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10 10: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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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施、附屬設施、配套設施屬于設施農用地范圍
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用地不屬于設施農用地
劉明松說,根據現代農業生產特點,從有利于支持設施農業和規模化糧食生產發展、規范用地管理出發,將設施農用地具體劃分為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以及配套設施用地。
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置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和進排水渠道等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單層,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附屬設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設施農業項目的輔助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等技術設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設施農業生產中所必需的設備、原料、農產品臨時存儲、分揀包裝場所用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場內道路等用地。
配套設施用地是指由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所必需的配套設施用地。包括: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臨時存放場所、大型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等用地。
“而經營性糧食存儲、加工和農機農資存放、維修場所;以農業為依托的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以及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仍然必須依法依規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劉明松強調。
規模化糧食生產配套設施可占用基本農田
南方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
“《通知》根據現代農業生產特點,首次將規模化糧食生產所需配套設施的用地,納入設施農用地范圍,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劉明松表示。
“一些地方以發展設施農業、建設‘必要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為名,違法違規占地,甚至有的地方出現‘大棚房’的現象,那么這種現象如何杜絕呢?”
劉明松說:“為了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義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通知》把生活用房的用地,從附屬設施用地范圍中剔除,并對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規模提出了具體要求。特別是根據規模化糧食生產需要合理確定配套設施用地規模。南方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種植面積500畝、北方1000畝以內的,配套設施用地控制在3畝以內;超過上述種植面積規模的,配套設施用地可適當擴大,但最多不得超過10畝。”
《通知》規定,對于平原地區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涉及的配套設施建設,選址確實難以安排在其他地類上、無法避開基本農田的,經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部門組織論證確需占用地,可占用基本農田。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按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原則和有關要求予以補劃。劉明松解釋:“這項政策旨在支持規模化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因此《通知》規定,其他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建設仍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取消設施農用地審核,改為備案制度
建設方案和土地使用條件通過鄉鎮、村組政務公開等形式向社會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10天
一、西港模式
2006年,西崗鎮在全國率先設立土地流轉交易市場,俗稱土地有形市場。西崗鎮的土地流轉,實行掛牌交易,由政府投資建立土地交易大廳,健全交易體系,通過農村信息員采集農民流轉信息,匯總到交易系統,統一,統一交易,統一簽訂合同,使農村土地流轉進入有序、公開、快捷軌道。農民自愿來交易,不收任何費用。配合交易中心還建了一個網站,外地用地戶可通過網站查詢信息,然后來中心拍地。2006-2008兩年來,通過市場西崗鎮已流轉土地1.3萬畝,占到全鎮土地總面積的五分之一,涉及到4000戶農戶。西崗鎮土地有形市場建設,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前提下,找到了一條發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建設現代農業的新路子。一是創新了農村土地使用制度,促進了農村家庭承包基本經營制度的穩定和完善。西崗鎮土地流轉有形市場建設順應了這種時代要求。通過市場的有效配置作用,使農村土地進入市場,依法、自愿、有償、規范流轉,既實現了土地的市場價值和保障功能。二是實現了農村土地的規模化和集約化,促進了現代農業的發展。通過土地流轉有形市場的運作,受讓土地的企業或種植大戶,為了獲取租地成本外的更大收益,不再從事傳統的糧食種植,而是通過技術、資金投入,集約發展高效益的現代農業,以實現其經營目的。三是實現了農業增長方式和組織形式的轉變,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土地的規模化流轉為農業龍頭企業提供了標準化的生產基地,龍頭企業與基地經營業主簽訂合同,基地業主按合同約定進行標準化生產,形成了產、供、銷一體化的產業化利益聯接體。四是拉動了農村勞動力的有效轉移,促進了城鄉協調發展。通過農村土地流轉有形市場的市場運作,不愿經營土地的農戶可以及時轉出土地,避免了農村勞動力在城鄉之間來回流動,促進了城市化、工業化和二三產業的發展。
