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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自查自糾工作按照省政府《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是否做到應免盡免、應減盡減、租金減免是否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人、租金減免辦理流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嚴格執行、租金減免情況是否按行政事業單位租金減免要求如實報送等事項,并形成自查自糾報告,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取得整改實效。
二、自查結果
二、組織領導
為全面加強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指導和推進工作,我局成立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副局長任組長,市各宗教團體負責人和局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加強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市各宗教團體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結合實際,細化活動方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
三、明確工作重點,狠抓隱患排查治理。
(一)明確監管重點。認真檢查宗教活動場所建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整改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定、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二)繼續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安全監管和宗教場所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宗教場所堅持每月自查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前局領導帶隊檢查安全工作,宗教團體積極參與宗教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建立跟蹤督促整改制度,對重大隱患層層掛牌督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要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制度。
(三)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以“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為主題的第十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通過和諧寺觀教堂創建等基礎性活動為載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四、深化宗教場所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
一是檢驗樣品留存備樣存在問題。該縣局質檢中心在接受送樣時,沒有對樣品進行必要的分割,一份檢驗時使用,一份作為備樣,留存復檢時使用,致使在受檢單位提出復檢時無法實現對檢驗報告檢驗結果的復現性,造成工作上的被動。
二是采用檢驗標準是過期的標準。該縣局質檢中心在檢測飼料中“碘含量”時所采用的是GB/T13882-92的檢驗標準,該標準已于2002年進行了修訂。
三是水分檢測中平衡誤差較大,沒有認真審核、修正,就草率出具數據。
四是碘含量檢驗中使用的標準溶液過期,致使碘含量結果檢驗不準確。
上述問題雖然是針對個別檢測中心調查中發現的,但其中反映出的使用作廢標準,樣品留存制度不完善,檢驗數據處理不嚴格以及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維護管理等問題,應防止在我省質檢機構中再次發生。對此,各級質監部門和各個質檢機構都要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這些問題對危害質檢機構公正地位的嚴重性,充分認識質檢機構的公正性對于質檢機構生存發展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加強質檢機構的內部管理的必要性,要從質檢機構生存和發展的高度認識到嚴格自律,強化監管,提升能力的重要意義,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強管理,規范行為,不斷提升質檢機構的檢驗能力,確保質量檢驗工作科學、公正、廉潔、高效。
針對當前質檢機構存在的一些問題,經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研究,決定近期在全省質檢機構開展專項監督檢查,重點對質檢機構超范圍檢驗、出具虛假檢驗報告或偽造檢驗數據、使用作廢標準,樣品留存制度不完善,樣品留存制度執行不到位,檢驗數據修約不嚴格,儀器設備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以及標準物質配備使用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檢查。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從2月上旬開始,4月底結束。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階段。2月15日至3月5日,全省質監系統內省、市、縣三級質檢機構和各省級授權質檢站要對照《質檢機構自查自糾檢查表》的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找出問題,能立即糾正解決的要立即解決,并認真填寫《質檢機構自查自糾檢查表》。市、縣兩級質檢機構的《質檢機構自查自糾檢查表》報省轄市質監局,省局有關直屬質檢機構、各省級授權質檢站填寫的《質檢機構自查自糾檢查表》(電子版)直接上報省質監局。第二階段為監督檢查階段。3月5日至31日,根據第一階段的自查情況,各省轄市質監局負責對本轄區內市縣兩級質檢機構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照《質檢機構自查自糾檢查表》,重點核實自查自糾情況的真實性。各省轄市局要采取聽取匯報、檢查設備運行情況、觀察實驗室環境、查閱20*年度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等形式認真進行監督檢查。3月20日前各省轄市局要根據監督檢查情況填寫《質檢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匯總表》(附表2),上報省質監局(報電子版)。省質監局根據上報情況,對全省質檢機構的自查自糾情況開展抽查。第三階段為整改總結階段。4月1日至30日,全省各質檢機構針對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開展整改工作。各質檢機構要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到位。整改結束,全省質監系統內省、市、縣三級質檢機構和各省級授權質檢站都要寫出整改落實報告,各省轄市局對本轄區內市縣兩級質檢機構的整改落實情況匯總后寫出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電子版)報省局。省局有關直屬質檢機構、各省級授權質檢站的整改落實報告(電子版)直接報送省質監局。省質監局匯總情況后,對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總結通報。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汛期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迅速開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現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全縣水利系統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本次行動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局安監辦為牽頭單位,其他部門聯合行動,形成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工作格局。
三、明確責任,強化督查
為了確保執法嚴明、政能行、令能通,全局上下必須清楚認識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關系,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全局意識,加強內外部協調聯動,密切溝通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工作權威和效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漏查、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一票否決”考核管理制度,有序推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四、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所屬縣域內水利行業類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在建的水利工程項目,重點區域施工場地和獨立辦公場所,歷次專項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地區,特別是小(二)型以上水庫、農村小水電站、中小河道、Ⅳ級以上飲水安全工程和小(一)型以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
