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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對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以及從源頭上治理腐敗,都具有重要意義;《行政許可法》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后又一步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進依法行政,都將產生深遠影響。全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認真學習貫徹這部法律。監察部門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政府的高度,充分發揮監察機關的職能作用,認真部署、精心組織,把對落實《*區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方案》、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作為一項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二、認真準備,抓好宣傳,大力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和考核工作
《行政許可法》所確定的原則和制度是對現行行政許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具有較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專業性。所以,《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是各部門今后一段時間內的一項重要任務。區監察局、法制辦多次研究、協商《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和考核工作,詳細分配了各職能單位的具體職責,做到責任明確,并要求于2004年7月1日前完成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此監察局和法制辦認真部署,經區政府批準,把整個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活動分為三個階段:1、清理全區審批項目階段。2、學習、培訓《行政許可法》階段,全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分成處級及以上領導、科級領導和科員三個層次分別由組織部、人事局、法制辦進行培訓,并對專門從事行政許可工作的人員進行專門培訓。3、考核、考試、發證階段,考試分為開卷、閉卷兩種方式,對專門從事行政許可實施的工作人員實行閉卷考試,其他人員開卷考試。監察局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將定期監督檢查各責任單位的落實工作。同時,《行政許可法》對監察機關在行政許可工作中的職責作了規定,對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區監察局、派駐機構監察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更是要帶頭學習、宣傳《行政許可法》,準確理解、深刻領會、正確把握其立法精神和基本內容,使監察干部能夠熟練掌握《行政許可法》,增強依法監察意識,提高依法監察能力,更好地履行監察職責。
三、嚴謹認真,高度負責,督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
為全面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奠定堅實的基礎,監察局督促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清理工作。一是要清理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要依法明確實施機關;對行政機關超越職權實施行政許可的,擅自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或者行政機關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許可的,都要依法予以糾正。二是要清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對增加違反上位法的行政許可條件、規定違反《行政許可法》的程序和超出法定期限的都要予以修改或廢止。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公布我區行政許可事項和實施主體名單。自7月1日起,凡未經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實施主體,一律無效。
四、健全制度,明確職責,依法強化對《行政許可法》的推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許可法》規定,監察機關的職責主要有三項。第一,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和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違反法定條件實施行政許可以及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監督不力的,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二,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監察機關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擅自收取費用或者不按照法定項目和標準收費的,有權責令退還非法收取的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第三,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監察機關對在辦理行政許可、實施監督檢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區監察局根據上述要求,認真履行《行政許可法》賦予監察機關的職責,充分發揮監察機關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一)區政府成立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推行全程辦事制工作領導小組,并分設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辦公室和推行全程辦事制工作辦公室。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政府法制辦,負責日常事務,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
(二)設立區行政投訴分中心(于今年4月1日掛牌工作)。制發了《*區公務員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辦法》和《*區全程辦事制投訴督察暫行辦法》,保證了救濟渠道的暢通,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結合本部門的實際,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把監督工作落實到行政許可受理、審查、監管等各個環節,創新實施行政許可監督機制,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進行立項檢查。
(三)設立下列制度:
1.行政許可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
2.重大行政許可決定備案制度。
3.定期檢查制度。
4.兩員監督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規范價格行政執法事項。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物價部門“三定”方案,對價格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執法依據、執法職權等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對沒有合法依據的價格行政執法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嚴禁不具備價格行政執法資格的單位和人員行使執法權。嚴格價格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權限,嚴禁越權執法。
(二)規范價格行政自由裁量權。結合清理行政執法事項,認真查找,逐項登記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權力,編制價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目錄。依照《省價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規則》和《省價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對價格行政處罰權力的行使范圍、條件、標準等具有彈性空間的內容進行細化量化、分檔設限,明確執行標準,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壓縮自由裁量彈性空間。
(三)規范價格行政執法程序。合理配置內部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和人員,將職權細化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編制完整的執法工作流程,明確各環節工作時限、崗位職責及責任追究、監督形式。規范價格行政執法文書和執法工作案卷整理,統一按國家、省有關格式要求制作執法文書,嚴格執法案卷中實體內容、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等材料的編目裝訂、立卷歸檔。
(四)規范價格執法信息公開內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價格執法信息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之外的執法項目、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流程、執法標準、執法結果等事項都要及時公開,保證價格行政執法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重點推進價格行政處罰結果公開,對價格行政處罰項目結果以內容摘要的方式進行公開。
(五)規范價格行政執法行為。認真制訂價格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嚴格落實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運用績效管理、評議考核等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
(六)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站所活動。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要按照市統一部署,細化工作方案,明晰領導責任,積極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站所活動,力爭入圍評選對象。
三、實施步驟
(一)清理自查階段(6月20日前)
