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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中財務會計報告制度的主要內容
財務會計報告是公司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是公司各類利益群體了解公司經營情況的主要途徑。財務會計報告的基本目標是系統、有重點地、簡明扼要地向公司經營者、股東、債權人、潛在投資者、潛在交易對象和政府財稅部門等使用者提供與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必要的財務信息和會計信息,為其做出合理經濟決策提供幫助。《公司法》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制度主要應該包括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審核、送交、置備、承認、公示、驗證等內容。我國新《公司法》在第165條、166條規定了財務會計報告的審驗、送交、置備及公示制度。
二、《公司法》在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的缺陷
盡管新修訂《公司法》在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和創新,但在制度設計、指導實踐操作和立法技術等方面仍存在著缺陷。具體體現在: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主體和責任承擔主體不明
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公司法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承擔應該根據公司各組織機構的權責,明確加以規定。但新公司法165條只是籠統規定,而對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主體、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如何承認以及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由誰負責,并未作明確規定,不利于明確責任、防范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二) 財務會計報告的審驗制度未能區分對大小公司適用的不同
新《公司法》新增規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需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增強了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公信力和可信度,但這種審驗制度過分注重其價值目標的“安全性”而忽視了“效率性”,沒有區分公司的類型和規模大小,沒有考慮到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所帶來的“效益”與公司所承擔“成本”的關系。由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外部監督固然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的監督功能,但審計費用由公司承擔,監督的成本也是不容忽視的。我國新《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要求所有公司都必須接受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無疑對那些規膜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增加了額外的負擔和費用。而且由于抽樣審計技術的采用,審計并不一定能夠發現被審計公司賬目中所有的問題。因此,對于那些股東人數較少并且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實行強制審計制度并“不經濟”,不利于小公司的發展。
三、完善財務會計報告制度
(一) 明確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主體
我國新《公司法》對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主體規定不明,根據我國新公司法的規定,由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決算方案。所謂年度決算方案,是指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結果所編制的、尚未批準的公司年度會計報告。因而可以認為我國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由公司會計部門編制,由董事會審核制定,董事會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對公司負責。建議我國再次修訂公司法時,可以明確規定: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由董事會審核制定,并對其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
(二) 明確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承擔主體
公司法財務會計制度應該明確規定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會計師及財務負責人等主體應如何對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責任以及在財務會計報告由初步制定到最終承認的各個階段應分別承擔何種責任,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與經理層之間權責分明、各司其職、有效制衡、科學決策、協調運作的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責任承擔機制。
(三) 對小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實行豁免制度
如前所述,我國新《公司法)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強制性的全面審計制度,存在著未進行類型化區分,未考慮成本與效率關系的缺陷。從國外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法定審計模式的演變來看,全面強制審計模式曾經出現過但逐漸被各國放棄。這是由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模式的選擇與公司的類型、規模、所處行業有關。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特定行業(如銀行、證券、保險業等)及具備一定規模的有限責任公司,因其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信息或涉及國家的經濟安全,或涉及潛在的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或需要加強對債權人的保護,強制審計帶來的“效益”高于“成本”,所以這些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模式應實行強制審計模式。而對于那些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信息并不涉及公共利益,其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模式就可以考慮以較低的成本進行,實行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的豁免制度。
因此,待條件成熟,我國也可以考慮在今后修訂《公司法》時借鑒國外的經驗,增加對小型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實行豁免的制度,具體來說:
1.小型有限責任公司的界定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并借鑒國外根據收入、資產負債表總額對公司規模進行界定的經驗,我國《公司法》實行財務會計報告豁免制度的“小型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界定為工業、建筑業、電子業銷售額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商業及其他服務業年銷售額5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
2.對小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實行豁免的附加規定
(1)代表1/10以上資本的一名或若干名股東請求時,公司須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
(2)對實行豁免的小型有限責任公司,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由具有中計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編制。
(3)實行豁免的小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人,必須在其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中附上聲明,說明公司符合豁免的條件且未有代表1/10以上資本股東請求,并且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的人員須聲明其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合法、準確性負責。
四、結語
本文主要針對新《公司法》中財務會計報告制度存在的不足,結合我國目前公司財務會計的實際操作,并借鑒國外相關立法的先進經驗,提出了較為詳細而具體的完善我國《公司法》中財務會計報告制度的對策和相關立法建議:在財務會計報告制度方面,要明確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主體和責任承擔主體,并對小型有限責任公司的審計實行豁免制度。
參考文獻:
[1]《公司法釋義》編寫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釋義.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
