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30 16: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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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保險人又稱為非主承保人。
主承保人一般負責投保資料的收集、協議簽訂及保單出具,負責提供對客戶的保險服務,負責處理賠案并告知非主承保人按比例分攤賠款等。
共同保險業務所涉及主體及資金流動形式較為復雜,對相關業務的會計處理提出更多的要求,為確保合理、準確的進行共保業務相關賬務核算,現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及保險行業特殊的監管制度要求進行詳細分析。
一、共保業務保費收入確認分析
(一)保費收入確認時點確定
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謹慎性原則及權責發生制的基本核算要求,保費收入確認需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1)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2)與原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3)與原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是保費收入確認最核心條件。根據《合同法》、《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分析,保險合同成立條件為保險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表現為,共同保險人、投保人及經紀公司等就保險相關條款達成協議,各共同保險人簽訂共同保險協議,并由主承保人向被保險人出具相關保險單后,保險合同成立。在通常情況下,保險合同的承諾生效日期即保單起保日期與保險合同簽訂日期一致。
根據保險原理的有關解釋,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承擔保險責任,即保險合同生效是以保費繳納為生效條件的。
綜上,結合會計相關準則中收入確認的三個基本條件,保費收入確認條件在保險合同成立日即保單起保日即已經滿足。因此在一般條件下保單起保日確認保費收入,除非無法在保單起保日期獲取相關信息,無法可靠計量等特殊情況。
對于保單簽發日期早于保單起保日期的,保單簽發日,投保人繳納保費后,確認為預收保費,保單承諾生效日即保單起保日,確認保費收入。對于保單簽發日期晚于保單起保日期,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應于保單起保日起即確認保費收入。
(二)保費收入確認金額確定
根據會計準則及相關解釋的規定,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應當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確定。即保費收入的確認依據為滿足保費收入確認條件,是否一次性收取或分期收取不構成對保費收入確認的影響。
分期保費如果在保險起保日即承擔全部保險風險,就必須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確認保費收入;如果僅是部分承擔風險,應在承擔相應保險風險時確認相應保費收入。
目前財產保險公司涉及共保業務中保險分期情況較為普遍,但這種分期通常僅為保費繳費金額的時間分期,并非對保險責任的分期,故對于存在分期收取保費的合同我們應該在保險合同成立日,即滿足保費收入確認條件的前提下,根據合同確定的各期應收總額確認保費收入,并非按照發票實際開具及收付金額確認保費收入。
各共同保險人應根據共保協議約定的承擔份額比例分別確認保費收入,涉及到相關保險合同修改的,主承人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非主承保人并得到相關書面確認。
(三)保費收入會計處理
業務實踐中,保費收取一般由主承保人統一向投保人或者代表投保人利益的保險經紀公司收取。同時,按照發票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發票的開具原則上要與資金流的方向一致,即主承保方向投保人出具發票,其他共保方向主承保方出具發票。
按照保險合同成立條件及保費收入確認的時點、金額確認并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記載會計分錄。
1. 主承保方應當根據實際收到投保人或經紀公司支付的保費后借記“銀行存款”等;根據應承擔保險份額貸記“保險業務收入”,剩余的代非主承保方收取的保費貸記“其他應付款/代收共保保費/XXX公司”。
涉及到保費分期的,主承保人應當在收到首期保費后借記“銀行存款”,剩余期間的份額內應收保費借記“應收保費/分期付款應收保費”;根據保險合同確定的份額內各期應收保費總額貸記“保險業務收入”,代非主承保方收取的首期保費金額貸記“其他應付款/代收共保保費/XXX公司”。
主承保方依據各共同保險人承擔的保險比例劃出代收保費后應當借記“其他應付款/代收共保保費/XXX公司”,貸記“銀行存款”等。
2. 非主承保方根據實際收到的份額內保費確認保險業務收入。涉及保費分期的,非主承保人應當在收到首期保費后借記“銀行存款”,剩余期間份額內應收保費借記“應收保費/分期付款應收保費”;同時根據保險合同確定的份額內各期應收保費總額貸記“保險業務收入”。
二、共保業務中的保單費用確認分析
保單費用一般包括經紀費、出單費、營業稅金、咨詢及防災防損費等,應當依據共保承保比例及權責發生制等要求據實入賬確認。
(一)共保經紀費業務處理
一般情況下,大型財產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會委托專業的保險經紀公司為其擬訂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協助索賠,或者為其提供防災防損、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咨詢服務等保險中介服務。保險經紀人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相應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相關經紀費傭金。這是共保業務中經紀費支出發生的主要內容。
目前保險經紀費的主要結算形式分為主承保統一結算及各共保方單獨結算兩種,同時嚴格禁止與保費軋差后凈費結算。
票據開具與資金流的方向一致。即主承保方統一向保險經紀公司支付經紀費同時,保險經紀公司統一向主承保方開具全額經紀費發票。非主承保方向主承保方支付保險經紀費時,由主承保方向其他共保方出具經紀費發票。
按照保險行業的相關規定,主承保方出具經紀費發票不符合相關制度規定,但是由主承保方負責相關資金的統一收付已成為該類型業務處理的行業慣例,我們按照事實重于形式的原則,也基于發票及行業合規要求,可在保險經紀公司統一出具發票時提供列示各共保方經紀費比例金額的詳細發票明細單給主承保方;主承保方在收取代付的各承保方經紀費時提供相關復印件、收款收據、分割單等。
主承保人與非主承保人依據權責發生制及與保費收入相關性原則記載會計分錄。
1. 主承保方應當根據實際支付經紀公司經紀費后借記“保險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貸記“銀行存款”。
主承保方根據份額內承擔經紀費借記“保險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代其他共保方支付的經紀費借記“其他應收款/代付共保經紀費/XXX公司”;實際支付金額貸記“銀行存款”。
涉及到保費分期的,在支付首期保費相關經紀費后,將份額內各期保費對應經紀費總額借記“保險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代其他共保方支付的首期經紀費借記“其他應收款/代付共保經紀費/XXX公司”;按照實際支付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 剩余期間份額內應收保費對應經紀費貸記“應付手續費/分期付款應付手續費”。
收到非主承保方劃來經紀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其他應收款/代付共保經紀費/XXX公司”。
2. 非主承保方應當根據所承擔份額保費支付對應經紀費。涉及到保費分期的,非主承保人應當在支付首期保費時將份額內各期保費對應經紀費總額借“保險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按照實際支付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 剩余期間份額內應收保費對應經紀費貸記“應付手續費/分期付款應付手續費”。
(二)共保出單費業務處理
一般共保協議中,主承保人會向非主承保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出單費,用于保單出單打印,與經紀公司、投保人日常業務交流中的相關費用支出項等。
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要求,在主承保方向非主承保提供出單費發票并收取相關款項后確認相關收入、費用。
