營者承擔敗訴者的訴訟費用。立法上減輕者的證明責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為或者受到學校一方的報復這些大致事實即可,學校經營者則必須對不存在欺凌行為或報復行為負擔舉證責任。從《學校法》的規定來看,學校承擔欺凌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遵循無過錯原則,只要學校未能防止欺凌現象的發生就應承擔責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關措施,學校方面不能以盡到管理職責為由進行抗辯。
《學校法》對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也進行了規定。國家學校監督團是獨立于教育部的機構,其任務是對學校經營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并進行評估,對小學至高中階段的私立學校的建立作出許可[2]。該機構有權基于評估結果對學校經營者提出勸告和建議,令其修正有關問題。當學校經營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錯誤時,該機構可以作出罰款的決定,甚至可以對私立學校給予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國家學校監督團設置幼兒及學生監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監督官主要職責是保護幼兒及學生的人權。監督官有權對學校發出防止校園欺凌的勸告,當發生欺凌事件時,可以提出應對欺凌行為的措施。監督官還與地方自治團體進行合作,預防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此外,監督官還有權受理關于校園欺凌的申告,并對此進行調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兒及學生監督官可以以學校經營者為被告代替學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如果被欺凌者不滿16歲,訴訟應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
《學校法》規定,教師和校長在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時,為了規制相關行為可采取符合法律規定的各種規誡措施,但無論采取何種措施,均應制作書面記錄。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給予處罰并不是最終目的,規誡措施是為了發揮更好的教育作用。從有效的對策角度來看,與其把對學生的處罰作為主要手段,倒不如強化學校和地方政府的責任,基于這一理念,瑞典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更為人性化。
基礎學校、薩米人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校可以令在班級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課結束。上述學校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可以在學校監督下,令其放學后留在學校最長一個小時,或者提前一小時到校。經調查后確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可以提出書面警告,警告書中必須寫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為將采取的措施,該警告內容必須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對于6歲生的學前班、薩米人學校、基礎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以及高等養護學校的學生,在學校采取有關措施未見效果、或者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校長可以對其采取調換班級或者在該校其他場所授課之措施,并通知監護人。不過,這一措施實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周。在前一措施無效或者無法實施前一措施時,校長可令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暫時轉學,但必須與轉入學校的校長進行商議并通知監護人,暫時轉學措施最長不超過4周。
在實施義務教育的基礎學校、特殊學校以及薩米人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校長可以作出暫時停學的決定:第一,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有必要給予停學處分;第二,學校在采取有關措施后仍然無法制止欺凌行為;第三,對停學的學生耽誤的課程能夠進行補課。停學處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學期間考慮要采取其他何種措施更為有效,因此,停學處分不得隨意適用,并且一次不得超過1周,半年內不得實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學決定前,必須為學生的監護人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若學生不滿18歲,必須將決定通知社會福利委員會。停學期間學生的監護責任歸于父母,不過,學校必須對停學學生的補課進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誤學生的學習。
在非義務教育的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校以及以移民為教育對象的瑞典語教育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也可令其停學(停學決定應當立即生效),停學措施原則上不得超過2周,只有在停學時間短無法達到規制欺凌行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應當延長的,才可延長停學時間,不過半年內停學不得超過3次。同樣,這種停學需將有關決定通知監護人和社會福利委員會。
三、學校實施的欺凌行為預防項目
對校園暴力進行事先預防,將其制止于萌芽狀態,遠比事態發生后采取臨時救濟措施更為重要,這已被國外學者所公認[3]。1993年的校園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機構制訂欺凌預防對策,以使校園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實。從1993年開始,瑞典逐漸在全國的學校實施教育部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該項目的實踐性目標是:第一,提高欺凌行為的問題意識,積累應對知識;第二,構建學生的父母與教師之間積極且真摯的協作關系;第三,創制明確的欺凌行為預防規則;第四,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基于上述目標,教育部要求學校從學校層面、班級層面、個人層面實施綜合的對策。
在學校層面,召開由校長、教師、心理學家、社會福祉學家、學生家長和學生代表參加的全校會議,研討校園欺凌問題,制訂長期預防計劃。學校完善課間和午休時的監督方法,教師與學生共同度過休息時間,與學生一起參加活動,發現欺凌現象立即采取措施。設置校園欺凌熱線電話,為遭受欺凌的學生提供咨詢服務,進行心理治療,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由家長、學生和教師共同研討如何預防校園欺凌。教師之間結成預防和應對小組,小組成員之間進行信息交流,介紹成功或失敗的經驗,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級層面,由學生制訂班級規則,約定不實施欺凌行為,對遭受欺凌者提供幫助,關照容易被排擠的同學。班級每周召開一次班會,討論如何維持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良好關系,并對校園欺凌問題進行討論。學生之間結成學習小組,在共同學習過程中建立友好關系。定期組織班級學生開展室內外活動,通過旅游、夏令營、舞會等各種活動,培養學生的團體意識與合作意識。召開由學生和家長以及老師參加的會議,討論校園欺凌問題,讓學生認識到校園欺凌的危害。