二、農村土地市場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文對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優勢進行的了闡述,對其設計思路展開了討論。從安裝前準備工作、安裝施工中以及后期的檢查養護策略進行了探討。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應用優勢是顯而易見的,除了有利于農業生產以外,對農業節水工程也具有推進作用。
一、 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運用優勢
農業水利滴灌技術之所以能夠被廣泛的應用,是因為其與傳統的農業灌溉相比更具適用性。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適應性優勢主要體現為:
(一) 自動化程度高
農業水利滴灌技術安裝完成以后,只需要人工控制操作就可以實現水利灌溉,不需要再由人工操作逐一灌溉種植作物。大大的節省了農業灌溉人力和物力,提高了農業水利灌溉的效率。
(二) 灌溉密度均勻
傳統的農業水利灌溉依靠人力勞作進行,在人為操作情況下,容易出現灌溉不均勻的情況,這勢必會引起灌溉區域的作物生長不均衡,影響批次農作物采收的質量。而滴灌技術通過架設管道,將灌溉點直接接入農田當中,均勻分散灌溉位置,在保證農作物水分充足的情況下進行了均勻灌溉。
(三) 節水灌溉優勢
農業水利節水灌溉一直是我們所提倡的。滴灌技術通過管道架設、滴水點設置與人工控制閥門,有效的避免了完全由人工進行灌溉中的水源流失、水量溢灑等情況。滴灌技術中人工終端操作可以有效的控制滴速、滴量與滴灌密度、滴灌時間,既保證了作物生長,又能起到節水灌溉的作用。
二、 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設計思路分析
在實際的運用當中,滴灌技術還存在的一定的缺陷,由于安裝設計不合理,常常達不到理想的灌溉效果。接下來我們將對農業水利滴灌技術的設計思路進行分析。
(一)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滴灌工程施工與其它工程一樣,在施工前有一定的準備過程,具體事項包括:①施工人員認真審好施工設計書,掌握設計內容;②按設計任務書上的材料計劃進行提料并準備相應的施工安裝工具;③制定好施工計劃。
滴灌系施工放線主要包括首都加壓泵站的施工放線和各級管道的施工放線。對于正規的滴短工程,應根據設計圖線要求,到現場放樣,用白灰和木樁做標記。施工現場應設置施工測量控制網,做好標記并保存到時候竣工。
(二)施工放線
1、首部加壓泵站的施工放線
一般用儀器在現場定出建筑物的主要軸線和縱軸線、基坑開挖線及建筑物的輪廓線等。標明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基坑的開挖高程。
2、滴灌系統管線的放樣
根據設計平面圖和管線縱剖面圖等,用儀器控制將管線由圖紙搬到地面,并每隔20~ 50米打一木樁,標明樁號。在分支或控制閥門處要加樁號表明;對于毛管排數不規則的山區,每條毛管進口還要加樁號,以免施工時搞錯(毛管溝一般距樹干0.5 ~ 1米為宜)。
(三)施工開挖和泵房建設
1、施工開挖
按照施工放線時做的標記及設計尺寸進行開挖。開挖時要保存好樁號,以便管道安裝時進行高程校核。開挖深度和寬度要求:干、支管溝一般在防凍層以下o.5米左右;毛管和發絲滴頭的開挖深度要求在耕作層以下,一般在0.3~0.為宜,寬度為0.2米。
2、泵房建設
泵房建設要求統一尺寸,統一形式,若沒有特殊要求,泵房內部空間尺才一般為長寬各3米,高度2.0~2.50米,;地面應乎整夯務要留有采光通氣窗口。
(四) 施工中期
1、管道的安裝
管道的施工安裝,要按設計書及實際樁號進行。管道施工安裝主要分三部分:干、支、毛管鋪設;安裝;水阻管安裝。
①干、支、毛管鋪設。管道鋪設一般需施工人員6―8人首先按設計書或滴灌管道設計圖紙上數據對各種規格的管材進行剪裁,再依次將它們連接、鋪設于千、支、毛管溝中。
干、支、毛管的連接,分冷接和熱接兩種方法。冷接就是在不加熱的情況下,用強力把兩管連接在一起。熱接則是在加熱的情況下使兩管連在一起。一般的做法是:把要連接的兩個管端置于沸騰的油(或水)中,或用火烤(應注意掌握火候),待管端變軟房,用接頭可順利地把兩管端接在一起,然后用鐵絲把接口處捆扎好。
②滴頭安裝。兩頭的安裝就是滴頭與毛管的連接,其連接方式大致可分為間接式和插接式兩種。管間滴頭的安裝,是根據滴頭的間距,剪斷毛管,并與滴頭串聯。插接式滴頭的安柴,應先根據滴頭間距,在與管軸線平行的同一直線上的毛管壁上打孔,在孔中插裝滴頭,并拴在毛管上。
為防止微管摘頭受毛管理員壁擠壓而縮小過水斷面,打孔不宜太小但也不宜過大,過大則容易脫落漏水。合適的孔徑是插入滴頭時,手感順利而無間隙。滴頭的安裝與干、支管安裝可同時進行,也可先走一步。
③水阻管的安裝。水阻管部分的安裝,要求在施工員的指導下,認真操作。其步驟是:2~3人在支管指定的位置上用鉆打孔,并安裝好旁通;4人在毛管接口處裝水阻管,并與對立的旁通連接。水阻管的安裝方法,按設計要求,把一定長度的水阻管和水阻接頭(1個)連接在一起,把帶接頭的水阻管插入對應的毛管中,直到水阻接頭進入毛管4厘米左右為止,然后,把此毛管與捆扎好的對應旁通連接起來,即安裝完畢。
(五)試水工程驗收 清理現場
1、試水
管道安裝完畢,初檢合格就可進行試滴,試水時先打開控制閘閥,放水沖洗整個管道,排除管中―切遺雜物,然后將各級管道尾部用堵頭堵好。以輪灌區為單位,按相應的壓力供水,調整各閘閥,檢查接頭、管道有無漏水,滴水頭滴水是否均勻,各種儀表是否靈敏等。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直至合格為止。
試水正常以后,即回填管道。回填應分層進行,緊貼管道的一定用細砂土,并邊填進搗實,防止管道受力不均。冬季施工,最好下午回填,以減少熱脹冷縮對管道線性變化的影響。
2、工程驗收和清理現場