主承保方出具出單費發票后應當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只有在實際發生相關出單費用支出時借記相關“營業費用”科目。這種收支兩條線的會計處理模式更加及時準確的反映出經濟業務實質。
非主承保方收到出單費發票后借記“營業費用”等科目。
(三)共保業務營業稅金處理
通常情況下,會計處理和稅法規定的保險業務收入確認是一致的,按照相關性原則共保業務的營業稅金計提與保險業務收入完全配比,各共同保險人按照各險種份額內保費收入確認的期間、金額,根據營業稅相關稅收政策比例自行計提和繳納。不按照一般意義上的“以票定稅”計提和繳納,考慮經濟效益原則,也不采用主承保代繳和劃收等方式處理。
(四)共保業務咨詢及防災防損費業務處理
按照共保協議約定,主承保人或者經紀公司會按被保險人的要求,組織專業機構為其提供保險咨詢服務或防災防損服務。該類服務按照共保原則需要各共同保險人按照共保業務比例承擔。
在實際咨詢或防災防損發生時,由專業服務機構按比例出具發票劃分至各共保方,由各共保方憑借相關票據分別支付確認相關費用,借記“營業費用\出單費或防災防損費”,涉及代收代付的各共保方之間進行相關資金劃轉。
(五)共保業務退保費業務處理
財務管理是公司運營的重要環節,是公司進行收支分析、長期規劃的保障。若是一個企業缺乏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技術與對策,將不能夠制定詳細的企業運行計劃,也無法建立完善的財務應急機制。因此,在新時期做好企業的業務成本管理迫在眉睫。
一、從思想上抓成本意識
在財產保險市場中,領導和職工都相應產生了“只要有市場,不怕沒收入”“做好廣告宣傳,就會提升市場占有率”的懈怠思想。此外,保險公司的主要實踐都投放在了開展保險業務上,而造成管理不夠嚴,力度不夠大,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率情況認識不夠深刻。鑒于此種情況,財產保險公司領導,要加強對保險的成本管理,尤其是思想上的成本意識要加強。只有全面提高全體職工對成本管理的認識,才能做好保險的成本預算和全民成本。
某保險公司為了促進財產保險企業的全面發展,管理人員經常組織企業開展員工大會,對員工進行管理思想的宣傳,讓廣大員工均能了解成本管理的定義與內容,并積極參與到成本管理工作中去,將成本管理與自身利益相結合,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工作后,企業員工的成本管理意識普遍提高,并一定程度自覺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有效提升企業的效益。
二、加強業務前的承保理賠工作
保險業務最主要的支出就是投保人的理賠工作。理賠的多少又跟承保有關,因此,要加強這兩方面的工作,在理賠支付上嚴格把關,明細理賠條款,盡量減少這方面的支出。公司應注重提升承保人員綜合能力素質,不斷提高他們的風險管控能力,使公司承保人員在機械繁瑣的工作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心態和積極的精神面貌,堅守自己的崗位,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工作,嚴謹認真地完成各項任務。
(一)承保方面要嚴謹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司承擔的保險業務范圍也在逐步擴大。為了大量地占領市場份額,保障企業在競爭中不被淘汰,許多企業過分重視保單的數量,而不去重視保單的質量。一些保單在簽訂時應事先進行簽保對象的調查,在承包方面也應做出相應調整,否則在保險期內一旦要求要理賠,保險公司將重要責任。
現在一些保險公司在發展同時,一味注重開拓市場,對承保業務的質量并不重視,一些業務員也將主要的精力放在開拓客戶市場、收集保費、提高簽單率,從而忽視了對客戶和被保人的驗證,沒有對簽保對象進行相關調查,從而出現了騙保、騙賠等現象。因此,在日常的運行管理中,管理人員必須要注重對保險質量進行控制,降低騙保、騙賠的幾率,從而提高保險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
(二)要摒棄純粹的價格競爭
保險行業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經營,并擴充競爭優勢,根據以往的調查發現,一些保險公司的競爭觀念不正確,一味地追求價格競爭,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價格不斷上漲,這樣的競爭屬于保險行業內部的“鷸蚌相爭”,并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要避免純粹進行價格競爭。在2001年,曾出現因價格競爭導致保險市場秩序換亂的局面。當年的廣州車險費率出現惡性競爭,最終導致保險市場的秩序混亂,從而不利于保險業的發展。從該事件當中可以看出,純粹的價格競爭對保險業的發展有害無益。保險行業要加強對成本的控制管理,提高企業的收益,就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本土化經營,發揮優勢,并有針對性的開展市場營銷,從而開拓市場、增加客戶。
三、業務進行中的財務管理
(一)遵守財經制度,規范費用支出
加強職工在費用支出上的認識,明晰相關費用的開支范圍和相關標準。對職工加強財經制度的學習,提高職工的費用支出規范意識。對于年初的費用預算嚴格執行,資金支出作嚴格審核,對無預算和超標準的支出預案予以制止。針對制度規定中不完全的部分,進行修正。在修正之前,按規定執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并進行研究修訂,在修正財經制度時間內,保障各項支出有理有據有節,使得各項費用發生合理合法,經濟有效。
(二)完善審批制度
在財務支出中,要對支出項目和支出費用嚴格把關,堅持審慎原則。“領導要捂好錢袋子,當好家,做好主”,主管領導在相關費用支出中要做好參謀,使其對企業的費用開支了如指掌,做好財務審批控制,能有效控制費用開支,能有效減少不合理,不規范支出,為重大項目提供資金保障。
(三)制定合理手續費開支標準
伴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在支出當中,手續費支出的比例逐步呈上升趨勢,惡性的競爭,直接影響著保險承保水平以及企業市場經濟中經濟效益的實現。只有制定合理、控制手續費開支達標,才能對手續費支出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在控制中,要針對不同業務險種以及不同領域開展難度,通過各種因素的權衡,制定出合理的手續費開支比例以及開支標準,在執行過程中,不隨意變更標準,遇特殊情況,要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核準后進行。
四、業務結算的財務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由于保單上的有效期與年度會計審核的日期并不一致,因此在財務年度結算上應該將尚未到期保單上的責任歸于“未到期責任”。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費用是在簽訂保單的時候收取的,按照財務中的權責發生時,應該將這部分不屬于當年收益的入賬歸于財產儲備金。
(1)企業的利潤應該是用當年的收入減去當年的支出之后,再進行相應的年度調整來計算。另外,保險業的年度收益可比性不高,由于保險的支出大部分都是理賠方面,但是財產保險是按照計算年度的實際損失來支付的,受理賠金額影響,保險業的收支情況每年會有差距。因此前幾年的財產收益并不能作為本年度的參考。
(2)年終結算方面,財產保險的重點是在估算負債上。保險業的資產并不像一般企業需要購買原材料等,其資產大多是以資金形式存在,不需要進行年末的核定;另外一部分資金的收益情況在年終的時候就已經能夠基本確定,因此這部分的收益可以不必重點管理。
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明確各級財務報告編制機構的責任。利用現代化的財務信息管理方式,科學地對保險公司及其分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是保證數據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規范性的重要手段。首先,明細各級財務機構職責,建立科學的報告編制和審核匯總的流程。其次,建立健全財務信息報告的預測制度,加強財務規范和財務監督,提高其規范性,準確性以及及時性。
某保險公司在制定財務保險制度內容時,對財務管理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下文對其進行簡要歸納:
第一,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對會計信息進行真實、完整地進行記錄并提供,要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明確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以維護企業的穩定發展為原則,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公司的財務預算進行科學編制,并合理地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節省開支,并利用公司資源,提高效益;定期對財務進行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對公司的財務工作進行及時反映。企業分公司或營業部在進行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企業總部的制度。