認真組織執法事項清理,并將清理結果于6月10日前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查,經審查確認的價格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執法職權等事項在日報、市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上予以公開。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各項任務,全面清理在價格行政執法事項、自由裁量權、執法程序、信息公開、執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征求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我局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對發現的問題和收集的意見建議建立臺賬,制訂整改方案。要在6月20日前對清理自查情況匯總分析后撰寫自查報告,及時上報市監察局。
(二)整改提高階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自行整改提高。按照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重點圍繞加強價格執法人員教育培訓、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權、規范執法信息公開、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及文書、規范具體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整改提高。
2、督促整改提高。市監察局將組織督查組,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組織座談等方式,對我局整改提高工作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現場會推進提高。積極參加市召開的規范基層執法工作現場推進會,對工作行動遲緩、問題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督促。
(三)考核驗收階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按照市監察局制訂的考核細則,并結合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百日整治”等活動對我局規范價格執法工作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對達不到上級要求的單位,要求其重新整改,直到驗收合格。
(四)總結評選階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對規范價格執法工作進行總結,參加市開展的人民滿意站所評選活動。
四、工作要求
進一步加強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基本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和素質;規范危險化學品市場秩序。
消除事故隱患,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工作步驟
建立工作機構,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1830日)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人員,動員部署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組織實施階段(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一是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自覺糾正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二是開展督查檢查。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全面普查,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復查,摸清全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基本情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是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按照全市統一要求,開展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行動,堅決依法取締各類無證、非法從業單位,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儲存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關停并轉。
層層組織驗收。要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回頭看”總結提高階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0日)鎮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制定檢查驗收標準。防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死灰復燃,建立長效機制,推進工作縱深發展。
三、工作內容
取締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企業,淘汰落后工藝。凡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裝備或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資格,依法予以關閉;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堅決依法取締;凡是不符合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堅決依法予以關閉。
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和銷售網點,嚴格審批條件。應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核、發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對生產經營設施、從業人員素質等經營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資格。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秩序。對位于主城區或人口稠密地區的企業,積極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推動搬遷。集中整治小經營攤點、掛靠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產無法保障的企業一律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關停并轉。
整治運輸環節。要加強對道路和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檢查,強化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單位)資質、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和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申報制度。對不具備資質或在內河、內湖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進行劇毒化學品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依法予以處罰。
強化充裝安全。加強危險化學品充裝環節、生產經營裝置和運輸車輛維修環節整治,嚴格維修管理。嚴格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嚴格資質、定點充裝和定點維修制度。認真查驗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嚴禁超量裝載,液化氣體充裝站要有防超裝措施,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要采用萬向節管道系統,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裝卸軟管及儀表和安全附件應齊全有效。
提高管理水平。要把危險化學品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與加強企業基礎工作結合起來,加強基礎工作。指導和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自我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隱患整改、危險源監控、從業人員培訓、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等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事故預防、應急處置能力。
嚴防劇毒化學品丟失。認真核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底數,強化監督檢查。全面掌握轄區內生產、銷售、使用和運輸劇毒化學品情況,督促從業單位進一步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和被不法分子利用。要引導、支持劇毒化學品儲存單位在加強值班、巡邏守護的同時,積極采用監控報警、與110聯網報警等形式,不斷提升其安全防范水平。
四、保障措施
凡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建立黑名單制度。建立和公布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活動的黑名單。新申請資質的一律不予批準;已經取得資質的予以撤銷。
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快技術改造提升。要推動危險工藝的化工過程安全技術改造。年年底前必須采用自動控制技術改造現有技術、工藝和裝置,提高化工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重大危險源、重點崗位和重要部位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對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設置安裝遠傳和連續記錄裝置;位于人口稠密區、安全距離不足的加油站要落實隱患整治措施,實施阻隔防爆改造;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投入,加快技術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2012年年底前,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全面達標。
提高從業準入標準,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嚴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把從業人員是否達到相應素質要求作為安全許可條件,納入審核范圍。督促企業開展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從業人員100%接受專業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新建企業應與有關職業院校簽訂培訓協議,變招工為招生,實現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變。