滴灌工程的驗收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復查滴灌設備產品,包括管、管件等是否合你;二是檢查安裝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三是審查滴灌系統規劃是否合理。通過綜合檢查,將隱患消滅在生產使用之前。對較大的工程驗收工作還分為施工期問的驗收和竣工驗收等不同階段進行。驗收組成員應由主管投資部門、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四方代表組成。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的要求一一核對。驗收結果要形成文件,共同簽子,以備查考。驗收合格后,清理施工現場,使工地恢復到施工前正常狀態,并交付使用。
結束語:
農業水利滴灌符合農業節水灌溉的需求。在滴灌安裝設計時,要注意各項安裝工程的細節,結合地域特點進行安裝設計,使用高質量的管材,加強后期養護力量,及時清理安裝現場,延長滴灌工程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質量。
參考文獻:
第三條 市勞動局是本市征地農業人口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區、縣人民政府應配合做好轄區內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工作。
第四條 被征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提供需安置的征地農業人口的總數、姓名、年齡結構、文化程度、男女比例等情況,配合做好征地安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五條 住宅建設征地指標由市建委統一分配并下達到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征地可統一進行,也可由各單位分頭進行。
第六條 按照“誰用地,誰負責安置”的原則,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由征地單位負責;幾個單位同時征用同一片住宅用地時,由其中一個單位負責牽頭,安置費用由各用地單位分攤承擔。
第七條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下發后,征地單位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在征地范圍內控制戶口遷入。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會同市公安局制定。
第八條 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后,征地單位應與被征地單位協商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工作。
第九條 需安置的征地農業人口必須是征用土地范圍內具有常住戶籍的十六周歲以上的農民;戶口不在被征地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口不予安置。
需安置的征地農業人口,按被征用的耕地面積(包括自留地、果園、精養魚塘等,下同)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符合征地安置條件的農業人口每人平均占有的實有耕地面積計算。
需安置的征地農業人口分為:
(一)男性十六周歲至五十五周歲、女性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具有從事正常生產勞動能力的勞動力(以下簡稱征地勞動力)。
(二)男性超過五十五周歲、女性超過四十五周歲的養老人員(以下簡稱征地養老人員)。
第十條 征地勞動力安置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征地單位吸收安置;
(二)由征地單位委托區、縣、鄉(鎮)、村辦各類經濟實體接受安置,其中已在鄉(鎮)、村辦企業或鄉(鎮)、村辦企業與其他企業舉辦的聯營企業工作的征地勞動力,由所在企業作為農方職工接受安置;
(三)由征地單位委托其他單位接受安置,其中已在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征地勞動力,由所在單位接受安置;
(四)由征地單位委托勞動服務機構培訓并予安置;
(五)征地勞動力自謀出路。
第十一條 征地單位按下列標準支付征地勞動力安置補助費:
(一)按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方式安置的,由征地單位按每名三萬元向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安置補助費,并向征地勞動力本人支付安置補助費一萬元。
(二)按本辦法第十條第(三)項方式安置的,由征地單位按每名三萬元向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安置補助費;或者由征地單位按每名一萬元向接受安置單位支付安置補助費,并允許接受安置單位在征地單位的建房指標中參建,每安置一名征地勞動力可參建建筑面積一百二十平方米。
(三)按本辦法第十條第(四)項方式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由委托與受托雙方協商。
(四)按本辦法第十條第(五)項方式安置的三十五周歲以下男性、二十五周歲以下女性,由征地單位向征地勞動力本人支付安置補助費一萬五千元;超過上述年齡的,應另行增發安置補助費,具體標準為每超過一周歲增發一千元,但增發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超過一萬五千元。
上述安置補助費標準的調整,由市勞動局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按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方式安置在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征地勞動力,應將征地單位發給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作為個人股金投入企業,參加年終分紅;安置在尚未實行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征地勞動力,征地單位發給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企業暫存金融機構(利息由存款方式、期限決定),待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后,存款本息一并轉為個人股金,參加年終分紅。