第三,公司的財務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分級授權等方式。統一領導是指企業的財經政策和規章制度、財務等方面進行統一安排。分級授權指的是公司對各級機構或部門進行授權,讓其在允許范圍內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總監由董事長提名,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包括:協助領導建立或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推動公司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工作,公司要對分公司或機構部門進行核算,加強財務管理,從而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五,公司設計獨立的財務部門,并在管理人員的領導下,進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公司或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信息必須要統一上繳,納入財務部門進行核算。
通過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管理人員能夠對財務的各項信息和明細進行有效管理;通過設定相關規章制度,能營造良好的企業環境。
六、結語
對于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業務成本的管理無疑是一種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一定要加強業務成本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獨占鰲頭。
參考文獻:
一、免賠額(絕對免賠額)越低越好
一些企業在投保財產保險時,認為免賠額越低越好,有的甚至認為沒有免賠額最好。這是對保險的錯誤理解,同時還會引發保險成本增加、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等問題。
第一,免賠額存在的原因。免賠額是企業自擔風險額,或者稱為風險自留。企業購買保險的目的決定免賠額的存在。企業購買財產保險是為了在發生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后企業能繼續生存、穩定經營,即為了轉嫁那些企業不能承受的、一旦發生便使企業陷入財務危機或嚴重影響公司財務穩定性的物質損失風險。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損失的嚴重性是衡量風險程度非常重要的一個指標。一般來講,較小的損失可以不必要保險,而程度嚴重的損失是適合于保險的。在購買保險前,企業應該充分考慮所面臨的可能的損失程度有多大。如果是企業可以承擔的損失,就不必購買保險,可以通過自留來解決;當這個可能的損失是企業所不能承擔的時候,可以將企業能夠承受的部分以免賠的方式進行自留。
由企業來承擔一些小額的、經常性的損失而不購買保險是更經濟的,自留能力越強即風險承受能力越強,免賠額就可以越高,因為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預防那些重大的、企業無法承受的損失。
第二,免賠額過低會使保費成本升高。保險公司制定免賠額是為了能消除許多小額索賠,減少因理賠而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降低理賠費用,從而可以降低企業的保費。所以,當企業投保財產保險時免賠額過低,會使保費成本大量上升。通過確定免賠額的大小,可以使得被保險人調整保險費的支出。
第三,免賠額過低使對企業的安全管理不利。保險公司設立免賠額的目的是促進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促使其加強防災防損工作,增強安全管理,強調對小額風險的控制。因為有免賠額的存在,企業要承擔免賠額以下的小的風險,企業會更注重對這些風險的管理。總所周知,小的隱患是引起大事故的根源,小隱患不除大事故難絕。企業只有在細枝末節上加強風險的管控,才能預防大的事故。如果免賠額過低,或沒有免賠額,企業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依賴,不論什么事故都有保險公司兜底,不做防災防損工作,導致企業安全管理的放松,形成安全管理漏洞,終將釀成大的事故。
二、賠付率越高越好
有些企業在投保了財產保險后,便希望賠付率越高越好,最好是高于所交保費,才感覺保險沒有白買,都賺回來了。其實這也是企業的一個投保誤區,這可以從保險的社會職能、風險管理的最佳狀態、保險成本等方面來分析。
首先,保險的損失分攤原則是其社會職能的一個體現。簡單來說,保險就是集合全社會的力量,集中救助個別遭受災害損失的個體,即互助共濟,將受災單位的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表現形式為以多個單位繳納的保費建立保險基金,當少數成員發生損失時從保險基金中得到補償,這樣,發生災害損失的社會成員都能繼續生存下來,這也是保險存在的意義。如果社會中每個參加保險的成員都想每年將自己交出的保費都拿回來,那么這個保險基金就不復存在,也將失去其救助遭災損失嚴重的個體成員的能力,保險在社會中也就失去了意義。所以,當企業在遭受不能承受的事故損失時,能夠得到及時的賠付才是最重要的,而這時的賠付將遠超過企業所支出的保費。當然,保險保的是偶然事件而不是必然事件,企業很可能多年或者更久不發生這種災害、意外事故,那么保險賠付率將會很低。
其次,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說,對風險的控制最重要的是事前預防,將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風險管理的最佳狀態是在風險處理環節將風險事故預防和避免,即不發生事故才是最好的。雖然保險作為風險處理的一種方法,將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但當風險事故發生后企業所遭受的損失除了直接物質損失外還有很多保險所不能覆蓋的間接損失,例如企業的市值、企業的聲譽、企業的社會形象、企業的客戶關系等損失。也就是說,一旦發生災害、意外事故,企業能從保險公司得到的補償與真實的損失相比是遠遠不夠的。所以,企業應嚴格控制風險,杜絕災害性事故才是最重要的,與此相比,賠付率應是越低越好。另一個方面,從風險管理的預防控制風險方面來講,保險公司為企業的風險管理做出一定的貢獻。企業在投保以后,保險公司都會免費為企業提供現場查勘及防災防損服務。一般的保險公司都有專門的風險控制部,主動或按企業客戶需求,通過為客戶免費進行現場查勘,并根據查勘中發現的風險隱患提供書面的《防災防損建議書》、安全管理講座、安全技能培訓、提供《安全管理服務手冊》等多種形式促進被保險企業整改安全隱患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而這些服務,都是未投保企業所不能享受到的。所以,企業應更加注重保險公司能夠提供什么樣的專業防災防損服務,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企業風險管理的能力,而不是保險賠付率有多高。
再次,從維持企業的保險成本穩定來講,保險賠付率不能過高。保險賠付率過高保險公司將會提高保險費率,使企業保險成本增長,持續的高賠付率還可能引起保險拒絕承保導致企業的風險無處可保。保險公司在承保企業財產風險時,通常會讓企業提交歷史損失數據等投保資料,以考察企業的風險管控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對于損失記錄較好的企業,保險公司會認為該企業風險管理綜合水平很高,定性該企業的財產保險為優質業務,承保時會給企業開出較為優惠的費率,同時會為企業提供更多優質的保險服務。相反,對于損失記錄較差賠付率較高的企業,保險公司會認為該企業沒有很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會認定該企業的財產保險業務質量較差。對于這樣的企業和業務,保險公司沒有過多的費用和意愿為企業提供優質的保險服務。同時為避免虧損,保險公司會大幅提高保險費率,使企業的保險成本不斷提高。
三、保費越低越好
很多企業對成本費用的預算管理和控制很嚴格,這就使企業為了保證保費成本的穩定在投保財產保險時片面的追求保費越低越好,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為降低保費成本,調低財產保險價值。調低保險價值固然能降低保費成本,但引發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不足額投保。從目前保險市場所提供的財產保險險種來看,通常使用的都是重置價值條款,即重建或替換、修理或修復受受損財產,受損財產應達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出其嶄新時的狀態。重置價值條款要求:一是被保險財產若發生部分損失,需進行修理或修復的費用不能超過該財產全部損失應賠償的金額。二是若受損財產重新修復或重建所產生的重置費用高于該財產發生損失時的保險金額,本保險的賠償按該保險金額與受損財產重置價的比例確定,計算方式如下:
受損財產保險金額―――――――――×損失金額-免賠金額= 賠償金額受損財產重置價值
也就是說不足額投保的最大弊端是發生損失后,只能獲得比例賠付,即只能獲得部分賠償。如果這樣,從企業風險管理的角度看,沒有正確合理地轉嫁企業的財產損失風險,等于企業過多地自擔了風險。