在個人層面,教師一旦發現欺凌現象,立即與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進行談話,命令欺凌者不得實施欺凌行為,對被欺凌者進行保護。如果欺凌事態比較嚴重,應邀請雙方家長共同商討對策,制訂解決方案。借助有影響力學生的力量化解學生之間的矛盾,解決欺凌問題,選任個別學生作為監視員,及時向教師報告欺凌行為。邀請欺凌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長參加咨詢會議,傾聽專家的意見。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園欺凌方法的評價》報告書,這是在對全國部分學校實施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調查后形成的報告。報告書認為,學校導入的預防對策絕大部分發揮著有效作用,但是也有個別措施效果并不明顯甚至出現逆效果,比如,選任學生作為監視者、經常召開全校的欺凌問題會議、強化教師和學生間的關系、教師與加害者和受害者個別談話等一些對策效果并不明顯。此次評估活動,還進一步明確了導入欺凌行為預防項目時學校方面存在的問題。比如,一些學校的準備工作不充分,缺乏對教師的培訓以及明確的愿景和計劃;學校選擇項目以及評估實施效果時,缺乏從學生的視角考慮問題。項目的導入由校長和學校經營者單方面決定,缺乏聽取教師的意見,因此,一些預防項目的內容不符合教師的要求以及學校的實際狀況。
四、對我國的啟示意義
瑞典通過立法強化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規制,學校制訂預防和規制計劃,教育部定期檢查各學校的實施計劃,公開檢查結果。對欺凌行為人盡管可以實施規誡措施,但目的并不是處罰學生,而是為了發揮教育作用,創造安全學習的環境。我國同樣存在校園欺凌現象,且近幾年來愈加嚴重,但目前尚未對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問題從國家層面構筑相關制度。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經驗,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預防機制。
1.提高學校對預防校園欺凌意義的認識
我國教育機構一直以來忽視校園欺凌行為的預防和規制,只有當學生之間發生明顯的暴力行為時,學校才有可能介入,對其他類型的欺凌行為幾乎疏于管理。學校和教師非常缺乏校園欺凌預防方面的意識,認為學校只要做好學科知識傳授即可。學校不僅僅是傳授知識的場所,還應當發揮保護學生基本人權、通過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作用。基于此,我國有必要通過完善教育立法,強化學校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其人格健全發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勢下學校的社會性作用。
2.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經常性學校教育
瑞典各學校根據立法規定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并對實施效果進行定期檢驗。我國可借鑒瑞典的經驗,將預防工作作為學校教育內容的一部分,編制通識性校園欺凌預防教材,并配合視頻宣傳資料,以學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學生經常性地宣講校園欺凌的危害及預防的意義,培養學生正確的社會觀和價值觀。還可以根據教材編寫一些情境表演劇本,讓學生在扮演不同角色過程中體驗遭受欺凌者的心靈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責感。預防校園欺凌教育應當成為課堂教學內容的一部分,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學生日常行為,提高學生自覺地不實施欺凌行為的意識。
3.強化學生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關系
瑞典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時,注重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學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促成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我國的學校過于注重學習成績或特別技能的培養,而對學生的人格教育、社會關系教育、合作與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國中小學校應當改革教育內容與方法,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認識遵守規則的重要意義,學會與他人相處,正確處理發生的問題,掌握融入社會的基本常識和手段。
4.提升教師預防和應對校園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學校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過程中,注重通過培訓提升教師的相關能力。我國亦有必要利用適當方式對教師進行培訓,使其提升發現和處理欺凌行為的能力。教師的素養不僅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識傳授技巧,還在于能夠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為班級或學校創造和諧環境,促進學生之間關系的良性發展。若教師缺乏此能力,可能會造成學生間的矛盾激化、學生與教師情緒對立、學生厭學等現象,因此,提升教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
5.建立社會合力預防校園欺凌機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會力量預防校園欺凌問題,甚至在制訂校園欺凌預防對策時邀請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學生家長參加,共同商討對策方案。在我國,杜絕或減少校園欺凌問題僅依賴學校是無法實現的,同樣需要借助社會的各種力量。我國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構一套學校與政府、社會、家長順暢合作的機制,優化預防校園欺凌的大環境。
6.研究校園欺凌的立法問題
從瑞典經驗來看,如果缺乏校園欺凌的立法,很難減少或杜絕校園欺凌現象。我國應當盡快啟動校園欺凌立法工作,對立法模式和內容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制訂符合我國社會傳統、經濟發展情況的法律,保護我國青少年健康成長,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園欺凌形成消極的人生觀和社會觀,確保學校的教育能夠培養積極向上、開拓進取的國家公民。
參考文獻:
學校警務室在學校的領導下,班級、及全體師生的積極配合下,通過保安人員的努力,圓滿地完成了本學期的安全保衛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抓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強化了門衛值班職責。繼續抓好學生乘車過馬路排隊秩序。學生上、下學回家巡邏值守問題,每天全副武裝手持鋼叉、橡膠棒防止校門口和校園內突發安全事件。
2.認真抓好學校財產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創造健康衛生的學習生活環境。一學期來,堅持24小時值班,堅持每日衛生清掃和學生衛生值日制度,及時處理外來人員登記和學生中發生違紀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大事不過夜,維護了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3.配合學校、班主任妥善處理各年級,班級發生的各種打架斗毆、敲詐勒索、校園欺凌。將各種安全隱患消失在萌芽狀態。
4.做好各種矛盾的調解、處理工作。