征地勞動力離開企業時,按前款規定投入企業的個人股金或者由企業代存于金融機構的存款本息,歸還征地勞動力本人。
第十三條 征地單位應當為安置在區、縣、鄉(鎮)、村辦企業的征地勞動力辦理一定年限的待業保險,費用由征地單位承擔。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制定。
第十四條 對暫時難以安置的征地勞動力,由征地單位發給生活費過渡,直到安置為止。
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安置的,在十二個月內由征地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超過十二個月仍不服從安置的,征地單位不再安置,退回戶口所在地區視為城鎮待業人員。其安置補助費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標準提取,暫存勞動部門。
第十五條 征地單位應與征地勞動力本人、接受安置單位簽訂征地勞動力安置協議;征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應報市或區、縣勞動部門備案。征地勞動力安置協議生效后,征地單位即應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十六條 自謀出路的征地勞動力的安置手續為:
(一)本人具有生產勞動能力,并自愿提出書面申請;
(二)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給其出具自謀出路證明書;
(三)征地單位與征地勞動力本人簽訂征地勞動力安置協議,并經公證機關公證,有關費用由征地單位承擔。
第十七條 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三款第(二)項規定者,應予養老。
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年滿五十周歲的男性征地勞動力和年滿四十周歲的女性征地勞動力,可提前養老。
經市勞動局指定的市級醫院確診,患有嚴重疾病、傷殘或低能等無法堅持正常生產勞動的征地勞動力,應當提前養老。
第十八條 征地單位應與征地養老人員簽訂養老安置協議。
第十九條 養老安置協議簽訂后,征地單位即應向養老機構繳納養老費;養老安置協議生效后的次月起,征地養老人員即可領取養老金。
征地單位繳納的養老費、征地養老人員領取的養老金均包括生活費、醫療費;養老費、養老金的標準由市勞動局另定。
第二十條 養老費的繳費年限為男性十五年、女性二十年,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三款規定提前養老者,其養老費的繳費年限還應加上提前養老年限。提前養老階段的養老金、養老費的標準,可適當提高,具體標準由市勞動局另定。
第二十一條 對已生效的征地勞動力安置協議或養老安置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
第二十二條 勞動部門可按征地農業人口安置總費用的百分之一點四收取征地農業人口安置管理費,主要用于征地農業人口安置的辦公、業務培訓、宣傳教育、設備購置及其他必需的支出。
勞動部門可按征地農業人口安置總費用的百分之一點四收取不可預見費,專項用于補充征地農業人口安置中因預計不到的情況而發生的安置費用的不足。
第二十三條 撤銷建制的被征地單位的集體所有財產(含公積金、土地補償費等),應當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同級土地管理部門、勞動管理部門、審計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及村民代表成立清理小組進行清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挪用和私分。
上述財產必須用于征地勞動力和征地養老人員的安置。集體財產具體處理方案,由清理小組提出,村民委員會通過。
第二十四條 撤銷建制的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的戶口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局與市公安局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征地單位按本辦法支付的征地勞動力安置費用和養老安置費用,可計入征地成本。
第二十六條 征地單位或接受安置單位不依照本辦法履行安置義務的,由市或區、縣勞動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二十七條 征地農業人口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安置且干擾公共秩序或者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克扣、挪用、侵占、私分征地農業人口安置補助費的,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征地單位與接受安置單位在執行安置協議中發生糾紛,可向被征地所在區、縣勞動局申請處理。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具體應用解釋由市勞動局負責。
下一步,欽州市區聯社將從以下幾方面大力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
(一)做好計劃,大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結合欽州市“建大港、興產業、造新城、強科教、惠民生”的發展方略以及“千百億產業崛起工程”的經濟發展規劃,欽州市區聯社2012年度計劃投放36億貸款,投差10億。其中,中小企業貸款投放25億,投差7億。
為確保畜禽養殖場建設備案規范有序,區政府成立畜禽養殖場建設審核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自然資源分局、環保、農業、發改、水務、林業、建設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畜禽養殖場建設審核工作。
