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漢學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現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2)參考文獻要求所有稿件必須有參考文獻,應以作者親自閱讀的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為準,論著的參考文獻一般10~15條,綜述20~30條。文中參考文獻的注碼用方括號準確地標在有關文字的右上角。
(3)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4)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5)作者的英譯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格式,姓全大寫;并且兩個字以上的名,拼音之間不加連字符。外國作者姓名遵照國外習慣。
(6)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不空泛,術語規范,一般400字符內。
(7)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8)論文原創性:提交的論文應是未發表過的,并且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情況。請將論文按照格式要求發送至專用郵箱。
(9)格式要求:來稿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規范,包括中文摘要及關鍵詞(300字以內),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民族、職稱、學位、研究方向等),以及文章中圖表的規范使用和計量單位的準確使用。
(10)稿件審查結果在三個月內通知作者,在此其間,作者不得將稿件投往他處。個別稿件可能送審時間較長。如果作者決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請通知編輯部后,再進行處理。編輯部決定錄用稿件后,將及時通知作者。
《復旦漢學論叢》雜志是由復旦大學國際文化交流學院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獻綜述、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