學校是青少年的集中地,也是案件的多發地。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控能力,一點小事容易引起打架斗毆事件,如處理不當矛盾進將會進一步激化。本學年處理學生打架案件5余起,將多種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
5.繼續強化值班巡邏制度。抓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自開學以來,警務人員加強校園值班巡邏,校園及周邊基本上杜絕了社會閑雜人員到校門口尋釁滋事、打架、敲詐案件的發生,周邊環境很好,維護了校園的穩定。
6.對門衛保安做了充實調整。
二、存在問題:
1.本學期治安狀況良好,學校消防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滅火器已過期達二年之久。需及時更新消防設備。
2.六中學生有翻爬大門圍欄的現象,學生放學路隊不夠整齊。
三、工作建議
8月15日,共青團陜西省委邀請律師、法官、專家和公益界人士,共同聚焦校園暴力現象,圍繞這一話題展開分析探討、提供對策思路。
女生施暴多采用侮辱方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2013年到2015年,我國各級法院審結的100件校園暴力案件中:針對人身傷害的暴力已經占到88%之上,實際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嚴重后果的高達67%。
“新近發生的多起校園暴力事件正趨向‘規模化’。”對在媒體上搜集到的51個校園暴力典型案例進行梳理后,西北政法大學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管華發現,有多人參與的校園暴力事件多達37例,且均為多個孩子毆打一個孩子。
施暴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使用刀具、棍棒和其他工具的,有十幾例;超越限度的侮辱,如辱罵、下跪、食穢物、現場拍照、拍視頻上傳網絡的,有20多例。致人死亡、重傷的占約30%,更多的則是使受暴者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不敢見人、神情恍惚、恐懼上學。
這些校園暴力事件往往發生在放學后,剛剛放學時發生率最高,其次是上課前后。在寄宿制學校,則多發于晚上。事發地點主要在宿舍、廁所,因為這兩個地方沒法安裝攝像頭,除此之外多發于校門口。
令人意外的是,女生施暴行為占到一半,多采取侮辱方式,對受暴者造成心理上的嚴重傷害。
“相較小學、高中而言,初中生校園暴力最為嚴重,占64%。”管華表示,發生在初中階段的校園暴力常以“團伙暴力”為特點,往往是打群架、多對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100件校園暴力刑事案件的統計報告:從涉案階段看,小學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由于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只對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初中生的校園暴力實際發生率并不能得到全面反映。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報告中,100起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中: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滿十六周日歲不滿十八周歲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只有動刀動棍、嚴重攻擊才是校園暴力?
在我國,什么是“校園暴力”,至今沒有明確界定。
很多人認為,校園里的語言侮辱或同學間的外號、口頭禪,只是玩笑,不算暴力,只有動了刀子、棍子,有嚴重的攻擊行為才是真正的暴力。老師對學生語言上的不妥當,也會被認為只是出于教育目的,而非暴力。
對更廣泛的公眾來說,校園暴力似乎只是那些“發生在學生中,以欺凌為主要目的的肢體暴力和侮辱行為”。只有產生了較為嚴重的后果,才可能引起相應的重視。
即使如此,這樣的校園暴力在現實中往往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專家認為,社會經驗不足、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方法,使未成年人在遭遇暴力欺凌時,往往膽小怕事、不知所措。他們中的大多數不會主動或在第一時間將情況告訴學校或父母,“這使大多數的侵害行為被遮蔽,也使其發生往往具有長期性”。
同時,處理校園暴力事件中,學校普遍的失當做法也給未成年人傳達了錯誤信息:只要沒被媒體報道出來,或沒有家長追責,學校就會“能壓則壓”“能蓋就蓋”,態度消極。
通常,暴力行為輕則由班主任老師教育批評,重則由學校教導處給予紀律處分,不到萬不得已,學校很少會選擇報警求助。否則,事情“鬧大”,會影響學校的聲譽和學校領導的仕途。
發生在某職業院校的一起刑事案件,令當天參加討論的一位法官記憶猶新:5名女生在放學后,用酒瓶、煙頭等工具,對同校的另一名女生進行毆打、侮辱,手段極其殘忍。一審法院依法判處了5名施暴者實刑,但5人的家長托關系、找熟人到二審法院,要求改判緩刑。
“這些家長還未意識到,自己孩子的行為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家長的行為將傳遞給孩子錯誤信息,“我犯任何事,都可能在家長協調下不受制裁。”
相關立法仍存空白
“校園暴力,就只是學生間打打鬧鬧的小型糾紛。”在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徐征看來,公眾的這一普遍認知,已造成此類案件與法律間的關系疏離。
2011年至今的5年里,西安市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涉及校園暴力的法律咨詢2 580人次,受理并辦結的卻僅為200件左右,占7%。
“咨詢的多,申請的少。”很多人認為,校園暴力只是孩子間的打鬧,加之事情發生在同學間,對采取法律途徑處理也有顧慮,所以大都會選擇調解解決。
事實上,我國校園暴力立法也存在“空白”。陜西省律協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王江濤表示,在特別法立法領域,《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決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問題,而對未成年人之間實施的暴力、侮辱行為,均沒有涉及。
在一般法立法領域,“對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為的法律懲戒標準過高”。比如,只有造成人體輕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才分別構成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和非法拘禁罪。而對于污辱、誹謗,必須造成嚴重后果才能構罪,且該罪屬于“自訴”范圍,必須要當事人自行搜集證據、自行去法院。
校園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時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不予處罰,但應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重’對未成年加害人的保護,‘輕’對未成年受害人的保護”,使現行法律對校園暴力的懲戒缺乏雙向保護的平衡,也很難對施暴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我國現行法律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使其在犯罪后常受不到有效處罰,這也導致校園霸凌行為的屢屢發生。”陜西理工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楊川林認為,在校園暴力防治方面,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一些經驗。
“針對校園霸凌行為,英美兩國都具備較為健全的法律體系。”以英國為例,有兩部主要立法,《惡意通訊法》和《平等法》。美國則有5部法律,涉及中小學校園霸凌行為:《民權法案》《教育修正案》《康復法案》《年齡歧視法案》及《殘障人士法案》。