第二,為保證保費成本不變,投保價值多年不變。企業的廠房、資產設備從建成投產以來投保價值就一成不變,從來不做投保財產的價值調整。隨著近年來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固定資產的投資規模越來越大,引起了原材料等成本的大幅上漲,也就是說,經過這樣高速的經濟發展幾年后再建造同樣規模的廠房、資產設備所需要支出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與幾年前相比都已經大幅的上漲,個別費用可能已經是倍數增長,再用當年同樣的費用建廠已經是不可能的了。對于始終以資產原值投保的企業,相當于使企業的財產貶值投保,同樣是不足額投保,一旦發生全損即使是不執行重置價值條款,那企業所獲得的保險賠償也已遠遠不足重建一個同樣的廠房或資產設備了。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應正確分析評估企業所面臨的財產損失風險,合理轉移風險,即正確評估財產重置價值,確定合理的財產投保價值。所以,企業應對投保財產進行定期的清產核資,重估資產價值,以保證投保財產的保值增值。
企業為求降低或穩定保費成本所采取的低投保金額策略,這種降低費用成本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企業若想降低保費成本,可以采用提高免賠額等策略,以保證企業在遭遇巨災風險時得到最合理的賠付。
在我國,理財險業務是一種具有投資收益又具有保險保障的新型人壽險種,其優點和投資的收益水平是傳統的財產保險所無法企及的,因此對財產保險公司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業務。所以,本文針對理財險業務中所面臨的相關問題展開調查研究,并積極尋找出有助于財產保險公司發展理財險業務的經營策略,從而促進理財險業務的有效開展。
一、理財險業務的發展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意義
理財險業務作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新型的理財型保險業務,收取的保障金是傳統的財產保險所收取的利率所無法比擬的,因此在近年來為財產保險公司擴大資產規模做出了偉大貢獻。同時,因為理財險業務兼具投資和保險與一身,所以也會隨著經濟而不斷發展,逐漸成為人們所樂于接受的財產保險業務,并得到大范圍的推廣和有效的發展,擴寬客戶來源,使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鏈條更加穩固可靠,從而改進公司的經營模式,并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抗風險能力。
二、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理財險業務所面臨的問題
理財險業務對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客源、推廣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但是在經營理財險業務與其他財產保險業務一樣會面臨許許多多的問題,因此就需要財產保險公司對面臨的問題進行科學有效的分析,然后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策略。
1.理財險業務人員的技能不足。優秀的業務技能除了能展示保險業務人員的實力水平,還能提高保險業務的成功率,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對外招聘業務人員的時候,就需要格外注重其專業技能的考察。但是因為理財險業務是新型的人壽險,而且是以投資為主的保險業務,所以財產保險公司中具有傳統專業保險技能的保險業務人員,已經無法滿足理財險業務的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就阻礙了理財險業務的開展,這因此成為了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理財險業務的一大難題之一。
2.財產保險公司的傳統資產負債滿足不了理財險經營需求。理財險的資產負債模式比傳統的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模式更加復雜,所以隨著理財險的推出,傳統財產保險公司中的資產負債模式不但滿足不了理財險的需求,而且還使財產保險公司其它業務的開展受阻。因為理財險是以投資為主的財產保險業務,對保險公司的資產具有更長的期限和更強的流動性需求,所以就需要對傳統的負債模式進行有針對性的改良,使理財險業務能夠有效經營下去,非理財險業務也能夠為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添光加彩。
3.財產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管理水平低下。償付能力是制約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理財險業務的一大阻力之一,因為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壯大,我國的保險監管已經由傳統的市場監管為主,過渡到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為主,市場監管為輔的新型保險監管模式,再加上理財險業務對保險公司的資金要求較高,所以就需要有目標、有計劃的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是因為償付能力和公司的未來發展和業務開展具有密切的聯系,并且是由公司的凈資產減去公司的實際負債資產所得出來的,所以在開展理財險業務之前,財產保險公司就需要對償付能力進行水平評估,同時還需要注重公司其它非理財險業務開展對償付能力的影響和需求波動情況。
4.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理財險會加大公司風險。理財險業務作為以投資為主的保險業務,相對的會具有較高的風險性。所以,把風險經營作為公司發展手段的財產保險公司,在決定經營理財險這一具有高風險的業務時,理所當然的會進行公司風險承擔能力的評估,并策劃好針對日后損失和經濟補償的方案。所以說,雖然理財險給財產保險公司帶來了更大的風險性,但是同時也是對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風險這一基本職能的考驗。
三、財產保險公司理財險業務的有效經營策略
財產保險公司理財險業務的長期有效發展下去,是離不開財產保險公司在理財險經營方面的策略設計的,只有科學、有效的設計,才能推動理財險業務有質量、有數量的開展下去。
1.抓住時機,把握機會。和諧穩定的環境除了有助于理財險業務的開展外,還有助于理財險能夠根據時空和需求的不同選擇合適產品,并抓住任何一個發展的有效機遇。
1.1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資本的市場和國家宏觀調控下的經濟都和理財險業務的開展具有密切的聯系。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在開展理財風險業務之前,需要調查資本市場的穩定性是否良好,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是否能為理財險業務的開展創造較為和諧的環境,這樣才能有效的保障理財險業務具有較快的增長,財產保險公司具有較大的利益。
1.2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理財險業務需要因時而異、因地制宜。在不同的時間、空間,經濟的發展程度都不相同,因此為了使財產保險公司的理財險業務得到有效的發展,就需要有針對性的開展理財險業務。例如,在經濟發達的且人民對理財險較樂于接受的地區,加大理財險的經營范圍和規模,并且不定期的推出新的理財險,而面對經濟落后,人民興趣不高的地區,則需要根據不同人民的需求,對理財險進行一定范圍的調賬,使理財險能夠因地制宜,逐漸被接受。
1.3根據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策略,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財產保險公司在不同時空,能夠根據公司的發展策略來選擇理財產品的話,除了能夠有效的降低公司的風險,還能夠為公司提供和諧穩定的資金來源。雖然在當今的理財險市場中,根據風險性的大小,劃分出了穩定利率型和波動利率型的理財產品,但是理財險作為以投資為主的保險,需要根據財產保險公司的戰略變化,有選擇性地去挑選出合適的理財產品,從而使財產保險公司能夠在風險性最低的情況下去獲取最大的利益,促進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
1.4財產保險公司要處理好不同業務之間的關系。理財險業務作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之一,雖然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起著關鍵作用,但是財產保險公司仍然需要發展好其它的傳統財產業務。因為理財保險固然能夠給財產保險公司帶來可觀的收入,同樣也會帶來較大的風險,并且不是每個財產保險公司都能夠承擔起理財險業務的風險,所以財產保險公司在開展理財險的時候需要深思熟慮,有所選擇的發展理財險業務。
2.合理看待,提高管理能力。理財險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在許多方面是具有促進作用的,但是也需要合理看待財產保險公司中其它業務,并且有針對性的提高管理的能力水平。