[2]江平主編.新編公司法教程(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安排包括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人、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時間、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財務會計報告質量的審查驗證與認可、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等。
1.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人。我國《公司法》第175條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屬公司業務范圍,因此財務會計報告應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編制。修訂后的《公司法》時應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并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時間。《公司法》第156條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每個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這說明公司既要對外提供中期財務會計報告,也要對外提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期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期限為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股東大會會前20日編制完畢,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公示。
3.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公司法》第175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會計法》第20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將兩者進行比較可以發現:①《會計法》將財務情況說明書單獨作為財務會計報告的一個獨立組成部分;《公司法》將財務情況說明書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一部分。②《會計法》明確會計報表附注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一個獨立組成部分;《公司法》不僅沒有明確提出會計報表附注,而且將財務情況說明書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一部分。③會計報表名稱表述不一致,依據《會計法》制定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將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變動的報表稱為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公司法》則將其稱為損益表和財務狀況變動表。因此,修訂《公司法》時應注重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與《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協調一致。這里必須指出的是,《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6條規定,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12條對相關附表的解釋是,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補充報表指按不同基礎編制的提供附加信息或其他信息的表格,如分部報表、增值表、物價變動信息表等,它不屬于附注,而屬于其他財務報告的。因此,《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12條的規定實質上是把附表與補充報表混淆了。
4.財務會計報告質量的審查驗證與認可。修訂后的《公司法》應明確規定:①公司治理結構層應設置內部審計制度,明確內部審計的職責與權限。內部審計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審查驗證應屬于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屬于公司的自我審查。②公司治理結構層設置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制度。在公司治理結構層究竟是設置監事會還是設置審計委員會的上,《公司法》須做出明確規定。無論設置監事會或設置審計委員會,都須明確規定監事或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任命、職權、義務與責任。③制定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大會認可制度。董事會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審查報告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認可。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應制定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對外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其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公司法》應規定注冊會計師由股東大會任命,為公司的常任審計員,有權隨時檢查公司財務和參加公司會議,并承擔與其職權相應的責任。
5.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修訂后的《公司法》還應規定公司在公示財務會計報告時應同時公示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的審查報告,以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二、公積金制度
公積金制度是國家干預組織的一種積極手段,有利于促進公司的生存和,維護債權人等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進而維護秩序的穩定。我國《公司法》第177條、178條、179條和180條對公積金進行了制度安排。總體來講,這些制度安排存在不清晰、不嚴密和不準確的缺點,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1.關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計提依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里沒有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若公司持續盈利無虧損,法定盈余公積金可按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若公司當年出現虧損,下年度盈利,按《稅法》以及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公司盈利應首先用于彌補虧損,補虧后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再按稅后剩余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積。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只能持續五年,五年后須用所得稅稅后利潤彌補虧損。
2.關于公司彌補虧損的順序。《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而《所得稅法》與財務制度規定,公司發生虧損時,應首先用以后年度所得稅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彌補虧損的期間為連續五年;公司連續五年尚未彌補的虧損,所得稅稅后利潤彌補;當公司無利潤又需要分發股利時,公司可用法定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法定盈余公積金不足以彌補時,可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只有當公司當年無利潤,需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時,公司為維護其股票信譽,須先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而后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的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取消公益金制度。《公司法》規定公司須提取法定公益金,并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此規定存在不合理之處,主要表現為:①侵犯了投資者的權利。根據產權制度,只有公司的投資者對公司資產有要求權,公司職工沒有權利向公司所有者的資產提出要求權。②法定公益金專用于建設,而公司已不再具有社會職能。③公益金制度是我國由計劃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產物,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今天,它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現狀
現行財務會計報告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可以滿足某些報告需求者某些方面的需要,然而隨著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特別是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現行的財務會計報告已經很難適應社會各方面的要求,盡管現在電算化會計軟件已經普遍地應用于會計系統中,但其發展思路還是沒有在根本上改變現行會計系統的傳統性及其所提供會計信息原有的局限性。