二、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微信、宣傳車及印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不定期到各鄉鎮進行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水環境整治等內容宣傳,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增強群眾的環保意識,把畜禽養殖設施用地申報的有關要求、備案流程和監督方式納入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內容,宣傳到村、組、農戶,使有養殖意愿的農戶和企業知曉政策、知曉流程、知曉責任。
三、強化規劃選址
渝水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在保護耕地、集約節約用地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積極引導畜禽養殖設施用地科學合理選址,新(擴)建實行準入制,在“一江一河一渠”沿岸500米、主要水源地500米、村莊500米、主要公路500米以內及各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等禁養區嚴禁新建畜禽養殖場(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不得新建),原有畜禽養殖場可以實行生態化標準改(擴)建。用地選址應利用荒山、其他草地、荒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因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涉及的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應控制在養殖用地總規模的5%以內,原則上不超過5畝,經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認定的大型規模化生豬養殖用地可適當擴大,但不得超過項目用地總規模的20%,原則上不超過20畝,涉及占用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的,同樣進行補劃,確保“兩區”數量不減少,產能不降低。設施農業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補劃方案,同其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一樣,需要通過專家評審、隨方案一起上交專家意見書至省規劃院耕保科審核。
四、強化用地規模
1、畜禽養殖設施用地中用于養殖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根據生產需要確定用地規模;相配套的糞污處置、檢驗檢疫、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輔助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在設施農業項目用地總規模的10%以內,原則上不超過15畝。對畜禽養殖需采取集中處理的輔助設施用地,可按所服務項目用地總規模折算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所服務項目用地總規模的7%以內;生豬養殖相配套的設施用地可不受用地規模限制。
2、設施農業用地中的看護管理房原則上單層,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養殖設施允許建設多層建筑,但要符合相關規劃、建設安全與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五、強化備案程序
畜禽養殖設施項目建設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環保、農業、發改、
水利、林業、建設(規劃)七家對畜禽養殖用地新(擴)建進行現場踏勘審核,若符合選址要求,由從事設施農業生產的經營者應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用地協議,明確設施農業項目名稱、建設地點、設施類型和用途、使用年限、土地復墾要求及時限、土地交還和違約責任等事宜,年限不超過10年,再由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備案。設施農用地辦理年限到期后應進行土地復墾或繼期備案,若到期后不進行繼期備案的按技術單位編制,并通過專家評審的《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土地復墾,土地復墾費遵循“土地復墾義務人所有,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管、銀行專戶儲存專款使用”原則,明確復墾費用使用按復墾方案規定的開支范圍進行支出,做到專款專用并單獨核算,資金撥付要按進度撥付;若使用期滿需續辦用地備案手續的,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辦申請并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六、強化監督指導
從國外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過程來看,工業化、城鎮化道路的進展時常伴隨著耕地減少,造成耕地資源大幅縮水。例如,日本在1955-1994年間,耕地面積減少了52%,年遞減速度達1.3%;韓國在1965-1994年間,耕地面積減少了46%,年遞減速度也達1.4%。而從我國發展的歷史來看,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過程之中,耕地面積的變動也呈現出相似的趨勢。根據國土部的統計,1949-1994年,城鎮化水平增加了18個百分點而耕地面積卻減少了3%, 1997-1999 年平均每年減少 27.8 萬公頃,2000-2004 年平均每年減少 132.3 萬公頃。為此近年來,土地非農化進程及由此而引發的生態與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高度關注。
一、國外學者關于該問題的研究現狀
(一)研究土地非農化存在的問題
20 世紀 70 年代以后,西方國家的城市化模式開始轉變為郊區化,為此土地非農化及所引發的耕地問題日益被人們提上日程。而學術界也對此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例如,在1981年考夫林、肯內的研究中,從美國統計局公布的城市化水平處于前 100 位的城市普查數據分析預測,大約居住占美國總人口50%的城市化地域在 1982-1997 的15年間因城市蔓延擴大了土地 14545 平方英里;南茜?霍夫曼(Nancy Hofmann)等運用1951-2001年加拿大50年耕地和非農業用地情況的統計數據,預測該國耕地和建設用地的發展趨勢,指出耕地資源的區域分布不平衡。