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上限從重處罰,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有違法違規行為、不認真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并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嚴格執行經濟政策。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執行“三大”政策經濟。建立專賬,專項使用。足額繳存安全風險抵押金,全員參加安全責任保險,增強企業安全風險防范能力,提高準入門檻。
加強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建設項目安全設立審查,六)嚴格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按照安全發展規劃的要求。不符合安全發展規劃、使用淘汰技術和落后工藝的項目不予審批,嚴格限制小化工項目的審批。認真做好新建企業安全設施試生產(使用)及竣工驗收方案備案工作。
五、職責分工
安監局:牽頭開展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醫藥生產企業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和經營企業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交通局: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上運輸危險化學品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管理、劇毒化學品購買使用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治安隱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質監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企業的排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置單位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安全隱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六、工作要求
二、工作重點
1、切實加強對關閉、停產整治企業的后督察工作
堅決貫徹并進一步落實贛府廳字[2012]147號文件的要求,對實施關閉措施的企業進行全過程跟蹤;對實施停產治理的企業進行后督察;對實施警告通報批評的企業加強監管,并做好相關的督察記錄。
2、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污染減排工程、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重點治理工程進行專項檢查。
落實“十一五”污染物減排任務,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面檢查,集中整治環境違法行為。各地要緊緊圍繞減排重點工作,結合自身實際,加大對化工、造紙、印染、皮革、水泥等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著力解決環境安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問題,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
3、繼續開展對工業園區(含工業板塊)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切實解決當前開發區、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力問題,各縣(區)、經濟開發區環保局對所轄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含工業板塊)自身的建設項目和在建、已建、已正式入園的建設項目、各類企業逐個進行全面認真的清查,市局將適時組織有關人員對開發區、工業園區(含工業板塊)進行核查,對已建成投產并辦理了環保審批但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的企業,責令停止生產,限期到環保部門補辦“三同時”竣工驗收手續;對已建成投產但尚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企業,責令停產,限期按審批權限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對正在建設但未辦理環保審批的企業,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按審批權限補辦環保審批手續;要求限期補辦相關環保手續的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審批權限到環保部門及時辦理,逾期未按要求補辦的市環保局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工作要求
為確保我分局路政執法人員崗位大練兵活動扎實有效的開展,經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成立市公路局分局崗位大練兵活動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二、大練兵活動對象
目前從事公路路政、治超工作和擬從事公路路政、治超工作的人員。
三、大練兵活動考評內容、方式
按照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著重于提高服務意識,強化業務能力,規范執法行為。
(一)軍事科目訓練。包括單個隊列動作、交通指揮手勢分解動作、連貫動作等,采取集體考評與單人抽簽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應知應會理論。包括路政業務(含路政執法流程模擬訓練)和治超必備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省局采取統一出卷、閱卷方式進行。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全部為單選或多選題)。參考書目《公路執法崗位大練兵培訓教材(一、二)》、《大練兵理論業務知識試題庫》。
(三)觀摩比賽。
1、路政治超查處現場模擬演示。采取專家現場評分方式進行。
2、內務整理示范動作演示。
3、單位方隊隊列和交通指揮手勢。
(四)職業道德規范、微笑服務行為規范等。
三、大練兵時間安排
大練兵活動自2012年11月9日開始,2012年12月中旬完成。
(一)學習訓練階段(2012年11月9日至12月10日)。
自11月9日至12月10日為學習訓練階段,分局負責本單位參訓人員的理論知識培訓和軍事訓練,并負責聘請軍訓和交通指揮手勢教官。學習訓練計劃為上午理論知識培訓,地點分局四樓會議室,下午軍事訓練,地點分局二里吳城關道班院內,上課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考試、考核階段(2012年12月下旬)。
理論業務知識考試、軍訓和路政治超執法現場模擬演示考評時間、地點。省局擬定于12月11日在蚌埠對淮北片區全體參訓人員進集中統一考評。
1、集體考評:由參訓全體人員進行軍事隊列演示,考官現場評分。
2、單人抽簽考評:采取指定和隨機選取的方法,軍訓人員在200人以上的單位選取9人(其中:4人由市局指定,5人隨機選?。?,由考官指定動作,現場評分。
(三)觀摩比賽階段。擬定于12月中旬,在武警部隊合肥訓練基地進行。
四、大練兵活動保障措施
(一)嚴肅紀律,加強教學管理
實行封閉式教學,嚴肅紀律,嚴格訓練,保證時間和培訓質量,確保大練兵活動達到預期目的。
(二)堅持邊訓、邊練、邊上崗的原則,處理好工學矛盾。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鞏固和發展安全生產好勢頭為目標,以深入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全場廣大職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監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全場上下的安全穩定。
1、預防和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把各類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標內。
2、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安全檢查的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3、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4、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民眾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與素質。
三、場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范圍及責任分工
三個工區內的企業、電站、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河道地質災害點。
四、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沒有建立職業衛生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的;
2、沒有向安全監管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的;
3、建設項目沒有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的;
4、工作場所沒有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沒有在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設置警示標設的;
5、沒有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的;
6、沒有為勞動者提供合格個體防護用品的,特別是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沒有為勞務派遣工發放合格個體防護用品的;
(二)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3、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生產法制意識。
2、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的目標,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審計執法體制,為構建和諧平安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規范依法行政執法活動,進一步端正執法理念,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得到加強;進一步轉變作風,隨意執法、審計不公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制度,促進依法審計,規范審計程序和審計行為。
三、工作任務