2.1加強理財險的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理財險雖然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之一,但是理財險的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需要比其它業務人員具備更多的專業技能和知識,因為理財險除了是一種保險之外,最重要的是它還同時具備投資的職能,因此對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要求就會比較嚴格的同時,也會加大管理隊伍建設。
2.2加強理財險的推廣和銷售渠道管理。理財險的推廣和銷售是由第三方來進行的,因此為了確保理財險的業務范圍、產品質量、后續保障等方面能夠有質有量的進行,就需要加強對理財險推廣和銷售渠道的管理。
四、結語
總的來說,財產保險公司的收益是和風險相掛鉤的,因此在經營理財險業務的時候,財產保險公司需要直面問題,并且提出解決策略,從而科學有效的促進理財險業務的開展,使財產保險公司能夠在較小的風險下,收獲最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1]戴成峰.論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與資金運用[J].保險研究.2015(05).11-12.
[DOI]10.13939/ki.zgsc.2015.46.032
近年來,隨著財產保險產品類型的多樣化,財產保險體系日益完善。分析財產保險在改善社會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對財產保險的認知程度,有利于財產保險的推廣。同時,在財產保險業務營銷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財產保險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要,提出對應的財產保險創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財產保險結構體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對改善民生的作用。
1 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范疇
1.1 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于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 財產保險的業務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可以進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 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 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群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從2008年開始,我國范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范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 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群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戶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對象,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采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 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于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后,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范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后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 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類型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著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著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
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于全國范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于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 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占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業務量僅僅占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于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 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 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占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并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總公司可以基于電子商務、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臺,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于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搜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信息向總公司匯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周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后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 營銷方式的創新
隨著當前保險市場客戶個性化需求增加,保險公司在推廣財產保險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靈活可變的營銷方式來贏得客戶、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例如,通過銀保合作方式進行財產保險業務的推廣。我國部分地區的銀行保險業務發展較好,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建立緊密的聯系,使得銀行成為了該區域辦理保險業務的綜合金融類機構。但是,部分地區的銀保合作還處于較低水平,銀行業務在總業務量中還只是占據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可供銀行銷售的產品類型較少;其次是當前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并沒有與銀行代辦點進行對接,大多處于跑單水平,直接打擊了銀行代辦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可以首先建立與銀行共贏的一體化金融體系,并開發對應的金融性產品;其次,實現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與銀行的對接,使得銀行能夠真正代辦保險業務,提高其業務推廣積極性。另外,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利用電銷、互聯網銷售渠道。投保客戶可以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采取電話直銷、手機銷售以及網絡銷售等方式。例如,保險公司與通信公司聯合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并與銀行合作進行以銀行卡為載體的對應保險計劃。通過這種方式,不但能夠顯著開拓保險銷售的渠道,還能夠提高保險產品銷售效率。
參考文獻:
[1]夏炎.積極探索財產保險公司創新發展之路[J].經濟研究導刊,2013(26).