這些立法中,對校園暴力行為與其他行為有著嚴格的區分和界定。
在英、美兩國,通常以下兩大類行為并不被視為校園霸凌。一是刑事犯罪行為。以下4種行為不列為霸凌行為,而屬于刑事犯罪,它們是“用武器和其他物品嚴重攻擊別人”“明顯的偷盜行為”“傷害身體或者殺害”“害”。
其次,是次霸凌行為。次霸凌行為,是指在激烈游戲和相互戲謔中受傷,不過這些行為并沒導致傷害,“它們并不屬于校園暴力范疇”。
美國的校園暴力范疇,被列入的法律主體有4個: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工作人員、家長、校外機構,美國非常重視“家長”和“校外機構”在校園暴力發生后的法律責任。
早在1999年,英國就規定:家長在校園暴力發生后也負有連帶責任。實施霸凌行為的學生遭停學處分時,家長也是責任主體,需要配合學校和有關當局來治理未成年人的行為。法院的“教養令”包括兩個方面:一、家長要負責對學生的課程輔導;二、家長要配合學校改善學生的行為。
另外,美國規定,在學生出現違法、,甚至任何具有威脅性、挑釁性和破壞性的行為時,法院也可以對家長發出“教養令”。這樣的舉措,將家長有效帶入校園暴力的治理范圍,也減緩了有關機構的壓力。
此外,英美兩國均十分重視校外機構的參與。“政府是一個有限的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攬,很多事情需要通過專業機構完成。”――如果學生因為霸凌行為被停學,或是面臨退學處分,除了給予學校的輔導,政府也會通過校外機構依法提供替代性教育服務。
防范校園暴力帶來“二次傷害”
直面校園暴力,尋求解決途徑,成為必須面對、迫在眉睫的問題。今年4月28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對校園欺凌開展專項治理。這意味著,校園暴力問題已引起重視,將其治理納入國家治理層面。
在專家們看來,一個多方聯合,社會參與,協調互動,貫穿事前、事中、事后各個環節的綜合治理平臺的建立勢在必行。
“‘三級預防’體系亟須構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褚宸舸表示。“一級預防”針對全體學生,加大教育力度,幫助其建立底線意識、安全意識和面對暴力時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學校建立暢通渠道,制訂應急預案,定期排查潛在的校園暴力誘因,為學生提供隨時可觸及、隨時可獲得、隨時可信任的幫助,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懼,治校園暴力于“未病”。
“二級預防”:在已出現問題的情況下,對施暴者及時制止、訓誡,對受害者及時救助、輔導。
“三級預防”:杜絕可能會持續或反復發生的校園暴力,或因媒體報道帶來的二次傷害。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本學期,學校利用多種形式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通過在學校顯要位置懸掛宣傳標語,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安全提醒,班級黑板報、學生手抄報、學校展板和校園宣傳欄及廣播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進行安全教育;還堅持每周的晨會講話,周一下午第二節的安全課形式,向師生宣傳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地震、預防疾病等安全專題知識。通過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有效地豐富了我校師生的安全知識,增強了安全意識,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此外還制定了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高了全校師生應對突發事故時的應急自救能力。
二、加強領導與監督,全面落實安全制責任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由校長親自掛帥,校委會和班主任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加強安全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安排,統一組織,統一落實。
2.落實安全責任制
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一崗雙責”,做到每項安全工作有人管,人人都承擔安全責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加強檢查督促,清除安全隱患
安全工作預防為主,隱患于未然,是我校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本學期,我校加強了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實行自查與學校檢查,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學校定期組織校委會人員進行校園安全大檢查。對學校的建筑、教學設備、電器線路、活動場所,體育設施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馬上進行檢查維修,確保了教室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點,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加強人防
(1)本學期學校實施了課間教師巡查值守制度,保證每層樓每個年級每個時間段都有教師在巡視值守,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間的追打瘋鬧,避免了安全隱患的發生;
(2)加強了值周行政的工作職責:堅持每天下午晚學時校門口值守,維護放學秩序;早晚餐食堂定時守候,保證學生就餐時的紀律;上課期間巡查各樓層,監督課間教師的樓層值守情況
(3)其次加強了門衛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繼續堅持來訪登記制度,夜間校園巡邏制度,增加了課間校園巡查制度,確保了師生財產和人身安全。同時實行一人一張專用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的制度,有效地杜絕了部分學生混出校的隱患;
2.加強技防
充分利用全校安裝的98個監控攝像頭,全校所有樓道、路口、功能室都能無死角監控;同時要求值班保安課間密切注視監控畫面,隨時查看全校各個角落學生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包括食堂的明廚亮灶。
3.完善物防
對保安室的所有器械重新進行清理,按人員標準配齊配足。
4.加強食堂的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1)定期召集食堂臨聘人員召開食品衛生安全會,強調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會議精神,及安全的要求,同時總結上個月食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落實的情況
(2)為了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堅持每期與食堂工作人員簽定安全責任書,同時進行抽查和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馬上發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改正。
(3)要求食堂必須嚴格把好進貨關,實行定點采取,嚴禁購買不潔食品和三無產品;嚴格把好衛生關,生熟物品分開存放,室場、餐具要徹底清毒,工作人員定期體檢;嚴格把好安全關,實行“試食”和“留樣”制度,嚴防中毒事故的發現。
5.加強了住宿生的管理,確保住宿生的安全
學校住宿生實行統一管理,即統一就餐,統一學習,統一休息。學校要求寢室管理員和夜間值班行政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守工作規程,切實保護好住宿生的安全。嚴禁放任自流,嚴禁上下樓梯出現混亂現象,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部觸摸電器開關或玩火。同時定時對學生寢室進行違禁品的搜繳活動,對住學生的違紀情況進行扣分動態管理,嚴重的要求走讀,甚至取消上早晚自習的資格,極大地震懾了部分違紀學生。