1.建立健全機構和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我局法制建設,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促進提高依法審計水平,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謝會明任領導小組組長,黨組成員、總審計師鄧余平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副職領導和各業務科科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張小平任主任。綜合科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日常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為規范審計執法程序,明確執法責任,探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獎懲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執法環氛圍,促進依法審計、依法行政,制定《法行政責任制》。
2.深入開展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結合審計工作開展對市場經濟法律法規、宏觀調控法律法規、服務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規、社會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以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新出臺的經濟責任審計條例以及修訂后的審計準則為重點,制定宣傳教育計劃,使審計人員及時掌握兩個條例和審計準則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進一步關注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立法動態,及時開展新頒布重要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3.清理行政執法人員。要按《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在本機關內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
4.清理審計執法依據。對審計機關現行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章、省政府規章等法律規范進行全面清理,列出審計機關執行的執法依據以及行政處罰、行政裁決和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等執法事項,匯編執法依據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5.清理規范行政執法文書。一直以來,審計文書在全國、全省有專門的統一要求。省審計廳在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中也部署了全省統一審計業務文書的任務。待省審計廳此項工作完成后,我們將根據省廳要求使用。
6.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和程序。在依法行政責任制中,要對審計機關職責具體細化、分解,明確局領導、審計業務人員和各個業務科室、人員崗位和審計程序中各自不同的執法責任,并實行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7.規范涉及企業的行政執法行為。除了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外,近年未安排對企業的審計。在對授權企業審計中,要嚴格遵守審計工作紀律,做到依法、廉潔、文明,不得向企業攤派、報銷費用。
8.加強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今年繼續對審計項目質量進行檢查,并組織優秀審計項目和審計報告評比活動,通過對審計項目案卷(檔案)的評判,檢查審計執法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情況,以此推進審計工作規范化進程,促進提高審計質量。
9.改進行政執法作風。全體審計人員要按照《市行政執法人員文明規范》和本局審計組廉政責任規定、“八不準”審計紀律等要求,做到文明審計、嚴格、公正執法。
10.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嚴格落實本局《依法行政責任制》、《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并結合年終綜合考評,對本局審計執法人員進行考核。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責任人,將根據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或者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四、工作步驟
(一)確認行政執法主體。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規定,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還沒有申領或換發新式執法主體資格證的部門,要及進申領;已申領了的部門,如出現執法依據、執法權限、機構及其職責調整,要及時申領變更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
(二)清理行政執法人員。按照《江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有關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核發和使用等規定,加強對行政執法證件工作的管理,進一步整頓、規范執法隊伍。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全面清理,杜絕合同工、臨時工、協管員和協警員等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從事執法工作。
二、工作步驟
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堅持“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監”的工作方針,圍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主題,充分認識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堅持問題導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落實,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努力開創法治質監建設新局面,為質監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重點工作
(一)開展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結合“七五”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和市法制局組織的全市法制執法人員培訓班,充分利用市局門戶網站和協同辦公系統等載體,組織全局行政執法部門人員學習《省行政執法條例》,向社會公眾宣傳質監部門法律法規。
(二)認真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責任。結合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取消、下放情況以及機構職能調整情況,認真梳理、及時修訂行政執法依據,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權力來源、種類、范圍和具體行政執法事項的執法依據。行政執法權力明確后,編制行政執法權力清單。按照有權必有責的要求,依法確定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崗責體系。
(三)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修改完善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行政處罰案件審理程序規定、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辦法、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辦法等行政執法程序性規定。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做好執法人員資格審查。按照省政府法制辦制定的執法文書格式,參照質檢總局的執法文書格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統一的執法文書格式。結合行政執法實踐,制定科學規范的行政執法流程圖。
(四)建立常態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繼續做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工作,將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等作為監督的重點,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予以反饋和通報,并將檢查結果應用到年終考核之中。
(五)嚴格執法責任追究。采取執法案卷評查、專項執法監督檢查等形式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根據造成后果和影響的輕重程度,按照《省行政執法條例》、《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規定,追究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三、工作要求
通過在科技領域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查處在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獎勵活動中弄虛作假,科技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故意提供虛假的信息、實驗結果等違法行為,在全州營造公正、公平的科技創新環境。同時通過聯合執法和辦案,加強執法辦案人員的培養和使用,做到執法人員人人會辦案、能辦案、辦好案,推進科技行政執法能力的整體提升。
二、檢查內容
重點圍繞在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獎勵活動中弄虛作假,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騙取獎勵和榮譽稱號;科技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故意提供虛假的信息、實驗結果或者評估意見等欺騙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一方串通欺騙另一方當事人等違法行為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三、時間安排
8月中旬—9月中旬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執法檢查方案,9月下旬—10月下旬各縣開展執法檢查,11月上旬各縣上報檢查情況,11月中旬—12月上旬根據各縣檢查情況開展抽查,12月中旬總結執法檢查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配合相關部門,各成員單位共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