五、檢查內容及重點
(一)在建水利工程項目
施工度汛方案制定與執行情況,參建單位是否具有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完善的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相關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進行了技術培訓并持證上崗等。現場安全隱患、危險源排查情況,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處墜落等防護措施,是否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執行,是否對“三違”進行了檢查并進行嚴肅查處,是否發生過安全事故。
(二)水庫、水電站大壩
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安全生產的安全監管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承擔安全管理的單位履行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況,是否明確了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管理單位責任人;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規程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調度運用規程,對大壩及機電設備進行安全監測,工程安全狀況記錄(臺賬、檔案、數據庫等)是否健全,監測和數據分析是否滿足運行要求。正在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計劃和度汛預案,是否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別是小型水庫是否按照要求嚴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庫運行,是否明確專人進行安全觀測和巡查。
(三)農村水電
農村水電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是否健全,安全監管責任主體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是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農村水電企業各類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兩票三制”是否得到貫徹執行;已建水電站是否進行了安全管理分類、年檢和相應整改;是否有新產生的違規水電站,是否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未徹底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農村水電供電區安全供電情況,是否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單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涉及安全的重要參數是否長期堅持監測跟蹤和定期分析,對結構、材料、機電設備、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是否進行過全面系統的分析并做出結論,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是否建立了臺帳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補救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應急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是否到位,防范洪水及其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齊全,是否進行了必要的演練,應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滿足快速響應和緊急處置的需要,是否認真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以及搶險隊伍和物資。
六、檢查時間安排
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31日,為期一個月。由領導小組抽派人員組隊進行現場檢查,全時段、全過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方式,抽查或是暗訪。
七、工作要求
(一)各個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與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召開動員會,并按照“快、嚴、實、細”和“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相關工作。全面開展安全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立檔案,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但對安全生產有嚴重危害的落實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對安全生產有嚴重危害、不能確認安全的要立即停工、停產整頓,并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查。
(二)各個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與生產經營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組工作,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由各單位具體負責落實整改,結合重點整改及消除安全隱患情況,于2014年7月28日前如實報告包含進展、工作制度建設、督促整改落實、事故查處等情況。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著力解決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人員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和安全,防范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內容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落實、考核情況;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情況;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情況;
4、項目安全許可、人員到位情況,堅決打擊工程建設領域層層轉包和資質掛靠等行為,切實消除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現象;
5、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情況;
6、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情況;
7、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對企業一般工傷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開展調查、處理情況;
(二)具備必要安全生產條件方面。主要包括:
1、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施工、使用情況;
2、生產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要求,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和檢測、檢驗情況及危險作業場所及設施、設備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3、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技術交底及危險性較大項目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情況;
4、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人員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上崗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操作情況;