6.加強了消防安全管理,確保了無火災事故的發生
(1)堅持每月進行全校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的滅火器,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同時按照上級要求,每月進行應急疏散演練,鍛煉學生的應急反應能力和相應的逃生技能。
(2)充分利用“119消防日”活動,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方面的宣傳和教育,發揮出教室黑板報、學生手抄報、校園廣播、LED顯示屏、校園宣傳欄、“一體機”系統的作用,使消防知識深入人心,增強全校師生間的消防意識和能力。
(3)由于我校室場多,電線線路復雜且部分老化,電器設備多且雜,消防管理難度較大。尤其是進入冬季,防火形勢更為嚴峻。為了做好消防工作,學校實行了不定期檢查、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增加配置消防設備、定期觀看消防視頻、進行消防演練等五步走的策略,有效地杜絕了消防事故的發生。
7.加強了學生集會、廣播體操、社會實踐活動的管理,確保了無群體事故的發生
我校現有659名學生,34名教師,7名臨聘人員,如管理不到位,極容易出現混亂。因此,對學校的每次集會、廣播體操及運動會等大型活動都進行了精心的組織和周密的安排。要求每次活動必須有安全預案,教師要參與組織管理,學生必須要排隊,必須要按照指定的線路上下樓梯,必須要清點學生人數,必須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安全。
8.全面落實安全檢查
學校全力配合上級安排部署的所有安全工作,對學生進行了相應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所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都做到了閉環管理。如:“開學第一課”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貫徹落實第二十七次安全工作縣長督辦會的內容和要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宣傳教育,包括張局長的“五層四個一”活動;艾滋病(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國家網絡周活動;“119消防日”活動;全球洗手日活動;“非洲豬瘟”防控知識宣傳活動等等。
9.加強家校聯系
安辦和值周行政每周五對學生進行周末安全提醒,并通過校訊通和安全教育平臺向家長發送周末安全提示,重要安全信息要求班主任通過班級QQ群、微信群將所有信息轉發給家長,并截圖上傳安辦。對未及時到校的學生進行電話確認或者家訪,對因病缺課的學生進行及時登記并跟蹤聯系,對違紀學生要求家長到校協助教育等等,加強了學校與家長之間的聯系,同時傳達了學校的關心與關注、意見和建議,聽取并采用了家長的正確建議。
四、存在的問題
1.沒有完全落實“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制度,體現不出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目的
2.對教師的安全責任監管不到位,個別教師安全意識不夠強,值班值守不到位的情況時有發生。
3.對“五類”特異學生的管理不細致,平時工作不到位,資料收集不齊全,采取的措施不恰當或很少,漏洞較大。
4.對違禁品的收繳不嚴格執行,沒有堅持每周必查一個年級,初三抽查一個班,住校生抽查一個寢室的原則。
5.課間學生的追打和瘋鬧現象還很嚴重,抽煙和問題學生的管理和教育還很缺乏。
6.學校整體安全態勢嚴峻,壓力較大。尤其是學生的交通安全、傳染病的防控、活動的安全、欺凌現象、特異學生管理等。
一、基本區情及教育概況
區區域面積137平方公里,下轄鎮和、、、、5個街道,共有村(社區)60個,其中行政村12個、農村社區4個、純居民社區37個、廠礦社區7個,全區常住人口23萬。近年來,我區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針、市委“三大四聚”發展路徑和“六強四動一保障”工作思路,堅定不移實施“產業特色化、城鄉田園化、民生普惠化、治理現代化和黨建科學化”五大戰略,加快推進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建設,全區經濟社會保持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的發展態勢。2018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34億元,增長8.7%。完成財政總收入14.22億元,增長9.3%;公共財政預算收入8.26億元,增長9.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增長8.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2元,增長8.6%。
全區共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18所,其中小學15所(教學點3個),初級中學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企業辦)。在校學生數18161人,其中小學生13507人,初中生4654人。教職工1019人,小學教職工734人,初中教職工285人。
二、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保障機制方面
1.組織保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各政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國家、省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整改意見,制定了《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督導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項整改,基本整改到位,但由于城區用地限制,部分城區學校的生均用地面積還難以達到省定標準。建立健全區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定期聽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時有效解決教育發展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教育事業穩步有序發展。明確政府各職能部門和鎮(街道)教育工作職責,制定《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任務分解工作方案》,建立教育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獎懲制度,年終開展了對政府各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考核。將教育行政部門列為城鄉規委會成員單位,先后制定出臺了《區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區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區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意見》,制定了學校網點布局規劃和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規劃等規劃舉措,各學校項目如期推進。同時在在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區建設中按規定配套規劃建設義務教育學校,目前已規劃建設學校3所。認真落實市《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和《市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合理確定學校服務半徑,努力實現義務教育學生就近入學,
