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著作類:作者(譯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稱、出版年份、頁碼(直接引文時標明)。論文類:作者姓名、文章名、所載報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
(2)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3)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4)參考文獻不少于5 條,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右上角處標注,且文后參考文獻須與引文編碼對應。文獻著錄應采用標準化的著錄格式。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來稿請寫明作者真實姓名、職稱或職務、工作單位、詳細地址、郵編、電話號碼和E-mail。以集體名義寫的文章,請注明執筆者或聯系人,以便聯系。
(8)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9)本刊采用頁下注釋。正文中注號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于相關句子的右上角,通常應在相關標點之外。
(10)來稿是否刊登,由本刊編委會最后審定。來稿“文責”由作者自負,但本刊編委會有權修改。不愿改動者請事先聲明。
《公益》雜志是由中國社會學會公益慈善研究專委會;廣州悅爾公益基金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學術專題:共同富裕與社會治理、慈善文化歷史、行動民族志、筆談、生命史、調查報告、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