5、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機械傷害、觸電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
1、高處作業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保障設施、設備的落實,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落實等情況;
2、腳手架工程的搭設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設備、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
5、施工用電專項方案的制定及按方案實施情況;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去年10月底)
1、成立機構。成立縣工程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安監局牽頭,縣建設局、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承擔日常工作。
2、宣傳發動。各單位應充分認識工程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督促所屬行業企業認真開展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同時落實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分管領導及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工作人員,具體人員名單報縣安監局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專項檢查階段(去年10月至3月)
1、部門自查。各部門按照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重點對以來政府投資項目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自查情況于1月底前書面報告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聯合檢查、督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適時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聯合檢查、督查。
(三)整改落實階段(4月至12月)
1.查糾問題。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進行糾正,確保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優質、高效、安全、廉潔。
2、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工程建設領域的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及時完成隱患整改。
(四)鞏固成果階段(明年1月至明年3月)
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規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各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總結報告于明年2月底報送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責任、方案、期限和資金,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各部門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主體,加強對在建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完善建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建設市場,強化全過程監管;監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程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
隨著國家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民營經濟得到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提出“股份化、集團化、產業化、國際化”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規模日益擴大,投資領域更加廣闊,管理層次逐漸增多,使得內部審計越來越受重視。民營集團企業的公司治理和經營有著自身特點,只有提高對內部審計的認識,才能結合企業實際,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找到行之有效的審計方法,發揮審計應有作用。
一、現代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定位及作用
經濟逐漸發展過程中,內部審計的內涵同樣經歷著深刻的變革,其職能、作用也在必然變化發展。一般來說內部審計具有監督、鑒證、評價、咨詢職能,也有人概括為監督和服務兩大職能。由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外部制約機制的加強,內部管理水平的提高,會計信息化的普及,賬面資料的錯弊將日趨減少,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糾弊”轉向為企業內部的管理、決策及效益服務,其職能也應從監督向服務方面拓展。
準確的職能定位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前提,現代企業內部審計作用主要為防弊、興利、增值。防弊與興利是傳統作用,在審計中發現違法、違規等舞弊行為,通過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審查和評價,促進企業完善內部控制,防范舞弊行為再次發生,糾正管理弊端;增值作用是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的新增作用,通過介入企業風險管理、治理和控制領域,幫助提升管理水平,促進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和企業價值增加。
二、當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溝通和協調不暢
企業各層面對審計結果訴求往往存在矛盾,權力層希望能通過審計全面掌握被審計單位經營情況和主要存在問題;審計部門希望降低審計檢查風險,問題反映比較多,沖淡了審計重點;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因業績考核希望反映的問題越少越好。審計人員被認為是專挑毛病的、內部經濟警察或者是領導的眼線,只講問題,不說成績,不少企業管理層對審計不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
2、審計重要性認識不夠,介入審計時間滯后
一些民營企業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認識不夠,內部審計地位不高,目前內部審計還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以事后監督為主,許多正在發生的經濟活動,如招投標、工程預決算、重大合同簽訂等應屬事前、事中審計事項,未納入內部審計范疇提前介入,而出現問題往往在這些環節較多。
3、審計實施不規范,忽視審計質量
一些審計項目不制訂審計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不按內部審計程序規范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隨意性;有的審計項目重結果輕程序、有結論缺證據,程序脫節,證據不力,難以保障審計質量;有的審計報告主次不明、篇幅較長、專業性術語多,領導關注的重要事項不突出。
4、審計成果運用有待提高
審計針對具體問題的建議和意見雖然多,但后續整改審計跟蹤不力。如有的完善制度、規范內部控制程序方面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不切合實際,一些問題整改需要多層面、多單位配合,再加之管理層不重視、不主動,從而造成問題“年年審、年年有”的情況。
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及作用的幾點思考和對策
1、監督與服務并重,加強溝通和協調
審計不僅查問題,更重要的是提出建議、強化管理、增加效益、防范風險,本身是監督,也是一種服務,寓服務于監督之中,最終目的是改善經營管理,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具體講可堅持四個方面的轉變:
