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華應用心理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對所有符合基本學術規(guī)范、具有基本探討價值的文章,無論錄用與否,本刊均會提出較為具體的書面審査意見和修改建議。
(2)論文標題一般不用縮略語,即使不得不使用,也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和公式。
(3)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4)稿件的參考文獻采用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的要求,同時在文中對應,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shù)字標注為上角標。
(5)基金項目和作者簡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學位,研究方向。
(6)摘要應以第三人稱撰寫,以介紹論文內(nèi)容概要為目的.不應有評價性詞語,摘要內(nèi)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
(7)稿件應在首頁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單位、學位、職務或職稱、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宅電、單位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
(8)靜態(tài)圖:圖或照片應另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圖題和圖說明應簡潔明確,具有自明性。
(9)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10)編輯部對稿件采用雙向匿名評審,公平評審,并根據(jù)審稿專家的意見確定擬錄用的稿件,對不宜錄用的稿件及時通知作者退稿。
《國際中華應用心理學》雜志是由國際華人醫(yī)學家心理學家聯(lián)合會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nèi)。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臨床研究、群體心理研究、綜述與講座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