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藏品》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書畫精賞、藏品文化、藝術設計、民俗民風、舞蹈藝術、戲劇戲曲、美術史論、音樂研究、影視傳媒、藝術教育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藝術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藝術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東方藏品》雜志投稿要求
(1)稿件要求主題突出,論點明確,數據可靠,內容充實,層次清晰,結構完整,論證嚴謹,文字精煉,標點準確。
(2)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3)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4)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項目與格式根據國家現行標準:GB/T 7714-2015,信息齊全(作者,標題,出處,年,卷、期、頁碼等)。
(5)獲基金及獲獎稿件: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
(6)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7)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專業領域、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包括手機)、E-mail 地址等。
(8)文中的表格采用三線表形式,插圖在相應文章中出現,線條務求準確光潔,圖內文字盡量簡明,照片務必黑白清晰,層次分明。
(9)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以及未公開發表的資料和“轉引自”等類文獻的著錄,用圈碼標引,在頁下注文。
(10)來稿由本刊編輯部初審,并邀請相關專家擔任論文審讀人;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適當修改,有關意見將反饋作者;審稿期三個月,作者可隨時郵件咨詢,三個月內未接到用稿意見,可自行處理。
《東方藏品》雜志是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主管和上海錦繡文章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4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2095-8145,國內刊號CN為31-2097/J,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東方藏品》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藝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藝術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