二、現行財務會計報告的局限性
現行財務會計報告提供的會計信息單一,難以滿足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在傳統會計系統下,考慮到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和提供會計信息所需花費的成本,企業不會為其他需要財務會計報告的各方提供非常詳細的財務資料。報告使用者只能了解到企業非常有限的經濟信息,因為企業只為他們提供了這些資料。另一方面,現行財務會計報告是通用的,它在形式和內容上都主要以股東為主要服務對象,在客觀上忽視了企業其他相關利益集團所關心的信息的披露。然而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信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報告的使用者也對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報告使用者內心所強烈需要的相關信息如企業員工素質、企業組織結構、市場網絡分布、企業風險狀況、知識產權結構等卻很難得到滿足。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廣大的報告使用者處于被動的地位,令他們難以做出正確的決策,從一定的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未來財務會計報告主要具有如下特性
(1)財務會計報告的實時性
在傳統會計系統條件下,由于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則,企業不可能去每天進行一次企業財務信息的披露。目前的財務報告頻率僅限于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并且一旦發現經審計之后的會計報告還存在錯誤,企業可能不能夠及時將該重要信息送給所有的報告使用人而導致“無效決策”,但采用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之后,由于服務器上已經存儲了企業本年以及以前甚至到企業開辦年度以來的所有經濟交易信息,會計人員可以在需要明細賬、總賬、會計報告的時候實時生成,在減輕會計人員工作量的同時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報告使用者也可以在最短的時間里擁有企業的最新的財務會計報告。
(2)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多維性
在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下,會計人員的職責范圍可以簡單到僅限于交易事項的錄入,企業管理部門完成對企業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錄入。從而,會計信息系統中包括了所有與企業有關的財務信息以及非財務信息。財務信息主要是常規的會計報告信息,而后者則可以延伸到報告使用者所想了解到的幾乎所有信息。如:①企業管理當局對財務與非財務信息的分析;②企業產品的構成情況以及銷售狀況;③企業管理層人員的相關信息;⑤帶預見性的信息:如為完成一定任務所擬訂的投資計劃、生產計劃、銷售計劃等。
(3)財務會計報告信息呈現的多樣性
在傳統會計系統下,財務會計報告只會局限于企業提供的一種形式,報告使用者只能被動地進行接受,但在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下,報告使用者卻可能根據自己的特定要求來定制財務會計報告,通過強大的數據庫存儲,再經過簡單的查詢條件的設置,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可以只顯示特定的會計報告項目,根據個人的要求來進行匯總、
進行分類、顯示明細等等,而不會再出現像傳統會計系統下所獨有的單調及不便。
四、具體的多樣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會計報告數據顯示的多樣性,報告使用者可以得到企業的特定時期、特定時間、特定項目的詳細會計報告,或者是只有匯總數據的會計報告,或者是不同年度期間之間的比較會計報告,任由報告使用人的要求而定。
②報告使用者可以獲得多種不同會計核算方法下的比較會計報告,遵循可比性原則,要求相似的企業就同種事項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一致,遵循一致性原則,則要求企業前后各期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一致。但如果報告使用者需要企業采用不同核算方法時所產生的影響的比較報告時,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便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這在傳統會計系統條件下是不可能實現的,除非企業做兩套帳,甚至多套帳。
③計算機會計信息處理系統可以生成指定企業不同年度的特定時期、特定時間、特定項目等的對比會計報告。
④財務會計報告的強大預測性。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書面文件,財務會計報告的主要體現形式是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告是會計核算的一種專門方法,是會計主體提供會計信息的主要手段,是會計核算的最后一個環節。會計核算工作,經過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以及各類賬簿的登記,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分散的、無條理的、不系統的。為使企業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管理層,以及企業外部工商、稅務、銀行等行政管理部門了解掌握企業經營活動動態,需要通過財務會計報告形式來進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財務會計報告的報送形式也在不斷變化,從手工填制、計算機打印到通過互聯網傳輸,及時性、準確性不斷提高。互聯網、大數據下,借助云計算技術,會計核算手段更加先進,財務會計報告從事后編報轉為實時編報成為可能。會計核算環境的變化,需要應對一些新問題,保證會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現行財務會計報告的現狀與問題
財務會計報告是會計主體經營管理活動情況的概括總結,是企業管理者進行經營決策的依據,是投資者、債權人規避投資風險的重要參考資料。在國際國內市場風云變化下,經濟運行步入新常態,企業經營風險飄搖不定。及時準確掌握會計信息,進行正確的預測決策,是企業管理層迫切需要的。現行財務會計報告還有許多片面性和局限性。
(一)財務會計報告信息內容不夠充分
財務會計報告是了解掌握企業情況的最主要信息來源渠道,只有充分全面的財務會計信息,才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需求。盡管會計核算手段從手工到電腦到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時代,但財務會計報告體系依然如故,沒有什么變化。企業信息披露不夠充分,直接影響經營業績的反映和監督效果。財務會計報告信息還停留在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階段,缺少預測性、前瞻性信息,缺少風險披露和影響財務狀況的非財務信息,缺少企業社會責任信息、低碳環保綠色會計信息等等。
(二)財務會計報告信息披露方式單一
財務會計報告的具體體現形式是財務報表,會計主體的財務報表主要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披露方式單一,不能滿足各個層次使用者的需求。一成不變的報表格式,固定的項目數據,無法滿足千差萬別的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個性化需求。財務會計報告的最初設計,服務對象是企業投資者,忽視對其他利益相關者所關心問題的披露。債權人、行政管理機關、上級部門,關心企業的角度各一,了解企業信息的內容不盡相同。解決會計信息使用上的差異,滿足不同需求,是會計信息披露的新課題。
(三)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缺乏時效性
知識經濟、信息時代,時效性占有重要地位。會計工作特點是事后工作,財務會計報告報送延后進行,導致會計信息缺乏時效性。傳統財務會計報告是手工完成的,同時受股利分配工作按年度進行的影響,財務會計報告的完成周期均耗時較長。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要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后才能完成,中期財務報告也會延時兩個月。市場經濟瞬時萬變,這么長的報送周期,財務狀況會發生很多新變化,進行正確預測決策缺乏有力依據。同時,長時間的報送周期,為企業的幕后交易提供了時間條件,資金的時間價值也被忽視。
(四)財務會計報告信息可靠性難以保證
市場經濟是誠信經濟,處處需要講誠信。可靠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要求。一直以來,一些企業甚至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受到詬病。財務會計報告虛假,會計信息失真,是危害國家、投資者、債權人利益的大問題。企業經營者為達到粉飾經營業績的目的,常常借助期末會計核算中的配比轉賬機會,帶有更多的主觀性,收支確認、計量隨意進行。財務會計報告的過度粉飾,影響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作出正確判斷,影響宏觀經濟的預測和決策,減少國家稅收,擾亂正常經濟秩序。
二、解決大數據下財務會計報告問題的措施
市場經濟形勢下,企業間競爭激烈,經濟信息瞬息萬變,財務會計報告的時效性、有用性格外重要。隨著會計核算手段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財務會計報告要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創新發展,提高服務水平,滿足需求。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為了使會計工作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財務會計報告將扮演重要角色。
(一)提高財務會計報告內容的完整性
