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史志》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籍貫,學位(具體到學科門類),工作單位(具體到二級單位),職稱,職務,主要社會兼職,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2)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
(3)引用全部以參考文獻形式呈現,置于正文之后。格式必須符合《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要求。無須提供注釋(包括文中注釋與腳注)、電子資源類型參考文獻。
(4)凡投寄本刊的稿件請勿一稿多投,若1個月內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
(5)本書所有文章采論文格式,因此文章必須附有摘要與關鍵詞。
福建史志雜志發文分析
福建史志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福建師范大學 | 151 | 明清;文化;明代;教育;明清時期 |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104 | 地方志;方志工作;修志;地方志工作;編纂 |
廈門大學 | 38 | 信仰;社會;禪師;華僑;海軍 |
廈門地方志 | 22 | 地方志;編纂;地方志工作;民國;方志工作 |
中共福建省委 | 20 | 地方志;宋代;通志;修志;編修 |
泉州師范學院 | 20 | 政治;殖民;地名;清朝;文化 |
永春縣委黨史研究室 | 15 | 民國;清代;檔案;游歷;育發 |
三明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15 | 地方志;地方志工作;方志工作;修志;志書 |
福建社會科學院 | 14 | 中國近代史;儒學;孫中山;文化;明代 |
泉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13 | 地方志;地方志工作;方志工作;文化;修志 |
《福建史志》雜志是由中共福建省委黨史研究和地方志編纂辦公室;福建省地方志學會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八閩史論、海峽志壇、史料考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閩臺史譚、文化叢談、讀志書 學黨史、史海鉤沉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