中國平安分公司財產保險業務主要由三種組合,里面所包含的產品缺乏特色。公司在設計財產保險產品時,并未考慮到地域的實際情況。公司推出一款新產品時,往往也是改變原來產品的外表,內涵基本不變,長久以來,財產保險業務品種缺少特色。公司財產保險業務沒有覆蓋到農村地區,農村消費者具有全新保險需求,沒有開發出相應的財險產品去滿足農村消費者的需要。
1.2財險產品定價機制不完善
1.2.1費率厘定不合理
中國平安分公司財產保險產品和太平洋保險公司相應財產保險產品價格相比,價格相對較高,這不符合保險業務公平準則。此外,分公司在銷售一系列財產保險產品以后,沒有價格優惠措施,造成多種承保組合聯動銷售受阻。
1.2.2定價缺乏差異性
中國平安分公司沒有考慮地區差異帶來的風險等級差別,如泥石流、暴雨等地區財險風險性較高,財產保險業務產品定價要高于普通地區定價。城市和農村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在消費理念上差距也十分明顯,針對財產保險業務產品,農村居民定價應該比城市居民定價要低。但中國平安分公司財產保險業務產品定價上,并未對經濟與地域進行差異化考量,而是采取統一的標準價格,讓分公司失去了部分客戶。
1.3財險產品營銷渠道有限
中國平安分公司當前財產保險業務營銷渠道主要有電話營銷與公司營銷。雖然也有中介機構與網絡營銷等間接營銷渠道,但是由于運行成本相對昂貴和缺乏專業人才,發展并不順利。分公司至今仍未創建專業的財險營銷團隊。下面是分公司的營銷渠道百分比分析:
2.保險公司財險業務運行改進的策略
2.1完善財險產品結構
2.1.1改進現有產品的結構
第一,靈活組合現有承保險種。保險公司財產保險業務在營銷過程中,在保留當前財產保險業務組合的前提下,加強對承保險種拆分進行銷售,這樣能滿足低經濟收入消費群體需求,讓消費者可以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承保業務,自行組合購買財產保險產品。第二,對現有產品進行更新升級。近幾年,社會經濟在逐漸發展,人們財產結構也逐漸轉變,大部分高收入消費者財產并不僅僅為房屋、裝潢等物品,同時金銀珠寶、古玩字畫價格也十分昂貴。所以,保險公司應該對現有財產保險業務承保范圍更新升級,金銀珠寶、古玩字畫等也應歸納到保險范圍內。
2.1.2開發新產品
一方面以市場需求作為切入點,細致劃分客戶群體,積極研發填補市場空白的保險種類,為消費者提供新型產品。比如家政人員財產損失、外出臨時投保等,這些都可以成為保險公司新型財產保險產品,讓消費者具有更多選擇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政府部門不斷推出農業保險政策,保險公司應該緊跟政府政策,在保證公司不虧損條件下,參考農村家庭實際情況,積極嘗試美好家園、小額農村家庭財產保險等保險業務創新,推動農村保險業的發展。
2.2調整產品價格
2.2.1價格改進策略
第一,浮動的財產保險業務費率。確定財產保險業務費率之后,在維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應該關注費率靈活性,不宜長期固定。從保險公司長期經營層面來說,財產保險業務費率應該按照市場實際情況的轉變進行適度調整。第二,產品組合優惠策略。在消費者購買財產保險業務產品以后,消費者對其他類型保險產品也有需求,這時候保險公司就可以考慮為消費者提供優惠或者折扣服務。
2.2.2差異化價格策略
①地域和經濟差異化價格策略。一方面出現風險較高的地區和普通地區相比較,由于項目和地域上差別,產品價格也應該不同,每種保險業務所承擔的風險程度也不同。保險公司可以居民住宅區作為切入點,對不同類型財產保險業務價格進行確定,調動社會大眾對財產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同時靈活搭配財產保險業務產品,適應各種保險需求。另一方面城鄉差異十分顯著,在保險公司財產保險業務定價上,靈活調整價格,在監管允許范圍內,按照不同類型消費者實際需求,靈活確定財產保險業務產品的價格。農村鄉鎮要保持相對較低穩定的財險價格,提高消費者忠誠度,進一步擴大保險公司市場份額。②客戶資源的差異化價格策略。首先,團體VIP客戶采取高品質低價格策略。團隊VIP客戶作為保險公司黃金客戶,其歷史賠付率相對較高,同時業務規模較大,也是其他保險公司主要爭奪的目標客戶。對于該類客戶群體來說,采用價格優惠策略,雖然價格較低但是依舊為消費者提供了高品質服務,進一步吸引和穩定了客戶。其次,團體一般客戶采用浮動價格策略。保險公司對團體一般客戶可以使用浮動定價策略,根據歷史賠付與目標風險,完成價格調整,同時提高對客戶服務關注度,防止由于業務提價流失客戶。
2.3多元化營銷渠道的建設
2.3.1現有營銷渠道建設
一、引言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到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在新的發展環境下,財產保險公司所面臨的財務風險發生了新的變化。財務風險在財產保險公司發展過程中是客觀存在的,如何有效降低和預防財務風險,為財務保險公司自身的健康長遠發展提供必要保障成為了現階段財產保險公司所必須面臨的一項重大挑戰。因此,在當前對財產保險公司存在的財務風險與防范對策進行深入分析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二、財產保險公司存在的主要財務風險
1.資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發展安全性缺乏保障
財產保險公司是一種以負債模式經營的機構,在運營過程中財產保險公司所涉及的資金量相對較大且具有較強的流動性特征,因此,財產保險公司資金管理質量的高低與力度的大小會在很大程度上對其自身的經營安全性與穩定性產生重要影響。從近幾年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實踐來看,我國財產保險公司還存在著相對較為普遍的資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發展安全性缺乏保障的問題,已經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財產保險公司的健康長遠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核保、核賠制度的制定缺乏詳細性。核保、核賠制度主要規定了財產保險公司所應對的相關賠償工作,因此,核保、核賠制度制定的總體水平高低與可操作性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營會產生重要影響。當前,我國有相當一部分財產保險公司在核保、核賠制度的制定方面對具體事項和相關細節缺乏詳細而清晰的規定,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財產保險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逆向擔保和融通賠款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財產保險公司自身發展的不穩定性因素。其次,資金串用、超額使用的現象時有發生。由于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采用資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因此,在高度集中管理的形式之下,再加上資金使用的監管控制力度不健全,就導致在分支機構當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資金的串用和超額使用問題。
2.業務數據信息嚴謹度、可信度不足
對于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營來說業務數據的收集、處理與分析是構成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數據信息的嚴謹度高低與可信度大小直接關系到其業務處理與經營的安全性高低。但就目前來說,我國有相當一部分財產保險公司依然存在著相對較為明顯的業務數據信息嚴謹度、可信度不足問題,業務數據的失真已經對財產保險公司自身的健康平穩發展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具體來說,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數據信息嚴謹度、可信度不足主要表現為財產保險公司虛假保單、虛假支付等現象相對較為明顯地存在著。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速度的逐漸加快,市場經濟成效繁榮發展趨勢,財產保險公司如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在這一背景之下,財產保險行業的競爭壓力日益增強,如何迅速有效地占領市場已經成為了擺在現代財產保險公司面前的一項重大挑戰。在此背景之下有相當一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為了爭取客戶投保對如何獲取保單給予了過分的重視而忽略了發展過程中業務數據的真實性,導致業務人員出現非法操作的現象,業務數據失真現象嚴重,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財產保險公司發展的不穩定性,在給財產保險公司自身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給消費者的財產資金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3.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養不足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歸根結底要依靠于和依賴于企業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因此,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自身專業素養的高低與實踐能力的強弱會在很大程度上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帶來直接影響。就目前來說,我國財產保險公司還存在著相對較為明顯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養不足問題,財務風險管理工作者其自身專業能力難以有效滿足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要求和保障公司的健康平穩發展。首先,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自身專業基礎不扎實,專業知識不足。