完整的會計信息才能全面、準確反映企業發展情況,為投資者、債權人、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預測、決策提供依據。相關部門要結合經濟快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需求,及時調整財務報表的內容構成和項目設置。遵循重要性原則,對可以合并的債權債務等項目進行調整,新增那些具有經濟發展時代特征的項目。為適應不同會計主體的需要,應當增加一些空白項目,以備個別企業的特殊需求。對內容表達含糊的項目進行重新設置,避免填報或使用者的誤讀。例如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項目,應當直接列作“固定資產凈值”,或者通過“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分別反映。
(二)建立多樣的財務會計報告披露方式
信息社會和互聯網時代,人們的生活節奏不斷加快,了解社會經濟發展的數據情況,能夠有多種形式和手段。簡單明了的會計信息,通過快捷的技術手段傳播,可以減少財務報告使用者的閱讀時間,更輕松、更快速做出評價和判斷。傳統的表格數據,可以在數據處理時自動生成示意圖、曲線圖等形式,使得提供的信息更加直觀和形象。為適合不同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需求,應報送不同風格、不同格式、不同數據角度的報表。當然,報表之間需要有內在的關聯,避免造假情況的發生。同時,也應照顧到統計部門的需求,在報表系統設計上能夠完成統計報表的填報任務。
(三)提高財務會計報告的時效性
互聯網讓世界變成地球村,信息傳播手段的不斷翻新,對提高財務會計報告的時效性成為可能。及時的會計信息才有價值,才能適應瞬息萬變的社會經濟發展,才能做出正確的預測和決策。改變傳統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報送周期規定,借助信息技術,應當采用定期報送和實時報送并存的形式。壓縮財務報表尤其是年度財務報告的報送間隔,為使用者提供及時的會計信息。對會計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數據,進行及時處理,自動生成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主要財務報表,實時報送。需要進行數據深加工,借助人工分析的定性內容,可采用定期報送形式。
(四)確保財務會計報告的可靠性
財務會計報告是會計主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報告性文件,是會計信息使用者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主要手段。準確無誤的財務會計報告,才能讓企業關聯方和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正確判斷。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和傳輸方式,也離不開人的操作。要提高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創造良好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讓會計人員安心工作,沒有后顧之憂,沒有來自工作之外的干擾和壓力。保證財會人員隊伍穩定,確保會計核算工作的延續性。表彰工作兢兢業業,責任心強,制度、政策落實到位的會計人員。對那些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財務會計報告的人員及時懲處。
作者:程勇 單位:沈陽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在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和以知識驅動為基本特征的嶄新的經濟時代。對于企業所處的財務環境受整個經濟環境的影響,也發生了較大的變革。財務與會計作為企業中一項重要的管理活動,如何面對變化的環境,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是需要我們不斷研究的一個課題。
一、目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存在的問題
1.信息的不完整,不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信息的不完整性。這是由于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企業內外環境的變化,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大大增加,除了企業直接投資者,債權人外,還有政府、顧客、社會伙伴、社會公眾等。而現行的企業財務報告由于在向使用者提供時通常不會報告與交易無關卻于某方非常重要的會計信息,因此對某方面信息的缺乏,即時不會影響與之相關的利益方,但是對企業日后的經營決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有著消極影響,因此無法滿足各利益方的需求。
2.非實時性。現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大多側重歷史數據的統計,因為是一種非實時性的記錄,因此其時效性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是一些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周期較長,時限過寬,年度報表要求年度末四個月報出,可想而知這樣的信息的滯后已經不能滿足企業及相關方面的快速決策、投資評估等經營組織的需要。基于這樣的信息所做的決策的可靠性也就大大降低。
3.信息不確定性,可靠性較低。一方面表現在現有技術的發展,還不可靠的計量人力資源、知識產權等這樣的軟資產;另一方面,財務報表項目內容中本身就存在估計判斷的成分,難以確定數字準確表達其涵蓋意義;再者,現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還有粉飾的成分存在,雖然會計提供單一準確數字的報表,但是不同使用者根據自己需要對之進行的不同再分析,再加工,再粉飾,進一步降低了報告的可靠性。
4.側重總結,忽略分析,缺乏預見性。正如我們所知道,現行財務會計報告側重于歷史數據的總結,大多只是各種報表,數字的羅列,雖然經過會計信息的處理和分析,但是這種基于歷史成本的會計報告無法具有對未來企業發展決策狀況的分析,缺乏預見性,無法預見可能出現的經營風險,尤其是對價格波動性強的金融工具,無法呈現及時的預警,致使監督管理部門或者企業造成決策失誤等嚴重后果。
5.過分強調利潤分析,忽略其他信息。這些信息一方面包括資產負債的分析,企業實際現金流量狀況等財務信息,一方面也包括企業的社會聲譽、社會責任、以及貨源,銷售等渠道的相關信息。也就是說從現行報告上看,使用者無法通過這些方面的信息展示了解該企業的財務狀況。這也是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局限。
6.會計行為缺乏規范和制約。會計行為對財務會計報告的影響不言而喻。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制度的普遍推行,對會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會計行為規范必須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一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著粉飾行為甚至是弄虛作假,這是謀求企業短期利益或者私人利益,忽視長期利益,國家利益的行為。實際情況是,目前存在的會計規范得不到遵循、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大多與領導行為不當、缺乏外部監管具有緊密的聯系。
二、規范和完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1.現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需要規范。使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走上了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使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時,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提供不是會計人員個人行為,企業負責人也應該對其質量負責。
2.現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還需進一步完善。由于現行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分析流于形式,無論是內容還是方法都不夠深入,因此應該完善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不僅是一個體系,更是一個創新的體系。完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體系,首先,應明確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這個目標應該定位于為國家、企業、債權人、公眾提供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的財務信息。其次,完善現行的財務分析的八比率指標的指標體系基礎上創新深入的分析指標和方法,建立起適應新經濟形勢下比較通行的指標模版。
三、未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
1.未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目前,我國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大多建立在受托責任占主導地位的目標之上,然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變革的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以及我國加入wto后面臨的世界性的挑戰,通過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的未來發展前景,盈利預測、現金流量信息,企業信用評估等信息,吸引更多資本和投資者,就成了更高的目標。
