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學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要圍繞辦刊宗旨,結合欄目設置,力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結構嚴謹、闡論精辟。
2.標題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并須附上英文標題。
3.參考文獻盡可能使用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數量在10—30條,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4.摘要和關鍵詞:摘要300字左右為宜,要求客觀反映文稿的主要內容;關鍵詞為3-5組。論文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均需有相應的英文翻譯。
5.文末請附作者詳細聯系方式,以便及時聯絡。如愿附上作者個人簡況,甚是歡迎。
公安學刊雜志發文分析
公安學刊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浙江省公安廳 | 39 | 機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行政;執法 |
臺州市公安局 | 20 | 警察;機關;公安工作;公安機關;公安信息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14 | 警察;司法;訴訟;情報;刑事 |
溫州市公安局 | 13 | 機關;公安機關;公安工作;基層公安;基層公安機關 |
杭州市公安局 | 12 | 治安;犯罪;社會治安;網絡;機關 |
寧波市公安局 | 10 | 執法;警務;公安工作;刑事;犯罪 |
湖州市公安局 | 7 | 機關;公安機關;執法;治安;社會治安 |
金華市公安局 | 5 | 機關;公安機關;治安;公安工作;執法 |
嘉興市公安局 | 4 | 娛樂服務場所;治安;治安管理;社會歷史條件;全面建設... |
衢州市公安局 | 3 | 治安;農村;協警;教育;經警 |
《公安學刊》雜志是由浙江警察學院;浙江省警察協會;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本刊專稿、“楓橋經驗”與和諧社會、偵查學研究、治安學研究、法學研究、犯罪學研究、警察教育訓練、公安管理與改革、浙江警界學人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