我國存在著相當一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者其進入公司的方式是以公司領導者親屬身份進入的現象,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財產保險公司在選人用人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這種形式的選人用人制度難以有效保障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也難以確保其專業能力能夠符合公司發展要求。其次,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風險管控意識相對較低。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運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一定的財務風險,這就要求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具備較高的風險管控意識,能夠及時發現公司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潛在財務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治理。但當前我國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由于自身專業素養不足,因此很難具備較高的風險管控意識,導致公司面臨著較多潛在的財務風險。
三、財產保險公司存在財務風險的防范對策
1.建立健全資金管理機制,提高資金管理安全性
針對目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資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發展安全性缺乏保障這一問題,必須意識到以建立健全資金管理機制,提高資金管理安全性的重要意義。首先,對核保、核賠制度進行具體化、清晰化規范。核保、核賠是財產保險公司運營過程中會涉及的重點領域,由于部分財產保險公司的核保、核賠制度制定缺乏詳細性,所以企業發展的安全性得不到必要保障。因此,當前必須從對核保、核賠制度進行具體化、清晰化規范的角度入手不斷規范和引導財產保險公司業務經營的理性化發展。其次,建立資金管理和資金使用內部監督控制機制。財產保險公司之所以存在較為明顯的資金管理不善,資金使用不清晰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與財產保險公司自身對資金管理和資金使用缺乏必要監督控制有關。因此,當前可以從建立資金管理和資金使用內部監督控制機制的角度入手來規范公司的資金使用,確保每一個項目資金的收支情況都能夠得到詳細具體的說明與管理,提高財產保險公司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2.對業務數據信息的收集、歸納與整理進行嚴格把關
針對目前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存在的業務數據信息嚴謹度、可信度不足這一問題,可以通過對業務數據信息的收集、歸納與整理進行嚴格把關來促進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數據信息的真實度和有效性。具體來說,對業務數據信息的收集、歸納與整理進行嚴格把關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慮:首先,注重細節,強化業務數據信息管理力度。業務數據信息的收集、歸納與處理分析是一項繁雜而龐大的工作,因此,必須要求業務數據信息管理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對業務數據的來源、經辦人等相關細節進行詳細記錄與規范處理,力求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實現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數據信息真實度與有效性的提高。其次,對業務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與教育。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數據失真這一問題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與業務人員自身在開展工作過程中所秉持的工作理念有直接關系。要想有效減少業務數據失真現象的發生就應當從改變和轉變業務人員的工作理念著手,通過對業務人員的培訓與教育使其明確虛假保單、虛假支付等的危害,改變工作過程中的錯誤做法,確保財務數據信息的真實可靠性。
3.建立高素質財務風險管理工作人員隊伍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一般每單數為10元,多的也不過上百元,長效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每單亦不過幾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銷無手續費,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有人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家庭財產保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開展業務較早,發展較快,覆蓋較寬的骨干險種之一。家庭財產保險包括災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盜竊保險等。它面對全國十幾億人口、數億個家庭,市場潛力巨大。據了解,世界發達國家家庭財產保險的普及率已達70%。但是,我國目前的家庭財產保險覆蓋面不到10%,而且很大比例是機關、企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福利給干部、職工購買的,保費少,保額低,絕大多數為不足額保險,有的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在承保實務上,大多數保單承保要素不全,被保險人資料不齊,保險標的不明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勘查、定損非常困難。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也快速提高,家庭個人財產日益增長、擴大,人們生活中追求寧靜、安全,減少風險的意識也日益加強。家庭財產保險越來越具有發展潛力。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一般每單數為10元,多的也不過上百元,長效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每單亦不過幾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銷無手續費,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有人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狀況及特點
1.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他業務一樣發展很快。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長率分別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費總收入4118萬元增至1985年的2.2億元。家庭財產保險費由1980年的0.3萬元(承保1730戶)上升到1985年的1623萬元(承保504萬戶),所占保費的比重上升為7%。當時,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大力公關,得到了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90年江蘇省保費收入達到10.2億元,同期增長17.4%,財產保險保費收入7.41億元,其中家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4061萬元(承保868萬戶),占保費總量的4%。1995年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費收入達到7507萬元,當年增長26%。這一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絕對數雖然不大,但發展較快,也達到了一定的比例(詳見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業務總收入約為1.8億元(當年增長17%),財產險保費收入為9183萬元(增長19%)。當年家庭財產險保費收入為774萬元,比上年增長68%,占產險總量的8.43%,業務量較小的唯寧縣該年家財險占總量的14.8%(185萬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保費收入856萬元,同比增長11%,占財產險業務總量的8.05%,承保總戶數超過120萬戶,覆蓋面為55%,達到了家庭財產保險的最高峰。
表1 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財險發展表 年份 承保戶數
(萬戶) 保費收入
(萬元) 占保費
比重(%) 賠付率(%)
1980 0.1730 0.3 23.33
1981 40.9 100 1 5.00
1982 64.8 159 2 19.49
1983 107.3 262 3 29.00
1984 333.1 962 7 14.86
1985 504.0 1623 7 31.48
1986 693.4 2267 6 55.22
1990 686.0 4061 4 124.94
1995 661.9 7501 3.79 57.4
2.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
1996年之后的三年時間,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世界保險業受到較大影響。以人保徐州分公司為例,其家庭財產保險業務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別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與上年基本持平(詳見表2)