一是審計重點從財務收支審計向經營管理審計轉變。內部審計不僅僅滿足于傳統財務審計的查錯糾弊,要轉變為緊緊圍繞企業的工作重心、重大決策、發展目標、內部控制和領導關心等事關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管理事項,揭問題、作評價、提建議、促整改,以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審計目標從單純的監督向服務并重轉變。內部審計的服務目標是提供有關經營活動的分析、建議、咨詢意見和信息,協助企業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既要審深審透,也要幫促到位。把重點放在問題產生原因、可能造成的影響、改進的可能性和措施上,提出切實、合理的建議,并通過后續審計來推動具體問題整改落實。
三是審計方式從事后向事前、事中審計轉變。事后審計是在損失形成和代價付出基礎之上進行的,有一定的滯后性和缺陷性。因此審計服務的主動性和超前性必須增強,通過事前審計來建立內部控制的“防火墻”,通過事中審計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
四是審計人員以監督者身份向合作者轉變。審計人員在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的同時,抱著平等、信任、合作的態度,與被審單位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共同分析問題的潛在影響,使被審單位認識到審計是一種幫助而不是一種威脅,避免對立情緒產生。撰寫審計報告時盡量不使用責難性措辭,多用建設性用語;小問題現場指出,就地督促整改,大問題如實向領導報告。
2、認真貫徹內部審計準則,重視審計質量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體系,對審計工作起著“引導”、“規范”和“促進”作用。規范的審計流程,高質量的審計結果,更容易得到管理層的認同和采納。重點可把握幾個方面:
一是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審計工作流程。結合準則對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后續審計等審計工作程序進行重新優化,進一步規范審計流程,完善審計制度。特別審計證據的收集和分類,強調證據要有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和審計結論相對應;審計報告必須客觀公正,應當內容完整、事實清楚、結論正確、用詞恰當、格式規范,有利于領導理解、采納。
二是建立三級審計復核,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審計質量控制上強調審計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審計,規范審計行為,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項目審計計劃、具體方案要做到職責明確、內容清晰;每個審計人員都要對自己完成的事項負責,在此基礎上進行審計組內部復核;所有審計結論事項必須得到項目負責人審核,然后報審計部門領導核準,才能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和建議要切合被審計單位現狀,具有可操作性,能通過整改真正解決問題。
3、加強后續整改跟蹤審計,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率
一、常態化疫情防控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防控工作部署
1.成立領導小組。為了有效應對疫情,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疫情常態化防控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時上報和反饋工作情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2.完善方案預案和各項制度。隨著疫情防控工作的推進,結合學校實際,及時對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預案不斷修訂、充實、完善,目前修訂和完善預案3個。
(二)抓好宣傳教育,筑牢師生科學防護基礎
學校抓好防護知識教育。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并通過微信公眾號、班級和家長微信群、短信等平臺載體,疫情防控日常知識手冊等信息,做到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全覆蓋。
(三)從嚴落實舉措,確保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1.做好師生疫情摸排。組織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疫情摸底工作,準確掌握3000名師生假期動向和身體健康狀況,是否赴重點疫區參加活動、探訪親友,是否接待和接觸過從重點疫區回來的相關人員,是否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咳嗽癥狀患者等情況。
2.建立疫情臺賬檔案。按照校領導包年級、年級組長包班級、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包學生、中層干部包教職工的“四包”原則,建立起全校師生疫情動態“一人一檔”, 做好詳細的信息統計,每天跟蹤詢問核查相關師生身體心理及情緒狀況,切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
3.嚴格落實報告制度。
4.抓好防控物資保障。做好開學準備,提前備足口罩、體溫槍、消毒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資。
5.嚴格校園管理整治。為嚴防疫情向校園輸入擴散,嚴格執行校園封閉式管理,嚴格執行“五個一律”。
6.深入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加強校園內教室、食堂、等學生重要聚集場所和洗手間的保潔和消毒,加強物
體的表面清潔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記錄,徹底清理衛生死角。
二、下步工作打算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規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等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人民政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下簡稱成員單位)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第四條事故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體劃分標準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現場的事故發生單位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或者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或者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現場的事故發生單位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省、部屬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除依照規定向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外,還應當向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并通知同級公安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依照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的,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行為。
前款所稱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行為依照下列規定認定:
(一)事故報告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屬于遲報;
(二)對應當上報的事故的發生時間、發生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因過失遺漏未報的,屬于漏報;
(三)對應當上報的事故的發生時間、發生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故意不如實報告的,屬于謊報;
(四)對事故隱瞞不報的,屬于瞞報。
第八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或者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第九條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書面記錄,或者使用攝影、錄像等技術手段采集證據,妥善保存現場痕跡和物證。