2.未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方式。隨著網絡迅猛發展,網絡化的經濟生活已經逐步展開。未來企業財務報告將從信息表格載體,到傳輸方式,再到查詢閱覽方式都將向網絡轉移。未來的企業財務報告的載體將不僅僅依賴于紙張這種不易存儲的物質,而更多的依賴于磁介質或者光電介質等。網絡傳輸、閱覽、搜索將加快財務會計報告查詢速度,同時財務信息的記錄與表述也不僅僅靠文字、表格或數字,將會出現圖片、音頻與視頻等多媒體形式的載體。
一、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概述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事業單位提供的反映事業單位某一特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書面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會計報表是財務會計報告的主體和核心。
會計報表是以日常會計核算資料為主要依據,按照一定的格式加以匯總、整理,用來總括地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文件。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便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作的解釋。財務情況說明書是為了解和評價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提供的書面資料。
事業單位除完成國家預算計劃、促進社會事業發展以外,其財務會計和核算體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大部分事業單位除財政撥款外,還有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支業務,事業單位除了完成國家計劃實現社會效益外,還有挖掘潛力為社會多作貢獻的一個側面,從而實現增收節支,改善自身的運營條件和職工待遇,體現資產保值增值和按勞分配的薪酬制度。
第二、事業單位雖然不提供物質產品直接生產,但向社會提供精神產品,具有服務性并產生服務價值,如科、教、文、衛等各種事業單位。這些部門在現代經濟社會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因為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越高,對第三產業的智力服務依賴就愈加顯著。
第三、多主體,多形式辦事業,多渠道籌集發展資金已成為事業發展的趨勢;收入分為預算內、外兩部分和經營收入,而事業支出難以區分預算內、預算外和經營性支出的情況尤顯突出;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如國立高等院校、廣播電視、報社、醫院等),經費來源主要系自身的事業性收費,重大建設項目資金不足依賴信貸資金。其會計核算辦法應當較多地運用企業核算辦法,從而保障會計報告對利益相關者的有用性。
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現狀和問題
隨著經濟時代的變遷,現有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還存在著多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信息的不完整,不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信息的不完整性。這是由于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事業單位內外環境的變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使用者大大增加,除了事業單位直接投資者,債權人外,還有政府、顧客、社會伙伴、社會公眾等。
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報告由于在向使用者提供時通常不會報告與交易無關卻于某方非常重要的會計信息,因此對某方面信息的缺乏,即時不會影響與之相關的利益方,但是對事業單位日后的經營決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有著消極影響,因此無法滿足各利益方的需求。
第二、非實時性。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大多側重歷史數據的統計,因為是一種非實時性的記錄,因此其時效性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周期較長,時限過寬,年度報表要求年度末四個月報出,基于這樣的信息所做的決策的可靠性也就大大降低。
第三、過分強調分析,忽略其他信息。正如我們所知道,現行財務會計報告側重于歷史數據的總結,大多只是各種報表,數字的羅列,雖然經過會計信息的處理和分析,但是這種基于歷史成本的會計報告無法具有對未來發展決策狀況的分析,缺乏預見性,無法預見可能出現的經營風險。忽略其他重要信息的披露,這些信息一方面包括資產負債的分析,事業單位實際現金流量狀況等財務信息,一方面也包括事業單位的社會聲譽、社會責任,也就是說從現行報告上看,使用者無法通過這些方面的信息展示了解該企業的財務狀況,這也是現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局限。
三、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完善
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著種種需要解決的問題,而高科技的迅猛發展,金融創新,國際經濟融合,給我們的經濟環境帶來了變化和風險,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面臨著規范和完善的迫切形勢。
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需要規范,為了使從根本上規范財務會計工作以及經濟行為,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使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時,規范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提供不是會計人員個人行為,事業單位負責人也應該對其質量負責,雙管齊下,才能杜絕不規范不合法的會計行為。
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還需進一步完善,由于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分析流于形式,無論是內容還是方法都不夠深入,因此應該完善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不僅是一個體系,更是一個創新的體系。
完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體系,首先,應明確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這個目標應該定位于為國家、事業單位、債權人、公眾提供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的財務信息。
其次,完善現行的財務分析的指標體系基礎上創新深入的分析指標和方法,建立起適應新經濟形勢下比較通行的指標模版。
另外,完善財務會計報表中的信息披露,增加財務報表的批注,取消無用信息,增加有用信息,如無形資產的相關分析,企業風險等相關信息。
再者,盡可能縮短報表的提供期限和周期,及時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所提供財務信息的及時性。
最后,除了通用的規范化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以外,增加專項報告,提供特殊指標和財務信息分析,滿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
參考文獻:
1.財務會計報告的概念
新會計準則給財務會計報告的定義是:綜合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驗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被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其中后兩種包括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和其他財務狀況說明書。本文所涉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定義為對外報送的規范的經相關機構審計的書面材料,主要面向股東、債權人、政府和供應商等公司外部人員,是評價公司業績的重要會計信息。
2.財務會計報告出現虛假的原因
本文將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成因,分為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進行討論。
(1)內因
出現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問題的根源,在工利益的驅使,是為企業內部牟取不應得的利益。當兩個利益集團發生沖突時,財務報告部門一方面要自保,一方面又不能得罪雙方,只能選擇擅自更改財務報告,使其不能客觀、真實地反映財務信息,蒙蔽財務報告的使片j者。提供虛假財務報告違背會計職業道德,一旦被發現勢必影響自己的前途;拒絕按照公司要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在公司的地位甚至職務都很難保證。在面對兩難選擇的情況下,財務人員常常會選擇屈從,造成了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誕生。
另一個原因是部分財務工作人員本身職業水平不夠,一些會計人員沒有提高自身覺悟,不重視學習,客觀上造成了財務核算和財務報告出錯。會計人員的職業操守在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被重視,造成某些會計專業知識較強的從業者沒有相應的道德水平約束其行為。
(2)外因
企業內部缺乏相對完善的監督控制體系,高層領導者有機會鉆空子命令會計人員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而游離工企業之外的其他投資者難以對此進行監督,造成了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時有出現。
而各級財政部門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預算體系上,無暇或無權過問會計師的注冊情況,導致社會監管不力,即使出現問題,也會因為各種理由不了了之,無法對整個行業造成威懾。