2.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臺《區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區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區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規劃》、《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規劃》、《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督導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等規劃方案,為推進全區教育均衡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3.經費保障。做到義務教育經費“兩個只增不減”,2017年、2018年,全區公共財政教育支出分別為15109、16434萬元,增長率為8.8%;全區經常性財政收入分別為32370、35025萬元,增長率為8.2%;公共財政教育支出的增長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分別為6653元、7023元,呈逐年增長之勢。2018年公辦幼兒園、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均達到省定標準,分別為幼兒園600元/人年、小學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對不足百人學校按100名學生數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共撥付各類教育生均公用經費1200余萬元。確保教育稅費足額征收,2018年,我區分別按增值稅、消費稅的3%和2%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計2382萬元和1591萬元,剔除上解因素,全部用于教育,共支出1857萬元。
(二)資源配置方面
1.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教育經費由區財政統籌,教師工資由區財政統發,上級專項教育資金及時做到足額到位,無克扣、挪用現象,區財政應負擔教育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2018年公辦幼兒園、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均達到省定標準,分別為幼兒園600元/人年、小學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對不足百人學校按100名學生數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共撥付各類教育生均公用經費1200余萬元。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專用教室配備、通用教學設備和學科專用教學設備配備、計算機配置、圖書配置均達到省定標準,但由于城區用地限制,部分城區學校的生均用地面積還難以達到省定標準。
2.制定《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規劃》并逐步實施,杜絕了超大班額現象,大班額班級逐年減少。全區小學大于45人的班額占比為15.3%,較2017年的27.9%下降了12個百分點;全區初中大于50人的班額占比為20.4%,較2017年的26.1%下降了6個百分點。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區義務教育學校56人以上大班額,實現全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班額達到省定標準。
3.嚴格執行中央資金、省補助資金的使用要求,切實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按實施規劃的年度計劃足額落實建設經費,保證了建設規劃落到實處。近年來,我區結合上級下達的薄弱學校改造資金,已經完成了校舍建設12145㎡(其中:為化解城區學校就學壓力,朱埠小學原規劃校舍建設面積1311㎡,現建設面積為5787㎡)。室外運動場面積完成建設14030㎡(其中:里屋小學2200㎡、小學4600㎡以及新增朱埠小學3820㎡的運動場全部鋪設了塑膠及人工草皮),對存在安全隱患的440米圍墻全部進行了改造。2017年,上級下達我區“薄弱學校改造”資金110萬元,用于朱埠小學、中心小學,中學、東川小學、土橋小學、橋東小學等學校校舍、運動場、圍墻的建設。2018年,上級先后二批下達我區“薄弱學校改造”資金240.9萬元,用于里屋小學、星火小學、東川小學、橋東小學、上桂小學進行校舍維修改造。我區2017、2018年薄改項目已經全部完工。“全面改薄”裝備類計劃資金共974.7萬元,項目完成率100%,購買器材共9272臺/件/套。
4.認真落實農村閑置校舍改造工程,將中心小學、小學、原中學分部閑置校舍改造成為公辦幼兒園。目前,全區中小學無閑置校舍。
5.制定出臺《區教育信息化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生均公用經費的8%保障信息化設備的更新、維護及運行,不足資金在教育附加中足額安排并納入預算。近年來,圍繞“三通”目標,累計投入資金2000多萬元,在全區各校推廣“兩平臺”和在線視頻互動教學教研系統建設,如期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設任務。全區2018年至2019年,“校校通”比例分別達95%、100%,“班班通”比例達95%,“人人通”比例分別達78%、84%,教育城域網學校覆蓋率達100%。認真做好教育設施設備的“建配管用”,提高現代化教育設施的使用率,促進教育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啟動了教育城域網建設。
(三)隊伍建設方面
1.切實加強教師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制定了《區教師考核實施方案》,出臺了《區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師德考核機制,并將師德考核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內容。印發了《區治理違規有償補課、違規推銷教輔教材、違規收費等“三違”行為的通知》,開展了“三違”自查自糾工作,建立了治理“三違”工作長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每年開展師德師風主題教育活動,教師節定期召開慶祝大會對全區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進行表彰,并對困難教師、離退休教職工進行走訪慰問。
2.全區教師工資全部列入預算,按規定進行了崗位設置并做到及時足額發放,2018年教師年平均工資收入為77050元,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為76718元,教師待遇略高于本地公務員;按公務員標準撥付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全年共支出1860萬元;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教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特殊崗位津貼、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2018年共發放農村地區教師發放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和鄉鎮工作補貼44.7萬元。
3.建立了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制度,印發《關于統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實施意見》,2018年對區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編制重新進行了核定,省、市核定我區教職工編制為680名,現我區實有教職工858名(不含企業辦學校),超過省定編制標準;2018年我區教育系統自然減員53名,新補充教師124名,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和心理健康教師7名;落實了4名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做到有編有崗;從教育系統外其他事業單位統籌了30名編制作為教師機動編制。