第十條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較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組織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園區等功能區內發生的一般事故,由功能區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功能區內發生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其相關部門或者依法設立并具有相應行政管理職能的功能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調查。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工會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派員組成,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根據事故調查的需要,也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與事故無直接利害關系的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組的牽頭部門和組長由該人民政府指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的,被授權或者被委托部門為牽頭部門,該部門負責人為組長。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的需要可以設立若干專項調查小組。
第十三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以及直接經濟損失;
(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完善相關制度的建議;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可以根據事故調查的需要,要求有權機關依法凍結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依法暫停相關證照的注銷程序。
第十四條事故調查組各成員單位在事故調查中的職責:
(一)事故調查組牽頭部門:組織、協調事故調查工作;
(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有關資料,提出處理建議;
(三)監察機關:對事故中涉及的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四)公安機關:參與事故調查取證,協助鑒定死亡原因,依法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行為;
(五)工會: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六)其他成員單位:在其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調查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和相關單位應當在事故調查組規定時限內,提供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相關行政許可證復印件;
(二)組織機構以及相關人員崗位職責說明;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相關管理制度文本;
(四)傷亡人員身份證明以及勞動關系證明;
(五)與事故相關的設備、工藝資料和安全操作規程;
(六)有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明;
(七)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基本情況的說明;
(八)事故現場示意圖;
(九)有關責任人員上一年度收入情況證明;
(十)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材料。
事故調查中,事故發生單位、相關單位和人員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事故調查組應當充分聽取其意見。
第十六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因事故調查需要,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事故調查報告的提交期限可以適當延長。有關人民政府或者被授權、被委托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的,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的,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事故現場因事故救援無法進行勘察的,事故調查期限從具備現場勘察條件之日起計算。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各項內容,并根據需要,從行政管理、行業監管、社會監督等方面對防止和減少同類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議。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原因、責任認定、責任者處理建議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事故調查組組長應當根據多數成員的意見做出結論,并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不同意見予以說明。
第十八條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做出批復,并抄送事故調查組各成員單位。事故調查組牽頭部門應當自收到批復之日起15日內,將批復送交事故責任單位和事故責任人員。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并在責任追究完結之日起15日內,將責任追究情況報告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
第二十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并在整改結束之日起15日內,將落實批復的情況報告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第二十一條事故調查處理實行督辦制度。一般事故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門負責督辦;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門負責督辦;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的督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檔案材料由事故調查組牽頭部門負責收集和保管。
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檔案材料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報告以及事故救援的材料;
(二)事故調查報告以及相關證據材料;
(三)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
(四)批復落實以及責任追究的材料;
(五)事故發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的材料;
(六)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中,事故調查信息的對外由事故調查組組長決定。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事故調查信息。
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九條規定職責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鄉(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本規定第十九條規定職責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及其成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職責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不按照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處理相關責任人員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基本原則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指工程項目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在抓生產的同時抓好安全工作。他實現了安全與生產的統一,生產和安全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兩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對立起來應將安全寓于生產之中。
2、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指安全生產工作是衡量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基本內容,它要求對各項指標考核,評優創先時首先必須考慮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安全指標沒有實現,即使其他指標順利完成,仍無法實現項目的最優化,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3、三同時原則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環境保護等措施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簡稱。