二、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識別
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形形,上市公司借其報告粉飾出現的問題,如何識別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減少其造成的危害,是所有從事經濟工作的業者、學者都應深入思考和探索的。本節將就錯誤型虛假和舞弊型虛假做簡要分析。
錯誤型虛假指無意識造成的虛假陳述,主觀上不存在故意,是由于會計人員專業素質不夠造成的。舞弊型虛假則是為了實現某種經濟目的而刻意進行的虛假陳述,偏離了會計從業道德準則和其他法律法規,又進一步分為財務數據虛假和非財務數據虛假。分清這錯誤型虛假和舞弊型虛假,有助工做好針對性防范。
三、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防范
因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出現有其內因和外因,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防范也要從會計人員自身和監管層的角度分別進行討論。
首先應加強的,是對于財務和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一方面需要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行為規范,強調會計人員對企業經濟方面監督和核算的重要性,提高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要對其進行專業技能和素質的培養,確保財務報告的整體性和真實性。
其實要健全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公司治理結構。靈活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科學的管理、決策、監督體系,維護公司內部利益與股東利益,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第三要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做到事前有監控,減少犯錯的機會,降低財務造假機率。做到事后有監督,及時發現漏洞,避免差錯和舞弊行為,減少企業損失。
第四要明確產權,給予經營和財務一定的關系保障,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披露企業財務信息,有效防止弄虛作假的發生。
第五要保證政府、內部會計、社會三方面的共同監督,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國財會體系,設立相對健全合理的注冊會計師審核制度,有效發揮監督部門的監督、協調作用。
金融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信息技術在會計領域的高度普及,使得財務環境也發生了巨大改變,資產負債表外業務與項目不斷增加,如果繼續沿用傳統的財務報告,是無法滿足當前信息使用者需求的,也無法與企業發展相契合,因此企業需要研究財務報告的創新模式以及發展趨勢,這對于企業未來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1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過程
首先,初期的財務報告,實際上會計對資產的一個計價過程,但是在資產與權益方面,缺乏監督,資產負債表是唯一的報表,而在核算損益方面比較缺乏,財務報告只對某個使用者作為唯一的信息需求者,而在“公認”會計原則方面比較匱乏。
其次,國家經濟水平不斷提高,經濟業務也更加復雜,報表為了滿足市場需求,表內陳述的內容也需要不斷豐富,但是由于會計專業性較強,其中內容很難被大眾投資者所理解,那么為了能夠提高報表的可行性,會計報表增加了附注和附表,并且也逐漸出現了損益表和先進流量表,會計重心開始逐漸從資產計價向利潤計量、現金流量方面轉移。目前的財務會計報表有三個主要特征,包括復式薄記系統進行記錄;進行確認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計量。
最后,在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企業會計核算行為與財務會計報告標準也逐漸統一化,在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由財政部頒布,后來又頒布了應用指南,新準則以國際會計原則為標準,對信息真實性,可靠性進行了進一步強調,同時,新的會計準則更加關注企業未來經濟發展情況,要求企業應該依據會計信息以及財務報告,對企業發展情況進行預測,制定更加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經濟發展規劃,與舊的會計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這是對中國會計核算的一種突破,更加關注會計工作的實質,而不是表面化的工作。而這些準則對會計工作人員專業性要求更高,當代會計人員需要具備較高的職業判斷力,并具備機槍的分析能力與思維能力,并且具備數學模型等綜合素質。
2 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分析
2.1 在缺乏資本市場完善性和估值模型和技術有效支持的前提下,公允價值計量基礎的引入可能導致價值估計的隨意性,無法滿足信息的可靠性需求。在新的會計報告中,雖然引入了公允價值,有效提高了會計信息的準確性與謹慎性,并且也有利于企業機制運動真正情況的翻譯,但是卻沒有從企業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公允價值估計模型的專業性方面出發,導致公允價值的實際可行性比較差。然后,在對客觀存在估計和判斷的時候,會計處理過程的風險依舊很多,并且還存在一定的確定性。
2.2 以貨幣作為計量手段無法反映企業的非貨幣信息,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偏離企業的實際價值運動,無法滿足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從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來看,計量單位是以貨幣作為基本的,而實際的情況是貨幣價值是經常變動的,比如:受到經濟走勢、物價上漲等方面的影響,都會導致貨幣真實性下降,這就會導致財務報告貨幣計量與企業實際的價值運動出現分歧,無法反映出真實的企業經營活動情況。比如:對于信息使用者來說,無形資產以及人力資源等都是費用游泳的信息,在市場經濟主體不斷變化,不斷豐富的過程中,信息使用者對各種信息的需求量也會更大,除了財務信息,還包括一些非財務信息,單純的定量信息已經無法滿足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需求。
2.3 分期報告使會計信息無法滿足信息的時效性需求,也為粉飾報表提供了可能。新會計準則頒布之后,企業依據其中規定,需要對會計進行期間劃分,并通過分期編制的方法,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編輯和制定,但是這種方式非常不利于財務信息的流通,導致信息時效性很差,降低了會計信息的投資價值。比如:現行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要求在年度末4個月內報出,而中期財務報告要求在中期結束后兩個月內報出。而且較長的報告周期為企業進行幕后交易和粉飾報表提供了可能,例如,口前新準則規定,對使用年限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采用定期攤銷的方法,而應在會計期末進行減值測試,由于公允價值估計的隨意性和技術缺陷,使得減值準備的計提存在較大主觀性。
3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趨勢
3.1 未來報告的目標
在未來知識經濟背景下,企業會計目標逐漸發生轉變,企業股東也漸漸多元化,受到這些外部環境的影像,傳統會計受托責任也逐漸出現轉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開始以企業發展為基礎,以為企業所用為基本觀念,另外,相關性以及可比性,都還是會計的計量原則。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在進行財務報告編制的過程中,必須要關注這些要素,通過這些要素來對未來的會計信息進行衡量。企業財務會計人員要將這些性質作為依據,確定和計量規范預測信息,從而達到提升財務報告目標決策可靠性的目的。
3.2 報告方式更便捷、更直觀明了
計算機和網絡的廣泛普及,為財務報告未來的發展提供了更加寬廣的途徑,會計報告的傳遞方式,信息載體都會因此而發生改變,電子文檔終將卻帶紙質文檔,會計報告也會進入電子時代,會實現信息的實時性,信息使用者獲取信息更加便捷,可以通過企業網站以及網頁等進行相關查詢,同時,信息儲存也更加便捷,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隨時刪除和儲存信息,信息形式更加多元化,除了文字之外,還包括表格,圖像以及音頻、視頻等等,信息會更加精確,使用更加便捷,信息展現更加直觀。
3.3 發展交互式報告系統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不斷發展,未來會計報告事項會以會計作為基礎,并且會向著更加便捷,更加清晰的方向發展,交互性、實時性更強。交互式報告系統是未來會計報告的主流趨勢,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反饋,會被納入到財務報告中,這樣大大縮短了報告編制的時間以及周期。實現了交互式報告之后,企業財務人員能夠以此為依據,隨時調整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情況,能夠更好的滿足信息使用者需求。有效提升了財務報告的可行性與可靠性。
結束語
分析現行財務會計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未來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對企業未來經濟的穩定,可持續發展有巨大意義。從現階段我國企業的現有財務會計報告的發展形勢以及現狀來看,其中還存在一些不完善,可行性差的問題。本文首先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闡述,隨之提出了相關的解決對策,希望能夠對相關財務會計工作者提供一些建議和參考。
參考文獻
[1]陳秋玉.關于財務會計報告存在問題的研究[J].科技與企業,2014(22).