4.全區教師平均年齡為40歲,55歲及以上教師比例為5%,45-54歲教師比例為26%,35-44歲教師比例為27%,35歲以下教師比例為42%。全區中小學教師男女比例為1:7.6,學科結構基本合理。
5.積極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印發了《區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激勵保障機制,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2018年共交流校長教師19名,交流人數占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
6.2018年,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5%的標準共安排教師培訓經費60余萬元,舉辦了中小學教師全員遠程培訓、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義務教育新課程培訓、新教師崗位培訓等十余項培訓,培訓教師達2000余人次,涌現出各類學科帶頭人13名、優秀授課教師43名。
(四)入學機會方面
1.認真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精準扶貧政策,確保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貧,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失學。2018—201年,對在經教育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實現了國家資助政策全覆蓋,每人每年發放資助金1500元。同時,區本級財政對我區戶籍的42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標準發放資助金的基礎上,新增2000元,共新增發放資助金8.4萬元。為30名困難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學期625元提供生活補助外,另對201名我區戶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新增發放區本級教育資助金每生每年500元,新增發放資助金10.05萬元。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補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國家助學金補助基礎上,另對29名本區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新增3000元區級財政教育補助,新增發放資助金8.7萬元。
2.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控輟保學工作的意見》,認真落實推行“雙線控輟”工作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控輟保學”責任狀,將“控輟保學”納入各鎮(街道)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把“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各級部門和學校重要議事日程。2018-2019年,全區小學年輟學率為0%,初中年輟學率為0.7%。
3.制定了《區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調整的指導意見》和《區小學、初中招生和中考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嚴格執行就近入學和劃片招生政策。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初中招生未舉辦與升學和招生掛鉤的各種考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為70%。
4.認真做好家校社協同育人工作,各校成立了家長委員會和家長函授學校,成立了區教育系統“關工委”,定期組織“三老”送教活動。
5.出臺了《區進城務工人員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納入我區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體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在區就讀初三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均可正常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考,與本地學生同等享受中考均衡生政策和其他相關優惠政策。
6.建立較為完善的殘疾兒童少年確定、登記和組織入學制度,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依托市特教學校,形成“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教學校為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模式,切實保障全區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2018、2019年三類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為92.4%、95.5%。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2個。
7.以政府為主導,各部門聯合下發了《區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實施方案》,形成了以區教體局牽頭,區婦聯、團區委、公安部門為主共同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建立了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系卡制度;結對幫扶,加強家校聯系,開通心理疏導渠道,配備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輔導老師,加強與家長和監護人的聯系溝通,形成了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合力。
(五)質量管理方面
1.全區各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課程改革為載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全區各中小學校按國家規定開足開齊了義務教育課程,認真執行課程標準和課時計劃。
2.轉發了《省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若干規定》,嚴格規范學校招生、收費行為,切實加強班級編排工作的管理,堅決維護課程計劃的嚴肅性,合理安排考試次數和作業量,學生課業負擔得到有效減輕。
3.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區中小學年度教育教學質量監測方案》,建立了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的唯一依據。下發了《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實施意見》,規定學校不設重點校,不以學生成績分快慢班和重點班,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現象得到基本遏制。