紅河南源供水有限公司
一、組織機構設置
運維部經理
綜合管理員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運維部副經理
維護班
運行班
二、崗位明細表
序號
姓名
崗位
備注
1
陳家祥
運維部經理
2
郭富興
技術負責人
3
尹正彪
運維部副經理
4
黃文祥
安全負責人
5
蔣買艷
綜合管理員
6
武文剛
維護班班長
7
田茂才
維護班班長
8
楊天貴
維護人員
9
王正祥
維護人員
10
梁小雨
運行值長
11
趙正雄
運行值長
12
吳碧如
運行值長
13
太樹明
運行值長
14
周成宇
值班員
15
周賢
值班員
16
陳開瑞
值班員
17
孟晨
值班員
18
白雅婷
值班員
19
楊映文
值班員
20
袁嘉誠
值班員
21
彭美麗
值班員
序號
姓名
崗位
備注
1
周麗兵
運行值長
2
孟筱涵
運行值長
3
羅正紅
運行值長
4
官勇
運行值長
5
許忠
值班員
6
吳祥云
值班員
7
趙俊飛
值班員
8
楊呂
值班員
9
王順革
值班員
10
顧少忠
值班員
11
李維春
值班員
12
普慶保
值班員
二、各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
運維部經理安全職責
(1)運維部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承擔的運營項目施工安全負全責,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生產管理過程中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結合項目特點,對安全生產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3)負責配備符合國家和部門規定數量的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項目的安全責任制和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不得挪作他用。
(5)落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規程,外來施工隊進入項目點施工時應該嚴格執行作業票制度。
(6)督促作業人員遵守安全生產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正確使用機械設備,并保證長期在施工現場監督管理。
(7)運營項目實行總承包的,運維部經理定期組織考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8)與運維部管理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并定期組織考核。
(9)組織編制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安全生產標準化策劃書》、《安全技術措施》及各類交底。
(10)組織有關人員開展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及制定管控措施。
(11)組織開展運維部“四個一”活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施工作業環境中的安全隱患;落實政府監督管理部門、上級機關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在隱患整改報告上簽字。
(12)在施工現場時間不得少于當月日歷天數的80%;在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模板支架搭設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期間現場值守。
(13)組織對新入場、轉崗員工的從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組織對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進行職能、技能、崗位教育培訓考核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組織審核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未經安全教育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14)組織對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辦理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裝驗收、使用登記;組織對進人現場前的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查驗,并報相關單位監測檢驗,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并設置專人管理,組織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并建立資料檔案.
(15)組織并落實對施工現場實行時閉圍擋,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且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要求,按規定設置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及消防器材。
(16)組織落實對施玉現場“三寶、四口、臨邊’”等部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17)落實配備應急救援物資,組織運維部及施工作業人員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記錄評價,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18)組織工作面移交(基礎、安裝、消防、水電、裝飾裝修)時,應采用書面形式。
(19)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月活動等安全生產相關活動。
(20)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21)認真執行安全事故上報和應急管理制度,發生事故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及時組織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同時應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事故調理處理工作。
(22)積極推進、落實公司要求的班組互聯互保制、班前十五分鐘安全大講臺等各項工作。
(23)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學習。
(24)根據項目特點組織開展各種不同種類、不同時期的專項治理行動。
(25)參加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會議(須運維部經理參加的)并傳達至運維部。
運維部副經理安全職責
(1)在運維部經理領導下,具體組織項目施工;在項目運營過程組織實現安全、環境與衛生職業健康目標和指標的控制要求;協助運維部經理生產管理過程中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
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調節施工進度與安全生產方面的矛盾: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
(3)執行運維部安全生產領導帶班制度,全面掌握運維部的安全生產情況。執行運維部安全檢查制度,運維部經理不在項目期間,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運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按“三定一落實”及時組織整改并加以落實解決。
(4)協助運維部經理組織各種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按照運維部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嚴格執行各項規定,確保對進入項目現場的物資、機械設備、監測裝置得到有效實施管理和控制。協助運維部經理組織對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使用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6)協助運維部經理組織落實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
(7)
負責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落實。
(8)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協助運維部經理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9)在運維生產過程中,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暫停施工,在安全整改和落實安全措施后,方才能再施工。