它是指各單位進行會計核算應當遵循的基本規范、其它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對會計核算依據的基本要求。《會計法》第九條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2)對會計資料的基本要求。《會計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會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3)對會計電算化的基本要求。《會計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的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會計法》第十條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2)財物收發增減和使用;(3)債權債務的發生的結算;(4)資本、基金的增減;(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這是對會計核算內容的具體規定,
三、會計年度
《會計法》第十一條規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這是對我國會計年度的規定。
四、記賬本位幣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貨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這是對我國記財本位幣的規定。
五、會計憑證
《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這是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填制與取得、審核、更正的有關規定。
六、會計帳薄
《會計法》第十五條規定:“會計帳薄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帳薄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帳薄。會計帳薄應當按照連續編號的頁碼順序登記。會計帳薄記錄發生錯誤或隔頁、缺號、跳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在更正處蓋章。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會計帳薄的登記、更正,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帳薄上統一登記、核算。”這是對會計帳薄設置、登記、更正以及違法設置帳薄等問題作出的基本規定。
七、帳目核對
《會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帳薄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帳薄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帳薄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這是對帳目核對的規定。
八、會計處理方法
《會計法》第十八條規定:“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這是對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
九、或有事項的披露
《會計法》第十九條規定:“單位提出的擔保、未決拆訟薄或有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這是對或有事項的披露的規定。
十、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法》第十二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依據經過審核的會計帳薄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并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于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提供對象和提供期限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依據應當一致。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這是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組成、編制依據、注冊會計師審計、簽章程序作出的規定。
十一、會計記錄文字
【案情】
原告:徐尚忠。
原告:付秀蘭。
被告:北京永盛聯機電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電公司)。
2005年6月,機電公司由北京市西直門內機電產品采購供應站改制設立。改制時,徐尚忠、付秀蘭分別認繳了占公司注冊資本4%的股金,成為機電公司的股東。機電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經審查驗證后于第二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東。
但是,出資之后,徐尚忠、付秀蘭一直未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活動,公司也從未向二人出具全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更未提供會計賬簿供二人查閱。
2010年1月8日,徐尚忠、付秀蘭通過康達物流快運向機電公司寄送文件,快運單上載明的快運內容為“查閱機電公司會計賬簿請求書”。同年1月11日,機電公司簽收了該文件。
關于上述文件的具體內容,機電公司認為,文件中只包括一份落款為打印字“徐尚忠”的請求書。請求書中記載:(徐尚忠、付秀蘭)“出資完成后一直未能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活動,現請求公司提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供其查閱、復制”。
在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徐尚忠認為,雖然落款為打印字“徐尚忠”的請求書上沒有其親筆簽字,但請求書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付秀蘭表示請求書上雖沒有其簽字,但也是其意思表示。另外、徐尚忠、付秀蘭還向法院陳述,其于2010年1月8日向機電公司寄送的文件,除了機電公司出具的請求書外,還包括落款為付秀蘭的請求書。該份請求書中寫明了查閱會計賬簿的目的。
機電公司收到文件后,沒有向徐尚忠、付秀蘭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徐尚忠、付秀蘭遂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機電公司向其提供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供其查閱、復制;提供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會計賬簿及原始憑證供其查閱、復制。
機電公司答辯稱:不同意徐尚忠、付秀蘭的訴訟請求。理由為:一、機電公司每年都會向包括徐尚忠、付秀蘭在內的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二、財務會計賬簿及原始憑證不屬于股東知情權范圍,并且是機電公司重要的商業信息。徐尚忠、付秀蘭多年來從事的職業與機電公司經營范圍一致,其查閱財務會計賬簿及原始憑證的目的不明確,可能會損害機電公司的利益。
本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法院詢問徐尚忠、付秀蘭查閱會計賬簿的目的,二人認為,改制之前機電公司連年盈利,改制之后幾乎沒有盈利,甚至虧損,故二人希望通過查閱會計賬簿了解公司真正的經營情況。
【審判】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徐尚忠、付秀蘭分別擁有機電公司4%的股權,故其不應當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在法院向二人釋明后,二人堅持作為共同原告起訴。因徐尚忠、付秀蘭作為共同原告并不影響當事人的程序和實體權利,為了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法院決定以徐尚忠、付秀蘭為共同原告審理本案。
徐尚忠、付秀蘭認為郵寄給機電公司的文件中還包含付秀蘭的請求書。對此,法院的意見為,機電公司簽收了徐尚忠、付秀蘭寄送的文件,應就文件的內容舉證予以證明。快運單上快運內容為“查閱永盛聯公司會計賬簿請求書”,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機電公司提供證據證明文件內容是落款為打印字“徐尚忠”的請求書。機電公司提交的請求書名稱及內容均與快運單上快運內容一致,因此機電公司的證明責任已經完成。如果徐尚忠、付秀蘭認為文件中還包含付秀蘭的請求書,應當舉證證明。但是,除口頭陳述外,徐尚忠、付秀蘭沒有提交其他證據對此予以證明。因此,根據證據規則,法院對徐尚忠、付秀蘭的口頭陳述不予采信,進而認為,徐尚忠、付秀蘭于2010年1月8日向機電公司寄送的文件中,不包括另外一份請求書。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財務會計報告,因此對于徐尚忠、付秀蘭要求查閱財務會計報告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但是需要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并說明目的;如果公司在15日內拒絕提供查閱,股東才可以尋求司法救濟。根據前文的分析,機電公司簽收的文件不包括付秀蘭簽字的請求書。因此,在起訴之前,徐尚忠、付秀蘭只是向機電公司提起要求查閱會計賬簿的請求,但是沒有說明目的,這違反了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屬于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即使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徐尚忠、付秀蘭向法院說明了查閱目的,該程序存在的瑕疵并不能因此得到救濟。
西城法院經審理判決如下:機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本公司備置該公司2005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供原告徐尚忠、付秀蘭查閱、復制;駁回原告徐尚忠、付秀蘭的其他訴訟請求。宣判后,雙方均沒有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評析】
一、股東知情權的含義和設立目的
