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月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中文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目一般不超過15個實詞。
2、如一旦發現一稿兩用,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并在3年內拒絕以該文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任何來稿。
3、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4、摘要必須是獨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說,摘要應當是獨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現“本文論述了”、“筆者”等字樣。
5、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法制月刊》雜志是由湖南省司法廳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法律實踐問題、司法工作經驗、社會法律熱點、法律信息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