(10)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現象或冒險作業,阻止和糾正,必要時暫停施工,匯報運維部經理。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11)負責本項目發生的緊急情況和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負責對事故、事件,不件合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12)參加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會議,并傳達至項目部。
(13)根據業主方的生產作業計劃,對運維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安排和總體協調指揮。
安全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運維部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監督管理檢查責任。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制止“三違”行為,對各種違章行為有處罰權: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貴令先停產,及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報告運維部經理。
(2)調查、分析、監控運營項目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以及環境因素變化,提出符合實際的整改措施和監控措施。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向運維部經理和分公司安全總監報告,并可以直接向公司安環部直接報告。
(3)參加由上級部門、公司、直管部等有關部門組織的季度檢、月檢和其它各項安全檢查,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內業資料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督促相關責任人予以整改,組織復查驗收并回復。
(4)參與運營項目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如實做好檢查、驗收記錄。督促材料管理員、機械操作員等相關責任人定期對設備、機械進行維護保養工作。
(5)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的落實,督促核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督促運維部領導,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協助編制《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策劃書》,組織編制運營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運維部經理開展應急救報演練工作,并對演練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的安全保證措施,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意見,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接受技術負責人對方案的安全技術交底,協同技術負責人落實方案交底的安全保證措施落實到位。
(9)工程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時,協助技術負責人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10)督促運維部經理開展項目“四個一”
活動,負責制定、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監督、指導相關責任人的工作開展。
(11)協助運維部經理制定工程項目網格化管理辦法,協助運維部經理定期對責任人進行考核評價。
(12)協助運維部經理落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及編制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使用計劃,監督制度和計劃的實施,并督促內業管理和成本核算員做好相關臺賬。
(13)督促并協同班組長、勞務隊伍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14)監督班組長每天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中檢查、班后活動,并將活動開展情況形成文字記錄、照片或影像資料,及時上傳微信群并歸檔。
(15)建立安全內業臺賬,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內業資料并審核內業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合規性。如實記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日志,落實相關單位辦理安全備案工作,按時按量完成運營項目安全管理信息化報送工作。
(16)監督設備材料員對運營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工作,監督安全防護用品的驗收以及檢驗。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
(17)監運營程項目的安全保衛工作。
(18)落實運營項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9)督促運維部經理每日點評安全日記。
(20)督促運維部組織對新入場和轉場、轉崗員工進行入場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作業情況的檢查監督;
(21)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2)督促運維部及時購買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23)參與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本運維部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及監督落實,發現重大隱患,行使停工權利,對整改復查是否合格進行驗證。
(24)督促分包隊伍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配備管理人員,并執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綜合管理員安全職責
(1)負責檢查、驗收項目使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并收集、查驗設備資料和操作人員的證件,協助做好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和陪送取證工作。
(2)定期對庫房設備材料、勞保用品進行盤點工作,并制定設備管理制度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建立勞保發放臺賬等。
(3)督促設備維修保養人員按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做好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記錄,對各種機械設備組織定期檢查,加強施工過程中對設備的日常巡檢、專項檢查工作并整理好驗收資料。
(4)遵守國家及上級有關防火制度,配備符合規定的防火和消防設施,保持良好性能。
(5)定期對各類消防器材、工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符合規范。
(6)切實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盜工作,防止資料失竊。
(7)負責做好食堂、所屬庫房和辦公區域、住宿區域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協助開展辦公、住宿區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衛生防疫監督檢查,防火災和食物中毒。
(8)負責制定運維部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并組織具體推進整體培訓工作。
(9)負責督促指導分包隊伍依法為勞務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并將相關材料證明歸檔存留。
(10)組織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要求,對有害工種執行定期輪換、定期脫崗的規定。
(11)
負責建立和管理部門員工信息,收集使用于本項目部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并做好臺賬記錄。
(12)
參加事故方面的調查,認真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13)