股東知情權是指對一組股東權利集合、抽象之后形成的理論概念,是法律賦予股東通過查閱公司會議決議、財務報告資料、賬簿等有關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等相關資料以及詢問與上述有關的問題,實現了解公司運營狀況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務活動的權利。[1]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公司法中并沒有知情權這一概念,我國公司法也不例外。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查閱權;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查閱權和質詢權;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及股份有限公司置備、公告財務會計報告,以上內容共同構建了我國公司法中的股東知情權制度。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在第246條規定了股東知情權糾紛,其法條依據即為公司法的上述規定。
股東知情權作為股東的一項基本權利,是股東行使其他權利,例如參與公司決策、選擇公司管理者、資產收益等權利的基礎。股東如果對公司的基本信息缺乏了解,其他權利就很難實現。但是,在實踐中,公司的優勢股東可能會利用其優勢地位,壓制弱勢股東的權利,使弱勢股東的知情權難以得到實現。為了充分保護弱勢股東的權利,公司法賦予了股東知情權,并規定在知情權受到侵害之時,股東可以尋求司法保護。
本文股東知情權指的是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該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這些規定為有限公司股東保護自己的權益提供了明確的思路。相對于舊公司法,新公司法對股東知情權的行使以及公司的相應義務規定得較為全面、具體,一方面增加了范圍,另一方面增加了實現手段,增強了知情權糾紛的可訴性。但是,公司法關于知情權的規定尚存若干不足,致使法院在審判實務中對相關問題難以進行界定。
二、公司法對股東會計賬簿查閱權設置了前置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股東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沒有任何限制。股東提起查閱要求,其要求只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就應該提供條件供股東查閱、復制這些材料。
公司的會計賬簿作為對公司生產運營過程中財務狀況的記錄,是對公司經濟狀況的真實反映。由于會計賬簿對公司財務和經營狀況的反映更加深入,可能會涉及公司的商業秘密,允許股東隨意查閱就可能會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在保護弱勢股東利益的同時,為了平衡股東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對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持謹慎態度,雖然規定對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的權利進行司法保護,卻設置了前置程序,即股東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如果公司在15日內拒絕提供查閱,股東才可以尋求司法救濟。
三、前置程序存在瑕疵能否通過訴訟程序得到救濟
公司法對股東會計賬簿查閱權設置了前置程序。問題在于,股東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前置程序就提起了知情權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對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進行了補正(例如在訴訟中說明了查閱目的),是否可以視為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因此獲得救濟?另外,股東提起訴訟是否可以視為向股東提起了請求?這些是審判實踐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公司法對股東查閱會計賬簿設立了前置程序,目的是讓公司對股東的查閱請求進行審查。股東如果沒有履行前置程序就提起訴訟,并且在訴訟過程中說明了查閱目的,則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就可以得到救濟。
法院可以給公司15日的審查時間。公司如果15日內同意了股東的查閱要求,則可以調解或者撤訴結案。如果公司不同意股東的查閱要求,則訴訟可以繼續進行。第二種觀點認為,前置程序作為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股東行使此項權利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提起訴訟不能視為前置程序中向公司提起請求,在訴訟中說明了查閱目的也不能救濟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股東如果違反前置程序直接提起知情權訴訟,應當不予受理,受理之后也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第一,公司治理首先應堅持公司自治。公司法從本質上來說是私法,私法以自治為生存基礎。私法自治要求,私人的生活關系原則上應由個人依其自由意思予以調整,國家只需消極加以確認,并賦予其拘束力,不宜妄加干涉。[2]公司的私法自治包括公司自治,“公司自治意圖在公司內部和外部將公司鍛造為一種獨立的法律主體,由公司自己決策和管理其內外事務。對這種決策和管理,股東、立法和司法機關均不得隨意干涉。”[3]公司法賦予了公司自治的精神,司法機關就應該充分尊重并保護公司自治,不得過分介入公司治理。只有在公司自治損害公司、股東、他人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才可以介入公司治理中,對公司自治進行合法干涉。公司法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設置前置程序,也是尊重公司自治的表現。因為,如果股東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了目的,公司就可以根據股東的申請和查閱目的決定是否同意股東的要求。如果公司認為股東要求合理,進而同意股東的要求,股東就不需要提起司法救濟。股東沒有提起書面申請,或者提出了申請但沒有說明目的就直接提起司法救濟,如果將提起訴訟視為提出請求,將在庭審中說明目的視為對前置程序的瑕疵進行了救濟,這就等于剝奪了公司的相關決定權利。不經過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訴訟,這無疑和公司法的立法目的相違背。
第二,知情權訴訟應窮盡內部救濟。公司法規定了前置程序,意味著股東可以在公司內部尋求救濟,以此為基礎,司法對股東知情權的干涉還應遵循窮盡內部救濟的規則。如果股東的權利通過前置程序在公司內部即可得到救濟,就沒有必要再尋求司法保護。司法機關不得直接干預公司內部事務,只有在股東尋求內部救濟失效的情況下,司法才可以進行實體性的干預。因此,如果股東沒有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要求查閱會計賬簿,公司就不可能知道并進而決定是否同意股東的要求。股東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違背了公司自治的精神和窮盡內部救濟原則。只有股東向公司提起書面請求并說明目的,公司拒絕了股東的要求,使內部救濟無法得以實現,股東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第三,違反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如果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對前置程序進行救濟,不僅會消耗司法資源,還會增加公司負擔,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表面上看來,股東知情權訴訟的成本很低,訴訟費只需要70元或者35元。但是,審判權的啟動和運行需要花費一定的司法成本,一個知情權糾紛案件消耗的成本遠遠不是訴訟費所能體現的。司法資源是有限的,如果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可以通過訴訟程序得到救濟,由于股東知情權訴訟的訴訟費用少,起訴成本低,會導致股東濫用知情權,會極大地加重法院的負擔。同時,還會干擾公司的正常秩序,給公司增加不必要的負擔。另外,如果在訴訟中前置程序存在的瑕疵可以得到救濟,對于個案而言,其不利的一面容易被忽視。但由于判決具有榜樣作用,其他人可能會參照特定案例,不經過前置程序就直接提起訴訟,不僅違背了立法目的,還干擾了正常的經濟秩序。
四、本案的處理結果
(一)關于查閱、復制財務會計報告。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有權要求查閱、復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機電公司認為,每年召開股東會時,其已經向股東提交了財務會計報告,因此,不同意徐尚忠、付秀蘭要求查閱、復制財務會計報告的項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公司法并沒有規定在已經向股東提交相關資料的情況下,股東不得再行使知情權。并且,機電公司即使已經向徐尚忠、付秀蘭提供了財務會計報告,再次向其提供更不會影響機電公司的利益。并且,機電公司章程記載,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經審查驗證后于第二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東。因此,機電公司2009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應在2010年2月1日前送交各股東。另外,公司法并沒有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具體內容,機電公司章程對此也沒有具體規定,因此,法院對財務會計報告的具體內容不進行一一列舉。
綜上,法院對徐尚忠、付秀蘭要求查閱、復制機電公司自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二)關于查閱、復制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本案中,徐尚忠雖然向機電公司提出書面查閱會計賬簿的要求,但是并沒有說明目的,這違反了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屬于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即使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徐尚忠、付秀蘭向本院說明了查閱目的,該程序存在的瑕疵并不能因此得到救濟。因此,法院對于二人要求查閱會計賬簿和原始憑證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另外,公司法并沒有賦予股東復制會計賬簿、原始憑證的權利,對于徐尚忠、付秀蘭要求復制會計賬簿、原始憑證的訴訟請求,法院亦不予支持。
注釋:
[1]宋從文:“股東知情權行使與限制之維”,載《法律適用》200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