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子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文責自負,作者應對文章的署名和內容無異議,請保證稿件的原創性,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請勿抄襲或者重復刊發文章。
(2)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簡明、準確,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能有標點、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
(3)正文章節標題占一行,用黑體,小標題獨占一行,前空兩格,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從1開始) 表示,形式為1.1 1.1.1 1.2……2.2.1 2.2……
(4)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5)來稿若為課題研究成果,則凡被省級以上單位正式立項的課題,應在文中標明課題的立項單位、級別、時間和編號等信息。
(6)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7)提供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工作單位(寫到二級學院)、職稱或職務、主要研究方向或學科特長或從事何種專業技術工作、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系電話。
(8)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9)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10)被錄用的文章將以多種媒體形式發表且稿件一經采用,本刊擁有轉載許可權。為擴大本刊及作者知識信息交流渠道,如作者不同意,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光子學報》雜志是由中國光學學會;中國科學院西安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儀器,測量,度量學、光纖光學與光通信、激光與激光光學、光譜學、成像系統、探測器、圖像處理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