協助運維部負責人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及時轉發宣貫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14)
建立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確保安全行駛。
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工作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運維部特點,主持運維部的安全技術交底。
(3)
經常檢查所轄班組(包括外包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嚴禁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包括外包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運維部應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及時上報,經批準確定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環節,預防施工中火災、觸電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發現設備、設施不正常運行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3月12日局系統學習實踐活動總結會后,從3月16日至24日,局領導帶隊分別深入到各自學習實踐活動聯系點,邊調查研究、邊解決問題,邊督導檢查、邊征求意見。調研期間,局屬各單位提出了需要局里協調解決的問題15個,局領導當場解決8個,推動了整改方案的深入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落實制度,為整改方案的落實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證
按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整改落實方案任務分解及責任分工,局黨委堅持把落實整改方案列入黨委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定期分析研究,定期督導檢查。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頭改進作風、帶頭解決問題、帶頭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實,為廣大黨員干部做出了表率,推進了學習實踐活動整改方案的落實。
為確保整改方案落實的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局黨委建立了保證整改方案落實的相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息反饋制度。每月由牽頭部門、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將本單位、本部門落實整改方案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局黨委,確保局黨委能夠隨時掌握整改方案落實的進展情況。二是建立了定期調研制度。局領導每季度帶領機關相關處室到各自的聯系點進行專題調查研究,重點了解整改方案落實、年度重點工作完成、需要局里協調的事項等情況。同時,針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部署,提出針對性的措施,全面推動方案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三是建立了整改落實自查制度。由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重點圍繞“三明確一承諾”是否落實、落實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是否逐步建立健全、近期整改的內容是否按期完成、中長期整改措施是否進行了認真準備等方面進行自查,做到邊查邊改,進一步增強落實整改方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四是建立了整改落實公示制度。通過**漁業網、宣傳欄、工作簡報等形式,面向干部群眾、面向服務對象、面基層單位,公示落實整改方案進展情況,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
二、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督導檢查,落實整改方案取得階段性成果
在落實整改方案過程中,局黨委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分門別類提出了整改意見,明確了整改重點,確定了整改時限,落實了整改責任。對列入近期整改范圍的問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增強了整改工作的針對性;對尚未整改的問題,進行了分類排隊,善始善終地抓好落實;對已經整改的問題,進行了自查和復查,防止出現反彈。
1、加強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局黨委在對現有制度進行認真梳理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制度的“廢、改、立”工作,并重點圍繞科學理論武裝、干部選拔任用、提高決策水平、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相繼建立和完善了一些新制度和新規定。一是圍繞科學理論武裝,建立和完善了理論學習制度。制定了《市水產局加強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的規定》、《市水產局黨委理論學習制度》。二是圍繞選好用好干部,建立和完善了選拔任用制度。擴大選拔范圍,完善了競爭上崗制度,局系統33名正科級干部全面通過公開競爭上崗或競聘上崗,營造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暢通交流渠道,完善了交流任職制度;強化監管并舉,完善了監督管理制度。三是圍繞務實清廉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廉潔從政制度。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了黨委成員聯系點制度、落實了廉潔從政制度。四是圍繞發展漁業經濟,建立和完善了科學決策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局黨委議事規則》、《市水產局會議制度》、《市水產局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定》、《市水產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局屬科學事業單位黨政領導職責分工的意見》。五是圍繞提高能力素質,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培訓制度。按照《干部教育條例》和《**市“十一五”期間干部教育培訓規劃》的有關要求,結合現代漁業建設對干部隊伍素質的新要求,建立了干部培訓制度和青年知識分子培養制度。
2、優勢水產品養殖示范園區建設取得新進展。20xx年3月份,局里對20xx年度建設的14個優勢水產品養殖建設項目進行了督查,從督查情況看大部分園區都已完成了主要工程的建設,整體環境有很大的改善,計劃今年5月份對20xx年園區建設單位進行正式驗收。同時,組織開展了20xx年養殖示范園區建設申報工作,計劃總投資24098.42萬。其中:良種鯉鯽魚示范園區7個、南美白對蝦示范園區3個、海珍品養殖示范園區2個、觀賞魚養殖示范園區3個和中華絨螯蟹養殖示范園區1個。
3、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取得新進展。制定了《**市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規范》、《20xx年度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計劃》、以“關愛渤 海、關愛海河,構建生態文明**”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方案,成立了增殖放流驗收及監督小組,負責驗收、監督和指導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工作,預計20xx年將放流各類水生生物苗種6億尾,品種有中國對蝦、三疣梭子蟹、草魚、鰱魚、鳙魚等,并將舉行大規模的增殖放流儀式,擴大社會影響力。
4、科研項目申報工作取得新進展。第一季度申請局級科研推廣項目19項,組織13家企業申報了水產種業基地項目。下一步,將加強以帶動養殖品種結構調整為主的名優特新品種的引進及示范推廣項目;以促進漁業的和諧發展為目的的節水養殖、生態養殖推廣應用項目;以保證水產品質量為目的的標準化健康養殖技術示范推廣項目;以發展都市型漁業為主的觀賞魚養殖、休閑漁業等項目。
5、高級水產技術推廣員培訓鑒定取得新進展。第一季度全市培訓鑒定水產推廣系統高、中級技術人員80人。養殖示范園區培訓工作初步方案已經完成,確定了培訓對象、培訓重點內容以及培訓的方式方法。鑒定站管理方面,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有關人員已參加了20xx年度農業部職業技能鑒定督導員培訓,今后開展培訓鑒定工作將按照農業部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