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教育·高中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2)各層次標題序數以數字連續編碼。格式為:“一、”“(一)”“1.”,其下為“(1)(2)”,再下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3)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4)相應的參考文獻表中,各篇文獻先按文種依中文、外文的順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漢語拼音字順法) 依次編排。
(5)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7)“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8)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9)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10)題文相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簡明規范。文稿一律文責自負,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必須對論文的科學性、真實性和倫理學問題等負責。
《廣東教育·高中版》雜志是由廣東教育雜志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相約高中_開卷讀悟、應考方略_語文揭秘、應考方略_數學有數、應考方略_英語勝經、應考方略_選考高參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