4.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區中小學年度教育教學督導評估方案》,建立了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的唯一依據。印發了《區小學、初中招生和中考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實施意見》,規定學校不設重點校,不以學生成績分快慢班和重點班,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現象得到基本遏制。轉發了《省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若干規定》,嚴格規范學校招生、收費行為,切實加強班級編排工作的管理,堅決維護課程計劃的嚴肅性,合理安排考試次數和作業量,學生課業負擔得到有效減輕。印發了《關于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的若干規定》,杜絕了學校和教師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補課現象。
加快學校內涵發展,是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全區各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以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以學校內涵建設為手段,以課程改革為載體,以學校特色發展為目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一是認真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建好“第一課堂”,開足開齊各學科課程。大力推進“陽光體育”和大課間活動,認真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均超過85%。二是打造特色校園文化,建好“第二課堂”。通過深入實施《區校園文化建設工程》,組織全區學校找準特色定位,充分挖掘各校文化內涵,大力開展中小學紅色、綠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動,打造了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特色教育”名片,形成了“一校一品”的辦學特色。三是開發校外教育資源,建好“第三課堂”。通過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開展了“愛心驛站”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引導學生健康發展的課外輔導活動。利用道教文化發祥地和黃蠟石博物館等資源,開發校本教材,拓展綜合實踐,開展了道教文化和太極拳進校園活動,夯實了“中華道都”建設基礎。
大力開展勞動教育,市第七中學建立了勞動實踐基地,定期組織學生開展勞動實踐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
5.認真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為每所中小學校配備2名專職保安,各中小學安全制度、機構、人員和設施健全,區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專項整治,保證了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有序,全區學校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開展“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全區各校未發生“校園欺凌”現象。
(六)教育督導方面
認真貫徹《教育督導工作條例》和《省教育督導工作規定》,成立區教育督導委員會,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督導委員會主任,發改、財政、人社、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為委員,下設辦公室,定編兩人,教育督導專項經費按每年30萬列入財政預算,保障了教育督導工作需要。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和省《教育督導規定》,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選聘區級督學30名,其中專職2名、兼職28名;選聘責任督學22名,其中其中專職2名、兼職20名;共設立兩個掛牌督導責任區、16個督學片區。組織參加了國家、省、市督學和責任督學培訓,條件保障方面還不健全,正在建設當中,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正在啟動。機構改革前和改革后教育督導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無變化。
教育督導結果列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作為學校評先評優、校長聘任的重要依據。
三、存在問題
一是城區個別學校生均校園用地面積、生均校舍面積、生均體育用地面積難以達到省定標準。由于部分城區學校坐落在城區中心,建校時間早,受城市用地的限制,無法再進行擴容建設,但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區學生人數急劇增加,致使部分城區學校用地、用房難以達到省定標準,制約了教育的發展。
二是現行省定教師編制方案不適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教師編制嚴重不足,臨聘教師過多,教師隊伍極不穩定,農村學校難以留住優秀教師。
三是義務教育發展還不夠均衡,優質教育資源還比較缺乏,城區學校大班額現象依然存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認真落實“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切實履行政府職責,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強化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三個增長”法定要求,進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經費保障機制,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經費保障,重點向薄弱學校傾斜,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按照有利于促進城鄉均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原則,積極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原來以行政隸屬為主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新的義務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繼續實施學校新、改、擴建工程。積極推進社區九年一貫制學校、教育園區小學新建和市一小、市四小教學樓改擴建等學校工程建設,逐步解決城區學校受城市用地限制,制約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同時通過“名校辦分校、優校帶普校”的形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提升教育優質均衡水平。
三是穩步推進化解大班額規劃。繼續推進實施《區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通過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優化地段劃分、合理調配生源等手段,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區義務教育學校56人以上大班額,實現全區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班額達到省定標準。同時大力推進農村學校“薄改”和學校標準化工程建設,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讓農村學校留得住孩子,保障農村適齡兒童少年同樣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公平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