(二)研究土地非農化的動力機制
關于土地非農化的原因,有觀點認為,農業用地與工業用地在生產率之間的差異以及土地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地價值增值幅度,是引起土地向非農化轉換的根本因素。有觀點認為,伴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公共設施、交通條件以及開發者的主動性等使城郊地區土地需求量不斷增加,加劇了兩種用地之間的競爭,使土地資源在兩種用途之間重新配置。還有觀點認為,政策因素如人口增長、自然規劃、各種組織的生態關懷以及農村產業部門的內生變化等是土地非農化的重要原因。此外,也有觀點認為,農業本身發展存在很多困境,如農業勞動力不足、生產資料匱乏、基礎設施欠缺和技術支持的滯后等,是導致農業經營者退出農業生產的直接原因。
(三)研究土地非農化的管理與調控
鑒于土地非農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雅科考斯(1999)對美國、加拿大、西歐等發達國家的農業用地保護實踐進行研究得出,自下而上的土地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制定土地利用規劃中央政府統一調控建立土地利用分類體系)、實行農用土地征地政策、以農業用地價值為基礎為農業用地市場定價等有益經驗都值得借鑒。此外,還有觀點認為,政策執行情況及執行效率對土地資源保護有著很大的影響,也能提高民眾對于土地資源保護的接受程度。如德萊克(1992)、漢姆皮克(1990)、普魯克納(1995)等通過實證研究得出,瑞典、德國和奧地利等國公眾具有較高的農業景觀保護意愿。
二、國內學者關于該問題的研究現狀
國內學術界對于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耕地資源保護問題中土地非農化問題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并且在研究初期只是局限于理論方面,主要是通過分析國外相關理論文獻和數據,并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
土地非農化不僅占據城市化、工業化過程中土地資源利用問題的重要地位,而且其發展狀況也極大地影響了耕地資源保護問題。土地非農化問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1、研究土地非農化的基本狀況。一致觀點認為,土地合理非農化是適應科技進步、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必然趨勢。但是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土地非農化總量還會持續上升,且商業用地、建設用地、災毀耕地及退耕還林是土地非農化的主要用途。2、研究土地非農化的途徑與方式。在國外,土地非農化之后都是投入市場進行商業運作。但是,我國土地特有的產權特征――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土地屬集體所有,決定了我國農業用地非農化以國家征地的方式進行。3、研究土地非農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于盲目圈地、亂批濫占、重復開發等原因,我國土地非農化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建設與農業用地結構失衡、布局混亂且效率較低、土地浪費污染嚴重等等,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城市用地規模超過合理限度、城市土地利用效益遠遠低于國際同類城市、工業用地比例過大而服務基礎設施用地不足、城市規劃不合理導致空間布局不合理。 4、研究土地非農化的影響。雖然在改革開放以后,土地非農化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非常顯著,但是由于土地市場體制的不完善,土地非農化無法得到帕累托最優配置,不僅使耕地總量面積急劇減少,質量不斷下降,而且惡化了農業用地的生態環境,使農業用地生態失衡。
參考文獻:
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對促進“三農”發展的意義
1.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的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工程等,均對農業生產條件進行了提升優化,按照“成片相連,田型規整、道路水系配套完善,農機農藝措施相互融合”原則統一把坡耕地整理為適宜“一村一品”產業發展的梯臺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尤其是農田水利工程大大提高了農業用地防洪抗旱的能力,為農業生產提供了保障。此外,土地的綜合整治還可以改善農田土壤結構,預防治理水土流失或污染,為農業生產能力的提高創造條件。
2.切實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和農民生活條件
農村土地的綜合整治通過歸并零散土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溝渠綜合建設、基礎設施配套等手段,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通過適度調整分散布局的農村房屋引導農民進入農村居民點或農民集中區居住,把農民騰退出的宅基地、廢棄地進行復墾,既新增了耕地又為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提供了建設用地來源;通過整合其他部門的涉農項目可以完善路網水電、廣電文體、教育醫療、污水及垃圾處理設施等來改善農民生活環境。