表2 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統計表
年份 財險業務總收入
(萬元) 家財險
保費收入數(萬元) 同比增減(%) 賠付率(%) 占業務比重(%)
1996 10634 856.00 11.00 54.20 8.05
1997 11500 700.00 —17.44 41.43 6.09
1998 12195 481.60 —31.22 47.65 3.95
1999 12185 318.00 —34.0 28.30 3.00
2000 11952 276.90 0.91 30.84 2.32
3.改革深入發展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大多數城鎮居民、家庭已擁有了自己的住房;隨著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裝璜,高檔、較高檔的家具漸漸成為人們追求的時尚,這一切,都給了家庭財產保險新的發展契機。家庭財產保險理應進入較好的發展階段。但是,到目前為止,這項業務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這幾年家財保險業務發展狀況就是例證。
二、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家庭財產保險由快速發展到急劇下降,目前業務發展比較困難,舉步維艱;業務下滑,比重減小。199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險保費總收入10.16億元,同比下降了7.25%,僅占全部財產保險業務的2.41%。比重也在下降;產險儲金59.30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賠付率方面,與城市家財保險賠付率較低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農村家財險賠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縣支公司1998年家財業務僅為49.2萬元,同比減少73%,其賠付率也由14.17%上升為50.41%。該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賠付率最高的基層支公司高達158%。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存在著較嚴重的問題。
但是,家庭財產保險保單與個人壽險保單相比較,保費較少,一般每單數為10元,多的也不過上百元,長效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每單亦不過幾百元,大者上千元,且直銷無手續費,銷售的手續費也非常低,很難象壽險一樣通過營銷隊伍賣單。由財產保險基層公司自營,費時費力,收效甚少;若城鄉居民自己去保險公司購買則感到繁瑣不便,頗多微辭。有人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恰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何去何從,是值得認真研究的課題。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狀況及特點
1.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他業務一樣發展很快。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為例,1981年至1985年增長率分別為40.4%、18.3%、26.6%、39.9%、80.7%。由1980年的保費總收入4118萬元增至1985年的2.2億元。家庭財產保險費由1980年的0.3萬元(承保1730戶)上升到1985年的1623萬元(承保504萬戶),所占保費的比重上升為7%。當時,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大力公關,得到了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90年江蘇省保費收入達到10.2億元,同期增長17.4%,財產保險保費收入7.41億元,其中家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為4061萬元(承保868萬戶),占保費總量的4%。1995年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費收入達到7507萬元,當年增長26%。這一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保費收入絕對數雖然不大,但發展較快,也達到了一定的比例(詳見表1),人保徐州市分公司1995年業務總收入約為1.8億元(當年增長17%),財產險保費收入為9183萬元(增長19%)。當年家庭財產險保費收入為774萬元,比上年增長68%,占產險總量的8.43%,業務量較小的唯寧縣該年家財險占總量的14.8%(185萬元)。1996年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保費收入856萬元,同比增長11%,占財產險業務總量的8.05%,承保總戶數超過120萬戶,覆蓋面為55%,達到了家庭財產保險的最高峰。
表1人保江蘇省分公司家財險發展表年份承保戶數
(萬戶)保費收入
(萬元)占保費
比重(%)賠付率(%)
19800.17300.323.33
198140.910015.00
198264.8159219.49
1983107.3262329.00
1984333.1962714.86
1985504.01623731.48
1986693.42267655.22
1990686.040614124.94
1995661.975013.7957.4
2.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
1996年之后的三年時間,亞洲金融危機發生,世界保險業受到較大影響。以人保徐州分公司為例,其家庭財產保險業務1997年至1999年三年大幅度下滑,降幅分別為17.44%、31.22%、34.00%,直到2000年才與上年基本持平(詳見表2)
表2人保徐州市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統計表
年份財險業務總收入
(萬元)家財險
保費收入數(萬元)同比增減(%)賠付率(%)占業務比重(%)
199610634856.0011.0054.208.05
199711500700.00—17.4441.436.09
199812195481.60—31.2247.653.95
199912185318.00—34.028.303.00
200011952276.900.9130.842.32
3.改革深入發展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徘徊不前,陷入困境。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大多數城鎮居民、家庭已擁有了自己的住房;隨著人民收入的提高,住房的裝璜,高檔、較高檔的家具漸漸成為人們追求的時尚,這一切,都給了家庭財產保險新的發展契機。家庭財產保險理應進入較好的發展階段。但是,到目前為止,這項業務仍未有起色,仍在泥潭中徘徊。這幾年家財保險業務發展狀況就是例證。
二、家庭財產保險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家庭財產保險由快速發展到急劇下降,目前業務發展比較困難,舉步維艱;業務下滑,比重減小。199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險保費總收入10.16億元,同比下降了7.25%,僅占全部財產保險業務的2.41%。比重也在下降;產險儲金59.30億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21%。在賠付率方面,與城市家財保險賠付率較低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農村家財險賠付率大幅度攀升,徐州市某縣支公司1998年家財業務僅為49.2萬元,同比減少73%,其賠付率也由14.17%上升為50.41%。該年度人保徐州分公司家財險賠付率最高的基層支公司高達158%。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存在著較嚴重的問題。
分析起來,引起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險公司缺乏對市場變化的調研,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二是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三是暴露出險種的不盡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四是途徑不穩定,機構、人員不能正常開展業務;五是在經濟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三、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思路和對策
為了適應經濟改革、發展的形勢,滿足城鄉居民家庭財產安全保障的要求,必須認真分析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找出當前發展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對策。
1.適應市場需求,設計出適應性較強的條款。一是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區別不同情況,對不同保險標的進行科學分類,比如按城鎮、農村進行分類。居民家庭裝潢、家用電器包括電腦等均可納入保險標的范圍。有的保險公司已將第三者責任保險納入家庭財產保險系列,應是比較有眼光的做法。二是搞好險種組合,以適應各種不同層次的需求。三是靈活厘定費率,不可一概而論。就目前江蘇省農村而言,江南農村住房,已與中小城市無大差別。江蘇省政府采取“不將草房、危房帶入二十一世紀”行動,蘇北農村年內將消滅草房、危房。這些情況必須考慮在內。大中城市居民住房可按高級住宅區、安全小區、普通住宅區等實行不同費率。這將激起人們投保的積極性。四是對連續投保3年、5年、10年,安全無賠款的,應分別給予一定比例的安全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