3.是化解建設用地與農業用地矛盾,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有效途徑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國建設用地的剛性需求越來越大,嚴重威脅耕地安全,建設用地與農業用地矛盾突出。當務之急是要解決建設用地需求量持續增加與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不突破的矛盾,使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協調銜接、互促共進。土地的綜合整治通過對荒山荒坡及工礦廢棄地等耕地后備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實行田塊歸并,降低田土坎系數,增減有效耕地面積,用于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補充,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三、促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對策探析
1.構建科學高效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體系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系統化工程,需要一個科學的體系來進行指導。這一體系主要包括融資管理制度、農民保障制度以及監管機制與技術支撐體系等,具體如圖一所示。
2.強化土地權屬調整與地籍管理
由于我國土地確權尚不完善,農村土地普遍存在產權模糊與產權虛置等問題。對此,要進行農村土地產權明晰化改革,在全面推進土地確權的基礎上,通過確權頒證來為土地空間置換、權屬調整、地籍管理創造條件。整治過程中的新開發土地要及時入籍備案,對其經營權的確定要在嚴格審查經營者的目的與資質之后,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3.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要與產業化生態化結合
土地綜合整治要求體現農業用地結構多元化和農業生態用地多樣化的要求,要將農村土地視為完整的生態系統,根據區域內不同鎮村地理條件、土壤類型、生態類型、產業特色和人文特點等進行有差別的設計。項目的實施,必須與土地流轉及產業化經營相結合。通過市場機制和產業化的運行,最終實現項目實施的規模化、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以及投資受益化。
4.加強項目整合,統籌投放使用資金,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
農林用地是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
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農用地,專業詞,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土地利用分類中的一級分類,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以及畜禽飼養地、設施農業用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田坎、曬谷場等用地。
(來源:文章屋網 )
通過開展全面摸排,切實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充分采用公開、公示等方式,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一)摸排范圍。本次摸排對象為全鎮2013年以來農村各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1.時間。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后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草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地的土地;其他有關情形。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占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范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范圍,但可以舉證說明。
3.用地手續。亂占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占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戶條件等原因未能批準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其他有關情形。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贛自然資規〔2020〕2號)要求或相關主管部門出臺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并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三、時間安排
根據本方案,準備基礎資料,制訂本地區摸排工作方案。10月中旬前,對省級開發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采集系統匯交初步摸排結果。11月1日前,完成信息系統審核和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同時,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工作要求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事關政治站位、事關國家糧食安全、事關管理秩序。如果摸排工作不準不全,帶來的后果是整治方向出現偏差,廣大群眾不依不饒,中央、省里、市里、縣里就會問責追責。為此,各村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做到精心組織,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村要充分調動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第三次國土調查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復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